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9篇)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
為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進行,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用電設施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臨時用電協議,來約束雙方共同堅持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監督管理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用電安全工作,預防發生預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
協議如下:
(一) 甲乙雙方共同遵循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 )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 )的要求,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
2、甲、乙雙方均對各類施工人員和電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義務,杜絕一切違章行為。
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相互采納安全管理中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更好的保證施工安全。
(二) 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__)提供合格、有效的a級配電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圍為,現場a級配電系統的用電配置,a級配電以下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按標準實施安全管理。
3、甲方嚴格檢查標準,并有權對乙方區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電設施和用電設施實行監督檢查,并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用電區域實行斷電措施,或沒收不符合安全用電的設施和設備,有停電權、處罰權和責令整改權。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行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工和不聽指令的維修人員給予開除或撤換職務的權利。
5、甲方具有對乙方施工區域用電設施實行工程監控、檢查、驗收的職責。
(三)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__)對用電設施進行維護和管理。
2、乙方對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會同甲方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一、二級配電的管理和維護及檢修。
3、乙方對二級以下配電設施和日常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乙方自身加強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每日檢查,杜絕一切違章用電行為和違章接用電器設備、設施。
4、乙方必須從甲方安裝的二級電箱內接用電源,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都屬違章行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級配電箱和電源設施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電源點接電,不得擅自借接,否則視為違章行為。
6、乙方自備的電氣組件、用電器材、漏電開關、各類閘箱、線纜、用電設施、各類手動電器工具、用具、各類中小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申報總包安全監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驗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嚴禁擅自使用、否則視為違規。
7、乙方委派的電工和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相應的技術素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同意后方可錄用。
8、乙方所有的用電設備均須達到三級控制,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漏電保護,且末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漏電電流不大于30mA,各類線路均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各類閘箱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條款執行,施工人員違章用電、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違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經確認是乙方責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2
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為加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對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進行管理、監督,有效地預防、控制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北京市建委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達成如下協議,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范、規程辦理。
一.分包項目開竣工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標
杜絕發生重大火災責任事故;杜絕因火災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文明安全施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三.安全管理責任人
總承包單位: (崗位證書號: )全面負責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崗位證書號: )為專職消防安全管理員。
分包單位: (崗位證書號: )全面負責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崗位證書號: )為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
四.協議內容、雙方責任
總承包單位
1、簽定工程項目消防安全管理協議書的同時,向分包方提供總承包單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組織學習。
2、堅持教育領先,預防為主的方針,對進場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參施人員的思想動態、安全知識、操作技能情況,對分包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提高參施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使參施人員了解、熟知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總承包單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涉及現場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項施工前,對分包單位承擔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總包方有權對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對分包方的違章、違紀和安全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罰,并責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進行整改,有權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據施組中的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現場的具體實際情況,合理劃定施工生產和生活責任區,劃分到分包單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進行檢查和監督落實。
6、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供電設施、臨時用水設施、大型機械設備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標準。完全因總包方的安全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7、協調各分包方之間配合,安排施工時間、作業區域和機械設備使用。
8、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分包單位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依據總承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將交底內容落實到每個操作人員,經常對所屬工人進行深入細致的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進行安全自檢,及時發現、糾正、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安排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作業進行安全、消防檢查。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消防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過建筑施工企業允許年齡(五十五歲)及身體有殘疾、缺陷不適合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參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進場手續
