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坡輸送機租賃合同(通用3篇)
爬坡輸送機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
甲方(名稱):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滿足顧客需求之前提,就以下設備租用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設備
1.租用設備明細
物品名稱型號、配置及功能設備編號數量單位新舊情況
2.設備安裝驗收完畢后,甲方于乙方提供的出貨單上蓋章簽收,作為驗收依據。
3.計數器起始張數黑白頁,(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填寫實際數字)。
4.移交和返還設備時所需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搬抬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將設備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
自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______年。
三、計費及付款
1.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應預先支付一年租金人民幣元(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乙方收到租金后即時出具等額正規發票。
2.計費方式(以A4含稅計)
押金:機器免押金
復印機,基本月租費(機器):__________________元/月(人民幣元整)
基本張數:張/月(黑白復印),即甲方支付基本月租費后,每月可復印張。(均為A4計數)
超印費:每月使用張數超過基本張數時,超過部分每張另支付元(黑白復印);
掃描費:掃描不收取費用。
3.結算方式
乙方于租賃期每滿半年的當月(即半年中最后一個月)_日前(遇節假日順延)至設備放置地點抄錄計數器張數,減掉基本張數后的張數,經甲方確認后,作為超印費結算之依據,并由乙方統一開具發票,甲方見票后十日內以下列方式支付:
□現金支付
□開具乙方抬頭之轉帳支票
□轉賬/匯款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約定的設備及耗材、零件所有權歸屬乙方,甲方擁有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2.乙方向甲方移交設備時負責保證設備的正常性能,確保可正常使用。
3.乙方提供設備保養維修及耗材零件(紙張除外)。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當保證租賃設備能持續穩定地正常使用。乙方每月定期保養維護___次,叫修不限次數,乙方技術人員在接到維修電話后小時內上門維修,盡量做到隨叫隨到。
5.在租賃期間,如果租賃機器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將在小時內解決所有問題,如果不能解決,乙方在不影響甲方工作的情況下,為甲方提供備用機;如果租賃機器出現嚴重質量問題,乙方將在滿足甲方租機需求前提下,提供換機,保障甲方權益不受損害。如果因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機器損壞,則甲方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6.租用期內設備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保證不將設備轉讓、轉租、抵押、設定其他擔保或做任何處置以致損害乙方權益。
7.租賃期內,甲方應根據設備的技術參數及乙方技術人員要求,提供良好的使用環境,嚴格按照設備操作手冊使用設備,同時甲方妥善使用并保管好租用設備。
8.如因甲方的下列行為造成設備損壞,乙方上門維修所需的交通費,運輸費等按實際開支由甲方另行結算支付:在使用過程中,復印機進水;私自拆卸復印機;摔、砸復印機。
9.甲方應于本合同終止時立即無條件將設備歸還乙方,乙方自行至甲方處領取。
10.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1.甲方違反本合同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違反本合同時,甲方依據實際損失請求賠償。
四、合同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以及以下原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即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五、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六、其他
1.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前互相提供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一份。
2.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合同任何條款一經涂改或增刪,視同本合同無效(涂改、增刪處加蓋印章亦視同無效)。
八、補充內容(如本條內容與上述內容不符,以本條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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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爬坡輸送機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法 》、《 遼寧省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 》及《 鞍山市城市房屋經營性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 區 路 號建筑面積 結構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用于 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期繳納租金且延期超過三個月;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租方有權終止租賃關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維修責任的;
2. 出租方不按合同規定亂收租金的;
3. 出租方無理要求或干擾,妨礙承租方正常經營活動的。
第三條 租金或租金的交納方式及稅費
1. 年租金 元,租金交納方式:
2. 按規定租賃交易手續費每年繳納一次、換發《房屋租賃證》一次。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屋所有權轉移時,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需在三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房屋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付承租人的合同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房屋的,負責賠償 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時,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調解決;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到當地房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遇有國家動遷本合同自行終止,租賃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租賃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爬坡輸送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市 路門面房 號房東 (簡稱甲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座落地點: 市 路門面房 號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租金標準:無論市場房費高低,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在市場的房費之上每月加收( )元整;其他稅收,水電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收乙方押金 萬 千圓整( )
四、乙方無權將房子轉讓;乙方應在每季度初將市場房費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給甲方 年或月,逾期十天內不交,甲方有權將房子收回,不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終止合同,若乙方租賃期間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負責甲方全部損失,不退押金。
五、甲方不能半途終止合同,此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自然災害,國家及村整改、拆遷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不負乙方其他損失,裝修不予賠償。若甲方因個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負責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違背商城規定及一切常例,不得和商城發生沖突,否則后果自負。
七、租賃期滿,甲方如繼續出租,乙方優先,若乙方不繼續租賃,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將稅收清單及水電費等費用清單交給甲方,(購電卡一張,房屋鑰匙 把)手續辦完,甲方退還押金。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