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規章制度(通用6篇)
零售藥店規章制度 篇1
制度1:
企業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確保企業依法經營,保證消費者用藥的安全、有效、及時、方便。
2、堅持“質量第一”的觀念,組織本企業員工學習法律法規,執行藥店的質量管理制度,加強質量管理工作,對藥店的質量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
3、組織、監促相關人員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簽發質量管理制度。
4、督促質量管理工作的落實,保證質量管理人員有效行使職權。
5、主持質量管理制度的檢查與考核工作,督促、檢查各崗位履行質量職責,監督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執行。
6、對藥店的藥品質量全面負責,嚴格把好藥品質量關,保證藥店銷售質量合格的藥品,絕不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及質量不合格藥品,有效行使質量否決權。
7、執行藥店規范化管理,抓好藥店的服務質量管理,負責處理顧客的服務投訴。
8、負責藥店的環境衛生管理,為顧客提供優美舒適、清潔衛生的購物環境。
9、對藥店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對因人為引起藥品質量損失按藥店有關規定處理。
制度2: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組織本單位所有員工認真學習和執行有關《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在“質量第一”的思想指導下,進行經營管理;
2、組織有關崗位人員建立規章制度和完善質量體系,定期召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研究、解決質量工作方面的問題;
3、負責對供貨單位和購貨單位的合法性、購進藥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貨單位銷售人員、購貨單位采購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內容的變化進行動態管理;
4、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員工嚴格按gsp 來規范藥品經營行為;
5、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藥品質量檔案;
6、定期和不定期進行藥品質量檢查,做到經營藥品帳物相符,嚴禁霉變、過期失效等不合格藥品出售的現象發生,及時發現并制止質量管理方面的違規行為;
7、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8、負責藥品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9、負責假劣藥品的報告;
10、負責藥品質量查詢;
11、負責指導設定計算機系統質量控制功能;
12、負責計算機系統操作權限的審核和質量管理基礎數據的建立及更新;
13、組織驗證、校準相關設施設備;
14、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
15、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
16、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和風險評估;
17、組織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
18、組織對被委托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查;
19、開展質量管理教育和培訓。
制度3:
采購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藥品采購行為;
2、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合法性,索取供貨單位的證照等;
3、了解供貨單位質量保證能力,必要時與質量管理管理人員一同到供貨單位實地考察其質量保證能力;
4、所采購藥品必須合法,索取藥品的生產批文、藥品質量標準、說明書、藥品檢驗報告書、包裝樣品等;
5、簽訂購貨合同,除有關經濟指標外,還應該增加質量條款;
6、不斷收集同類產品的質量情況,執行“按需進貨,擇優選購”;
7、協助質量管理管理人員處理不合格藥品和質量有疑問的藥品;
8、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制度4:
收貨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藥品收貨管理制度及收貨程序,負責藥品的收貨工作。
2、收貨員根據供貨單位的隨貨同行單(票)和公司采購記錄逐批核對藥品,做到票、帳、貨相符。
3、負責核實藥品運輸工具、在途時限、運輸方式、運輸溫度。
4、負責檢查藥品實物與隨貨同行單是否相符。
5、負責把藥品按品種特性要求放于相應待驗區域。
6、負責與驗收員辦理交接手續。
7、負責銷后退回藥品的收貨工作。
8、負責所有收貨原始單據的簽收、傳遞,做好收貨記錄。
制度5:
驗收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2、嚴格按照藥品質量驗收制度開展工作,審查書面憑證,如合同、訂單、發票、產品合格證等,進行外觀目檢,如品名、批號、生產廠家、批準文號、商標、包裝、破損、污染等情況,有些產品要借助儀器設備進行,如大輸液、小水針產品的可見異物必須在可見異物檢測儀下進行觀察;
3、要按照有關規定填寫驗收記錄,把驗收情況如實記錄下來,并填寫驗收后的結論;
4、對驗收中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及時報告質量管理人員,經質量管理人員復驗后憑復驗結果確定是否合格。
制度6:
營業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2、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夸大宣傳,嚴禁經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陳列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處方藥必須憑處方銷售;
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要求銷售;
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戶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并立即報告質量管理人員復驗;
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并寫明品名、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8、定期或不定期咨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制度7:
處方審核人員崗位職責:
