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中國雇員合同(精選8篇)
聘用中國雇員合同 篇1
北京外交人員人事服務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按照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的要求,介紹中國雇員至乙方工作。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就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介紹中國雇員(含乙方私人向甲方雇用的雇員,以下同)為乙方工作;乙方為中國雇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進行工作所必需的服裝及勞動保護用品(見附件)
二、甲方根據中國雇員的業務熟練程度和工作態度,同乙方商定其月勞務費的數額(見附件)勞務費按美元計價,以人民幣外匯兌換券支付。每年從一月份起,為中國雇員遞增勞務費。勞務費的遞增幅度由甲乙雙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變動、中國雇員生活水平提高及其業務水平提高的情況商定。
三、甲方應經常教育中國雇員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并不定期地征求乙方意見和建議,以協助乙方督促中國雇員不斷改進工作。
四、甲方應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向乙方發出結算通知單,結算中國雇員過去一個月的勞務費、加班費等項。乙方核實后應于次月十日前向甲方交付(包括乙方私人聘用的雇員的費用)勞務費的人民幣數額按當月____日中國銀行公布的美元買入價折算。各種款項均以人民幣(外匯支票或外匯兌換券)支付。逾期不交,乙方應繳滯納金日息千分之五。誤餐費、夜餐費和伙食補貼費可直接交付中國雇員。
五、中國雇員因休假及病、事假不能上班期間,乙方如需人頂替,甲方應予派人。替班人勞務費由乙方支付,其數額與被替者相同。
六、中國雇員享有下列待遇:
1.每日工作時間由乙方與中國雇員商定,但不應超過八小時。每星期六下午為回甲方學習時間。每日超過商定的工作時間部分和假日加班,乙方應按下述標準交付加班費(以小時計。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者按一小時計,不足半小時者不計)高級職員、翻譯和辦事員××元,其他工作的雇員×元。節日加班費用加倍。
2.在二十二時以后加班,乙方應供應夜餐或付夜餐費每次×元。
3.因工作需要而不能按時進餐者(早餐六時半至七時半,午餐十二時至十二時半,晚餐十七時半至十八時半),乙方應付誤餐費每次×元。
4.因公出差去外省市時,乙方應負擔中國雇員的旅費和食宿費并發給出差補貼費每日××元;如果伙食由中國雇員自理,乙方應另外發給伙食補貼費每日××元。
5.中國雇員每年享受中國政府的節假日和休假。家在北京者,假期一個月;家在外省市者,另加路程假6天。節假日和休假期間勞務費照發。超過上列時間的部分,乙方可停發勞務費。中國雇員如由于乙方原因而不能享受休假者,乙方應加倍支付其勞務費。
6.一年連續病一個月以內,產假九十天(難產一○五天),乙方照發勞務費。超過上列時間的部分,乙方可停發勞務費。
7.乙方應于每年年底對工作十個月以上的中國雇員加發相當于一個月勞務費的款項作為獎勵;對工作半年以上的,按月折算發給獎勵;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乙方按雇員工作情況酌情處理。
8.乙方每年年底發給工作十個月以上的中國雇員制裝費每人×元;不足十個月的,按月折算發給。
9.乙方應為中國雇員的午間休息和用餐提供必要的條件。
七、中國雇員應盡下列義務:
1.應在同乙方商定的工作范圍和工作時間內堅守崗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應保持乙方工作、生活環境的安靜和清潔,妥善照管乙方托付的物品。
3.應保持個人服飾整潔,講究文明禮貌。
4.非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乙方車輛、設備及其他物品,不進入乙方禁止進入之場所。
5.因病請假應及時通知乙方,病假超過兩天應向乙方出示醫生證明。因事請假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6.加班時數、出差天數應經乙方確認。
中國雇員本職工作范圍外的工作,應由乙方同中國雇員友好協商解決。
八、乙方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為中國雇員進行人身意外保險(保險額不低于×萬元,附加醫藥費不低于×萬元)乙方應照付中國雇員工傷假期間的勞務費。
九、乙方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為委托中國雇員駕駛的汽車進行汽車損失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
十、乙方在本合同規定范圍內對中國雇員擁有使用權與管理權。
1.乙方對中國雇員工作中的問題有向甲方反映并要求協助解決的權利。
2.乙方對中國雇員享有視其工作優劣而加以獎勵或批評、警告直至解雇的權利。
3.乙方在征得甲方和中國雇員同意的情況下,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中國雇員的業務能力為其調換工作、晉升和培訓。
4.乙方如要求對新聘中國雇員進行試用,甲方應予同意。試用期一般不超過兩個月,勞務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乙方如因事需要中國雇員臨時出國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負擔其旅費、置裝補助費和國外的食宿費及零用費。
十二、乙方有解雇中國雇員的權利,甲方有撤回中國雇員的權利,但均應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或經協商決定。
十三、關于中國雇員的離職,按下述辦法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解雇中國雇員時,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勞務費的款項作為解雇費;甲方撤回中國雇員時,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勞務費的款項作為賠償費。
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的,雙方均不付解雇費或賠償費。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付清中國雇員離職前的各項費用。
十四、本合同之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五、本合同之未竟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任何一方均不提出異議,其有效期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聘用中國雇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外事服務機構)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外國企業駐京辦事處)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北京辦事處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境外公司合法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雇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雇員系指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派往乙方工作的中國公民。
第二條補償費系指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一方因撤回或退回中國雇員而與中國雇員解除聘用關系,需支付給另一方的違約金。經濟補償金系指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因與中國雇員解除勞動關系,而支付給中國雇員的違約補償費用。
第三條中國雇員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中國雇員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四條聘用費系指乙方聘用中國雇員而支付甲方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中國雇員的工資;
(二)支付甲方的管理費,其中包括:
1、支付中國雇員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
2、甲方為中國雇員提供商業保險和福利的費用;
3、甲方對中國雇員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五條特別說明
(一)由乙方直接支付中國雇員工資的,聘用費中不包括中國雇員的工資。
(二)甲方不承擔乙方未向甲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費用的中國雇員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雙方約定無商業保險或福利的中國雇員,聘用費中不包括提供商業保險或福利的費用。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四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要求推薦人選,為乙方決定聘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聘用的人員辦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代表證》或《雇員證》及其相關手續。
(二)教育中國雇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中國雇員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聘用費中支付雙方約定由甲方支付工資的中國雇員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提供了相應費用后,依法繳納中國雇員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并提供相應的商業保險和福利待遇,其中福利待遇的具體實施按照甲方有關外企雇員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與被乙方聘用、但與原工作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的中國雇員及其原單位簽署借調協議。
(七)協助乙方派遣出國(境)的中國雇員辦理出國(境)手續和簽證。
(八)協助乙方聘用的非北京戶籍的中國雇員辦理《暫住證》。
(九)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雇員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十)每年為中國雇員提供一次常規體檢。
(十一)出具中國雇員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
(十二)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十三)幫助中國雇員解決涉及社會、家庭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十四)為中國雇員組織文化娛樂活動。
甲方具體按照與中國雇員簽訂的《聘用中國雇員勞動合同》附件一的約定為中國雇員提供服務。
第五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確難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中國雇員和解除本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中國雇員(中國雇員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中國雇員受聘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聘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中國雇員被撤回當月的聘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中國雇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六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中國雇員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雇員。
