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通用16篇)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
內蒙古五谷高技術雜糧加工*限公司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甲 方:內蒙古五谷高技術雜糧加工*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 址:中國·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落雁居 124號
法 定 代 表 人:齊-英 職 務:董事長
代 表 人:姜-克 職 務:總經理
乙 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職 務:
身 份 證 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鑒于甲方為擴大“五谷潮”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五谷高技術雜糧產品(以下簡稱“五谷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五谷產品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五谷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五谷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 傷焦餐∈亍 /P>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五谷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于五谷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五谷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五谷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2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元,其余____元應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五谷”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五谷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90%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承擔“五谷潮”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范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五谷”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乙方保證不以“五谷潮”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并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系,并備有文字說明,以便于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五谷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五谷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2
甲方(特許方):
乙方(受許方):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飾授權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鋪為中心半徑 公里,商場專柜除外),獨家特許經銷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授權許可
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指定范圍內獨家經營甲方品牌系列服飾,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經營的范圍內不得另行設立經銷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經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許可權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資形式,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開設專賣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獨立經營。
3、許可權不包括:制造、批發、郵購、寄賣及任何形式的直銷、傳銷或推銷等許可權范圍外的權利。
第二條 合同保證金
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履行本合同書之保證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證金為成立的必需條件。
第三條 供貨價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的品牌系列產品只能在雙方約定的市場區域內銷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種價格方式供貨
A,供貨折率為甲方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統一市場零售價的 起供貨(特價類貨品及輔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貨價供貨給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種供貨價格均為不含稅價格。
3、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后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經營性質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并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雙方約定自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 天內乙方必須保證店鋪開業,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專賣店的名稱。
2、乙方經銷點選址在 市 街 號,營業面積為 平方米。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店鋪地址及面積或開設新的經營場所均屬違約行為。
3、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特許經營權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對于乙方私自轉讓特許經營權而開辦的經銷點,甲方不予承認,視為乙方違約,并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4、乙方經銷點內只能專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與商品有關的配飾品。乙方從甲方所進貨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售其它區域市場,否則視為違約。
5、甲方品牌的商譽系甲方無形資產,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須維護甲方品牌的商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品牌商譽的行為,對甲方品牌商譽的宣傳須限定于本合同所指定的專賣區域內,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標專用權,否則將被視為違約,并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轉向(如資產重組),需向甲方申報并獲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實施,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 店鋪裝修要求及貨架款返還
1、店鋪確定后,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國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平面圖,甲方負責店鋪形象,裝修圖紙等設計工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和規定進行店鋪裝修。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確認后先支付貨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為乙方安排配置的貨架、模特、燈具,許可經銷名稱的招牌字樣(以下簡稱“家私用品”)有關項目、型號、數量等由甲方決定。 乙方負責家私用品的運輸,安裝費用以及日常維護,翻新和增補,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營業場地作整體或局部的裝修、翻修,需經甲方審批后按設計圖紙嚴格實施。
4、貨架款返還:
A,甲方所提供貨架的貨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還,第一次返還30%、第二次返還30%、第三次返還40%:第一次返還在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年后,且乙方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第二次在滿二年并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第三次在滿三年后并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
B,乙方在甲方審批確定的重點拓展區域的地級市開設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專賣店,按照加盟政策規定裝修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請分兩年兩次各返還50%貨架款,未經批準的地級市,縣不享受此政策優惠。
C,上述返還均為到期日后一個月內,甲方把款項打進乙方在甲方公司開設的帳戶中,并用作沖抵當季貨款。
第四條 關于商標及商品
1、乙方發現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稱并足以造成誤認的,應該及時通知甲方,并主動協助甲方調查取證,不得擅自采取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行為。
2、乙方不得制造存儲、經銷,隱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為上述行為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場拓展
1、乙方如開新店甲方應給予支持及跟進拓展。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場供貨,開發任何形式的專賣店或批發網點均屬違約行為,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條 貨品訂購
1、甲方以鋪貨形式向乙方店鋪提供產品,為保證專賣店的品種齊全之形象。所配貨品基數及品種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報補貨。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舉辦的訂貨會訂貨,乙方必須在訂貨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訂貨金額的20%訂金才能得到入貨保證,否則甲方不保證乙方所訂貨物之數量。乙方所支付的訂金在該批訂貨最后一批貨品發貨時轉作貨款支付。
第二條 貨品運輸