1、處方審核員指執業藥師或具有藥師(含藥師和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2、對藥品銷售的正確、合理、安全、有效承擔主責任。
3、負責處方內容的審查及所調配藥品的審核并簽字。
4、負責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嚴格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5、對有配無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
6、指導營業員正確、合理擺放及陳列藥品,防止出現錯藥、混藥及其他問題。
7、負責中藥飲片的裝斗復核工作,并做好記錄。
8、指導、監督營業員做好藥品拆零銷售的工作。
9、營業時間必須在崗,并佩戴標明姓名、執業藥師或其他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不得擅離職守。
10、為顧客提供用藥咨詢服務,指導用藥安全。
11、對銷售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質量管理部。
12、對顧客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處理。
制度8:
處方調配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處方審核、配方、核對、發藥以及用藥指導等調配工作;
2、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醫療器械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戶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向患者提供,并立即報藥劑科主任復驗;
3、負責憑醫師處方調配藥品,無醫師處方不得調配藥品;
4、審核處方,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后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正確書寫藥袋或粘貼標簽,注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包裝;向患者發藥時,按照藥品說明書或者處方用法,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5、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1)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品,處方醫師是否注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2)處方用藥與臨床診斷的相符性;
(3)劑量、用法的正確性;
。4)選用劑型與給藥途徑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復給藥現象;
。6)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藥禁忌;
(7)其它用藥不適宜情況;
6、調配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7、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要求向患者提供;
8、對調配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藥劑科主任處理。
9、完成處方調配后,應當在處方上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
10、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11、對患者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報藥劑科主任處理。
12、定期或不定期咨詢患者對藥品質量及服務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制度9:
養護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2、認真執行藥品養護制度,對陳列藥品的養護工作負具體責任;
3、做好店堂溫濕度記錄,保證店堂的溫濕度達到藥品陳列的要求;
4、對陳列藥品的質量進行循環檢查,對物理外觀有變化及陳列已久的品種應抽樣送藥檢部門檢測,并做好藥品養護記錄;
5、負責各種養護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6、負責建立藥品養護檔案,內容包括:養護記錄臺帳、檢驗報告書、查詢函件、質量報表等資料,資料歸檔保存,統一管理。
零售藥店規章制度 篇2
1、調劑人員要具備全心全意為廣大患者服務的思想和高尚的醫德醫風,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颊哂盟幇踩行。
2、調劑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本院醫師正式處方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
3、收方后,對處方認真執行“三查七對”:查處方、查藥品、查禁忌;對科別、對患者姓名、對年齡、對含量、對用法、對瓶簽、對用量。審查無誤后方可調配,如處方內容不妥或錯誤時,應與醫師聯系更正后,方可調配。
4、中藥方劑需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注明。對需臨時炮制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5、配方時,應細心、迅速、準確并嚴格執行核對制度。配方人員和審核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
6、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用藥方法及注意事項,詳細寫在藥袋和瓶簽上,并應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7、調劑室內部應保持清潔,藥品及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處。
8、注意安全保衛工作,對品、及貴重藥品,當班人員要認真盤點清楚,防止貴重藥品人盜,設立消防設備,防止火災。發現問題當班人員和統計員應及時查明原因,由藥房負責人協助處理。
9、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應定期檢查藥品的有效期,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霉爛變質。
10、調劑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計量法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計量準確可靠。
11、調劑室工作人員要衣裝整潔,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間要保持肅靜,不得大聲喧嘩,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有事離開時應請假,不得擅自脫崗,若下班時有未完成的工作應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
