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業董事會決議(精選3篇)
科技企業董事會決議 篇1
一、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出席會議董事: 。
董事會會議應到董事_____名,實到董事_____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
三、會議議題: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所議事項經公司董事會表決通過:表決一致通過以下決議: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為:___________________
2、決定聘任或者解聘___________為公司經理及其報酬為__________.
3、
董事簽章:
公司 (簽章)
年 月 日
科技企業董事會決議 篇2
甲方:___
乙方: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終止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之《關于長期科技合作的協議》(下稱“《長期科技合作協議》”)的履行,并簽訂本終止協議如下:
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長期科技合作協議》自本協議簽署生效之日(下稱“終止日”)起正式終止。乙方在《長期科技合作協議》項下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務同時停止。
2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雙方在《長期科技合作協議》項下或與之有關而對對方(及對方任何董事、管理層、其他員工、代理或代表)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任何性質的索賠的權利)和負擔的一切義務(包括賠償在內的任何性質的責任)亦在終止日無條件地被放棄和解除。
3 雙方承諾對在簽訂和履行《長期科技合作協議》過程中所了解的一切個人信息、公司信息、項目信息嚴格依約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信息。
4 如《長期科技合作協議》的規定與本協議有任何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5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管轄。
6 本終止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即生效。 7 本終止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科技企業董事會決議 篇3
中國航空*業第二集團公司制
一、根據《航空科技獎學金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二、“航空科技”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的獎勵對象是:熱愛祖國、愿意投身于祖國的航空事業、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的在校本科生(定向生除外)。
三、本合同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大學
聯系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四、根據《協議》,甲方委托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乙方修業年限內,每年向乙方以現金形式發放獎學金,獎學金包含學費和學習成績獎勵兩部分,其中學費按乙方所在年級和所在專業的學費標準發放,學習成績獎勵部分按如下辦法發放:
(一)簽訂本合同的學生為一年級新生的,其第一學年的學習成績獎勵部分一律按4000元的標準發放。第二學年以后再次享受獎學金時,其各學年學習成績獎勵部分按如下等級發放:
1.每學年各考試科目成績均在60分以上,且考查科目與選修科目均達到及格以上的,發4000元;
2.每學年各考試科目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且最低分不低于70分,考察科目與選修科目均達到中以上的,發5000元;
3.每學年各考試科目平均成績在85分以上,且最低分不低于80分,考查科目與選修科目均達到良以上的,發6000元。
(二)簽訂本合同時已是二年級以上的學生,其簽約當年及以后學年享受的獎學金按以上方法執行,以前各學年未享受的獎學金參照上述獎學金標準予以補發。
(三)享受獎學金的學生在一個學年內,在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考試,考核成績中出現不及格者,其學習成績獎勵部分在4000元基礎上,按以下情況處理:
1.有一科不及格者,扣除500元;
2.有二科不及格者,扣除1500元;
3.有三科及其以上不及格者,扣除3000元
五、乙方在校期間(指:乙方到甲方工作前)本合同終止或發生違約時,甲方委托丙方負責收取乙方應退回的已享受的全部獎學金和應繳納的違約金。
六、甲方在乙方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后,并在乙方符合國家畢業生體檢標準,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根據工作需要接收乙方就業,因為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到甲方工作的(須經中國航空*業第二集團公司批準),甲方應在乙方畢業當年的1月1日前通知乙方和丙方,乙方不負擔任何違約責任,不用退還已享受的獎學金,可自由擇業。
七、甲方在乙方到甲方工作后,為乙方提供與當年接收的非享受獎學金的本科畢業生同等的待遇。
八、乙方在校本科學習時間不得超過四年,乙方享受獎學金最長期限為四年。
九、乙方本科畢業后,應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安排,服務器八年。乙方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丙方交給甲方,在服務期內,由甲方保管,作為乙方為甲方服務的信用擔保。服務期滿后,甲方應將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歸還乙方。
十、乙方畢業后如不按合同就業,應提前半年向甲方,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丙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全部獎學金,并繳納違約金。
十一、乙方在校學習期間,經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出具同意報考手續的證明,可以報考甲方所需專業的研究生,并與甲方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十二、乙方在校期間因學習問題出現學校規定的不能獲得學位或不能畢業的情況時,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可中止本合同。若甲方終止本合同,乙方須退回已享受的全部獎學金,并繳納違約金,該違約金為乙方已享受全部獎學金的20%。
十三、乙方在校期間出現休(停)學或因病退學時,本合同即行終止,乙方不能再享受獎學金,并須退回已享受的全部獎學金。
十四、乙方因退學,開除或其他個人原因而造成終止合同或不能按時取得本科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按乙方違約處理,乙方應退回全部已享受的獎學金,并繳納違約金。
十五、本合同乙方違約所涉及的違約金,除特別規定外,均為乙方已享受的全部獎學金的80%。
十六、丙方應在出現第十四條或第十五條所涉及的情況時,立即通知甲方。
十七、丙方應在乙方畢業后,將乙方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直接交給甲方,由甲方保管。丙方不得向甲方和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提供兩證的復印件。在乙方與甲方簽訂的服務期內,丙方只能在甲方人事部門同意后,根據甲方的要求為乙方辦理相關的學習證明材料。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十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一份,從三方全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公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學生
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公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