1、進場后提供單位資質、營業執照、施工安全許可證、外地企業進京注冊備案手續、人員花名冊、專業管理人員上崗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報總承包單位備查,并與總承包單位簽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責任協議。
2、按照北京市對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工人相關證件。
(二)現場管理
1、按照總承包單位劃分的施工責任區、生活區、加工區,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管理所屬區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總包單位指定地點,負責堆放整齊(高度不超過1.5米),設有明顯的材料標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必須設專庫存放,確保安全,嚴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執行總承包單位的生活區(含食堂、宿舍、廁所)管理制度,認真搞好衛生,保持整潔干凈。嚴禁在生活區使用“電熱器具、煤爐”等易引發火災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設置現場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庫)周邊,必須設置消防水源或足夠的消防器材,以保證發生緊急情況時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過20米的,必須設置臨時消防立管,管徑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層設消防栓口,配備水龍帶和水槍。臨時消防立管應在正式消防系統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經總承包單位批準,嚴禁在工程內住人或設倉庫,現場嚴禁住宿非施工人員或家屬(老人、女性、小孩),違反此項規定總承包單位有權停工和處罰。
7、嚴禁挪用、破壞、損壞總承包單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設施、器材,損壞的負責維修,嚴重的要賠償或接受處罰。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現場設施,必須報總承包單位同意并安排專人負責施工。
8、施工現場范圍內嚴禁吸煙,分包單位堅持日常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員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工人違章進行教育、處罰,杜絕類違章。
9、根據總包單位要求,在現場重點消防管理區域和消防設施設備處,設置消防安全標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統,防止消防系統失壓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現場動用明火施工作業(電氣焊、噴燈等)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按要求配備監護人和消防器材。現場開具的動火證當日有效,施工區域和作業項目發生變更,必須重新開具動火證。
2、現場動用明火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已取得上崗證方可上崗。申請動火證時出示原件審核后方可開具動火證。
3、未經總包單位批準,嚴禁在施工現場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動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機、氣割設備、防水噴燈等涉及動火作業的機具設備,進場和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機具設備引發事故。
5、現場防水、油工作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內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攜帶當日或當班工作使用量。作業時必須與動火作業項目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垂直方向同時進行交叉作業。
6、現場的結構臨邊、洞口動火作業,必須對臨邊洞口采取有效防護、兜擋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墜落引發火災。
7、分包單位使用的電焊機一、二次線必須使用合格的電纜,兩頭接線處使用壓線設備接牢,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米,一二次線端必須有良好的防護罩和接地裝置。電焊機必須使用焊機專用漏電保護器。
8、分包單位使用的氧氣、乙炔瓶焊割設備必須使用具有相關資質供貨單位的合格壓力容器瓶體和焊割具,保證使用過程中,氣瓶的壓力表、氣管、回火防止閥性能良好,無破損情況。
(四)生活區管理
1、分包單位的食堂必須按照總包單位的圖紙進行布置,使用的燃氣設備必須是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提供的合格產品,燃氣瓶與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間內,應存放在操作間以外的房間。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電氣蒸飯車或燃氣蒸飯車要確保安全,電氣蒸飯車要有專用的開關箱控制,按照“一機一閘,一箱一漏”標準設置。燃氣蒸飯車的燃氣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間內。
3、食堂及儲物間內嚴禁住人,嚴禁使用爐具或電熱器具。
4、宿舍區內嚴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業不予批準。嚴禁使用爐具或電熱器具。
5、宿舍區用電實施日檢制,總包單位的安全人員、電氣工長、分包單位的安全人員、電氣工長要每天進行用電安全檢查。發現“私拉亂接”違章用電情況,立即進行拆除和處罰,保證用電和消防安全。
6、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宿舍樓要設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證發生火災時的人員逃生和自救。
五、違約
1、根據本協議約定,若分包單位違約,總承包單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協議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4、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獎懲
1、施工過程中違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環境污染,總承包單位根據北京市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可視情節和造成損失情況給予20-50000元經濟處罰,從工程款中扣除。
2、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上報總承包單位杜絕了事故發生的、發生事故搶救人員和物資的有功人員總承包單位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七、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理
分包方必須并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分包單位人員發生意外傷、殘、亡事故,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由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鑒定,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簽章) ( 簽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現代教育發展中心(_______教育網)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教育網是_________省教育廳直接領導的全省公共教育計算機網絡,其目的是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網間計算機連網、信息資源共享,促進教育與社會雙向交互服務,其服務對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機構和全社會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接入、使用單位必須簽署本項協議,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一條 總則
(一)_______教育網接入、使用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
(二)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但并不局限于某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
(四)_______教育網的單位用戶應設立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網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網責成各接入、使用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于某信息進行審查。凡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七)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用戶有義務向網絡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網的有關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二條 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網的連網、使用單位和用戶必須遵守_______教育網制定的規定和制度,按時繳納有關費用。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戶不允許在網頁上刊載與己無關的廣告資訊。
(三)與_______教育網中止連網接入、使用的單位和
用戶必須把相應的ip地址、專用電子郵箱和互聯網址退還。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_______教育網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允許發展授權范圍以外的任何用戶。
