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精選15篇)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后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后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周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志,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并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并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征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系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于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元至——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元至——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著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并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系主要采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后,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后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后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周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志,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并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并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征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系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于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10%/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著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并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系主要采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后,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及施工內容: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陜西省勞動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上級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
3、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指導責任。
4、由甲方監督乙方技術人員向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車安全或其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訓由甲方負責;在營業線附近或涉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護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對乙方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待整頓合格后方能繼續施工。
7、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該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標準加強現場管理,積極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業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
2、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專(兼)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整改后方準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同意。其安全技術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施工作業人員(含雇用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等安全設施,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含雇用民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和發生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7、在鐵路站區或鐵路線路附近施工時,乙方必須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服從鐵路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8、乙方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屬乙方出現安全規定或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因乙方違章或違法施工發生人身、行車、工程質量事故或鐵路運輸設備損壞的,其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2、因乙方違章或違法發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和善后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后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與雇用人員簽訂任何勞務用工合同或發生經濟支付關系。
2、甲方發現乙方雇用人員年齡不符合規定、身體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癥等不符合雇用條件的雇用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辭退。
3、甲方配合乙方對雇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獨立承擔法定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包括雇用人員)的第一管理責任人,對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作業人員精神狀況、技術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負責。乙方雇用民工必須是由勞務中介機構或自行雇用,
2、乙方雇用人員必須是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年滿18—59歲以內的人員,同時身份明確,有合法證件,集體雇用人員要有原住址的相關證明。
3、嚴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職業禁忌癥狀或不適應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的老、弱、病殘者當雇工。
4、從事塵毒或有害作業的雇用人員,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須進行體檢,確定是否有職業病患。
5、本著“誰雇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員發生傷亡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解決、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的,其罰款在施工驗收結束后從結算款中扣除:
(1)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上級機關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發放安全監察通知書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發安全檢查指令書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方安全隱患的的經濟處罰。
2、發生責任事故的,不返還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發生責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夠扣除的,其余罰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交存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考核處罰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 具體辦法按照公司《安全質量考核異議問題復議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要增加其它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而延長至該工程施工實際完畢的期限)本協議自行解除。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負責管理施工任務的責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程負責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4
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2. 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并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并設專人巡查。
3.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 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 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 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 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
2
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 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桿、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 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 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 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復。
13. 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 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墻和外懸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 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齡未滿18周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病癥者嚴禁從事外墻施工作業。
17. 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墻施工應暫停作業。
18.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并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 配電箱的箱柜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 配電裝置均應配鎖,并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 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 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后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并上
3
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并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 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 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并聯接地,并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 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操作。
10.
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 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 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 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 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