(二)為中國雇員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三)依法為中國雇員提供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費用以及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所需要的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合法。否則,承擔產生的相應責任。
(四)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中國雇員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五)為中國雇員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六)對受聘滿一年且無嚴重過失的中國雇員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中國雇員,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七)保證中國雇員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受聘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中國雇員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可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中國雇員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八)中國雇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規定發給中國雇員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80%的疾病救濟費。
女雇員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中國雇員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雇員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九)不得解聘或終止聘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雇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中國雇員。不得解聘或終止聘用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復員轉業軍人退伍后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建設征地農轉工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中國雇員。
(十)不得解聘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中國雇員。
(十一)中國雇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聘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雇員的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十二)督促中國雇員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十三)督促中國雇員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部門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中國雇員遵紀守法。
(十四)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五)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六)中國雇員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形式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七)向保險公司投保中國雇員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中國雇員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中國雇員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第一款所列第(四)、(五)、(六)、(七)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中國雇員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七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甲方推薦的中國雇員進行選擇,或根據業務需要自行選定應聘人員,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二)對決定聘用的中國雇員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聘用期限確定:
1、聘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聘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聘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聘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聘用費(含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聘中國雇員自動轉為正式聘用雇員,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三)在聘用期內,有解聘中國雇員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中國雇員(中國雇員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中國雇員受聘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聘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中國雇員被退回甲方當月的聘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中國雇員被解聘的經濟補償金。
(四)如中國雇員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須符合中國法律,對中國雇員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聘,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或中國雇員,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五)可與中國雇員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中國雇員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六)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6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八條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國雇員、聘用費、聘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
第九條乙方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月聘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聘用費(乙方直接支付中國雇員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管理費),以上費用每逾期1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聘用費后,于次月6日支付由甲方支付工資的中國雇員工資。
第十條中國雇員的聘用費,可用人民幣或等值于人民幣的外幣支付(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月15日公布的匯率折算)。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聘用費用中涉及社會保險的費用,應隨著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比例的調整而做相應調整。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處理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三條甲方與中國雇員因本合同中有關雇員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力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第十七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文本和___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八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外事服務機構)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外國企業駐京辦事處)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北京辦事處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境外公司合法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雇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雇員系指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派往乙方工作的中國公民。
第二條補償費系指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一方因撤回或退回中國雇員而與中國雇員解除聘用關系,需支付給另一方的違約金。經濟補償金系指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因與中國雇員解除勞動關系,而支付給中國雇員的違約補償費用。
第三條中國雇員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中國雇員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四條聘用費系指乙方聘用中國雇員而支付甲方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中國雇員的工資;
(二)支付甲方的管理費,其中包括:
1、支付中國雇員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
2、甲方為中國雇員提供商業保險和福利的費用;
3、甲方對中國雇員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五條特別說明
(一)由乙方直接支付中國雇員工資的,聘用費中不包括中國雇員的工資。
(二)甲方不承擔乙方未向甲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費用的中國雇員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雙方約定無商業保險或福利的中國雇員,聘用費中不包括提供商業保險或福利的費用。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四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要求推薦人選,為乙方決定聘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聘用的人員辦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代表證》或《雇員證》及其相關手續。