12、本店工作人員生病要自購藥品的,應按正常收銀程序,但是可以給予_%的優惠。
13、非藥房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入內。
零售藥店規章制度 篇3
衛生和人員健康狀況的管理制度
1、為保證藥品經營行為的規范、有序,確保藥品經營性質和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應保持營業場所的環境整潔、衛生、有序、無污染物及污染源。
3、負責人對硬件場所的衛生負全面責任,并明確崗位的衛生管理責任。
4、營業場所定期進行衛生清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做到“四無”,即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
5、貨架及陳列的藥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污損,柜臺潔凈明亮,藥品陳列規范有序。
6、保持店堂內外清潔衛生,嚴禁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貨架,個人生活用品應統一集中存放于專門位置,不得放在藥品貨架或柜臺中。
7、工作人員上班時,統一著裝,穿戴整潔、大方,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滌3次,冬天每周洗滌2次,員工應保持個人衛生,著裝整齊,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8、每年定期對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藥品驗收和養護人員應增加“視力”、“色盲”檢查項目,并建立健康檔案。
9、對患有傳染病、皮膚病及精神病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
藥品銷售管理制度
1、為保證藥品經營行為的合法性,確保藥品銷售質量,安全合理地為消費者提供放心藥品和優質服務,根據《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應按照依法批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藥品。
3、應在營業店堂的顯著位置懸掛《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以及執業人員要求相符的證明。
4、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的營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5、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簽放置準確,字跡清晰,填寫準確、規范。
6、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予顧客。
7、拆零藥品出售時應在藥袋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8、對缺貨要認真登記,及時向業務部門傳遞消息,組織貨源,補充上柜,并通知顧客購買。
9、做好各項臺帳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
10、做好當日報表,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現總是及時報告藥店經理。
11、藥品銷售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購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12、在店內提供咨詢服務,為消費者提供用藥咨詢和指導。
藥店營業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藥品法規,依法經營,安全合理銷售藥品。
2、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3、營業時應統一著裝,佩載胸卡,主動熱情,文明用語,站立服務。
4、正確銷售藥品,對用戶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根據顧客所購買藥品的性能、用途、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與顧客。
5、認真執行處方藥分類管理規定,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做好處方藥審方、發藥工作。
6、做好相關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告質量管理員。
7、負責對陳列的藥品按其藥品性質的名稱、數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記并及時上報組長。
8、對缺貨藥品要認真登記,及時向業務部及配送中心傳遞藥品信息,并通知客戶購買。
9、負責對營業場所環境衛生的清潔與保持,每日班前、班后應對營業場所進行衛生清潔。
10、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11、應提供咨詢服務,為消費者提供用藥咨詢和指導,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負責人崗位職責
1、組織貫徹各項方針目標,對本店內的經營管理及質量工作全面負責。
2、積極實施并完成經營質量目標及各項任務,認真執行各制度和規定。
3、督促各崗位履行質量職責,確保藥品經營質量。
4、負責進貨計劃的報送,調整好進貨與庫存的合理結構。
5、組織質量管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做好月審核查工作進度表,確保各項考核指標完成。
6、負責督促藥品質量的處理和近效期藥品的促銷落實工作。
7、每月定期召開質量分析總結會議,提出措施,以防為主,不斷改進。
8、負責對消費者提出意見及建議進行分析,不斷改進服務質量,提高管理水平。
9、負責定期上報藥品質量信息,及藥品不良反應報告。
10、以身作則,團結員工,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尊重員工的創造性,增強凝聚力。
11、認真抓好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外部公共關系。
零售藥店規章制度 篇4
一、首營企業的審核
(一)首營企業是指首次與本企業建立藥品購入業務關系的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
(二)索取并審核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的復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簽章的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藥品銷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三)審核是否超出有效證照所規定的生產(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四)質量保證能力的審核內容:GSP或GMP證書,榮獲國家級或省級優質產品的證書等。首營企業資料審核還不能確定其質量保證能力時,應組織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企業的生產或經營場地、技術人員狀況、儲存場地、質量管理體系、體驗設備及能力、質量管理制度等,并重點考察其質量管理體系是否滿足藥品質量的要求等。
