居間服務起訴狀(通用3篇)
居間服務起訴狀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蘇州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退還居間服務費________萬元。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進行業務合作的無錫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公司)開發了________社區(B1-B4、B9-B12)項目,該項目推出七十余套聯排別墅供預售,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告作為居間人與原告在________社區售樓處簽署了一份《居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被告承諾將促成原告在________社區上述七十余套聯排別墅中能購買到________套。原告于簽署合同現場即以刷卡方式支付了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該項目仍未取得預售許可資格),原告在________公司的安排下,參觀了樓盤,參加了產品推廣活動,進行了選房,并與________公司確認后,選定了三套意向房源。但此后不久,原告選定的房源均已被________公司售予他人。鑒于此情形,原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分別通過電話及律師函要求被告全額退款。
截止到原告起訴之日,被告仍未退款。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合同約定,原告要求被告退還________萬居間服務費,請求貴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無錫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居間服務起訴狀 篇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間人): 鑒于:
1、甲方擁有資金可以出借; 2、乙方有借款需求;
3、丙方作為居間人,為雙方提供相關信息、報告交易機會、促成雙方交易。
4、本借款協議(“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市 區共同簽署并履行。
二、付款方式
2.1、由甲方通過 方式將出借款項匯入到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乙方專用賬號中。
第一種方式:網上銀行匯款 第二種方式:銀行柜臺轉賬
2.2、本協議簽署后,甲方將根據借款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借款本金數額足額支付到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乙方專用賬號中。
2.3、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后,由乙方通過 方式將居間費用匯入到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丙方專用賬號中。
第一種方式:網上銀行匯款 第二種方式:銀行柜臺轉賬
三、本息償還方式
3.1、乙方須在還款日前一日(不得遲于12:00)或之前將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存入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甲方專用賬戶中。
3.2、如果還款日遇到法定假日或公休日,還款日期不進行順延。如果還款日為每月30日,則遇到天數不足30天的月份,還款日為應還款當月的最后一日。
3.3、若乙方提前還款,乙方需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在乙方和甲方商定的日期當日或之前(非還款日及節假日),由乙方一次性將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甲方專用賬號中。
四、違約規定 4.1、違約定義
4.1.1、本協議所稱違約是指:若乙方晚于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支付利息日和最后返還本金日還款,或者未足額支付利息和本金的,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逾期違約金、罰息。
4.1.2、罰息和逾期違約金計算方法如下;
4.1.2.1、逾期違約金:當月發生逾期的,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5%計算,不低于100元,每月單獨計算。
4.1.2.2、罰息:逾期每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0.2%收取罰息,從逾期之日起按照罰息利率每日計收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罰息應于每月的第 1 個日歷日前支付,否則,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的罰息利率按月計收復利。
4.1.3、前述“應付未付金額”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但卻未支付的利息和本金。 4.1.4、乙方如逾期未還本金而繼續使用,則自約定最后還款日起,應每日按罰息率支付罰息。
4.2、清償順序與居間費用
4.2.1、若乙方償還金額不足,償還順序按照先后順序為罰息、逾期違約金、應還利息、應還本金。甲方有權利改變上述順序。
4.2.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2.3條款之約定,未按時足額向丙方支付居間費用,則乙方除應正常履約外,還應向丙方支付 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
4.3、根本違約
4.3.1、如果乙方擅自改變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借款用途或嚴重違反還款義務(逾期達到15天及以上),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須在甲方提出終止本協議要求的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罰息和逾期違約金。
4.3.2、乙方提供虛假資料或者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需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構成犯罪的,甲方有權向相關國家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4.3.3、甲方保留將乙方違約失信的相關信息在媒體披露的權利。因乙方未還款而帶來的調查及訴訟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五、通知與送達
5.1、本項下地址為各方約定之送達地址,任何一方送達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在變化發生之日起2日內書面通知另外兩方。因未接到通知而向原地址送達的,視為已經送達。
甲方地址: 郵編: 收件人:
乙方地址:郵編: 收件人:
丙方地址: 郵編: 收件人:
5.2、本協議履行期間各方所有的通知、文書、信函等均以EMS為送達方式,且自EMS發出之日后的第三日為送達之日。
六、債權債務的轉移
