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集體合同樣書一(通用3篇)
南京市集體合同樣書一 篇1
企業名稱: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勞動保障證號:
企業登記注冊地: 郵編:
企業實際經營地: 郵編:
經濟類型:
職工總數:
甲 方 (企業行政方) 乙 方(工會職工方)
首席協商代表: 首席協商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 首席代表職務:
代表人數: 代表人數: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為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參照《集體合同(格式文本)》,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分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法定標準。
甲方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甲方規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 按照國家工資分配政策,根據本單位生產和經濟效益實際情況,參考本地區、本行業相關經濟因素,經雙方平等協商,確定工資增長、工資分配、工資支付方案。
一、工資增長幅度:根據政府發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及勞動生產率、單位經營狀況等,合理增長職工工資,努力實現本企業職工工資增長不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一線職工工資增幅不低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上年度本企業利潤總額增幅為 %,協商確定本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不低于 元,比上年增長 %.其中,一線職工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 %.
前款所涉一線職工是指本企業 、 、 、 等崗位的職工。
如一線職工工資增幅低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理由:
二、工資分配辦法修訂內容:
三、工資支付辦法修訂內容:
第四條 雙方需要協商的其他內容:
第五條 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發放時,要有工資清單。
第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每年協商簽訂一次。
第七條 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 年 月 日經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由甲方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自通過合法性審查之日起生效。送達十五日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一條 合同有效期內,變更或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廢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執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
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內由甲方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在合同期內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協商代表。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協商處理。每年向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至少報告一次工資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十五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或集體協商規定的,應根據《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一份,報上級工會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協商代表名單、協商代表的產生、平等協商過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情況及其它。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 乙方首席協商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市集體合同樣書一 篇2
甲方:縣實驗小學
乙方:______________小學
根據縣教育局的有關要求,結合兩校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校際之間合作,實現開放辦學,對口交流的目標。
經雙方協商決定開展結對共建活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毛浙東思想等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縣局有關文件精神,堅持以合作促共贏,以交流促提升的發展思路,加大開放的力度,雙方教師自主選擇,自由組合,互幫互助,共同提高。
二、共建目標
1、通過交流活動的開展,提高各自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2、通過教師結對幫扶,提高雙方學校的教師的業務互質。
3、建立起良好的校際合作機制,以合作促發展。
三、雙方協作內容及方式:
1、雙方定期到結對的學校了解情況,及時提供相關活動信息,積極開展共建工作學習交流活動,幫助策劃、總結、指導各自教育教學工作。
2、共建單位要深入到課堂和教學管理工作的整個過程中,運用多種形式了解各自的教育教學的實施情況,互相交換的對彼此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并積極與有關部門聯系、協調、落實。
3、共建單位要充分發揮優勢,把結對共建的事項納入學校各項工作的計劃體系之一,積極參與共建學校的課堂教學、課題研究、教師培訓、德育活動等各項工作,并在活動場所、活動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
4、學校行政要全力支持共建活動的開展,根據各校的自身特點,開展多種不同形式的主題活動,以活動促進結對工作的深入開展。
5、建立起相關的結對工作制度
(1)會商制度。
成立共建活動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共同協商解決共建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部署工作。
(2)定期交流制度。
雙方定期開展工作交流、學習觀摩、組織活動,共同舉辦培訓班和研討會。
(3)資料共享制度。
雙方分別結合本學校的實際,協商學校共建活動的內容和方式,每次活動的相關資料雙方共享。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教育局相關部門備案。
五、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
六、此協議經雙方單位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縣實驗小學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南京市集體合同樣書一 篇3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的維護家庭利益,推動家庭經濟發展和內部穩定,體現合平公證的原則,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的時限及前提本協議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系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切經濟從屬關系從零開始。
二、男女雙方經濟收入分配權利及責任
(一)權利。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含工資、福利等一切收入)除本協議規定繳納的費用外的資金(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資金(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二)責任。
1.費用: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必需每年按時繳納(本協議內容中規定的男女雙方應當承擔的費用)各項公共費用(網費歸男方承擔),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時,需及時給另一方說明,但最遲不能超過當月月底。
三、協議內容
(一)公用費用。
家庭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男女雙方各自承擔50%,包括家庭公共儲蓄金(每人每月1000元,可據實際情況,經夫妻雙方協商可以提高,但最低不能低于500元)、水電氣費用、衛生、物業費、房屋維修費等。
四、男女雙方均承認,已閱讀并理解本協議,并同意:本協議為雙方關于夫妻經濟AA制的全部記載,并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者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
五、未經雙方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協議加以變更。
協議附件是協議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六、協議的修改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
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七、意外處理
(一)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一方出現意外事件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待處理妥善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導致的對協議履行的延誤或者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免責。
八、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