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權收購框架協議(精選3篇)
企業股權收購框架協議 篇1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 x 月 日在_____________ 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股權轉讓方: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前言
1、鑒于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發起人協議和章程,設立XX有限公司(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為。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于 年XX月XX日簽發。
2、鑒于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XX萬元整(RMBXX元),乙方為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于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乙方愿意依其與甲方 另行簽訂的股權收購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轉讓于甲方;甲方愿意依雙方另行簽訂的股權收購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受讓上述轉讓之股 權及權益。
基于上述鑒于條款,為便于雙方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以及便于雙方對股權收購協議的順利履行,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股權收購框架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轉讓股權”指在本協議簽訂日乙方所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 “轉讓價”指轉讓股權的收購價格;
“本協議”指本協議全部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的補充協議以及本協議和補充協議的全部附件;
“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且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并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
“費用”指因收購事項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審計費等。
1.2 條、款及項均分別指本協議的條、款及項。
1.3 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2、收購標的
2.1 本協議中的收購標的為本協議1.1條款所定義的“轉讓股權”。
3、轉讓價
3.1甲方收購“轉讓股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XX萬元整(RMBXX元)。
3.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可依3.1條約定的轉讓價收購2.1條約定的收購標的,乙方不得拒絕,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 定金
4.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于本協議簽訂日向乙方交付人民幣XX萬元整 (RMBXX元)作為甲方收購“轉讓股權”的定金。
4.2 如因甲方違約而造成股權收購失敗,則乙方不予退還本協議4.1之條款約定的定金;如因乙方違約而造成收購失敗,則乙方向甲方雙倍返還本協議
4.1之條款約定的定金,并返還該筆定金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計息期為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至乙方返還定金之日止。
4.3 本協議4.1之條款約定的定金于甲乙雙方于20xx年 月 日在 簽署的《股權收購協議》第4.1之條所述的先決條件全部成就之日自動變更為本協議3.1之條款約定的轉讓價。
5、 付款
5.1 轉讓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約定。
6、保障條款
6.1 乙方承諾,乙方及時、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標公司信息和資料,尤其是目標公司尚未向公眾公開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標公司真實情況。
6.2 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后至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之日的整個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協商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3 乙方承諾,如系因乙方的過失導致本協議依我國法律、行政法規認定為無效,或導致甲乙雙方無法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則乙方向甲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乙方應在締約過失責任發生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 萬元的賠償金或依據雙方另行達成的協議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7、附加條款
7.1 乙方承諾,乙方將保證目標公司做到于甲乙雙方股權收購協議簽訂日之前解除目標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
7.2 乙方承諾,乙方將保證目標公司做到于甲乙雙方股權收購協議簽訂日之前解除目標公司與之間的租賃合同,解除合同之違約金共計人民幣XX元整(RMBXX元)由甲方承擔。
7.3 乙方承諾,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7.1或者7.2之約定,視為乙方對本協議的違反,甲方有權按本協議8之條款的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4 乙方承諾,其在與甲方另行簽訂的陳述與保證協議中的陳述與保證是誠實的、詳盡的、真實的,若乙方所做的任何陳述與保證被認定為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 分,乙方將承擔甲方為實施收購乙方股權而對目標公司進行的調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這些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審計費等。
8、違約責任
8.1 如發生以下任何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下之違約:
8.1.1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8.1.2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任何一方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被認定為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
8.2 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8.3 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 萬元的違約金或依據雙方另行達成的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8.4 本協議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后,不能視為對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有關法律和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9、保密
9.1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下列事項承擔保密的義務:
范圍包括商業信息、資料、文件、合同。具體包括:
9.1.1 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9.1.2 協議的談判;
9.1.3 協議的標的;
9.1.4 各方的商業秘密;
9.1.5 以及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
9.2 上述限制不適用于:
9.2.1 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的的資料和信息;
9.2.2 并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后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的的資料和信息;
9.2.3 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并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
9.2.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9.3 乙方應責成目標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雇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 如收購項目未能完成,雙方負有相互返還或銷毀對方提供之信息資料的義務。
9.5 該條款9所述的保密義務于本協議終止后應繼續有效。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
10.2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阻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 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采取所有合理行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及減少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10.3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0.3.1 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總動員,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
10.3.2 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國內騷亂、目標公司員工罷工或暴動; 10.3.3 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火災、水災、臺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10.3.4 以及各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不可抗力事件。