(二)教育中國雇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中國雇員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聘用費中支付雙方約定由甲方支付工資的中國雇員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提供了相應費用后,依法繳納中國雇員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并提供相應的商業保險和福利待遇,其中福利待遇的具體實施按照甲方有關外企雇員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與被乙方聘用、但與原工作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的中國雇員及其原單位簽署借調協議。
(七)協助乙方派遣出國(境)的中國雇員辦理出國(境)手續和簽證。
(八)協助乙方聘用的非北京戶籍的中國雇員辦理《暫住證》。
(九)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雇員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十)每年為中國雇員提供一次常規體檢。
(十一)出具中國雇員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
(十二)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十三)幫助中國雇員解決涉及社會、家庭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十四)為中國雇員組織文化娛樂活動。
甲方具體按照與中國雇員簽訂的《聘用中國雇員勞動合同》附件一的約定為中國雇員提供服務。
第五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確難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中國雇員和解除本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中國雇員(中國雇員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中國雇員受聘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聘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中國雇員被撤回當月的聘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中國雇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六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中國雇員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雇員。
(二)為中國雇員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三)依法為中國雇員提供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費用以及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所需要的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合法。否則,承擔產生的相應責任。
(四)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中國雇員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五)為中國雇員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六)對受聘滿一年且無嚴重過失的中國雇員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中國雇員,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七)保證中國雇員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受聘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中國雇員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可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中國雇員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八)中國雇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規定發給中國雇員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80%的疾病救濟費。
女雇員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中國雇員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雇員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九)不得解聘或終止聘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雇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中國雇員。不得解聘或終止聘用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復員轉業軍人退伍后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建設征地農轉工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中國雇員。
(十)不得解聘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中國雇員。
(十一)中國雇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聘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雇員的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十二)督促中國雇員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十三)督促中國雇員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部門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中國雇員遵紀守法。
(十四)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五)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六)中國雇員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形式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七)向保險公司投保中國雇員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中國雇員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中國雇員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第一款所列第(四)、(五)、(六)、(七)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中國雇員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七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甲方推薦的中國雇員進行選擇,或根據業務需要自行選定應聘人員,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二)對決定聘用的中國雇員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聘用期限確定:
1、聘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聘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聘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聘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聘用費(含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聘中國雇員自動轉為正式聘用雇員,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三)在聘用期內,有解聘中國雇員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中國雇員(中國雇員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中國雇員受聘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聘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中國雇員被退回甲方當月的聘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中國雇員被解聘的經濟補償金。
(四)如中國雇員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須符合中國法律,對中國雇員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聘,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或中國雇員,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五)可與中國雇員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中國雇員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六)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6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八條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國雇員、聘用費、聘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
第九條乙方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月聘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聘用費(乙方直接支付中國雇員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管理費),以上費用每逾期1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聘用費后,于次月6日支付由甲方支付工資的中國雇員工資。
第十條中國雇員的聘用費,可用人民幣或等值于人民幣的外幣支付(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月15日公布的匯率折算)。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聘用費用中涉及社會保險的費用,應隨著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比例的調整而做相應調整。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處理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三條甲方與中國雇員因本合同中有關雇員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力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第十七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文本和___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八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聘用中國雇員合同 篇3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益章)________