4 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
放庫房并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 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制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 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并立出明顯標志,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 屬一、二、三級防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桿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銹,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銹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確佩帶安全帶,并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 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 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 吊籃底部必須采用建筑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扎牢固。
7. 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并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 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并固定于籃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 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系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 施工人員應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場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 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后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 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 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并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 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 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采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采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于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范,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6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等。為了確保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______
第1條、建設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首貴谷腳農場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縣谷腳鎮
第2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名稱:______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____________
說明:______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復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揮部備案。
第3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_____安全生產管理人員:______王____________
第4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協調和管理,對違規、違章有權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責成有資質單位或個人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5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同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各類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并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將保單復印件交給甲方被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水、用氣等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9、施工過程中對人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政府有關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標準要求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xx)》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并罰款。
1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政府、監理、甲方簽發的安全整改通知單應無條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在每月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統計數據。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同時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不得將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簽訂施工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將取消其資格,不再繼續與其合作。
第6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成果責任期結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
日期:_年___月___日 日期:_年___月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五河供電公司光纜架設項目進行現場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省電力公司《關于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實施細則》和關于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規定。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系人:甲方工程負責人 ,乙方工程負責人 。
二、甲方安全責任:
1. 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并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設備損壞、運行設備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并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并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為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并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安全規定。對改造(維護)工程,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基建工程,根據業主方安排商定是否執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現場施工應遵守安徽省電力公司安全作業的各項工作規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并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6.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7.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于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設備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壓機氣管、電源線,防止由于空壓機氣管、電源線舞動造成的意外,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線路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感應電傷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確連接接地線,可靠接地。
11.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于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于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4.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5. 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
《安全用電》GB3805-83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乙方進行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公路用地,為保證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暢通、保護道路路產設施完好,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涉路施工時間 乙方建設工程為(臨時/永久)占用,涉路施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條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從施工區域內安全設施設路的時間開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員、機械、 安全設施撤場并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后結束。
二、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本協議路段內的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如乙方施工行為對道路設施、行車安全等造成影響、造成安全隱患或潛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后,應當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占用路段區域安全設施配置及擺放須按照公路管理部門要求及關于涉路施工的規定進行設路。因安全設施布置不齊全或未按要求標準進行擺放和設置,造成過往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承擔責任或甲方被追訴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須保證施工區域內路段整潔干凈,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污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施工完畢后由乙方負責恢復占用區域原狀,并達到甲方要求。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出施工場地,禁止堆放或丟棄在道路路肩、中分帶等附近,不得對道路通行環境造成污染和影響。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9
總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承建的 工程需要,業主指定擬由 投標承攬分包其 工程,分包方式 。
為保證甲、乙雙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務,確保甲方施工現場的管理順暢和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制定以下現場安全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北京市和北京城建集團公司、城建建設公司制定頒布的有關法律、法令、規范、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具備所承攬工程的相應資質,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有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的工程經營任務。
