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合作經營承包合同(通用3篇)
苗圃合作經營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吸納社會資金投入苗木產業建設,緩解甲方資金困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參照《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苗圃基地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一、 地址、面積、四至界限:
(一) 地址:;
(二)面積:按現有實際經營的面積計算,大約X畝左右(大寫:X畝。具體面積按《苗圃調繪圖》為準,多于或少于X畝不影響本合同約定費用的計算)。
(三)四至界限:東自西止南自北止(參看調繪圖紙標識)。
二、 現有主要苗木品種、規格、數量:
(一) 品種:
(二) 規格:
(三) 數量:
三、 承包期限、承包費、苗木轉讓費及交款方式、票據
(一)承包期限:X年(大寫:X年),從XX年月日起,
至X年月日止。承包期滿,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到期前的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并完善協議。
(二)承包費金額:XX萬元人民幣/年,XX年共計X萬元人民幣(大寫:X萬元人民幣)。
(三)苗木轉讓費:X萬元(大寫:X萬元)。
(四)交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的3個工作日以內,雙方現場定界移交并簽收移交清單。定界移交后的3個工作日以內,乙方將承包期內的全部承包費、苗木轉讓費一次交付到甲方對公賬號。交付款項時,投標保證金自然抵扣乙方的部分繳款金額。
(五)票據:承包費由甲方開據發票,苗木轉讓費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收取苗圃承包費、苗木轉讓費;
2、擁有該苗圃的土地所有權、處分權;
3、有權要求乙方在合同期滿歸還苗圃承包經營權時,按技術規范要求和屆時市場情況種植苗木。
4、有義務按時移交苗圃給乙方,協助乙方完善苗木經營許可證照。
5、有義務確保乙方對苗圃自主經營,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合法合規辦理檢疫證、苗木合格證、運輸許可證。
6、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如遇該苗圃地被國家征占用,有權依法獲得土地補償費,有權依法處置該苗圃。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苗圃土地有承包經營權,對現有苗圃中的所有苗木有所有權、處分權。在不改變苗圃地用途的情況下,依法享有苗圃地的使用權、苗圃收益權。
2、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經濟責任。但不得私自租賃、轉包、出讓給第三方經營。
3、經甲方同意,有權在苗圃內按規劃修建道路、排灌設施。但退還承包經營權時,甲方不予補償。
4、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苗木轉讓費。中途放棄承包經營的,無權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承包費、苗木轉讓費。
5、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征占用土地,有權依法獲得苗木、新修地面設施補償費。
6、承包期滿,不得裸地交還給甲方,應按照屆時的市場狀況,與甲方協商確定好苗木品種并規范栽植完善,方可交付甲方。如甲方繼續招募承包人,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約定事項,均視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無過錯方的經濟損失。對方自動放棄違約責任追訴權的情形除外。
(三)乙方不按時交納或少交納承包費、苗木轉讓費時,甲方有權按每日萬分之四的標準收取滯納金;甲方不按時交付苗圃給乙方使用時,乙方有權按同等比例收取違約金。
(四)乙方未交清承包費、苗木轉讓費前,不得經營該苗圃,包括但不限于采伐、移栽苗木與翻地、除草、修路等。同時,甲方有權無償中止乙方的苗圃承包經營權。中止15天內,乙方仍不完清費用的,合同自然終止,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免責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可免除違約責任,但受益方應酌情補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不可抗力是指國家政策調控、政府規定調整、土地被依法征占用和戰爭、地震等非甲乙雙方可以掌控的情形。
七、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補充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作書面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條件與附件
本合同系采取公開競標方式取得,乙方持《中標通知書》與
甲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為《競標公告文件》、《中標記錄》、《中標通知書》、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各備案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監督單位
代表人
X年月日
苗圃合作經營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公路局
乙方:______
為繁榮和發展市場經濟,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雙方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葛針園苗圃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葛針園苗圃土地一宗,座落在____縣____鎮______村,土地總面積為11.53畝(見______公路局苗圃示意圖):
二、地面附著物
(一)院內附著物:磚混平房1棟共4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墻、簡易廁所齊全配套,壓水井1眼。
(二)其它附著物
1、深水機井1眼;
2、合歡樹苗4畝__20__棵__0.5元=4000元(市場價,下同);