根據《中國科學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暫行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和單位科研、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聘用合同如下:
一、雙方一致同意在合同期內,嚴格執行“規定”的各項有關條款。
二、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
三、乙方自愿人事甲方安排的 工作,并同意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完成各項科研、生產、工作任務;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完成科研、生產、工作的必要的'科研、生產、工作條件。
五、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安全制度教育,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培訓。
六、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甲方嚴格按照“規定”第四條執行。
七、合同期間,乙方出現“規定”第十條有關款項時,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出現“規定”第十二條有關款項時,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甲、乙單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都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手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甲乙方各自保存。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續定,續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聘用中國雇員合同 篇4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根據《中國科學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暫行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和單位科研、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聘用合同如下:
一、雙方一致同意在合同期內,嚴格執行“規定”的各項有關條款。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有效。
三、乙方自愿人事甲方安排的工作,并同意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完成各項科研、生產、工作任務;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完成科研、生產、工作的必要的科研、生產、工作條件。
五、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安全制度教育,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培訓。
六、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甲方嚴格按照“規定”第四條執行。
七、合同期間,乙方出現“規定”第十條有關款項時,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出現“規定”第十二條有關款項時,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甲、乙單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都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手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甲乙方各自保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續定,續定期限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益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聘用中國雇員合同 篇5
根據《中國科學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暫行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和單位科研、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聘用合同如下:
一、雙方一致同意在合同期內,嚴格執行“規定”的各項有關條款。
二、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三、乙方自愿人事甲方安排的?工作,并同意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完成各項科研、生產、工作任務;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完成科研、生產、工作的必要的科研、生產、工作條件。
五、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安全制度教育,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培訓。
六、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甲方嚴格按照“規定”第四條執行。
七、合同期間,乙方出現“規定”第十條有關款項時,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出現“規定”第十二條有關款項時,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甲、乙單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都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手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甲乙方各自保存。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續定,續定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益章)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中國雇員合同 篇6
根據《中國科學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暫行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和單位科研、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聘用合同如下:
一、雙方一致同意在合同期內,嚴格執行“規定”的各項有關條款。
二、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
三、乙方自愿人事甲方安排的工作,并同意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完成各項科研、生產、工作任務;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完成科研、生產、工作的必要的'科研、生產、工作條件。
五、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安全制度教育,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培訓。
六、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甲方嚴格按照“規定”第四條執行。
七、合同期間,乙方出現“規定”第十條有關款項時,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出現“規定”第十二條有關款項時,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甲、乙單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都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手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甲乙方各自保存。
甲方(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續定,續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益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聘用中國雇員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合同協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顧問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內容如下,并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技術總顧問,全權負責公司的技術開發和研制、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的保密和管理、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等。
二、聘用時間。
時間總計為期三年,自年月日開始起算至年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簽,每年期滿雙方重新簽訂。
三、聘用報酬。
乙方的報酬由兩部分構成,一是每年的年薪萬元,支付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或由雙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術開發成果獎勵,按照每提供或研制開發一項符合市場推廣標準的專利或非專利技術,在根據該技術成果進行生產銷售個月后,確能夠帶來經濟效益的,按照雙方在投入生產之前商定獎勵金額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該技術生產推廣的利潤中有任何分成或獎勵。
四、技術成果及歸屬。
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術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用于申請權利保護、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在離職后無權在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五、技術成果的標準要求及開發時間、驗收。
六、保密責任。
1、乙方任職期間的保密義務
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得商業秘密;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并不自營與甲方類似的產品或服務,不為他人類似經營提供任何建議;
2、乙方離職之后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七、乙方在任職期間應該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財務制度。
