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精選19篇)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投資合作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合作前提
鑒于
1、乙方提供的 年 月 日財務報表、 年 月 日財務報表均經“中天銀會計事務所陜西分所”年度審計,從財務報表上反映的數據來看,乙方的財務狀況基本良好,甲方可信賴之。
2、乙方銀行的信用等級比較好,被農業銀行評為AAA;降一級使用:招行評為AAA,同時循環使用貸款額度 萬元:被浦發銀行評為AAA;被工業銀行評為AAA。
3、從市場盈利和收益預期分析看,預計HP大幅面打印機和耗材銷售額為 億元人民幣,按流動資金 萬元計算,初期投入資金大約 萬元:預計HP數碼印刷設備銷售額 萬元人民幣,兩臺樣機需資金約 萬,銷售周轉資金 萬人民幣;合計項目投入資金 萬。上述資金完全到位,按照乙方完成 萬元銷售規模的利潤預算,打印機分銷凈利潤 萬元,數碼印刷系列利潤 萬,合計凈利潤1084萬元人民幣,扣除市場預期等可能變化的因素5%左右,利潤合計: 萬元人民幣。雙方合作銷售利潤率為7%,根據甲乙雙方協商按6:4比例分成,甲方收入 萬人民幣。按投入 萬元計算,投資回報率15%,扣除資金占用成本264萬,甲方凈利潤333.36萬元,投資回報率8.3%。
4、為保證整體項目順利進行,乙方保證甲方不少于 萬元人民幣的利潤回報。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甲方作為擔保人,由乙方在招行貸款 萬。乙方向甲方按照年擔保額 %支付擔保收益。
2、乙方以其在HP(惠普)公司 年經營所積累的 萬人民幣信用額度,HP大幅面打印機及耗材,HP-indigo數碼印刷設備及耗材,相關經營資質,全國銷售服務網絡,最終端客戶、分銷管理系統和經營團隊體系作為合作條件。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屆滿,需繼續合作經營的,甲方享有優先續簽合同權。
第四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指派一名財務人員和一名行政人員進入乙方公司參與經營管理,對乙方的經營和財務活動負有監督管理職能,保證整體經營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范圍內合法運作。
2、甲方盡其職能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合作資金只能用于公司正常經營,不得挪做它用。
3、積極配合乙方為正常經營所需完成的貸款手續,保證貸款如期進行。
4、甲方原則上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有權知曉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須保證合作資金,包括招行貸款但不限于貸款用于正常經營活動,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保證經營活動符號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乙方享有自主經營管理權,不受甲方的非正常干涉。
4、乙方享有用工自主權,在符合用工條件的前期下,優先考慮甲方的在職員工;按照國家規定辦理職工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等社會保險。
5、乙方必須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因用工方面出現的工傷等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利潤分成按照6:4的比例進行分配,以年終財務報表為準,必要時財務報表以雙方共同委托的會計事務所審計之為準。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使貸款無法實現或經營受到非正常干擾,乙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2、因乙方原因使合作無法進行,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賠償甲方因履約造成的經濟損失即因履約可預期的經濟損失。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雙方無權要求賠償。
第七條 糾紛解決方式
如果甲乙雙方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與履行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
第八條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制作補充協議。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2
范本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鑒于:
1、方擁有可開發用地,滬證地青字第008號。 A, 位于: B, 地號: C,用途:工業用地 D,面積:35762平方米 E,使用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政府同意甲方擁有的該地塊進行
第二次擴容開發建設。并批準建設容積率大于2.5及免 交新增容積率的土地出讓金。 由于甲方為了其所擁有的土地進行二次開發建設的需要,與乙方合作,雙方本著友好、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出土地與乙方合作。
第二條,乙方出建設資金與甲方合作。
第三條,按政府批準的容積率建設的總面積雙方各50%分成。各方分成 的建筑面積如各自要出售,則因銷售產生的全部稅和政府費用各自承擔。
第四條, 甲方承諾:
A、 對名下的項目開發用地擁有完整、合法、有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項目用 地已經取得合法、至今仍然有效的部分土地《____市房地產權證》,編號為滬證地青 字第006738號。
B、 對名下的39;項目開發用地擁有完全、排他的權利。該土地未設置任何質押、擔保等及 其他
第三者權利。因為
第三方對本次土地開發提出任何權利要求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承諾: A, 建設資金來源合法。 B, 建設資金出資進度滿足建設施工的需要。如未能按時滿足進度的需要,產生的損失 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項目的開發、建設、運營全過程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在申報政府批準文件過程中必須提供積極配合。
第七條、關于用工: 項目公司全部員工由乙方招聘。項目結束后由乙方負責解散。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 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第十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各方應對本次合作的商業資料保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規要求或有關監管機構要求 其承擔披露義務的除外。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預見,或者雖可以預見,但不可避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一切事件。此種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以及火災、爆炸、事故、戰爭、暴動、起義、兵變、社會動亂或動蕩、破壞活動或任何其他類似的或不同的偶發事件。甲方和乙方確認,法律、政策因素構成不可抗力。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于任何一方的協議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協議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終止,履行期間按上述終止時間自動延長,不承擔違約責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有關的對方,并提供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的適當的并經當地部門公證的證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終止或減輕此種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
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方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后果減至最低限度。
5、如果不可抗力發生或影響的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且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時,任何一方有權求終止本協議項下有關各方的義務。
第十二條、通知與送達:
1、與本協議有關各方之間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以下簡稱通知)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送達、郵遞、傳真或電報方式)。
2、前款規定的各種通訊方式應當按照下列方式確定其送達時間:
A、任何以郵寄方式進行的通知均應采用掛號快件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進行,并在投郵48 小時后視為已經送達被通知人(法定節假日順延);
B、任何以傳真方式發出的通知在發出并取得傳送確認時視為送達,但是,如果發出通 知的當天為節假日,則該通知在該節假日結束后的
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C、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或被通知人如果發生變化,應當在該變更發生后 的____日內通知對方,否則對方對于其原通訊方式的通知視為有效通知。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 能解決或一方不愿意通過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簽署方各執一份,具備相同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鑒于,協議各方均為計算機軟件專業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并且,協議各方有意愿共同從事 軟件的開發工作。為了規范各方的權利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的原則指導下,訂立本協議書,各方共同遵守的:
第一條、合作宗旨
為完成 軟件的開發工作,并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的。
第二條合作項目和范圍
協議各方共同開發 軟件,合作范圍包括軟件的代碼編寫、調試、測試等開發工作。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一年。
第四條合作方式
1.協議各方按照軟件編程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余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件的編程工作,并考慮到各方軟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余合作方有義務為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第五條知識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及匯編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第六條協議變更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合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為無效。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團隊相競爭的業務的。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的。
4.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合作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②合作項目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4
模板 合作開發合同模板
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______________大廈(暫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市_______區政府管理部門申請______________大廈建設項目。該項目申請土地面積暫定為_______ 畝,具體以甲方與土管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及此后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的記載為準,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二、上述項目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建筑項目性質為綜合(具體以行政文件的許可內容為準)。