1、為使貨品能快速、安全、準確運抵乙方銷售市場,原則上要求乙方親臨甲方提貨。如乙方不能親臨提貨,乙方可指定相關的貨運單位并授權甲方人員辦理托運手續,但甲方人員不承擔運輸風險及費用,發貨數量以甲方的出庫單及指定的物流公司開具的托運單為準,乙方在收到貨物后24小時內核查,并親自或授權其他人在托運單上簽收確認,否則,如有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退換貨方式:
A、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后,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并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B、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后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C、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第三條 貨款支付方式
不論是由甲方配給乙方專賣店的貨品基數或者是乙方自訂之貨品,甲方每次出貨給乙方,乙方必須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先行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收到款后,三天內安排發貨給乙方。
第四條 貨品包裝
乙方從甲方購置的貨品,每件服飾均免費配送塑料外包裝袋。
第五條 價格及促銷管理
1、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進行售賣甲方貨品,不可以自行上浮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則視為乙方違約,并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如乙方因銷售情況所需對甲方貨品進行打折處理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及處理方案,經甲方批準后方可實行,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公司進行統一的促銷活動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陳列要求對店鋪進行布置,并在促銷活動結束后對甲方相關意見反饋表進行認真填寫回傳。
3、乙方店鋪自行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方可執行,相關陳列宣傳品必須是由甲方公司統一設計。
第六章 培訓支授
1、合同簽訂后,乙方可選派有關人員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受訓期間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運營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指導有關物流管理、賣場陳列、信息及財務管理等。
2、甲方人員在乙方店鋪工作,乙方須負責安排甲方人員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條 報表制度
1、為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貨品進銷存信息情況,乙方須每日向甲方報告銷售報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一次盤點,如乙方不及時提供相應報表,甲方則取消對乙方的各項優惠待遇,甚至終止合同;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財務核對工作,并將核實結果于收到甲方核對報表之日起三天內傳真至甲方財務部。
第二條 商業信息
乙方不得隨意泄露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庫存資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傳真、圖片、電子郵件、宣傳資料及培訓手冊等,否則屬違約行為。
第八章 廣告事宜
1、甲方在媒體上自行設計、發布的廣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資料、手冊,數量由甲方確定。如乙方有超額部分需求,則由甲方以成本價提供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銷點所在市場狀況,由甲方負責設計,發布的廣告或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策劃及實施的活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商業秘密的保護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秘密
1、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
2、甲方的各類傳真、圖片、通知、信函及電子郵件、宣傳及培訓手冊,各類數據及分析報告等。
3、甲方的生產、銷售網絡。
4、甲方未推向市場的服裝款式、促銷方式等。
5、其他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能夠給甲方帶來利益的信息、數據及其他載體。
6、上述內容在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傳閱或復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交國家司法機關。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續約,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如乙方未按時提出續約申請,甲方有權決定將乙方所在地的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自動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未書面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
第二條 違約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九章約定的行為,即視為嚴重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并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國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鋪消失,而未能在三個月內重新開設經甲方確認的店鋪的;
(2) 乙方的股權轉讓、兼并、分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影響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欺騙甲方或對甲方實施不正當的行為且情節嚴重的。
第三條 終止程序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終止方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屬違約,另一方可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將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文件、手冊、規章、通知、由甲方免費提供的一切陳列用品和美術用品以及其它企業識別系統等相關企業資料歸還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戶內外廣告招牌、店鋪形象標志等拆除,并將拆除后的照片提供給甲方。乙方的所有貨架、收銀臺、模特道具以及經銷名稱的招牌等陳列用品及家私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義務后,甲方將乙方在甲方財務系統的貨款及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在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簽訂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協議以附件的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署的其它協議合同,凡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一律作廢,以本合同所列條款為準。
第十四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權的經營范圍及權限。
第二條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向乙方做了說明,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清晰并充分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3
甲方(特許人):聯系方式:地址:乙方(區域代理人):聯系方式:地址:簽訂須知:
1、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為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2、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作為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甲方獨創擁有的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一條 特許經營項目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并經營_____________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商標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將該系統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二條 特許經營關系甲方與乙方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許可形式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甲方承諾并保證:
1、不許可
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2、不以任何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3、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
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四條 權利的保留在本區域范圍內,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市場開發計劃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開拓本區域市場時,甲方可以自己的名義或許可
第三方在本區域內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區域
1、甲方許可乙方開發的區域的范圍以雙方簽約時的行政區劃為準,包括該區域所轄的縣(自治縣)、縣級市、市。
2、乙方開發本區域的初始區域為_______,在該初始區域設立直營店的數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加盟店數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
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計劃完成初始區域的市場開發,或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重大違約事由,甲方保留對本區域乙方的特許權調整的權利,有權取消乙方開發初始區域之外____區域的權利。
第六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為________年。
2、如果乙方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屆滿前六個月提出書面續約申請,經甲方確認后給予是否同意的書面答復。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要求續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2)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或仲裁的文件;(4)同意甲方提出的續約費用。