3、法桐樹苗2畝__20__棵__5元=20__0元;
4、楝子樹苗1畝__5000棵__0.3元=1500元;
5、臭椿樹苗1畝__1000棵__4元=4000元;
6、綠化草皮1畝(667M2)__5元/M2=3335元。
三、承包單價
每畝每年180元(按11.53畝計算)。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年,自20__年3月1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款(現金支付)。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并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及其與承包土地有關的各種糾紛等經濟和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11.53畝)。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耕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并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地面現有苗木,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的'市場價,乙方必須一次性現金購買(臭椿樹苗由甲方處理)。
5、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房租費,每年按1500元計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內,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好現有的深水井設施。否則予以賠償5000元。
7、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后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其相關費用。
8、承包期滿,乙方如數交換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著物,如有缺失、損壞等,均由乙方賠償。乙方如需繼續承包,在同等價格及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八、其它
1、承包人承包苗圃時,必須有1-2名東平縣公路局在職干部職工作為擔保人。在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時,則扣發擔保人工資作為賠償,直至扣滿乙方的違約金為止。
2、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公路局(蓋章)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二○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公路局行政科
苗圃合作經營承包合同 篇3
煤礦生產經營承包協議
本協議應該明確承包的地點、內容、項目、方式等,具體的業務量和金額事項可以補充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合作意向,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書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承包經營方式
乙方對甲方礦采取生產成本承包(不含資產折舊)。
3、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享有煤炭銷售權利。
2.甲方享有對日常生產監督、檢查權利。
甲方義務
3.甲方負責協調生產以外各種關系,保證乙方在承包期內連續生產的義務。
4.甲方有按時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義務。
5.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必要生活、工作條件義務。
6.甲方對承包給乙方的煤礦擁有所有權。
7.甲方負責協調乙方管理人員在當地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生產管理證照。
8.甲方負責未被乙方錄用的現有礦方人員的妥善安置。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按時獲得承包費用的權利。
2.乙方有優先獲取承包期結束繼續承包的權利。
乙方義務
3.有對員工進行政治思想、安全生產、遵章守紀教育的義務。
4.有對員工病、傷、亡事故進行處理和解決善后問題的義務。
5.乙方有對甲方現有符合條件人員優先錄用義務。
6.乙方有按時支付職工工資義務。
7.乙方有對甲方資源科學合理規劃開采的義務。
四、承包費用結算方式和支付方法
每月5日前甲、乙雙方共同核定上月生產量,乙方自甲方支領的材料費用、甲方預付的電費及其他需乙方承擔的費用、乙方錄用甲方人員工資。甲方在扣除上述費用后將余款以現金(或轉入乙方賬戶)形式支付給乙方。
5、其他約定
(一)甲方按照當地主管部門要求,負責必要的設備、設施投入和必要的生產用材料的準備。
(二)已方生產用材料自甲方材料庫中領取,并出具支領手續,月末雙方核定并按照費用核算方式在乙方承包費用中扣減。新投入的工字鋼支架、電纜、管板運輸機等非低值易耗材料暫按30%計價,返庫時損耗超出30%部分由乙方承擔,不足30%部分由甲方將差額支付給乙方。
(三)乙方每月將留用的甲方人員工資分配明細提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支付工資,并在雙方核定的承包費用中予以扣減。
(四)上級主管部門收取的的各項費用及當地居民的各類補償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管理人員在未取得當地主管部門頒發的管理資格證書前,由甲方負責予以協調解決。
(六)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產超過72小時,甲方按照當地最低生活標準支付乙方停產損失。
(八)甲方應派駐代表負責日常協調和雙方費用確定。
(九)履行本協議的條件發生變化時,雙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均可通過仲裁和法律渠道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修改本協議內容時,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委托人乙方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