三、上述項目的土地授讓后,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面積的分割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后雙方應各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共同實施,所需稅、費等費用由各自承擔。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別由甲乙雙方承擔,其中需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續,由甲方先行墊費。 上述墊費款從土地使用權證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由乙方予以歸還,并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為順利實施上述項目,甲方的職責是負責項目所需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而乙方則負責取得該項目的立項審批、工程施工建設直至完工交付使用過程中的所有政府批準和許可工作。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設計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落實。
六、本聯建項目一經啟動,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議。 合作開發合同模板
二: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以招標(或拍賣、行政劃撥,購買)方式取得位于_準格爾旗沙圪堵__、編號為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商住_____、容積率為_
2、2__、計劃建筑面積為_28__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紅線圖)編號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資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屬工程。
第二條合作建房
1、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
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
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約__28__萬平米的辦公(或商業、住宅)樓,并按本合同第 六條的約定進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價以國家預算計算(不降點),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條建房資金
1、工程建設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2、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1、工程設計費用由甲方負責,但需經得乙方通過設計方案,建筑的招標、施工監督由乙方負責。
2、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15__天內完成,整個建筑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內開工,并在第10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利益分成
1、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價格交由乙方銷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資金,乙方找差價補足甲方每個建筑平米4200元。 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銷售以外的溢價,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銷售稅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銷售房款所得,除保證正常施工外優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價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20__天內開工、或在第_10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的,乙方工期順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1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5
合同編號:
合作開發項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序文
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甲乙雙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甲乙雙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甲乙雙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甲乙雙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甲乙雙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7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雙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3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雙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雙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雙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3雙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4雙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寫明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_____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甲乙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雙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雙方共有。
9.2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3合作開發一方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6
合作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兩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兩方尚未掌握的、經過兩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甲乙兩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兩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甲乙兩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兩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兩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甲乙兩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甲乙兩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甲乙兩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甲乙兩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甲乙兩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召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甲乙兩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甲乙兩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甲乙兩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2)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7甲乙兩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兩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兩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兩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兩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兩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兩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兩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時間以及兩方應承擔的責任。
7、3兩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兩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兩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兩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兩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3兩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4兩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兩方共同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由甲乙兩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甲乙兩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兩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兩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兩方共有。
9、2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3合作開發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9、4合作開發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9、5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兩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兩方均有使用的轉讓的權利。
9、6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精神權利,如身份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歸兩方共有。
9、7合作開發兩方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兩方共享。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的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合作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兩方應在本條款中注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一方應按照兩方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合作開發技術,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技術成果。