6.1、甲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本協議下其對乙方債權的轉讓,甲方轉讓對乙方的債權應書面通知乙方。在甲方的債權轉讓后,乙方需對債權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下其對甲方的還款義務,不得以未接到債權轉讓通知為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6.2、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人。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7.2、乙方如要求本合同項下借款展期,應于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并按約定繳納利息和展期費用。甲方不同意展期的,乙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八、聲明與保證 8.1、甲方聲明與保證
甲方保證其所用于出借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甲方是該資金的合法支配權人,如第三方對資金歸屬、支配權、合法性等問題主張異議,給乙方或居間人、擔保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損失。
8.2、乙方聲明與保證
8.2.1、乙方保證其所借用的資金,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使用,安全經營,按時向甲方償還利息及本金。本協議如涉及兩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對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8.4、丙方聲明與保證
丙方聲明為雙方提供的服務僅為促成雙方交易的居間服務,除向乙方收取服務費外,不具有任何形式的資金占用及使用情況。本協議項下的借款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保證、連帶還款責任。
九、其他
9.1、上述各方簽署本協議后,本協議于文首所載日期成立;本協議自甲方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規定的借款本金數額支付到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乙方賬戶之日起生效,本日期與簽署日期不同的,以本日期為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乙方將本協議下全部本金、利息、罰息、逾期違約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全部償還完畢之日,本協議自動失效。
9.2、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作出。附件所示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附件包括:
附件1:甲方身份證復印件(簽字+手印) 附件2:乙方三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3:丙方三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9.3、本協議的傳真件、復印件、掃描件等有效復本的效力與本協議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上述各方均確認,本協議的簽署、生效和履行以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為前提。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一條或多條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則該條將被視為無效,但該無效條款并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9.5、如果各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須提交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9.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丙方保留兩份。
乙方聲明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出借人)簽字:
乙方(借款人)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丙方(居間人)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日期:
居間服務起訴狀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誠實守信和公平公正原則,訂立投融資居間服務合同如下,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居間事項
甲方現面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客戶開展投融資事項,并獲知乙方能夠提供內地需求資金客戶信息并能夠幫助甲方完成投資。現甲方委托乙方尋找介紹資金需求方,協助完成甲方資金注入資金需求方。乙方接受該居間委托,并嚴格履行,已達成雙方目的。
二、居間人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受委托時,可向第三方表明其為甲方的居間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投融資項目的相關情況。
2、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所委托居間事項,積極為甲方尋找機會,并為甲方及相關相對人簽訂協議提供聯絡、協助及撮合等服務。
3、乙方在代理甲方所托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其損失。
4、乙方對甲方所投融資款項不承擔任何的擔保責任。甲乙雙方的關系僅為居間關系,不適用其他勞務關系相關約定或規定。
三、居間報酬
1、若乙方促成由借入資金意向的第三方與甲方簽署相關投融資協議,并實際支付予第三方時,甲方按照實際投融資額度的2%向乙方支付
2、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酬金,除應與支付外,還應以未支付款項額度為基數,以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本合同項下的投融資資金在相對第三方使用完畢后,仍需使用并與甲方簽訂續用合同的,本居間服務合同視為續展,酬金費用按照1%支付。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應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按照本居間服務合同所確定的報酬數額的一倍承擔違約責任。
五、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中所知投融資事項及款項,甲方有權直接出資或另行居間介紹其他主體介入出資,無論是由甲方直接出資或由甲方再行居間介紹其他主體介入該事項,只要乙方所介紹之客戶獲得相對額度的資金,皆視為甲方與乙方按照本協議所約定的居間報酬結算依據。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應對所投融資款項、操作程序的正當性及合法性承擔責任。
4、適用法律及文本效力。本協議所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法律,合同文本以中文版為準。
5、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