乙方在期間的生活費用,如電話費、住房費、生活費自己負擔,因公出差費用由公司負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簽蓋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武漢市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章)
聘用中國雇員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聘用合同
就甲方和乙方之間建立勞動關系和規范雙方權利義務事宜,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北京市勞動合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中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勞動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以及試用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限為5年,自 年1月1日起至 1月1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0個月。
第二條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乙方的工作地點為xx公司設備科以及生在車間所在地 。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其業務范圍內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乙方對此表示同意,并同意不屬于變更本合同。
2、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發展之需要安排乙方到生產部設備科部門,從事設備科科長工作,乙方須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分配的工作任務;
3、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以及依據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健康〕和工作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但不僅限于甲方內部調動或跨地域調動)。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同意不屬于變更本合同。
第三條勞動條件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2、甲方可視乙方崗位之實際情況,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4、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條工作時間
1、甲方對乙方的職位實行8小時工時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加班加點時,應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加班費用。
第五條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30日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人民幣圓。
2、試用期內,乙方基本工資按上述全額基本工資的 80%計發;
3、甲方如實行新的工資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但不得低于當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稅后)工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由甲方代扣。
5、甲方實行變崗變薪制度,甲方可根據不同的崗位和甲方制定的工資規則審定并調整乙方的工資;
6、甲方還可依據公司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經濟效益、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于當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國家以及北京市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對于乙方個人依法應該承擔的部分,由甲方依法在乙方工資中進行扣繳;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北京市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在國家規定有效時間以及醫療期內按圓/日的標準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七條勞動紀律獎懲辦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之規定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程序;
3、甲方可以對模范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按規定予以獎勵,對于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可以按規定予以處罰。
4、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勞動紀律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本合同繼續有效,不影響其履行。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
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如下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調整服務內容或變更經營目的;
(5)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或解除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教育培訓
1、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培訓(含境內、外實習進修),甲方將與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該協議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此需延長合同期限的,由甲乙雙方另簽訂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內受過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在培訓期間及規定的服務期內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或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被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按甲方規定或培訓協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知識產權
1、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執行甲方分配的任務或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所進行的與業務有關的發明、發現及改進等,無論其是否是個人單獨進行的,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完成的,都必須立即向甲方作出報告,無論其是否申請專利、進行登記,其發明或發現的所有權屬于甲方,是甲方的專有財產,乙方不得主張自己為該知識產權的所有者,并且乙方有保守該項秘密的義務;
2、如果甲方以書面形式明示放棄對乙方所作出的發明、發現及改進的專利權或所有權,乙方可以提出專利申請保護這種發明,并可自由處置該項專利權,但甲方仍保留其業務中永遠無償使用該項發明的權利。
第十二條保守秘密
1、乙方在本合同期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不能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個人或公司泄露甲方或甲方關聯商業實體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信息或與甲方產品有關的技術信息),乙方亦不得將其用以與甲方進行競爭或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職責和義務以外的任
何其他用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2、乙方在工作期間所得的、與甲方業務和工作有關的記錄及獲得的有關資料或其他文件歸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取得的圖紙、藍圖、生產計劃、技術資料、備忘錄、客戶名單、配方、財務報表、銷售資料等)。乙方在合同期滿或離職前必須將上述屬于甲方的資料及文件交還甲方;
3、乙方在合同期間或離職后,若泄露甲方秘密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將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4、乙方應該遵守甲方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與甲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
第十三條兼職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本行業類似的有償或無償之兼職工作,如經查實有所違反,則甲方有權根據公司之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且乙方應將其因此所得的全部收入交給甲方,并應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之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收錄用員工的支出、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等)的,都必須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具體賠償金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及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2、乙方在本合同期間,發生違反培訓、提供住房、保密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而另行簽訂的協議的,甲方將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或雙方簽訂的協議進行處理。
3、甲乙雙方同意,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而發生爭議的,甲方有權利將乙方的違約情況、爭議的具體情況(包括仲裁機構仲裁、法院判決等情況)告知乙方新的單位,并有權利在相關媒體上依法披露。
第十五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其他
1、本合同條款如與公司的規章制度相悖時,以公司規章制度為準;
2、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一致同意續訂合同,應辦理更新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如果合同期
滿,雙方不再續約,乙方應該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之規定,辦理好包括工作交接、費用清繳
在內的各項離職前手續;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協議的,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簽雙方:
甲方:(蓋章)
乙方:(簽)乙方右手大拇指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