10、4兩方可以約定合作開發技術完成以后,交兩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由兩方共同確認視為驗收通過。驗收的標準以兩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均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兩方約定合作開發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有由兩方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兩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一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另一方應予配合。
11、3兩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為:(可以由兩方概括性約定,也可以由兩方具體列明協作和指導事項)
11、4一方應為另一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并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具體要求如下:(兩方對技術協作和指導所需場地、人員、設備及差旅費用的要求)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給另一方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一方逾期兩個月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研究開發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3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4一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權制止并要求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5由于一方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兩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兩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后,兩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兩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兩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兩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兩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并且共擔風險所訂立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于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設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于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制開始直至新產晶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征稠業化、商業化特征。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采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兩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14、20合作開發的投資:是指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研究開發項目所作的投入。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兩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兩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一式_______份,甲乙兩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7
合作開發合同(一)
合作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項目名稱
1.1 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 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 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 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3.1 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 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 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復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2、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3、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前期工作安排
1、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3、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4、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6、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長沖”集體土地山陡溝深、土質較差、缺乏水源、無法搞農業,因此,與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長沖土地及深溝,利于群眾搞種植或養殖。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于凱里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長沖”,項目名稱“長沖填埋場”,具體位置以地形圖所示。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利潤分配:甲方集體享有“長沖填埋場”項目收益的29%利潤,擁有耕地的農戶享有29%利潤,乙方享有42%利潤。
2、乙方承擔項目合作開發的一切費用及相關手續。
3、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土地權屬依舊是巖頭河村三組或農戶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補償由乙方出資,若有糾紛,甲方協助解決。
5、修路中需填集體田,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擔,使用期以吳壽平所簽時間為準。
6、合作時間:以乙方開始填埋至填完為止,限期__________年,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運作該項目,收益全歸甲方。
7、填土質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質,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__________厘米,如個別農戶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規劃、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自然終止,甲方不予補償乙方任何損失。
第三條 合作管理及職責
甲乙雙方共同派人員組成“合作管理”,負責該項目具體組織和實施,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員,工資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任何一方管理人員有違紀行為,另一方在取得證據時,有權要求違紀方按1:5的比例進行賠償。
第四條 合同糾紛處理
當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乙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他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_____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他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____%;乙方負擔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1
合作開發協議
研究開發人:北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研究開發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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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經營范圍為 的公司,雙方均具備研發 項目的能力。為共同完成 項目的技術開發,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開發項目名稱:
二、合作開發要求:(視具體情況列明)
1、 開發目的
2、 使用范圍及方式
3、 合作開發的內容、形式、標準
4、 合作開發研究的地點、地域
5、 合作開發的時間要求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合作開發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開發項目完成止,預計完成期限為 年 月 日。
6、 合作開發的完成
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報告等技術文件;樣品、樣機;成套技術設備等)。
三、合作開發的投資:
投資總額為:
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 %;乙方占 %。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雙方投資的時間為:
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次日內共同設立賬戶,用于投資資金的管理。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確認,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該投資資金。
四、甲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非專利技術、技術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向乙方支付補償。
五、乙方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對合作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2、 提供場地、人員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3、 完成 的研發工作
六、工作配合
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雙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開發項目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后的任何時間,非經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作開發項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八、風險承擔:
