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財務顧問協議書(精選4篇)
年度財務顧問協議書 篇1
年度財務顧問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決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財務顧問。具體事項約定如下:
一、雙方的責任
甲方的責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財務報表(草表),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會計資料,保護資產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導下正確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3)對乙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予以重視,并作出相應的整改。
乙方的責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勝任能力的專業人員擔任甲方的財務顧問,在每月_________日后_____甲方并對其財務工作進行指導。
(2)財務顧問對甲方的財務報表(草表)進行審核,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指導甲方財務人員正確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二、雙方的義務
甲方的義務是:
(1)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2)按照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顧問費。
乙方的義務是:
(1)對在擔任顧問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
(2)對在顧問工作過程中發現甲方管理環節的不足之處,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必要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議書。
(3)協助甲方協調財稅,工商等經濟管理部門的關系。
三、顧問費用及付費
顧問費用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后,由甲方在顧問期內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度財務顧問協議書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財務顧問咨詢服務。財務顧問咨詢服務指受托方根據委托人需求,站在委托人的角度,利用受托方的產品、服務和其他社會資源,為委托人的日常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和對外資本運作等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策劃和方案設計。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將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托事項:
1、優化財務部門的職責,完善公司財務流程,健全公司財務制度,保障各項流程、制度符合我國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2、協助建立財務部門的崗位的職責,指導公司的財務人員,提高他們的財務水平,以保障甲方的良好持續運營。
3、優化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及管理流程,進一步發揮財務部門對采購與應付、銷售與收款,存貨的領用存等環節的監督與協調作用。
5、定期為甲方提供專業培訓,內容涉及最近財稅政策解讀,財務管理,金融市場信息、金融產品及投融資信息等。
6、解決財務人員提出的疑難問題。
7、稅務籌劃,根據不斷變化的稅務征收政策,提出納稅策略,為甲方合法、合理避稅。
8、為企業資本運營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咨詢服務,幫助企業正確認識與理解運用財務技巧,合理使用金融財務工具實現企業發展目標。
9、應熟悉企業股改上市前及上市過程中各項財務運作流程及相關操作,能夠為委托人提供多種應對方案。
10、基于上述各委托事項,受托人提供的建議或指導應保障委托人在運營過程中財務流程及各項操作運營合法、安全,不存在違法、違規、違紀情形。
二、服務時間及費用
1、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如需續聘行協議。
2、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常年財務顧問,咨詢顧問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整。在費用應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十日內支付首期款____元。本合同履行期限過半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述職報告,經甲方認可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項。
三、委托方義務及責任
1、委托方必須向受托方及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2、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各有關業務人員予以必要的配合;
4、委托方應及時足額支付顧問費用。
四、受托方義務及責任
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財務顧問人員為委托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對在顧問咨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完整的匯報給企業高層。不準有任何隱瞞現象。
3、受托方財務顧間人員必須對顧問服務中知悉的委托方商業秘密保密,維護委托方的合法權益。
4、財務顧問人員向企業約定的高層負責。
5、具備承擔相關財務顧問咨詢服務的資質,經營合法。
6、乙方應對所有已接觸或者可能接觸的與甲方有關的相關財務資料、文件、數據或其他屬于甲方的秘密承擔嚴格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
雙方合作終止后,乙方應將所有掌握的涉及甲方信息、資料、數據的文件、存儲載體或其他物品進行歸還或銷毀,并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傳播、散播或授意、放任他人參閱、使用或傳播。
五、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份壹份。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X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簽字):_____受托方(簽字):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年度財務顧問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甲方擬進行破產重整,并在破產重整完成后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并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以下簡稱“本次重大重組”),以實現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改善公司財務狀況和增強上市公司持續盈利能力的目標。
2、乙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具有中國證監會令54號《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證監會54號令”)所規定的財務顧問資格。具備擔任甲方本次重大重組之獨立財務顧問機構、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及持續督導服務機構的資格和能力。
3、甲方擬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實施重大資產重組,聘請乙方擔任其重大資產重組的財務顧問、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及持續督導服務機構,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并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釋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破產重整:指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通過司法程序,進行債務重組的法律行為。
2、重組方:指擬對甲方在破產重整完成后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法人或自然人。
3、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指重組方擬以優質資產對甲方實施重組的行為,包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行為,該行為按照中國證監會頒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53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管理辦法》”)規定,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行為。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內容
為確保甲方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申報工作的順利通過與實施,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如下協調工作:
1、對甲方及重組方進行盡職調查,全面評估有關活動所涉及的風險,并提供盡職調查報告;
2、就并購重組活動向甲方提供專業服務,幫助甲方分析并購重組相關活動所涉及的法律、財務、經營風險,提出對策和建議,設計并購重組方案,;
3、協助甲方制定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工作時間表及財務安排計劃;
4、協助甲方做好投資人,尤其是中小投資人的協調工作;
5、協調、督促甲方及重組方聘請的其他中介機構(審計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對重組方擬用于重組的資產進行盡職調查,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的制度規定高質量、按時完成有關目標公司資產重組的各種報批文件;
6、協調重組方聘請的財務顧問,對重組方進行盡職調查,并指導甲方按照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相關規定制作申報文件;
7、協助甲方做好與破產重整管轄法院的協調工作;
8、協助甲方做好公司決策及信息披露工作;
10、在對甲方并購重組活動及申報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充分核查和驗證的基礎上,依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客觀、公正地發表專業意見,并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11、接受甲方的委托,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有關并購重組的申報材料,并根據中國證監會的審核意見,組織和協調甲方及其他專業機構進行答復;
12、負責與中國證監會監管部門及并購重組委的溝通工作,以使甲方的重整方案能夠順利獲得中國證監會的審核批準;
13、負責對甲方以及新進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主要負責人進行證券市場規范化運作的輔導,使其熟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充分了解其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督促其依法履行報告、公告和其他法定義務;
14、《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54號令及中國證監會其他規定要求財務顧問、保薦人、主承銷商、持續督導機構應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資料,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提供有關協作;
2、甲方應指派專人與乙方及時聯絡,安排有關事宜;
3、甲方應當保證甲方及其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向乙方所做的陳述和提供的信息、資料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4、甲方承諾,對其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采取的任何行動及公開發布與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信息均應事先通報乙方知悉并將資料提供給乙方;
