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庫租賃協議樣書一(精選3篇)
冷凍庫租賃協議樣書一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租賃甲方 的冷凍庫,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由雙方共同信守。具體條款如下:
一、出租冷庫地點:位于延壽鎮奮斗街 委 胡同 號。
二、冷庫間數計 間,合計約 平方米。
三、冷庫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四、租賃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賃數額:租賃費按每月租金 元計算。每年為 元。 年合計租金為 元。租賃合同期內不增減租賃費。
六、租金繳納方式:上交租金。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齊合同租賃期間內的全部租金。否則甲方有權不準乙方使用冷庫,并有權解除合同。
七、冷凍庫租賃費 元,含水費、電費,費用由 方實際使用數量,電字加損耗交付。
八、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冷庫機器設備的保養、維護及使用。
2、冷庫保養和設備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人為造成的由乙方負責)
3、因自然災害或電力電路故障,出現的停電事故影響到乙方的利益,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甲方會快速聯系電業系統修復,以保證乙方的利益。
4、凍庫產權如發生變更,政府拆遷、出售、臵換等,終止租賃合同。甲方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對乙方交納的租賃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九、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保證按時交納冷庫的租賃費。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終止合同。
2、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合理使用冷庫、保護好冷庫的設施,如有損壞,作價賠償甲方。如因乙方造成設施損壞引起其他相鄰的承租人的利益受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物品受損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負責。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在承租期內,乙方存放在所租賃冷庫內的所有物品,由乙方自己保管看護,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自行保管看護時,如發生變質、腐爛、丟失、損毀等現象,由乙方負責。乙方保證安全使用、不得發生事故,如發生水、火、電等事故,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責。因此給甲方及相鄰的承租戶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4、乙方在使用冷庫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垃圾必須由乙方一日一清,運至垃圾場,保持好冷庫區內外的環境衛生。
十、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后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十一、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履行中發生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冷凍庫租賃協議樣書一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位于拉薩市 路,編號 ,使用面積 平方米,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用途
該商品房用途為: 合法、合規從事經營活動 ,經營范圍:。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壞商品房主體結構。對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應事先書面得到甲方許可。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商品房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品房。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商品房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大寫: )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商品房租金 不變,自第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銀行交款,并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執。
(四)單位名稱: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一)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交付該商品房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商品房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如數無息返還乙方。
第六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商品房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租賃商品房經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及各項稅費。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商品房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算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應恢復原樣,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乙方放棄收回的歸甲方無償所有。
(四)返還后對于該商品房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 商品房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商品房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一)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商品房進行轉讓。
(二)乙方私自轉讓商品房的,甲方有權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達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品房結構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商品房轉租、轉借的。
6、利用該商品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品的。
8、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9、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一)在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該商品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工作。(二)乙方不得違反當地政府治安綜治管理有關規定,或從事違法活動或經營,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商品房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金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擅自對該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商品房的,應按日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薩市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冷凍庫租賃協議樣書一 篇3
外來務工人口租賃合同
立約人: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___
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 : 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___
原籍 :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_________區_________鎮_________(村)街_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屬名單)作___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愿意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接受當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納租金。
四、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二)負責對房屋和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設備的正常維修。如因維修房屋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提前通知并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甲方負責賠償。
(三)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四)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屆滿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有優先承租權,并應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應準許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屬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辦理合同更名手續。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按時交納租金,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與第三人互換。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房屋進行擴、改建、裝修或增加設備。
(四)要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設備,發現房屋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并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陪償。
(五)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還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三十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應交還承租房屋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應付違約金。
(三)租賃期內,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外,還有權收取違約金。
七、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日期內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九、租賃期內因房屋拆遷,雙方應共同遵守《北京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不遵守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起訴。
十一、房屋在租賃期內,應按規定向稅務機關交納稅費。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須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登記備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機關備案。
十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聯系地址、電話:_________ 聯系地址、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