三、乙方必須熟悉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四、乙方應遵守政府部門有關用工的管理規定,對所用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教育,認真辦理上崗作業的有關手續。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有合法的用工手續、聘用手續。根據工程需要臨時增補、調動人員出入現場,必須在進出場當日書面報告甲方(附名單),相關注冊手續在15日之內辦理齊全,凡屬非法用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必須按制定的施工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執行。
六、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自有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七、乙方必須按《安全生產法》規定, 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和其它專職管理人員,對自己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對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
八、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有權對乙方發出書面隱患通知或函件,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按規定進行處罰。對險情嚴重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乙方對所屬施工作業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并接受甲方以及上級單位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按期整改。
九、乙方自備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管理,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十、乙方作業人員在現場施工時,不得隨意出入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人員不得私自拆除甲方的任何生產、防護、設備設施。如屬于作業中非改動不可的、必須提前書面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拆改作業,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恢復。如有違反,乙方應對由此造成的事故負責。
十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由于甲方的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十三、乙方在現場中如有電氣焊、明火作業或其他有毒、有害作業,必須開具用火證,乙方在此項作業中,必須設專人看護及管理。
十四、乙方作業使用臨電設施,另行簽訂安全用電協議。
十五、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類施工輔助設施,由雙方生產、技術人員驗收后辦理正式移交手續,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由乙方負責管理、維護;乙方不得進行影響設施安全性能的拆改。乙方使用完后,書面通知甲方,雙方驗收后移交甲方。
十六、施工作業中,甲乙雙方或有第三方交叉施工(或第三方施工時),作業方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負責協調。流動作業時發現有上下交叉時,后開始作業方不得作業,待其作業結束或甲方協調后方可作業。
十七 、乙方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保健食品補助,由乙方按規定發放使用。
十八、甲方在現場中根據需要為乙方提供施工臨設。如甲方不能提供時,乙方另建必須按甲方或建設方的要求設置,并在具體做法上不得違法和違章。
十九、乙方在生產、生活中要嚴格執行甲方有關防火規定及標準,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和大于60W的白熾燈;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源線、設備。
二十、乙方在甲方施工現場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章,甲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由工地管理人員開具罰單。
二十一、 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受傷害人員單位應按北京市工傷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向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并負責傷亡人員搶救、治療和有關善后處理事項。甲乙雙方各自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分清責任。并依照國家規定、經濟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的有關條款劃分責任,分別承擔事故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但善后及其它處理必須由受傷害人員所屬單位負責。
二十二、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其使用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乙方職工與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必須按勞動仲裁程序處理。
二十三、乙方人員凡不在甲方工地內或在指定生產區域外發生的各類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二十四、乙方屬建設單位指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且工程款結算不經總承包單位簽認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依照規定承擔傷亡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
二十五、此協議自乙方進場后開始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并退場后終止。
二十六、上述條款中涉及有關作業問題需由甲方協調時,乙方應書面送達甲方,一式二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簽字及注明送達時間。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項,可以在協調會上講明并記錄,也可書面送達乙方。
二十七、本協議爭議解決方式:提交勞動部門進行勞動仲裁。
二十八、其它事宜
二十九、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衛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范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范本推薦
為創造 商住小區有一個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維護小區正常秩序,對裝修施工隊伍實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戶或承租人申請裝修經營管理處審批同意后,施工隊進入 商住小區之前必須簽訂本責任書,并履行如下義務及責任。
一、義務范圍:
1、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張。身份證、暫住證、技術上崗證等復印件各一張,填寫《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辦理《臨時出入證》。
2、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違章行為,還需交納施工出入證押金(50)元。待工程結束后施工人員若沒有發生違章事項,管理處回收《臨時出入證》并退還施工出入證押金。
3、施工隊必須加強內部管理,聘用證件齊全的專業人員施工作業。
4、嚴格遵守本物業管理各種規章制度,嚴禁在小區內無故逗留。
5、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不準騷擾其他住戶,不得影響他人生活,施工時間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過程中,樓梯、通道、天臺、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墻面完好和整潔。
7、施工人員在裝修單位內過夜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須到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
8、施工人員必須加強消防管理,施工過程中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安全用電,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發現災情、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報告管理處。
9、施工人員要遵紀守法,嚴禁在裝修單位內爭吵、打架斗毆或從事、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交送公安機關。
二、違規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的,管理處有權責令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罰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證押金。
2、施工過程中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或給他人財產、物品造成損害的,必須照價賠償。
三、其他: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管理處和施工隊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業主簽章:
裝修施工單位: 監督單位:
施工單位責任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并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于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100元到1000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復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 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簡介:
二、協議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乙方從事施工的建設場所,即乙方施工區、辦公生活區及在建設項目工廣內分屬乙方的責任區。
三、甲方權利及義務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對乙方的安全施工活動進行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2、監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完善安全施工條件,確保安全設施及條件“三同時”。
3、定期和不定期對乙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料質量、施工方案和措施及責任區內的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乙方限期解決,并有文字記錄。
4、定期組織召開現場安全辦公會議,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督導、解決,并有文字記錄。
5、對乙方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對乙方施工、生活等臨時設施、設備,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或停工整頓。
7、積極為乙方施工活動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并在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提供及時的救援支持。
8、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
9、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及時整改的,將有權按照國家及公司的相關規定予以經濟處罰。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作為施工工程的安全責任主體,應具備相應的安全施工資質,有義務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體系,對責任區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活動進行有效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依法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從業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認真落實;要按照國家規定、規范、施工技術等要求編制、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措施,并配備必要的安全施工材料、工器具、設備及人員。
4、在施工條件或工藝變化時及時補充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編制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環節、部位的預防性措施和應急預案。
5、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自我監督檢查管理體系,加強自主保安管理。
6、對甲方在檢查工程中發現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隱患要及時整改、解決,不能及時解決處理的,必須限期整改,并有文字記錄。
7、乙方的要害場所以及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場所應按規定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或制定防護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8、加強對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永久變電所以下自備配電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不得進場。