(五)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設立管理人員對網絡進行嚴格管理;必須設立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網絡運行的有關記錄。網絡安全員要指導系統管理員和用戶對于某負責的網絡系統、計算機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第三條 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的檢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戶必須對于某的上網信息負責。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三)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戶有義務向_______教育網和有關部門報告網絡上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戶必須遵守知識產權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五)_______教育網有權對所有上網資訊決定是否刊載和登錄,有權決定是否延長和終止網上所刊資訊。
第四條 懲罰條例
_______教育網對違反本條例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戶進行警告、停止網絡連接、使用,直至訴諸法律。本單位作為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同意遵守上述條款,如違反本協議,愿意接受處罰并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日期:_______________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4
總則: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及業主方的財產安全,規范中節能(內蒙古)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促進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本著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1、業主方的責任:
(1)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2)在管理工程建設項目的同時,負責安全文明施工和監督管理。
(3)在組織審查相關方施工組織設計時,負責同時審查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督促相關方做好現場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參加施工現場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6)監督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2、相關方責任范圍:
(1)服從業主方對安全工作的管理,全面遵守業主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向業主方安全管理人員匯報工作。
(2)相關方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現場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3)建立現場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并落實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建立現場安全管理機構,其人員、裝備應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并報業主方相關部門備案。
(5)接受業主方、監理、政府有關部門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6)保持現場整潔,物料堆放整齊劃一,安全標志按國家標準著色、設置。
(7)相關方的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應分開設置,區劃明確。臨時搭建的工棚應美觀、規范。
(8)凡由相關方責任造成的人身事故,應由相關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發生的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事故。
(9)凡由相關方責任造成的機械、設備事故,應由相關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業主方有權利從相關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應的款項以對該經濟責任做出支付:工程施工中產生隱患,導致后期發生事故的,在保質期內,業主方有權利從相關方的質保金中扣除相應的款項以補償事故造成的損失。
(10)承擔合同中明確的其他安全工作責任。
二、安全施工管理目標:
1、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2、不發生重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3、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三、經濟責任:
工程現場施工安全管理過程中,實行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1、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應根據工程建設項目里程碑計劃,考核予以獎懲兌現。
2、對相關方的違規違制行為,應根據業主方的相關違章處罰標準,扣罰責任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3、相關方在施工現場必須服從業主方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業主方有關安全管理的獎罰規定。對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違章處罰,業主方有權從合同價款中加倍扣除,并視情節給予警告。
四、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相關方承擔的全部施工項目結束,質保期滿后此協議自動失效。
業主方: 相關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5
為了貫徹執行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以安全生產為目的,總承包單位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與分包單位陜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現場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安全管理
1、進場應簽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須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2、應向總包提供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及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名單、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分包單位應提交入場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及一寸相片2張,辦理入場工作卡。
4、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分項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
5、分包單位負責對本生產區域內的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創造必備的安全生產條件,并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6、當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區域作業,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單位應指定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負責區域內的安全監督及監護。
7、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方能持證上崗。
8、分包單位須建立健全施工現場防火制度,增強防火意識,按規定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牌,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堅持施工動火審批制度。
9、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發生各類事故及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上級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
11、分包單位對于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設備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總包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2、參加總包組織的安全檢查及安全會議,服從總包管理協調配合工作。
13、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二、入場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門衛制度,現場安全紀律及管理細則;
2、進入施工現場需佩戴工作證,違章罰款100元;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違者罰款20元;
4、特種作業必須由專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懸空及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得酒后作業,違者罰款100元;
5、“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牌、責任牌、外架立網、欄桿網片未經同意隨意拆除者,或雖經同意,但施工完后未及時恢復或恢復不符合要求,留下隱患者,罰款100~500元;
6、高處作業嚴禁掉物或拋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7、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違者罰款100~500元;
8、嚴禁偷盜施工現場的財物,違者罰款5000元以上,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1、各專業分包進場需向總包單位申報用電容量及電箱、設備數量、經同意后在總承包指定位置搭接電源;