1、因作為本合作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雙方應當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獲知該情況的,應當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合作開發項目部分失敗或全部失敗的,對于該失敗的部分,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確認該部分失敗之日起十日內就失敗部分進行結算。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擔合作開發費用。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內進行結算。
九、技術開發成果的歸屬: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請專利。合作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費取得該專利的實施許可。
2、 甲方應當就取得完全的專利權于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采取其他補償辦法)。
3、 技術開發的成果中屬于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的,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的權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轉讓該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專利技術或技術秘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及獲得利益權的取得,甲方應于雙方確定完成開發工作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元(或采取其他補償辦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10%的違約金;造成開發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30%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合作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給付違約金以外,對另一方的損失應據實予以賠償。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的,每延遲給付一日,甲方按延遲給付部分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以及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該侵權行為,并賠償甲方 元作為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就甲方全部損失據實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開發項目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于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開發商: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開發范圍
為進一步發展旅游事業,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發揮資源優勢,增加財稅,甲方提供所轄鄉內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區域)的山場、土地、河流、水庫與乙方合作進行綜合旅游開發;
二、開發經營期限
旅游合作開放經營年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游開發投資規模
旅游開發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三年內資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萬元(包括:規劃費用、廣告投入、人員培訓、旅游促銷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從開業開始,前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后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
2、景區門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經營收入,甲方不參與利益分配,屬投資商所有;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負責向上級旅游主管部門申報金川鄉旅游開發項目有關事宜和相關手續;
2、保證乙方的經營性用地(停車場、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廁等)、旅游開發所需建設用地免費征用木材甲方應負責支持乙方落實,除國家法律規定的規費外,鄉政府及村委會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村民的青苗補償費由乙方按最優惠價格負責補償;
3、負責與村委會簽訂旅游開發委托書(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4、負責景區公路的建設、維修,徽派民宅的維修保護;
5、負責旅游區內的林政管理;
6、協助處理社會治安;
7、負責協調處理好與當地村民關系;
8、負責動員村民配合旅游開發種植所需的農作物;
9、協助乙方落實該景區旅游規劃的具體執行;
10、保證景區內的“三通”問題,即路通、電通、水通;
乙方的義務:
1、負責景區開發的所有投入;
2、負責提供景區整體規劃,并報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3、有按期繳交甲方門票收入分成的義務;
4、有按開發項目和開發時間完成旅游開發的義務;
5、負責建設景區內的旅游步道;
6、有保護當地資源的義務;
7、有照章繳交稅費的義務;
8、有引導當地村民發展旅游經濟的義務;
9、負責落實“四統一”標準即統一規劃、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營銷;
六、違約處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導致乙方無法開發、經營,除負責賠償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資金費用外,另補償乙方所投資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乙方所有投資的全部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項:
1、甲方必須確保在開發范圍內,不準他人在景區公路沿線、游步道和景點興建任何建筑;
2、旅游開發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不得再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合作內容;
3、在景區內如甲方新增其他行業開發項目,不得影響旅游景區的規劃與經營開發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執行;
4、經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乙方續包,如乙方未能繼續承包,其投資經營的基礎設施(門樓、停車場、游步道、)無償交給甲方,投資景區配套的服務設施,乙方全權處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3
鑒于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國有土地所有權不可以轉讓,為了實現對國有土地的合法利用和市場流轉,我國設立了獨特的國有土地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相分離的土地制度。土地使用權人所享用的用益物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民事主體之間流轉,從而實現土地資源的市場配置。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用土地作為出資與他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現土地要素與資金要素的結合,從而在最大程度上實現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用益物權,這是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法律基礎。然而,在房地產開發實務中經常出現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名為合作開發實為房屋買賣、名為合作開發實為借款、名為合作開發實為房屋租賃的情況。為了正確處理以上問題,20xx年8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以四個條文對上述四種情況作了界定,這也是本文要討論的房地產合作開發中的轉性合同,本文主要討論上述四種轉性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
一、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1.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要確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否名實相符,首先就要對什么是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概念作出界定,進而分析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特征,從而來判定那些合同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那些合同應該轉性合同,并應按照轉性后的合同關系來處理。
《司法解釋》第十四條對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作出明確界定:“本解釋所稱的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以提供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合作開發房地產為基本內容的協議。”因此,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應該具備以下特征:第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第二,當事人雙方共享利潤;第三,當事人共擔風險,第四,當事人是以開發房地產為合同的基本內容。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不再把共同經營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必要條件。我們認為,實踐中對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上述四項特征中爭議較多也最難以把握的是特征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和特征三(當事人共擔風險)。下文將對上述特征一、三作進一步分析。為了敘述的簡便,本文僅討論合作方為兩方的情形,三方或更多方的合作開發與合作方為兩方的情形并無本質差異。
2.關于特征一: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出資
上述特征一般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作為唯一出資,另一方則以資金作為唯一出資;
(2)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則以部分資金作為唯一出資;
(3)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則以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唯一出資;
(4)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也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
(5)當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作為出資,另一方也以非資金形態的實物(如建筑材料)或勞務作為出資。
其中以第(1)、(2)種情形最為常見,第(3)、(4)種情形偶見于相鄰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人作為合作當事人的情形;第(5)種情形偶見于工程項目的材料供應商、施工承包商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合作當事人的情形,特別是在開發企業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的情況下。
3.關于特征三:當事人雙方共擔風險
本文認為,上述特征應理解為:當事人對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履行的不利益的后果以及不能履行的后果應當共同分擔。這里,共擔的風險應主要指合作雙方預期的利益目標不能實現或者不能全部實現的風險,而一般不包括由于一方過錯導致的利益風險。除非非過錯方同意分擔,否則后者應由過錯方承擔。
何謂共同分擔風險?
