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框架服務協議(通用3篇)
年度框架服務協議 篇1
買受人(甲方):
工商注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注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范圍
第二條交易原則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限內,當第三方銷售或采購條件相同時,優先向對方銷售或采購。
第三條產品的數量
1本協議是年度框架協議,甲乙雙方須在每年月日前協商確定下一年度采購計劃銷售計劃。
為確保協議履行的嚴肅性,甲乙雙方應根據協議確認年度數量均衡執行,首月銷售采購數量為,以后在每月日前雙方書面確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貨數量。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本協議按確定產品價格
1政府定價(含地方政府定價)。
2政府指導價。
3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
因市場因素,甲乙雙方可就產品價格進行協商,確定新的產品價格,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則仍以本協議確定的價格或計價公式執行。
第五條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質量標準按執行。
(1)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2)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技術協議或技術要求執行。
(3)按封存樣品質量標準。
(4)按每筆采購單中質量標準執行。
2乙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在_個月的保質期內,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
3乙方向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質量保證書。
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支付方式按執行
1按本協議所生成的每筆采購單實際發生的數量、金額,進行結算。
2乙方貨到驗收合格且甲方辦理入庫手續后結算(適用寄售協議物資)
第七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執行。
1標準包裝。
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適合水運或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
2危險品包裝。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方提供,不計費、回收。
5無包裝物。
第八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第九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執行。
1以雙方共同確定的法定計量為準,合理損耗為%。
乙方向甲方實際所交付的產品數量在本合同約定的誤差范圍內,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
2無損耗。
第十條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的轉移
1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至甲方,即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遲延交付的,由造成遲延交付的一方承擔遲延期間標的物的風險責任。
第十一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檢驗標準:按本合同第五條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2驗收方式:按執行。
⑴乙方送貨及代辦托運的,甲方在交付后個工作日內(驗收期),對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如甲方對產品質量和或數量有異議,應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萍追阶孕刑嶝浀,在乙方交付產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共同封存樣品,以備檢驗。
甲方如有異議,應在交付后的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3如雙方對產品的質量有爭議的,由共同確認的檢驗機構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檢驗,并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認產品質量的依據。
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符合質量標準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按執行。
1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
2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并負責對甲方免費進行小時的技術培訓。
3。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按執行。
1無擔保。
2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權利包括:
、旁诒WC向對方當事人銷售采購本協議規定的產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銷售采購相應產品。
、瓢幢緟f議的規定接收產品或收取貨款。
2雙方義務包括:
、胖付▽iT的機構或人員負責本協議項下有關產品銷售采購的具體聯絡、計劃安排、供求平衡、執行、協調等工作。
、瓢幢緟f議規定交付產品或支付貨款。
第十五條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
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的有效期可以延長。
、抛约滓译p方有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不違反第十四條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終止日前的個月內,向對方當事人發出終止本協議及終止何時生效的書面通知。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第三方獲得乙方銷售的某種產品,且根據本協議乙方應在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協議。
4在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終止達成一致以前,本協議任何一方發出的終止本協議的通知,將不會影響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合同變更或解除應采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乓虿豢煽沽,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⑵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窃诼男衅谙迣脻M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
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買受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
簽訂日期:
年度框架服務協議 篇2
定作人: (填寫全稱) 承攬人: (填寫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定作人與承攬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作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一)
1.1 品名:(應填寫定作物的正式名稱,不可用其簡稱或俗名代替 )
1.2 規格:(應寫明定作物具體的規格型號)
1.3 數量:(具體寫明定作物的數量,并注明單位 )
1.4 備注:(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合同價款總額:(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并注明幣種)
2.2 付款方式:(應詳細寫明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 付款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三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應明確填寫要達到的質量標準是國標還是行業標準,必須要寫全稱)
3.2 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如硬度、強度、韌性、抗腐蝕、抗氧化等各種物理化學參數)
3.3 以封存樣品為質量標準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
第四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4.1用承攬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權對原材料進行檢驗。承攬人隱瞞原材料的缺陷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人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4.2 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標準提供:
4.3 定作人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體化)
4.4承攬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內檢驗完畢,不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后日內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否則定作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攬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
5.1 定作人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圖紙。
5.2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資料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回復并提出修改意見。定作人未答復,承攬人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
5.3定作人要求對承攬物的技術性保密的,承攬人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6.1 驗收標準:(寫明是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封樣進行驗收)
6.2 驗收方法:(寫明全部或抽樣驗收的方法)
6.3 定作人驗收承攬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時間:(寫明具體時間年、月、日)
6.4 定作人驗收承攬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點:(寫明詳細地址)
6.5 驗收前承攬人應當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6.6 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日內發現質量缺陷,定作人有權要求退換,并視為質量不符合約定。
6.7 雙方就定作物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以 (寫明檢驗機構) 對定作物質量的認定為準。
第七條 交(提)定作物的時間和地點
7.1 雙方約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時間: (寫明年、月、日)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點: (寫明詳細地址不可省略)
