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勞動合同(精選3篇)
科技人才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所在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先生為甲方科技創新顧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作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一個月進行協商,重新簽訂聘用協議。
二、工作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科學技術創新顧問,提供有關設備、企業產品科技優化、創新、改造等技術服務;并對申報科技型項目、技改類項目及實用新型專利等提出咨詢意見,工作職責由甲方制定,具體工作內容由甲方總經理協商乙方共同確定完善。
2、乙方服務甲方的工作地點包括甲方企業、科技大學實驗室、科研基地及其他。
3、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完成與其技術職稱相一致的工作任務。
4、乙方在協議期內遵守甲方的企業顧問規范管理制度。
三、甲方義務
1、提供與乙方技術指導咨詢服務相關的資料(項目資料、咨詢事項資料);
2、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場地或其他協助事項;
3、為乙方提供人員管理調配權限,方便乙方開展顧問工作。
四、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完成技術指導咨詢服務工作;
2、積極向甲方反饋技術指導咨詢服務成果或相關問題;
3、乙方必須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及技術秘密,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透露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自行提供產品創新科研設備;
5、為甲方經營管理提供指導咨詢服務;
6、為甲方員工提供技術培訓、咨詢服務;
五、工作報酬待遇
1、聘用期間甲方支付乙方薪酬為:元年。
2、甲乙雙方就簽訂協議的七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形式向乙方支付薪酬。
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一方被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過大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工作的。
七、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____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科技人才勞動合同 篇2
科技企業納稅擔保合同書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 稅務登記號: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 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1、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
2、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 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 元。
3、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
4、依據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5、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 之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6、納稅擔保人是在 注冊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8、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9、本納稅擔保是持續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若被擔保人出現破產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本納稅擔保非經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經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被擔保人: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科技人才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充分發揮校企雙方的優勢,發揮職業技術教育為社會、行業、企業服務的功能,為企業培養更多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為學生實習、實訓、就業提供更大空間,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充分醞釀的基礎上,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設立生產性實訓基地。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根據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某某〕16號)的精神,加強實訓、實習基地建設是高等職業院校改善辦學條件、彰顯辦學特色、提高教學質量的重點。甲乙雙方緊密合作,按照教育規律和市場規則,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探索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的校企組合新模式,不斷改善實訓、實習基地條件。
二、合作方式1、甲方提供位于面積為平方米的場地(詳見附件一),乙方提供設備(詳見附件二)、技術和工作崗位,共同建立生產性實訓基地。2、。
三、雙方權利義務(一)甲方的權利義務1、甲方按照元/平方米·月的優惠價格向乙方收取場地使用費,場地使用費按(月/季)結算,由乙方于每月(每季)前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水、電、氣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于每月前支付給甲方。2、甲方應保證場地的水、電、氣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對場地的主體結構、水、電、氣主線及管道,下水道等基礎設施每年檢查一次,確保場地主體結構的安全2及水電氣主線管道、下水道的正常運行。甲方如需對上述設施進行正常維修,乙方應予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場地大修費用由甲方承擔。3、甲方有權根據教學計劃和培養方案,選派一定數量的學生到乙方進行實踐環節教學,具體人數根據乙方崗位需求、甲方學生情況等因素,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4、甲、乙雙方應從符合教學規律、切合企業實際、適應企業生產周期的角度,制訂切實可行的教學計劃,以保證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同時,甲方應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指導教師、班主任必須定期下企業協助乙方做好學生的各項工作;乙方應為學生制訂切實可行的輪崗計劃,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能力。5、甲方成立專項指導小組對學生實訓情況進行指導、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解決辦法,協調乙方和學生之間的關系。6、為乙方在職職工的繼續教育、職稱(評定)考試、執(職)業資格(技能)鑒定等提供培訓與方便。7、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務、技術援助和項目合作研究。8、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二)乙方的權利義務1、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納場地使用費以及水、電、氣等費用。2、乙方有權根據生產實際的需要,對場地進行裝修或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乙方在裝修、改造或安裝設備時,不得破壞場地的主體結構。場地正常維修維護(如一般粉飾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3、基地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由乙方負責,合法經營,自負盈虧,并獨立承擔有關的法律責任。4、按照甲方教學計劃,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提供足夠的生產任務或生產崗位用于安排甲方學生進行生產性實訓,每生累計不少于六個月。5、實訓期間乙方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6、優先選聘甲方畢業生就業。7、充分利用人力資源,選送經驗豐富的技術能手和管理人員擔任甲方兼職教師,指導實訓過程。并為甲方培養“雙師型”教師提供幫助。8、乙方每年度將總產值(或總銷售額)的作為甲方合作收益,于每年四月一日前支付給甲方。9、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3四、違約責任1、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2、乙方若逾期有關費用,則除應補交所欠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繳納部分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3、。
五、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合作期限屆滿,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建立長期合作關系。
六、合同變更或解除雙方在合作期間,因不可抗力、國家政策調整或者城市規劃等原因,導致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附件、以及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備忘錄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1、。2、。3、。
甲方(蓋章)
代表人:
乙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