首先,在確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時,應該注意,不能僅僅把合同是否具有明確的不承擔經營風險的約定作為判斷標準,而應該以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作為判斷標準。即,只要合同的實質內容表現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獲取固定利益,而不承擔經營風險,盡管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不承擔經營風險,也應該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
其次,這里所說的風險是經營風險,不屬于其它風險。例如案例一,某合同中約定,甲提供土地使用權,乙進行投資,甲乙雙方合作進行開發房地產,甲承擔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帶來的風險,乙承擔出資帶來的風險及合作開發過程中的其它風險,甲獲得房屋建成后的一半房屋面積或者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該部分房屋所對應的房價款作為收益。在這個合同中雖然沒有明確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相反還約定了甲方應該承擔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帶來的風險。但是從該合同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來看,甲實質上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因為,第一,辦理產權證是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個附隨義務,是甲方履行合同必須履行的義務,是甲方的固有義務,不屬于經營風險的范疇。第二,如房屋建成,甲將分得一半房屋面積;如房屋不能建成,甲也將能獲得相當于該一半房屋面積的房屋價款。也就是說,無論房屋是否建成甲均能獲得相當于一半房屋面積的收益。因此,本文認為,案例一的合同應該按照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來處理。
再次,共同分擔風險應理解為風險的分擔比例應當與各方當事人就合作開發目標順利實現時所約定分享的利益比例大致相當,至少不應嚴重失衡。否則應視為非實質性的共擔風險。比如案例二,合同約定,合作開發項目完成的,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取得建成房屋(不論實際建成房屋面積是否增減)的一半,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除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外,既不承擔合作開發活動中的其他損失,也不要求相對方給予經濟補償。再比如案例三,合同約定,合作開發項目完成的,甲作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取得建成房屋的一半,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甲也將能獲得相當于該一半房屋面積的房屋價款的80%,其余20%作為甲對合作開發項目最終不能完成的風險承擔。在上述案例二中,由于土地本身一般不易滅失,對于甲而言,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不能履行,其承擔的風險幾乎為零,或者僅僅喪失一定期間可能的土地收益,而對于提供資金的一方,乙將實際上承擔開發失敗的幾乎所有經濟損失。而在上述案例三中,對于甲而言,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不能履行,不僅其承擔的風險為零,而且可以繼續獲得約定的利益,只是該利益比項目成功時有所減少。可以說,案例二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無利可圖,但不會虧本,即不賺不賠;而案例三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少賺不賠。因此顯而易見,該兩案中甲分擔風險的比例與其就合作開發目標順利實現時所約定分享的利益比例相比已經嚴重失衡。有人認為,只要雙方約定共擔風險,就應認定為合作開發合同,風險的分擔比例應當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自由約定,法律不應無端干預。本文認為,如果法律對于當事人風險的分擔比例完全不加干預,將給當事人規避《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關于轉性合同的規定留下巨大的空間。比如,當事人可能約定利益分配時一方享有固定利益,而風險分擔時,該方承擔1%。
二、合作開發房地產過程中四種轉性合同
1.《司法解釋》確定轉性合同的法理基礎
《司法解釋》分別在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了四種轉性合同。《司法解釋》作出這四條解釋的法理基礎均為意思表示理論,即通過揭示合作開發房地產當事人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來判定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合同的法律性質,而不以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合同的名稱或外部表現形式來判斷合同的法律性質。
2.四種轉性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
(1)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的,應當認定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從該條規定可以得出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的本質特征是,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收益。此時,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所收取的固定利益已經成為“投入”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這與土地使用權轉讓法律關系在權利義務的本質上并無二致。也就是說,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所收取的固定利益,可以看作是其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所獲得的對價,合同相對方通過支付“固定利益”(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而獲得了土地使用權。投入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作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方,支付固定利益的一方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受讓方。此時,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如果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經營風險,而只是約定收取固定利益,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實踐中,如果由于當事人簽訂合同時的不夠嚴謹,在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中僅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的固定利益分配,未約定風險分擔的,這樣的約定是否可以視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利益呢?本文認為,這種情況下不宜一概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利益,而應該以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實質內容作為判斷標準。即,只要合同的實質內容表現為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獲取固定利益,而不承擔經營風險,盡管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不承擔經營風險,也應該認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相對方仍應對固守“保底利益”的當事人承擔價值固定只不過變換給付物種類的義務,那么合作風險實際上還是并未“共同承擔”。
第二,固定利益的含義。《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是指的固定利益,是指無論在合作開發房地產中出現什么樣的經營風險,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一方都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取得一定的、不變的利益。因此固定利益應該具有以下特征:A.是可以確定的、不變的利益。即,不論合同能否實際履行,合同履行的程度如何,該利益是可以確定的,并且經確定后是不發生變化的。例如,土地價款的35%,總投資的25%這樣的約定。B.可以表現為貨幣,但不以貨幣為限。在通常情況下固定利益表現為貨幣,但并不以貨幣為限。可以是固定數量的貨幣,也可以固定數量的房屋,還可以是固定數量的貨幣和固定房屋的混合,甚至可以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
本文進一步認為,《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一詞不夠確切。在上文列舉的案例三中甲最大的合作開發風險是少賺不賠,但嚴格說來,甲的利益不是固定的,項目開發的成敗將影響甲獲得的利益大小。按照現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要求,案例三中的合同將不能認定轉性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而事實上這類合同的本質仍然是提供土地使用權一方不承擔經營風險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只不過對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對價按照不同的項目開發結果做了分別約定。因此,本文認為,如將《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中的“固定利益”改為“保底利益”,可以堵塞案例三中合同不能轉性認定的漏洞,因為在案例三中,甲的“保底利益”是約定的項目失敗情形下的利益。
(2)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而實為房屋買賣的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分配固定數量房屋的,應當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則表明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在于以所“投入”的資金作為獲取固定數量房屋的對價。也就是說,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投入資金獲取了固定數量的房屋,合同的相對方通過出賣固定數量的房屋獲取了一定的資金,這符合房屋買賣合同的特征。投入資金的一方成為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合同相對方成為房屋的出賣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的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買賣。因此,此類合同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獲取固定數量的房屋,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實為房屋買賣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的理解。首先,《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所指的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是指提供資金一方當事人獲取固定數量房屋的所有權,而不是使用權。其次,固定數量的房屋,應該和本文在前面對“固定利益”所作分析一樣,該固定數量房屋的數量應該是可以確定的,并且經確定后不變的。例如合同中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分配5000m2的房屋,該約定就是確定的,不論房屋是否能實際建成,合同約定的固定數量房屋都是確定的,并且是不變的。至于,該房屋最終能否建成或者提供資金的一方能否實際分到5000m2的房屋則屬于合同履行的范疇。
