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小麥淀粉買賣協議(通用3篇)
農產品小麥淀粉買賣協議 篇1
農產品小麥淀粉買賣協議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供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粉行 (需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遵守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小麥淀粉的具體事宜約定如下:
二、質量標準、用途:執行國標標準GB8884-20__食用或食品加工、貨物出廠時附公司質檢報告白度>90%,低于此標準乙方有權拒收,往返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貨到需方七日內自行驗收,否則視為同意接收。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發貨時附相應的產品質量報告。需方接到貨按合同標準進行檢測。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需方自提,甲方負責裝車及費用。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25KG紙塑復合袋。包裝袋不回收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付貨。
八、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九、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合同總貨款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采取調解的方式,或到大慶市林甸縣人民法院提供訴訟。
十一、其它的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農產品小麥淀粉買賣協議 篇2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糧食品種、數量、價款、交(提)貨時間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品
種
產
地
商
標
或
品
牌
等
級
計
量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合
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用途: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損耗標準和計算方法: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
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
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GF-20__-0152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 賣 人 買 賣 人 鑒(公)證意見:
出賣人名稱(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鑒(公)證機關(章)
賬號: 帳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
農產品小麥淀粉買賣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玉米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玉米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玉米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玉米的種植面積為 畝,并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玉米 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玉米,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 元。玉米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 年 月 日;交貨地點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玉米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玉米作物的病蟲害,提高玉米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 元
1公斤;化肥 元1袋;農藥 元1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