5、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監管機構規定的要求,全面、及時履行應當履行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做好申請股票停復牌工作、做好股東會議召開工作、嚴格履行并督促公司有關股東及相關方履行在重大重組及恢復上市方案中承諾的有關義務、在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接受并配合乙方的持續督導工作;
6、依協議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財務顧問費用。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客戶至上的原則,為甲方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以及由此所涉及到的股票復牌業務方面提供專業服務;
2、指派有經驗且符合證監會54號令所規定條件的項目人員,直接負責本次服務工作;
3、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期間,除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應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司法機關的要求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關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和股票復牌服務的有關資料和方案。
4、中國證監會要求財務顧問、保薦人、主承銷商、持續督導機構應承擔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費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萬元作為本協議項下的財務顧問費用,并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在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費用___萬元。
2)在甲方本次重大重組材料上報至中國證監會并正式受理之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費用___萬元。
3)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費用______萬元。
4)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股份登記之日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費用______萬元。
2、與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信息披露、股權過戶等費用由甲方及重組方承擔。乙方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提供服務的差旅費用、食宿費用、通訊費用、交通費用等均由乙(甲)方承擔。
第六條___保密義務
1、甲方和乙方對于在本協議執行期間所了解和知悉的協議對方的財務資料、客戶資料、技術資料及具有保密性質的文件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均不得擅自向公眾披露、使用或轉讓他人使用。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申報和信息披露義務的除外。
2、乙方及其委派的財務顧問主辦人、保薦人員、持續督導人員應當嚴格履行保密責任,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買賣相關上市公司的證券或者牟取其他不當利益,并應當督促委托人、委托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內幕信息知情人嚴格保密,不得進行內幕交易。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其本協議項下的付款義務時,甲方除應繼續支付該筆款項外,還應按其當期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每日的費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不能完成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時,應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
2、補償: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從而致使對方遭受任何直接損失或任何開支,違約方將向對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時的補償。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終止,雙方將另行商定補償條款。
3、乙方或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中國證監會處罰,不能再擔任甲方財務顧問、持續督導人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
4如果因為甲方及甲方人員的陳述、承諾、提供的資料不真實引起乙方或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員被中國證監會處罰或采取監管措施,則甲方應當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協議的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協議,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可終止。
2、如果發生法律所確認的不可抗力事件,對甲方基本面(包括但不限于業務狀況、財務狀況以及公司前景等)或本次重組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無法實現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的預期目的的,則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暫緩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協議。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傳染性疾病、戰爭、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股市變動以及中國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變化。
3、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果甲方基本面(包括但不限于業務狀況、財務狀況以及公司前景等)發生重大變化或經中國證監會反饋意見指出或經乙方進一步的盡職調查后發現甲方本次重組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存在重大障礙,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無法實現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的預期目的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后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已收取的財務顧問費不予退還。
4、如果甲方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未予通過或中國證監會不予核準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5、中國證監會撤銷乙方從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資格時,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雙方的協議終止。
6、當本協議依前述8.2款、8.3款和8.4款的規定而終止時,甲、乙雙方已
經履行的權利義務維持現狀,雙方互不承擔返還義務;尚未履行的權利義務不再
履行,雙方互不為此承擔違約責任。但該等終止之前已經形成的違約狀態,違約
方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事項
1、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涉及本協議所述事項的法律、法規、政府規章、監管機構的規定(以下簡稱“法律規定”)視為本協議的當然內容,約束甲、乙雙方的行為。法律規定日后的修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修訂后的法律規定為準,不以修訂本協議為要件,直接約束甲、乙雙方的行為。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3、在任何時候如本協議的一項或多項條款在某一方面無效、非法、不可強制執行或不能履行,并不因此影響或損害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強制執行力和可履行性。
4、本協議項下乙方作為甲方的獨立財務顧問,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監管要求,因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后所涉及到的持續督導工作,由雙方另行簽定相關的《持續督導協議》。
5、甲方承諾:乙方順利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各項工作后,對于上市公司未來三年內的再融資活動,按照市場慣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作為保薦機構和財務顧問。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解決,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為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與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獨立財務顧問協議簽署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度財務顧問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決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財務顧問。
具體事項約定如下:
一、雙方的責任 甲方的責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財務報表(草表),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會計資料,保護資產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導下正確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3)對乙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予以重視,并作出相應的整改。
乙方的責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勝任能力的專業人員擔任甲方的財務顧問,在每月_________日后走訪甲方并對其財務工作進行指導。
(2)財務顧問對甲方的財務報表(草表)進行審核,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指導甲方財務人員正確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3)向甲方及時通報最新財經政策,協助甲方財務人員正確理解和掌握這些政策。
二、雙方的義務 甲方的義務是:
(1)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2)按照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顧問費。
乙方的義務是:
(1)對在擔任顧問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
(2)對在顧問工作過程中發現甲方管理環節的不足之處,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必要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議書。
(3)協助甲方協調財稅,工商等經濟管理部門的關系。
三、顧問費用及付費 顧問費用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本協議簽訂后,由甲方在顧問期內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