2、臨時用電必須符合JGJ46-20__《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3、電纜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雙層絕緣電纜,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并應做好絕緣包扎,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零線或重復接地線;
4、配電箱
4.1配電箱應采用特板或優質絕緣材料制作,特板厚度應大于1.5㎜配電箱需防雨、防塵安門、上鎖、進出線口應設在箱底導線束不得與箱底進出口直接接觸;固定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于1.3m、小于1.5m移動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于0.6m,小于1.5m;
4.2電器開關(含插座)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有歪斜、松動;連接線應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有松動,外露帶電部分;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平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平板分設。配電箱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零線。
4.3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配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
4.4漏電保護器應裝設雜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負荷側;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小于0.1s;
4.5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工具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
4.6電焊機必須設置防雨罩,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依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焊把線接頭不得超過3處及老化;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違反臨時用電管理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罰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進場材料、半成品必須按總包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材料堆放地相關防火滅火設施由分包單位配備齊全。違者罰款200元/次;
2、施工過程應做到工完場清,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完畢,違者罰款100元/次。若分包單位未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本身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凈,甲方有權制定第三方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現場嚴禁亂丟生活垃圾,違者罰款20元/次;現場內嚴禁吸煙
4、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小便,違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罰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護管理
1、施工過程中,各專業施工隊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和,出現問題及時反映,協商解決,互敬互讓,文明禮貌;
2、對已施工完畢的成品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相互間應予保護,不得在已施工完畢的產品上無任何保護措施進行下道施工,違者罰款50~500元,并負責賠償返工費用。
六、其他
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分包單位施工完畢退場后自行失效。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著對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區內健康、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特制并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責任:
1. 負責在生活區域無水域地方。
2. 負責員工和家屬及小孩對生活區的安全相關要求的告知。
3. 負責生活區域所有雨水井蓋和各個排水溝無隱患,保證完好無損。
4. 負責員工家屬及小孩到工廠居住協議的簽訂。
乙方責任: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切實履行對孩子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 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廠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 要掌握公司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公司期間的交通、活動、餐飲、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 員工家屬和小孩嚴謹進入公司生產區域、施工區域及非生活區域。
4. 未成年人在公司生活區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隱患。
5. 嚴禁家屬及孩子到公司水塘邊、井口邊、臨時建筑物附件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活動。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公司。
7. 嚴禁隨便動用和損壞公司的設施、設備及物品。
8. 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
9. 所有員工家屬及小孩進入公司居住,都要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10.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以及因自身監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責任由當事員工自己負責。
以上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各司其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屬及小孩搬離廠區時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員工或小孩家屬):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說明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19.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范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采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臟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其他事宜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的(消防條例),切實加強防火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確保施工現場、生活設施和職工人身財產的安全。經甲方項目經理部和分包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一、按照防火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防火安全。
二、乙方應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項目經理部明確)防火制度,經常對職工開展遵章守紀教育。
三、乙方動用明火應向甲方辦理許可證手續,經甲方批準方可動火。
四、動火時,乙方應指定防火監護人員,配備消防器材進行監護,對監護人要簽發工作交底書。
五、嚴禁使用電爐和電鎢燈取暖、烘烤衣服,嚴禁自砌土灶燒煮食物。
六、宿舍內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吸煙應到甲方設立的吸煙區。電飯鍋、電炒鍋、液化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七、乙方對甲方設置的滅火機、消防箱、消防水帶、消火栓等器材設備,有共同管理之責,未經允許嚴禁挪用、不得任意玩弄、損害和偷盜。
八、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對肇事人員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罰款、清退的處分。情節惡劣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報請公安、消防部門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乙方應遵守和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的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處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9
甲方: (蓋章)
乙方: 身份證號: 簽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設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灣區佳鋮電子廠廠房(三期)監理業務。因項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1、乙方承接本項目監理業務后,應按國家、省市主管部門規定履行監理職責并配備相應監理人員;