11、通知
11.1 本協議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航空掛號郵寄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經書面通知對方其變更后的地址和號碼。通知如以航空掛號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后 日視為送達;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為送達。
以傳真方式發送的,在發送后,隨即將原件以航空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12、 效力
12.1 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雙方協商后由雙方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后的內容為準。
12.2 本協議一方對對方的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限或延緩,不能視為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有關法律和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12.3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規定依我國法律認定為非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本協議的任何無效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 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性。但本協議各方同時亦應停止履行該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之條款,并在最接近其原意的范圍內,并誠信協 商僅將其修正至對該類特定的事實和情形無效、失效和可執行的程度。
12.4 各方可就本協議之任何未盡事宜直接通過協商和談判簽訂補充協議。
13、 終止
13.1 在下列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可立即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13.1.1對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和條件并未能在該方給出違約行為的詳情并要求糾正的通知的 天內糾正該違約行為(如其能糾正);
13.1.2目標公司進入清算程序(除非事先得到對方的準許而為善意重組或合并目的);
13.1.3 收購雙方無法簽訂正式股權收購協議。
企業股權收購框架協議 篇2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x月日在_____________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股權轉讓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前言
1、鑒于乙方于年月日簽署發起人協議和章程,設立XX有限公司(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為。
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于XX年XX月XX日簽發。
2、鑒于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XX萬元整(RMBXX元),乙方為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于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乙方愿意依其與甲方另行簽訂的股權收購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轉讓于甲方;甲方愿意依雙方另行簽訂的股權收購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受讓上述轉讓之股權及權益。
基于上述鑒于條款,為便于雙方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以及便于雙方對股權收購協議的順利履行,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股權收購框架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1、定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轉讓股權”指在本協議簽訂日乙方所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轉讓價”指轉讓股權的收購價格;
“本協議”指本協議全部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的補充協議以及本協議和補充協議的全部附件;
“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且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并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
“費用”指因收購事項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審計費等。
1.2條、款及項均分別指本協議的條、款及項。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2、收購標的
2.1本協議中的收購標的為本協議
1.1條款所定義的“轉讓股權”。
3、轉讓價
3.1甲方收購“轉讓股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XX萬元整(RMBXX元)。
3.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可依3.1條約定的轉讓價收購2.1條約定的收購標的,乙方不得拒絕,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定金
4.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于本協議簽訂日向乙方交付人民幣XX萬元整(RMBXX元)作為甲方收購“轉讓股權”的定金。
4.2如因甲方違約而造成股權收購失敗,則乙方不予退還本協議4.1之條款約定的定金;如因乙方違約而造成收購失敗,則乙方向甲方雙倍返還本協議
4.1之條款約定的定金,并返還該筆定金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計息期為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至乙方返還定金之日止。
4.3本協議4.1之條款約定的定金于甲乙雙方于20xx年月日在簽署的《股權收購協議》第4.1之條所述的先決條件全部成就之日自動變更為本協議3.1之條款約定的轉讓價。
5、付款
5.1轉讓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約定。
6、保障條款
6.1乙方承諾,乙方及時、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標公司信息和資料,尤其是目標公司尚未向公眾公開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標公司真實情況。
6.2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后至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之日的整個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協商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3乙方承諾,如系因乙方的過失導致本協議依我國法律、行政法規認定為無效,或導致甲乙雙方無法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則乙方向甲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乙方應在締約過失責任發生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萬元的賠償金或依據雙方另行達成的協議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7、附加條款
7.1乙方承諾,乙方將保證目標公司做到于甲乙雙方股權收購協議簽訂日之前解除目標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
7.2乙方承諾,乙方將保證目標公司做到于甲乙雙方股權收購協議簽訂日之前解除目標公司與之間的租賃合同,解除合同之違約金共計人民幣XX元整(RMBXX元)由甲方承擔。
7.3乙方承諾,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7.1或者7.2之約定,視為乙方對本協議的違反,甲方有權按本協議8之條款的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4乙方承諾,其在與甲方另行簽訂的陳述與保證協議中的陳述與保證是誠實的、詳盡的、真實的,若乙方所做的任何陳述與保證被認定為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乙方將承擔甲方為實施收購乙方股權而對目標公司進行的調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這些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審計費等。
8、違約責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下之違約:
8.
1.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8.
1.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任何一方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被認定為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8.3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萬元的違約金或依據雙方另行達成的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8.4本協議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后,不能視為對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有關法律和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9、保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下列事項承擔保密的義務:
范圍包括商業信息、資料、文件、合同。
具體包括:
9.
1.1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9.
1.2協議的談判;
9.
1.3協議的標的;
9.
1.4各方的商業秘密;
9.
