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道日常保潔服務勞動合同書(通用3篇)
樓道日常保潔服務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一、保潔范圍:
1、日常保潔區域:樓內所有樓道、走廊、衛生間、大小會議室、待客室、健身房、電梯、上人屋頂、浴室、活動室、業務大廳、事故處理大廳、大小餐廳、客房。
2、定期清洗范圍:浴室、衛生間、門廳玻璃。
二、乙方的責任與服務標準:
1、乙方需在保潔區域設三人進行隨時性保潔,服務時間依據甲方需要雙方商定。
如需要特定服務人員不夠,由乙方增派人員。
2、乙方日常保潔保養工作要做到:工作場地無雜物、無死角、樓梯走廊、窗臺無塵土,衛生間無水、無污漬、無異味。
3、乙方員工個人衛生要做到統一著裝,佩帶工作標志,無異形發型,無傳染病。
4、具體保潔保養要求嚴格執行本服務部文件《樓宇公共區域保養細則》。
5、建立逐組檢查制度,保潔員自查——班組長檢查——管理人員重點抽查。
6、對在規定范圍內之外的特殊要求乙方要積極配合解決。
7、乙方員工在工作時間及上下班時間的安全問題或有意外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甲方應盡責任
1、甲方保證乙方工作期間的水、電供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負責人有監督指導權,發現問題可督促乙方在限期內改正,甲方如對個別員工不滿意可以用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乙方,招回該員工另行安排。
3、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一間可供員工更衣、存放器材、物料的房間。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
雙方協商每年付款叁萬捌仟元整。
2、每滿一個月甲方以現金方式按月平均金額結算。
五、附則
1、由乙方提供一切保潔工具及材料、用品。
2、乙方《樓宇公共區域保養細則》本合同附件雙方各持一份,以利于保潔工作的檢查、落實。
3、本合同依法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共同履行,如需用改變,雙方協商解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否則如一方違約,需向另一方賠償全年保潔費的20%。
4、乙方員工在工作中,因人為因素或操作失誤損壞甲方物品,由乙方按價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1年。
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樓道日常保潔服務勞動合同書 篇2
服務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時或勞動合同履行的過程之中,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了特別投資的前提下,勞動者同意為該用人單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別約定,是用人單位的投資回收期。勞動合同期限簡稱合同期,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另行約定的服務期限,可獨立于勞動合同期限而適用。
合同期與服務期性質是不同的.,合同期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之一,具有鮮明的法定性,包括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選擇勞動合同的期限。而服務期是當事人以勞動合同或者專門協議的形式特別約定的,帶有任意性的特征。勞動合同期限的利益主要歸屬于勞動者,用人單位非法定理由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服務期的利益則完全歸屬于用人單位,勞動者在服務期內不能隨意解約。并不是在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都可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李迎春律師提示】 用人單位應當區分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只要履行提前通知程序,就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對勞動者并無實質的約束力。而在服務期內,勞動者不能隨意解約,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樓道日常保潔服務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