2、乙方因為監理質量事故造成經濟和甲方信譽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若乙方未能對項目實施有效監理,項目在質量和安全檢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后面被提出批評和處罰的,甲方將分別處以該項目經理費1%的罰款,甲方將視具體情況給予通告批評或直接安排人員負責監理,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4、若乙方所承擔的監理項目發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處罰的,罰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監理項目出現不良行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停牌,應積極協調業主、施工單位解鎖,停牌超過五個工作日后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5000元,并從第6個工作日開始,每天增加1000元,直至復工為止
6、乙方監理的項目如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甲方企業被扣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1000元/分。總監扣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500元/分。專監及監理員扣分不記管理違約金。
甲方:珠海品成建設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0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工業氣瓶安全使用、運輸和存儲,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用氣瓶安全協議如下:
一、保證措施:
1.乙方必須提供其安全資質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體,必須有準確的中文產品說明書(或安全標簽),安全標簽張貼在外包裝上或放置在易于查找的位置,該說明書(或安全標簽)包括化學品名稱、分子式、組分含量和名稱(混合物)、合格證(產品等級)、生產日期、危險標識、危險說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匯流排、供氣管路、閥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必須保證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裝:
(1)氣瓶必須在檢驗有效期范圍之內。
(2)對瓶裝介質主要危險性及次要危險特性的確定由乙方根據——及各種氣體相關標準確定,確定后應在氣瓶上粘貼氣瓶警示標簽,標簽必須符合《氣瓶警示標簽》——的規定。
(3)對充裝氣體的氣瓶(工作壓力不大于30Mpa、公稱容積不大于1000L、移動式可重復使用的氣瓶)必須其充裝氣體與氣瓶顏色相對應。氣瓶顏色、氣瓶的字樣和色環應符合《氣瓶顏色標志》——規定。
(4)對氣瓶瓶體上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
5.運輸安全
(1)乙方負責工業氣瓶的運輸安全,直至乙方運至指定位置,并協助妥善入庫;
(2)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工業氣瓶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對工業氣瓶的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應具有相應的運輸資質,且在手動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
(4)對于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不允許同時運輸,必須分開運輸;
6.特種氣體的驗收入庫要按照《特種氣體運輸、存儲管理規程》《特種氣體安全檢驗標準》執行。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類工業氣瓶進行入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退還給乙方,乙方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甲方因工業氣瓶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或乙方提供的產品錯誤,退回給乙方的,乙方必須在7天之內取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在使用氣體過程中,對氣體的使用、更換、保管要安排專人負責;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加強管理,保證氣體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業氣瓶及匯流排、管路系統非人為原因損壞或缺少警示標識、說明,而發生的氣體泄露、燃燒、中毒、爆炸等事故,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損失);
5. 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積極配合并給乙方整改創造條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設施不全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同時,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也要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供貨合同確認起,供求關系結束之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1條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第2條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將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甲方需要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甲方需要開展電子郵件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 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并注銷備案。用戶保證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用戶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將對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4條 用戶不得利用乙方服務發布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5條 客戶發布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6條 客戶在聯網測試、試運行期間以及業務正式開通后,應保證其所提供業務內容的安全性與穩定性,不對電信運營商的相關業務平臺造成危害。
第7條 客戶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并接受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第8條 若違反上述規定,服務方、電信運營商或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必要措施,關閉相關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發送通道,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追究客戶的法律責任,并追索由此產生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9條 在使用北京新網數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服務過程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我司違反本承諾書的承諾,本公司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并接受相應的處罰。
第10條 網站開通時請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將備案編號按要求鏈接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2
為落實省指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質量、進度之間的關系,有效地將安全生產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實現安全、優質、高效的施工目標, 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電工班組(以下簡稱乙方)特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安全生產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堅決遏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正確處理好與當地群眾的關系,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1、 乙方必須由班長親自擔任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 乙方必須加強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 乙方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書面記錄。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2、 電工必須參加學習,經考試合格后由有關部門頒發合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3、 在建工程與臨近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即1KV以下不小于6m,1KV以上不小于7m.。
4、 支線架設時,配電箱下引出線不得混亂,電線不得破皮漏電,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處必須穿管保護,不得亂拉亂拖,防止電線被車攆物壓;低壓電線架設時,電桿、橫擔要有絕緣子,電線不準架設在腳手架上、樹上等。
5、 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6、 電箱內電器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7、 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字二級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 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9、 動力線與照明線要分開設置。