1.5以及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
9.2上述限制不適用于:
9.2.1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的的資料和信息;
9.2.2并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后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的的資料和信息;
9.2.3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并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
9.2.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9.3乙方應責成目標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雇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如收購項目未能完成,雙方負有相互返還或銷毀對方提供之信息資料的義務。
9.5該條款9所述的保密義務于本協議終止后應繼續有效。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阻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采取所有合理行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及減少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10.3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0.3.1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總動員,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
10.3.2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國內騷亂、目標公司員工罷工或暴動;10.3.3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火災、水災、臺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10.3.4以及各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不可抗力事件。
11、通知
11.1本協議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航空掛號郵寄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經書面通知對方其變更后的地址和號碼。
通知如以航空掛號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后日視為送達;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為送達。
以傳真方式發送的,在發送后,隨即將原件以航空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12、效力
12.1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雙方協商后由雙方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后的內容為準。
12.2本協議一方對對方的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限或延緩,不能視為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有關法律和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12.3如果本協議的任何規定依我國法律認定為非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本協議的任何無效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性。
但本協議各方同時亦應停止履行該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之條款,并在最接近其原意的范圍內,并誠信協商僅將其修正至對該類特定的事實和情形無效、失效和可執行的程度。
12.4各方可就本協議之任何未盡事宜直接通過協商和談判簽訂補充協議。
13、終止
13.1在下列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可立即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13.
1.1對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和條件并未能在該方給出違約行為的詳情并要求糾正的通知的天內糾正該違約行為(如其能糾正);
13.
1.2目標公司進入清算程序(除非事先得到對方的準許而為善意重組或合并目的);
13.
1.3收購雙方無法簽訂正式股權收購協議。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
股權轉讓方: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企業股權收購框架協議 篇3
委托方(甲方):
居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委托乙方居間促成位于 市 之股權收購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擬出售位于 市 的資產,現特委托乙方作為居間人促成該資產權屬的成功交易,交易方式為資產所屬企業 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
第二條 資產概況:
(1)資產名稱:
(2)資產四至:東至 路,南至 路,西至 路,北至 路;
(3)資產占地總面積 ㎡,建筑面積為 ㎡(容積率: ),建設用地規劃性質:商業辦公綜合用地。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做好促成該資產出售事宜的相關配合工作,包括配合甲方收集、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信息、資信證明以及應由資產受讓方提供的各種文件、信息及甲方出售該項資產所需的各種文件等。
2、甲方應配合乙方收集提供出售該項資產所需的各種文件、資料、信息。
3、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并且甲方保證給予乙方的居間費用不被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所知悉。
4、甲方承諾一旦該資產的正式轉讓合同簽訂,并按照正式轉讓合同實際收到合同首期款項后,甲方即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居間報酬的義務。
5、乙方應積極認真地把甲方介紹給資產買方,并及時溝通情況。盡力促成該資產的成功交易。
6、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秘密。委托方與出讓方簽署合同以后,無論資產轉讓協議各方是否再變更、終止合同,委托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向居間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用。
第四條 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1、凡是甲方、甲方的關聯公司與乙方所引入資產受讓人簽訂正式的股權資產轉讓合同,即視為乙方已經按約完成居間服務。
2、雙方經協商確定,該項居間服務的居間方報酬為:甲方與資產受讓方合同最終交易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三計取,居間報酬合同稅費由居間人承擔。
3、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在甲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資產股權轉讓合同,并在甲方收到轉讓合同首期款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額乙方居間報酬。
4、甲方將居間報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由該帳戶所有公司乙方向在收取款項前應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真實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具體帳戶在居間報酬支付前,乙方書面告知甲方。
第五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居間成功后,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居間報酬,則甲方除應履行支付該居間報酬外,還應從逾期之日起就延遲支付金額按每日千分之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委托方甲方與受讓方簽訂該資產的正式轉讓合同后,需同時告知居間方乙方。如委托方甲方未告知居間方乙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資產轉讓合同、股權轉讓合同及構成委托方甲方與受讓方雙方實際交易合同的,居間方乙方均有權利依照本協議獲取居間報酬。
3、乙方對本合同履行期間獲知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甲方與資產受讓方簽訂的合同內容等均負有保密義務,若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乙方應按甲方的實際損失賠償。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七條 其他約定條款
1、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如果委托方與居間方所提供的出讓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即使本合同委托期滿后壹年以內,委托方在沒有書面告知居間方之前,不應與該出讓方進行單方面協商并簽訂任何轉讓協議、服務協議、合作協議,否則視為乙方完成了居間工作。
2、有效期內,居間方乙方未能促成委托方甲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委托方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居間方乙方任何費用。
3、正式股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居間方無任何法律關系,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影響委托方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居間方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4、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兩份,委托方一份,居間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居間方: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