(3)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貨幣的,應當認定為借款合同。”如果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的貨幣,則表明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投入資金,獲取了固定數額貨幣的回報,相當于提供資金的一方通過出借資金獲取了利益,合同相對方通過借款進行了房地產開發,雙方的真實意思在于融資進行開發建設。這完全符合借款合同的特征,提供資金的一方于貸款人,合同相對方于借款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是否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理解。我們在判定合同中是否約定了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收取固定數額的貨幣時,應該注意這里的固定數額貨幣不等同于“固定利潤”。這是因為利潤的獲取要取決于房地產開發的結果,在房地產開發完成之前利潤是不確定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不存在“固定利潤”。例如在合同中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在合作建房完成后提供資金一方獲取合作建房利潤的50%,這樣的約定就不應該視為約定了提供資金的一方獲取固定數額的貨幣。
(4)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借款合同的認定
①認定標準
《司法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以租賃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應當認定為房屋租賃合同。”在這類合同中,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論合作的結果如何,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都將使用(租用)一定數量的房屋。雙方當
事人的真實意思在于提供資金的一方以提供的資金作為使用約定面積房屋的對價,相當于提供資金的一方支付租金,合同相對方提供約定面積的房屋給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使用。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為承租方,合同相對方為出租人。此時當事人的約定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因此,此類合同的認定的判斷標準是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是否不承擔經營風險,如果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承擔經營風險,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如果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并只以租賃或其它方式使用房屋,那么這類合同就屬于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合同。
②認定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如何理解以其他形式使用房屋。因為這類合同和我們通常意義上的租賃合同存在一定的區別,所以在合同的條款表述上往往不同于一般的房屋租賃合同,通常會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在房屋建成后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支付一定租金的方式或者免費使用約定面積的房屋。《司法解釋》所稱的其它形式使用房屋就是指提除支付一定租金的外的其它方式。因此,無論這類合同中是否有明確約定提供資金的一方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使用建成后約定面積的房屋,只要約定的實質內容表明提供資金的一方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并只以租賃或其它方式使用房屋,都應該把這類合同認定為名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實為房屋租賃合同。
三、合作開發房地產過程中幾種特殊的情況的處理
第一種情況,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乙方僅提供資金,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A.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六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是借款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又是借款合同中的貸款方,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出借資金的對價均為所約定獲取的固定數額的貨幣。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B.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是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又是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和支付貨幣的對價均為所約定獲取的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C.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在此種情況下,還可以再分兩種情況來討論: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額的貨幣量很少,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量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量房屋中部分房屋,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量房屋中部分房屋和貨幣,那么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借款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或固定數額的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量的房屋,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按照盡量簡化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的原則的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量房屋量很少,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額的貨幣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和固定數量的房屋,那么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借款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量的房屋或固定數量的房屋和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乙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同理,在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D.固定利益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符合《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存在兩個合同關系,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一個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人又是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此時應該分別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益義務關系。
E.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在此種情況下,也應該再分兩種情況來討論: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額的貨幣量很少,和約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中部分價值,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固定數額的貨幣或固定數額的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價值中的部分價值,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價值中的部分價值,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按照盡量簡化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的原則來處理,既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房屋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很小,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額的貨幣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約定取得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三個合同關系。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視為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或者是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和固定數額貨幣中的部分貨幣,那么甲方提供資金的對價就是固定貨幣中的部分貨幣,此時,甲、乙之間存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同理,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后一種思路來處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借款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F.固定利益為固定數量的房屋和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種情況下,應該按照前文C部分所確定的原則來進行處理。在這種情況下也應該按照前文E部分確定原則來進行處理。a.約定甲獲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數量的房屋很少,和約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租賃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b.約定甲獲取的以租賃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價值很小,和約定取得的固定數量的房屋的價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或僅僅能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此時應該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來處理甲、乙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二種情況,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這種情況和第一種情況沒有本質的區別,唯一的區別在于乙方作為合同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不同,在第一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支付的對價是其所提供的資金。在第二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是其提供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種情況,甲、乙雙方均提供土地使用權和資金,約定甲方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利益。
這種情況和第一種情況也沒有本質的區別,唯一的區別在于乙方作為合同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不同,在第一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支付的對價是其所提供的資金。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作為合同的相對方所支付的對價是其提供的土地使用