(五)首營企業的審核由藥品購進部門或人員會同質量管理部門或人員共同進行;審核工作要有記錄,審核合格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從首營企業購進藥品。首營企業審核的有關資料應歸檔保存。
二、首營品種的審核
(一)首營品種是指本企業向某一藥品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藥品(含新規格、新劑型、新包裝)。
(二)業務部門應向生產企業索取該品種生產批件、法定質量標準、藥品出廠檢驗報告書、藥品說明書及藥品銷售最小包裝樣品等資料。
(三)資料齊全后,業務部門填寫“首次經營藥品審批表”,報質量管理組審核合格后,企業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貨。
(四)填寫“首次經營藥品審批表”和要書寫規范,字跡清晰。
(五)對首營品種的合法性和質量基本情況應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1、審核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2、了解藥品的適應癥或功能主治、儲存條件以及質量狀況;
3、審核藥品是否符合供貨單位《藥品生產許可證》規定的生產范圍。
(六)當生產企業原有經營品種發生規格、劑型或包裝改變時,應按首營品種審核程序重新審核。
(七)審核結論應明確,相關審核記錄及資料應歸檔保存。
零售藥店規章制度 篇5
一、首營企業的審核
1、首營企業是指:購進醫療器械時,與本公司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或經營企業。
2、對首次開展經營合作的企業應進行包括合法資格和質量保證能力的審核(查)。審核供方資質及相關信息,內容包括:
1)索取并審核加蓋首營企業原印章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醫療器械注冊證》等復印件;
4)供貨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應標明委托授權范圍和有效期)和銷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品行證明等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及有效性,
5)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
6)審核是否超出有效證照所規定的生產(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3、首營企業的審核由綜合業務部會同質量管理部共同進行。綜合業務部采購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并將本制度第2款規定的資料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報公司質量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從首營企業進貨。
4、首營企業審核的有關資料按供貨單位檔案的管理要求歸檔保存。
二、首營品種的審核
1、首營品種是指:本企業向某一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醫療器械。
2、對首營品種應進行合法性和質量基本情況的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3、索取并審核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合法營業執照、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注冊證、同意生產批件及產品質量標準、價格批準文件、商標注冊證、所購進批號醫療器械的出廠檢驗報告書和醫療器械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實樣等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及有效性。
4、了解醫療器械的適應癥或功能主治、儲存條件以及質量狀況等內容。
5、審核醫療器械是否符合供貨單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規定的生產范圍,嚴禁采購超生產范圍的醫療器械。
6、當生產企業原有經營品種發生規格、型號或包裝改變時,應進行重新審核。
7、首營品種審核方式:由綜合業務部門填寫“首營品種審批表”,“首營品種管理登記表”,并將本制度第3款規定的資料及樣品報公司質管員審核合格和主管質量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經營。
8、首營品種審核記錄和有關資料按質量檔案管理要求歸檔保存。
9、驗收首營品種應有首次購進該批號的醫療器械出廠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
10、首營企業及首營品種的審核以資料的審核為主,對首營企業的審批如依據所報送的資料無法作出準確的判斷時,綜合業務部應會同質量管理部進行實地考察,并重點考察其質量管理體系是否滿足醫療器械質量的要求等,質量管理部根據考察情況形成書面考察報告,再上報審批。
11、首營企業的有關信息由質管員根據電腦系統中的客戶分類規律輸入電腦。首營品種的有關信息及一般醫療器械新增的有關信息由驗收員根據電腦系統中的`商品分類規律輸入電腦。
12、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應在二天內完成。
13、有關部門應相互協調、配合,準確審批工作的有效執行。
零售藥店規章制度 篇6
一、計算機系統指定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統管理人員,并由其依據崗位的質量工作職責,授予相關人員的系統操作權限并設置密碼,任何人不得越權、越崗操作。
三、業務相應人員把擬購藥品的廠商、藥品資質交質管部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由質管部相關人員系統錄入供貨商、藥品基礎信息;
四、業務人員應當依據系統數據庫生成采購訂單,拒絕出現超出經營方式或經營范圍訂單生成,采購訂單確認后,系統自動生成采購計劃。
五、藥品到貨時,驗收人員依據系統生成的采購計劃,對照實物確認相關信息后,方可進行收貨,系統錄入批號、數量等相關信息后系統打印“驗收入庫單”。
六、驗收人員按規定進行藥品質量驗收,對照藥品實物在系統采購記錄的基礎上再系統核對藥品的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到貨數量等內容并系統確認后,生成藥品驗收記錄。
七、系統按照藥品的管理類別及儲存特性,并依據質量管理基礎數據和養護制度,對在架藥品按期自動生成養護工作計劃,養護人員依據養護計劃對藥品進行有序、合理的養護。
八、系統根據對庫存藥品有效期的設定自動進行跟蹤和控制,由養護員依據系統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九、銷售藥品時,系統依據質量管理基礎數據及庫存記錄打印銷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