10、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于3m。
11、倉庫內不得使用超過60W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煲等)取暖、燒水。
12、各類電動工具要管好、用好,經常清洗、注油,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各類防護罩應完整無缺。
13、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四、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 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 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做到人走火滅。
3、 本班組所用設備、材料等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五、安全生產考評辦法
1、 本責任書實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生安全隱患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予以落實。
2、 乙方應繳納風險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時的將一票否決,甲方將沒收全部風險金并取消其它考核獎勵;考評基本合格不獎不罰;考評良好返還風險金,同時給予適當獎勵。
3、 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內出現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人員死亡事故,甲方將按所交風險金的200%予以罰款,并給予通報批評。
電工組
項目部(甲方) (乙方)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3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定的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范本,歡迎閱讀。
為了我校學生乘坐校車的絕對安全,保證校車的順利運營,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讓家長同志們滿意放心,經校車公司、學生家長、學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規定如下:
一、校車公司職責:
1、組織性能安全、穩定,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的校車用于接送學生。
2、保障校車的車輛運行狀況良好,駕駛員責任心強、素質良好。
3、校車必須保證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通知學校。
4、校車公司必須保證學生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
二、學校職責:
1、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2、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校車管理檔案,包括校車安全監管的領導組織、制度、學生乘車登記表、校車登記表等有關的資料。
3、學校負責管理乘車學生出校上車前和下車入校后的安全。
三、學生及其家長職責:
1、學生乘坐校車,必須服從校車公司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校車,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班主任老師,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家長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3、上學時,家長按照排定的接送點和接送時間,提前送學生到接送點候車,學生上校車后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按照校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遲到的,請家長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相關責任方認定簽字校車運營單位:_____心校車公司
負責人簽字:
學校名稱:_____中學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監護人)簽字:
_____中學
________年____月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房屋安全管理,確保房屋在使用期間使用及經營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年月日簽訂的《商租租賃合同》,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進入出租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及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經改造后,在出租房屋內的電器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要求并向甲方提出書面備案。
3、乙方作為倉庫使用的房屋,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4、乙方在不影響該房屋主體安全結構并符合設計及建筑規范的前提下,可對房屋結構進行改造。對裝修拆改情況應向甲方留書面備案。
5、乙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結構改變或裝修時,需具備施工資格的持證裝修人員施工,方可進行,相關裝修改造需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還需取得相關部門(包括消防等部門)的審核批準, 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6、合作期間,乙方對房產進行裝修、改造等施工行為的,應當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警示,若在此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害的,或者對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乙方在該房產內進行經營的,在開業前應取得相關合法合規的經營手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業。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8、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災、腐蝕、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9、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周內通知甲方,并應負責修繕房產并賠償相應一切損失,承擔一切責任。
10、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轉租。
11、乙方不得于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懸掛廣告牌必須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執行,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相關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在室外懸掛、擱置、張貼任何物品,應保障該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該物品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4、因乙方對該房產(包括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損害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并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后果及承擔一切責任。
15、合作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損害與甲方無關。
16、本協議是《商租租賃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商租租賃合同》如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17、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協議自甲方、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簽約地點: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5
甲方:中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第
項目經理部
乙方:分包法人單位全稱
項目經理部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施工期間,甲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乙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2、在乙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后,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8、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監護人)
為進一步加強廣元制梁場生產區和宿舍區的安全管理,加強職工家屬在梁場期間職工未成年子女的安全管理,確保梁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防止事故發生,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職工未成年子女在廣元制梁場的安全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監護人)對子女在廣元制梁場期間負有全權監護責任。
二、乙方(監護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廣元制梁場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嚴禁子女進入施工作業區,如私自進入施工區,梁場一經發現,將立即對其清理出場,并對其監護人進行經濟處罰,如發生事故與制梁場無任何關系。