權和資金。實際上甲方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房屋買賣合同中買受人、借款合同的貸款方所獲取的對價形式表現為所獲得的固定利益,其本質上卻是乙方投入的資金或土地使用權或資金和土地使用權。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4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標(或拍賣、行政劃撥,購買)方式取得位于_準格爾旗沙圪堵__、編號為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商住_____、容積率為_2、2__、計劃建筑面積為_28__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紅線圖)編號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資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屬工程。
第二條合作建房
1、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約__28__萬平米的辦公(或商業、住宅)樓,并按本合同第 六條的約定進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價以國家預算計算(不降點),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條建房資金
1、工程建設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2、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1、工程設計費用由甲方負責,但需經得乙方通過設計方案,建筑的招標、施工監督由乙方負責。
2、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15__天內完成,整個建筑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內開工,并在第10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利益分成
1、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價格交由乙方銷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資金,乙方找差價補足甲方每個建筑平米4200元。
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銷售以外的溢價,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銷售稅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銷售房款所得,除保證正常施工外優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價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20__天內開工、或在第_10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的,乙方工期順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1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5
合作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項目名稱
1.1 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 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 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 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3.1 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 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 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 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 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 甲乙雙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 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 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 甲乙雙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召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 甲乙雙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 甲乙雙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 甲乙雙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 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 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 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 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 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為共同開發、經營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產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第一條合作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年度羽絨服、棉服外貿男裝產品設計,甲方負責將乙方設計的產品進行生產、銷售。
2、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銷售雙方合作的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
第二條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一年四季)的設計研發。
乙方應該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春季產品的設計;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夏季產品設計;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秋季產品設計;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冬季產品設計。
以上產品設計經過甲方認可后,甲方將該產品投入生產和銷售。
乙方應努力確保研發產品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
如果乙方設計的產品不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或者如果將乙方設計的產品投入生產、銷售將給雙方帶來巨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拒絕將該設計投入生產銷售。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的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該知識產權僅供甲乙雙方使用,甲乙雙方在沒有征得對方同意情況下不得單方將該知識產權轉讓或者委托、授權第三方使用。
3、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的銷售和生產由甲方負責。甲方應該在認可乙方設計后的天內將該產品加工投入市場進行銷售。
4、甲乙雙方在該項目合作期間財務管理以甲方為主,乙方有權查詢核對財務,有權復印取得財務資料。
第三條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對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的利潤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紅方式。
按以下順序分配:
第一項:首先歸還甲方為該項目研發、生產、銷售所支付的全部款項。
第二項:支付第一項之后的利潤,其中的70%用于下年度擴大生產及銷售,其中30%用于甲乙雙方分配,甲方有該30%利潤中的75%的利潤分配權;
乙方該30%利潤中的25%的利潤分配權。
第四條關于合作開發產品的借款約定
在合作經營過程中,如合作產品需要資金周轉時,甲方將保證無息出借資金給合作項目,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運轉。
雙方實現銷售收入時,優先安排歸還甲方所出借的資金。
因資金不足,使接單不能足額完成,甲方要補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利益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薪金及其他待遇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金(設計費用)人民幣15萬元。甲方在每年度結束15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果雙方按照第二款進行了利潤分配,則不再向乙方支付薪金(設計費用)。
2、如果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當年凈利潤達到人民幣1000萬時,甲方無需根據該條第一款約定向乙方支付年薪(設計費用)人民幣15萬。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汽車油費人民幣1000元。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設計的任一季節產品不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或者乙方設計的產品投入市場后未能達到雙方預期的銷售數額,甲方有權拒絕將該設計投入生產銷售并可解除合同。
2、如果將乙方設計的產品進行生產、銷售可能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拒絕將該產品投入生產銷售并可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4、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5、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他方的經濟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6、因情況變化,當事人各方經過協商同意。
7、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各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應在各方之間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補充性條款
1、甲乙雙方合作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股東的要求公開,各方有權查閱各種經營資料。
2、合作產品除由甲方生產、銷售外,各方股東及親戚不得從事該產品生產、銷售,亦不得授權他人從事該產品生產和銷售。
3、乙方除與甲方合作及自有的公司北京吉昌泰商貿有限公司外,不得在其他公司從事研發等相關的兼職業務。
4、羽絨服、棉服等男裝外貿產品服裝設計的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未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共同擁有知識產權的設計,款式轉為其他公司財產或擅自使用。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補充協議于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第十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各方合發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訂立。
本合同正本___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7
編號: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優勢,本著“利國利民利已”的精神及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開發新能源市場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主體