9、為現場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依法為從業人員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足額繳納保險費用。
11、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工器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責任區內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和甲方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要求。
12、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安全建設平衡會和安全辦公會議,對會議確定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問題及時解決;為甲方進入乙方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無條件提供方便。
13、有權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違章指令,對造成后果的違章指令有檢舉、上報的權利。
14、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儲備救援物資,落實救援措施。發生安全事故后,項目安全第一責任人有義務迅速采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在事故發生12小時內報告甲方,不得遲報、瞞報。
15、安全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由乙方全面負責。
五、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施工資質等重要材料無效或私自將工程轉包、分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有意隱瞞事故或對查出安全隱患不按規定時間整改,每條(次)處罰——元。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處罰乙方一人(件)次——元。
(1)發生違章作業或不按規定配備防護用品的;
(2)不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辦公會議或建設平衡會的;
(3)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
(4)不按規定設置醒目安全標志的;
(5)制度不健全或不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的;
(6)其它不利于工程安全質量的行為或事件。
5、甲方發生違章指揮或有不正當安全行為者,每人次處罰——元,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預留乙方工程總造價的1%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死亡、一級非傷亡事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0天以內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因乙方責任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級非傷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因乙方責任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或二級非傷亡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因乙方責任而發生的的其它各項經濟處罰,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六、其 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二份,分交甲、乙雙方安監部門;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終止。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
第二條施工項目:簽訂時間:
第三條有效期限
第四條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衛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范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策錄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裝修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范本推薦
為創造商住小區有一個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維護小區正常秩序,對裝修施工隊伍實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戶或承租人申請裝修經營管理處審批同意后,施工隊進入商住小區之前必須簽訂本責任書,并履行如下義務及責任。
一、義務范圍:
1、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張。身份證、暫住證、技術上崗證等復印件各一張,填寫《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辦理《臨時出入證》。
2、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違章行為,還需交納施工出入證押金(50)元。待工程結束后施工人員若沒有發生違章事項,管理處回收《臨時出入證》并退還施工出入證押金。
3、施工隊必須加強內部管理,聘用證件齊全的專業人員施工作業。
4、嚴格遵守本物業管理各種規章制度,嚴禁在小區內無故逗留。
5、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不準騷擾其他住戶,不得影響他人生活,施工時間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過程中,樓梯、通道、天臺、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墻面完好和整潔。
7、施工人員在裝修單位內過夜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須到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
8、施工人員必須加強消防管理,施工過程中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安全用電,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發現災情、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報告管理處。
9、施工人員要遵紀守法,嚴禁在裝修單位內爭吵、打架斗毆或從事、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交送公安機關。
二、違規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的,管理處有權責令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罰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證押金。
2、施工過程中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或給他人財產、物品造成損害的,必須照價賠償。
三、其他: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管理處和施工隊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業主簽章:
裝修施工單位:監督單位:
施工單位責任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以下內容就是20__年最新的亮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如果您還有什么問題歡迎咨詢律師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鑒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亮化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道路亮化工程所包括的一切事項(如埋管、穿線、土方開挖、回填、調試及售后服務等等)。
5、設計規格、型號、數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發包方指定日期施工。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在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后付20萬元,余款90天后一周內付清,如因甲方資金緊張,不能如期付清欠款,則按當期貨款每月2%支付給乙方利息。
2、本工程結算方式
①采用包工包料,總價包干。
②如有變更,增減工程量價格以附件清單價格為準。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即大寫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說明文件及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在施工前提供原材料檢測報告、產品說明、出廠合格證及現場見證取樣報告,在驗收前提供所有交工驗收相關的技術資料及竣工圖紙給甲方,方能驗收并辦理結算。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規定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進入保修期,保修期滿后,乙方通過書面申請甲方復查,由甲方通知有關單位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圖紙如發生變更,經甲乙雙發協商增減造價解決。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權利和職責
①根據亮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順暢、通電、通水。
②合同簽訂3天內,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一套。
③甲方派駐的監督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乙方進行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及其他必要的簽證。
④組織對工程的驗收,并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理竣工結算工作。
2、乙方
①編制施工進度計劃,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如工程量修改簽證應及時送甲方及有關部門。
②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安裝、調試至正常使用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提供售后服務。
③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質量要求
1、因產品本身質量及施工、安裝導致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按甲方規定時間交付正常使用。
3、本工程亮化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安全責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售后服務
LED燈頭、燈桿3年內保修,控制系統3年內保修。定期回訪,及時服務。質量問題在七個工作日內更換、修復,保證用戶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①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繕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
②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的特殊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_____(施工單位)
鑒于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工程建設期間,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 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 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
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
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乙方依照規定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桿、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桿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范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九條 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 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并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
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
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
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并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并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簽 字 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 (簽字)
日 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 (簽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