第七條 培訓
1、甲方應當對乙方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報甲方審核批準,甲方有權否決乙方提出的培訓人選。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1)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的建立、運行、管理、及專業技術知識;
(2)特許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3)如何建立區域性的培訓機構。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以不斷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
(1)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2)在更新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3)應乙方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雙方協商。3、培訓費用根據本規定由甲方組織的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乙方要求甲方進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培訓費的收取標準由甲方制定。
第八條 工作指令
1、甲方有權不時向乙方發出工作指令,乙方應當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
2、甲方工作指令限于與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
3、甲方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該區域的風俗習慣,乙方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向甲方提出暫停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甲方審查不成立的,乙方應當執行。
4、因甲方的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而導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第九條 統一配置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對特許經營系統的要求,統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2、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為其提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并按照甲方指定之裝修標準進行裝潢。3、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乙方應于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當時之企業識別修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4、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直營店及其特許加盟店內之廚房設備、桌椅、餐具、員工服裝、財務軟件及其他開業貨品等向甲方指定之廠商采購,其他設備之采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并須符合標準。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設備、設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十條 形象維護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須遵守以下幾點:
1、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須合乎甲方要求。
2、店內員工須穿著甲方指定之服裝。
3、客訴之發生不得至足以影響甲方整體形象。
4、不得從事其他足以影響經營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甲方將視違規行為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處以人民幣_______元罰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的使用許可使用
1、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享有獨占使用的權利。
2、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的權利做出如下限制和保留:
(1)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于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不得以與本合同及發展特許經營系統相違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注冊的范圍使用公司商標,更不得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允許
第三方使用或印制公司商標。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標或與其近似的字樣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注冊其店面之工商登記名稱,不得出售或提供給未經甲方同意的
第三方使用印有與公司商標相同或近似標志的服裝、容器、包裝及活動媒體等用品,亦不得將其店內的廚具、設備提供給
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并要求其賠償損失,并視情況可終止合同。
4、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 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
第三者泄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為
第三者模仿、拷貝、復制或協助
第三者模仿、拷貝、復制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5、甲方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式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不斷進行研究、完善和改進,乙方不得異議,但改進必須是善意的。
6、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公司商標與品牌。
第十二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1、乙方或其加盟商無權向
第三方轉讓技術或擅自復印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技術資料予
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營業秘密、資料、文件、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_________元。
2、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或合同終止、解除后兩年內,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參與、教導、提供咨詢服務或受雇、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餐飲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并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_________元整,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方必須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后即刻歸還甲方。
4、乙方應與其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為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定,并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請求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 承諾與保證
1、乙方承諾,簽訂本合同前,未與
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乙方不對
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
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2、乙方及其特許店均有義務保護甲方許可其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乙方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主要職責,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十四條 訴訟權利及行使
1、對
第三人侵權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乙方及其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行使訴權。訴權包括下列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1)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2)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3)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4)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5)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6)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并提起訴訟;
(7)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2、對
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甲方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乙方及其特許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特許店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對
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采取措施。
3、乙方及其特許店發現本區域內
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后果等情況報告甲方。
4、乙方及其特許店有證據證明
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乙方及其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證證據。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_____元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持續使用公司商標、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技術指導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為特許權使用費。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應按照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對于乙方所開設直營店,單店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的標準為_____元月;