三、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玩危險物品,不做危險性游戲。不玩火,遠離火源,安全使用蚊香,避免火災發生。
四、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安全用電,不私拉亂接電源線。
五、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爬高,不到河邊、水塘、消防池等地玩耍、游泳。
六、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打架斗毆、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不參與違法犯罪行為。
七、做好監護人的職責,全力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八、乙方如違反廣元制梁場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拒絕其繼續居住。乙方對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九、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7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安全施工,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服從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裝備,制訂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乙方進入工作場地后要落實好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各類傷亡事故。
四、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只能去規定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活動,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危險區域和場所,若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五、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用電設備要采用安全電壓,要有漏電保護設置,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進入受限空間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監護人,方可進入作業。
六、生產中的車輛要做到安全駕駛,進入工作現場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作業,司機要隨時注意周圍的地質環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由于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擔。
七、由于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公司財產和人員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調查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調查處理。
甲方責任人簽字:
乙方責任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8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項目經理部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現場防火、防盜、防觸電及企業財產的安全,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作范圍:
二、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頒布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2、甲方對乙方必須明確工作范圍職責,安排相關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值班人員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3、甲方應對乙方值班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及每日工作安排和值班期間注意事項。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乙方在節假日(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6日)值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
2、堅守職責,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現場防火、防盜、防破壞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3、工作期間必須做好室內外環境衛生工作,不得在值班室喝酒、閑聊、看電視、打撲克和做妨礙工作的事情。
4、值班人員必須晝夜輪流值班,對當天發生的情況做好值班記錄,以便向接班人員交待,雙方簽字后交班人方準離開工作崗位。
5、工地值班需不斷地進行巡邏檢查(一天三次),發現治安問題及時向領導(電話: )或所在地社區警務室X警官( )匯報。
6、本次值班工資為4500元整(在保證現場材料未丟失的情況下)。若現場出現材料、電箱等固定資產丟失的情況,則將進行處罰(罰款金額根據丟失物資金額而定)。
7、如出現未經上報擅離崗位的情況,將處以500元一次的罰款,我部將根據土建單位監控視頻及現場抽查進行考核。
注: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由20__年2月1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集團公司“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項目經理部與各分包單位各自的責任和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安全生產、和諧發展的理念對新建鐵路成都東客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簽訂本協議,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執行。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先簽訂臨時用電管理協議,了解并接受甲方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
2、乙方必須制定本單位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以及電氣事故應急措施,編制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并在進場前一周內報甲方審核審批。
3、乙方配備至少兩名持證電工組成臨時用電安裝、檢查和維修小組,并將其電工上崗操作證復印件報甲方備案。
4、甲方提供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源到分配電箱,并負責分配電箱下口以上設備和線路的維護管理,乙方自行提供分配電箱以下開關箱、電線纜以及用電設備,并負責分配電箱下口以下臨時用電的維護管理;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開關箱、電線纜及設備等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要求。
5、乙方電氣設備、設施進場當天,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進場前驗收,經對用電設備、電線纜、開關箱檢驗和測試合格并粘貼檢測合格標志后方可進場安裝使用。
6、乙方進場后,根據用電需要由甲方電氣技術人員指派專業電工為乙方接引或拆除電源。
7、乙方在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且箱內漏電保護器定期做靈敏度測試,確保動作有效。
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完畢應拔掉電源插頭,開關箱拉閘斷電,關門上鎖。
9、乙方在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必須安裝二次空載降壓防觸電保護裝置。電焊機一次側進線應有防護罩,電纜線絕緣良好,長度不大于5米;二次線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大于30米;使用時確保“雙線”到位,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替代二次線的地線。
10、若有電氣焊及明火作業,作業前需向甲方安全員報告,開好動火證;作業時載指定地點設看火人,配備充足防火器材。
11、乙方電氣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12、乙方負責對二級箱以下其施工用電的設備、電線纜和開關箱等進行安裝、調試、日常巡視、檢修以及拆除工作,并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和中鐵建工集團“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3、乙方在施工中如有違反以上條例及相關規范規程,必須按要求立即進行排查和整改,對于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現象甲方依據實際情況有權對乙方進行50?000元罰款。
14、乙方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中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制度或觸犯法律法規造成嚴重事故時,一切損失及后果由乙方負責,并視情節嚴重還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5、乙方在施工完畢退出施工現場前應辦理出場簽字手續,甲方電氣技術人員有權對乙方撤出的設備和設施進行檢查,并對乙方施工用電費用進行清算,簽字完畢方可撤離現場。
16、施工用電費用甲方按照 總包 規定向乙方收取。
A、按照乙方在該工程內施工項目總造價的1%(參考)進行收取;即施工用電總費用(元)=施工項目總造價(元)×施工用電系數(1%)。乙方在施工入場一周內一次性付清。
B、乙方在所有配電箱中安裝電表,按實際用電量計算,每月抄表結算支付;月費用(元)=月實際用電度數(度)×單價(元/度),乙方工程完畢撤出現場前結清所有用電費用。
C、不單獨收取,臨時用電費用已包含在其它費用中。
17、臨時用電管理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簽字同意乙方撤離現場終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 (簽字并蓋章)
乙方負責人: (簽字并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