經甲方授權,乙方可用甲方勞動中心拓展部的名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聯系開發新能源市場。
二、業務區域
本協議適應合同能源管理及風光互補供電系統應用項目,隨著業務拓展的進度及雙方合作的深入,可逐步擴大業務區域。
三、業務范圍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風光互補獨立供電系統及應用領域的開發
四、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公司形象宣傳、產品介紹及價格表、營銷模式等相關資料(部分資料僅收取相關的工本費)。
2、配合乙方向客戶提供技術咨詢,客戶需求調查,編制能源管理合同及工程方案。負責現場對比測試等前期工作。
3、當甲方與用能單位簽訂合同后,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及所需資金,依據合同實施節能改造、維護等各項工作。
4、負責對乙方的業務人員進行新能源基本知識的培訓。
5、依據本協議相關條款的約定,及時支付乙方分成款項。
五、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合同簽訂前)市場的前期拓展工作,并承擔所需費用。
2、嚴格執行甲方所制定的營銷模式,不得隨意刪改、變更。
3、詳盡了解客戶及競爭對手的基本情況,協助做好技術咨詢、產品測試、編制方案及簽訂合同等前期工作。
4、乙方與用能單位對項目實施達成共識后應及時向甲方報審,以避免其它合作單位(人)介入該項目。
5、和客戶經常保持溝通,敦促客戶按合同中的付款時間及時付款。
6、維護甲方權益,保密甲方的商業機密。
如出現下列情況的任何一種,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1、乙方從事有損甲方形象及名譽的活動。
2、乙方主觀或客觀的失誤導致甲方出現大的經濟損失。
3、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從事違法活動。
4、乙方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業務指標。
5、此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甲方與用能單位所簽訂的工程中乙方的責、權、利。
六、合同能源管理費的分成比例及結算時間。
(一)節能管理費的計算、結算標準:
(另附加細則。)
(二)核算內容:
1、納米光學組合燈
2、納米光學節能燈
3、風光互補項目
根據每個項目的具體情況雙方協商分成比例。
(三)結算時間及相關事項
1、在甲方收到用能單位支付的合同能源管理綱或者貨款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按分成的比例支付給乙方,乙方提供發票。
2、乙方不能出具正式發票,甲方支付分成款時將按國家稅務部門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3、乙方未能獨立完成項目的承接工作,需第三方出面支持配合,分成比例另行協商。
七、乙方如開設展廳,需配備展示的樣品由甲方提供,甲方根據展品的數量、品種向乙方收取押金。
八、違約責任
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應賠償給對方因此所帶來的損失,情節來得時將追究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十一、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8
合作開發合同
合同編號:
合作開發項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編碼:
聯系電話:
序文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甲乙雙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甲乙雙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甲乙雙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甲乙雙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甲乙雙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4.6?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4.7?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雙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3?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雙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雙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雙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3?雙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4?雙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寫明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_____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甲乙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雙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雙方共有。
9.2?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4?合作開發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9.5?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均有使用的轉讓的權利。
9.6?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精神權利,如身份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歸雙方共有。
9.7?合作開發雙方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的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合作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合作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雙方應在本條款中注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一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合作開發技術,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技術成果。
10.4?雙方可以約定合作開發技術完成以后,交雙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確認視為驗收通過。驗收的標準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均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雙方約定合作開發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有由雙方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一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另一方應予配合。
11.3?雙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為:(可以由雙方概括性約定,也可以由雙方具體列明協作和指導事項)
11.4?一方應為另一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并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具體要求如下:(雙方對技術協作和指導所需場地、人員、設備及差旅費用的要求)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給另一方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一方逾期兩個月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研究開發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3?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4?一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權制止并要求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5?由于一方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_____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雙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解決。
13.5?雙方也可以不通過_____,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并且共擔風險所訂立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于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設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于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制開始直至新產品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征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征。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采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14.20?合作開發的投資:是指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研究開發項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可視門鈴合作開發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項目暫定名為“______”。項目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規劃用地性質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項目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地下一層。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采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并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并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并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系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后,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并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后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以內,甲乙雙方在銀行共同設立共管帳,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______萬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帳向甲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幣萬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六、項目相關資料手續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范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八、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后,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