7.2 雙方約定由承攬人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時間: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點: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所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8.1 包裝要求:(應具體寫明包裝方式、包裝物品的材質、包裝的大小尺寸等)
8.2 費用負擔:(寫明包裝費用由哪方承擔 )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9.1 定作物的運輸方式: (寫明是汽車、火車、水運或其他方式)
9.2 運輸費用由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承擔。
第十條 定作物的保修
10.1 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從何時起到何時止 )
10.2 在保修期內承攬人免費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一條 定金及預付款
11.1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定金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2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定金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11.3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預付款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4 定作人向承攬人交付預付款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十二條 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2.1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接受的,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經過修理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12.2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約定的數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應當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12.3未按合同約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因包裝不符合同約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12.4 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總價的 (如未約定則在空格處劃線)%的違約金。
12.5 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拒收。
12.6 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總價的 (如未約定則在空格處劃線)%的違約金。
12.7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12.8未按合同約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承擔相應的損失。
12.9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2.10 承攬人未按定作人的技術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術泄漏,或被竊取的,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承擔違約金 元。
12.11 因承攬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權責任和損失,由承攬人承擔。
12.12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十三條 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3.1 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13.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定作人應向承攬人支付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 %的違約金。
13.3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應當順延外,定作人還應當支付承攬人停工待料的損失。
13.4 超過合同約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攬人支付定作物總價 ‰的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3.5 超過合同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承攬人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時止。
13.6 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賠償因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13.7 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時,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3.8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
14.2 在定作人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發生的,承攬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根據有利于我方的原則,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攬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的法院中選擇其一,涉及鐵路工程的可選擇鐵路運輸法院)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填寫到縣級)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定作人執 份,承攬人執 份。
第十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定作人: (公章) 承攬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度框架服務協議 篇3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后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區(縣)路(街)號。
四、婚禮服務項目
策劃服務 □ 主持服務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化妝服務 □ 鮮花服務 □ 樂隊服務 □ 場地服務
婚車租賃服務
各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約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2、本合同簽訂后當日,甲方應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20%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 即元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定金和預付款可抵作服務費用;
3、策劃方案經簽字確認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 %,即 元。
4、余款 元,應在 付清。
5、本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或從服務費用總額中扣除。
6、乙方收到錢款,應即時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六、合同變更
1、甲方因故需變更服務項目、內容、時間的,應在舉行婚慶儀式前15日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簽訂變更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如因意外情況(如車輛、設備故障、人員生病、等)導致合同約定的車輛、司儀、攝影、攝像等需要變更的,應在舉行婚慶儀式前48--72小時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調換,并退還甲方50 %的該項服務費。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于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作為違約金;于婚禮儀式7日之內(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并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于乙方原因導致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應退還該項目服務費,并按該項目服務費的 %支付違約金。
3、由于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代租婚車服務違約責任
(1)婚車無法按約定提供服務的,乙方除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約定的備用車輛,還應退還差額婚車租賃費。
(2)實際婚車低于約定級別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3)實際婚車數量少于約定的,乙方應退還代租服務費和相應的租賃費用,并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4)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起始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婚禮儀式舉行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5)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婚車毀損或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維修費、罰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乙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乙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并按相應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中缺少約定必拍場景的,應按每個場景 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質量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按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約定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后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3、在婚禮儀式舉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單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有權要求解約方在日內按服務費用總額的支付違約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甲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3、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