(2)對于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單店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的標準為_____元月;按照上述的規定,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于次月_____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乙方仍須按照以上規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4、為保證本合同的規定的義務,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交納_____元的保證金
(1)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單方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沒有開設__________餐飲店的,則甲方將以乙方違約為由直接沒收該保證金并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2)合同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情況下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屆時如乙方有拖欠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時,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六條 供貨與銷售
1、為確保甲方對乙方及其特許店供貨的持續性,乙方及其特許店每家店開設前需同甲方簽訂供貨協議,并向甲方交納元的供貨押金。
2、為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許店除開業前須向甲方或其指定廠商采購貨品外,對于以下貨品,也須向甲方或其指定廠商采購:
(1)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
(2)為甲方特制且為店內必須銷售的產品;
(3)考慮到質量及環保因素而強制使用的產品;
(4)為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統一使用的產品。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及其特許店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許店之自行進貨之原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后果由乙方及其特許店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可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1、開業前,乙方或其特許店委托甲方代為訂貨品時,應將定貨單填妥所需之物料、規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后傳給甲方,并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
2、乙方或其特許店應于次月____日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月結貨款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如其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個月或雖未達兩個月但已累計超過____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并有權從供貨押金中扣除相應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許店應于____日內補足。
3、貨品寄發后,非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許店不得拒收或退回。
第十八條 財務管理
1、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2、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審核乙方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狀況。
3、乙方應當統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財務軟件系統。
4、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會計年度乙方及其各特許店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財務情況說明書;
(5)利潤分配表。
第十九條 分特許權
1、乙方在本區域內尋求符合條件的加盟商,授權其設立加盟店,按照市場開發計劃建立區域內的特許經營系統。乙方行使分特許權,應當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規定,不得超過甲方授權范圍和權限。
2、乙方應當竭力拓展本區域市場,盡可能實現對市場的充分開發。經雙方對本區域市場的認真評估,確定以下市場開發計劃:
(1)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個月內設立____家直營特許店;
(2)在本合同簽訂后___至少設立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為____家;
(3)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年后至少設立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為____家;
(4)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年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發展新的加盟店;
3、乙方可在本區域內招募適合的加盟商,并與其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4、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的分特許合同及合同附件,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報甲方審查備案。甲方對乙方與加盟商之間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審查備案,并不表示甲方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對加盟商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6、加盟店對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均有權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訴。對乙方終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嚴重影響到加盟店正常營業的申訴,甲方應當在收到申訴____日內做出決定,對其他事項的申訴,甲方保留做出決定的權利。甲方在處理加盟店的申訴時,應當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做出公正處理決定,乙方及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甲方決定并按照該決定執行。但甲方該決定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服,均可按照雙方所簽訂的分特許合同的規定提起訴訟。
7、本合同無論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終止,本區域內的分特許合同亦相應終止。因一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均須對加盟商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計算方式按照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標準為依據。
8、無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中所規定的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公司商標,以保證加盟店的繼續經營,但每家加盟店必須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特許權使用費,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加盟店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
9、無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繼續營業行為必須符合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如有損害到甲方或對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響的,甲方可按照該合同的規定直接行使該合同中乙方應行使的權利,對加盟店行使各項權利。
第二十條 合同的轉讓
1、甲方轉讓合同乙方承諾,甲方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
第三人,而無須在轉讓時取得乙方同意,但甲方必須保證受讓方必須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并將受讓方的情況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認為受讓方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乙方有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撤消甲方的轉讓行為。
2、乙方轉讓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乙方要求轉讓合同時,必須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并將轉讓的理由、轉讓條件、受讓人的情況等報告甲方,由甲方決定是否同意。
3、優先權乙方轉讓本合同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___不得進行轉讓。
4、轉讓補償費乙方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甲方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1、合同的正常終止
(1)雙方經協商,同意終止合同的;
(2)合同到期,乙方無意續約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
(4)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5)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在____個月前提出終止合同申請并經甲方書面確認批準的;
(6)法院、政府行為要求乙方終止營業的;
(7)因一方的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8)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的解除權乙方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并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任何費用。同時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元:
(1)未能完____市場開發計劃的;
(2)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4)未經甲方同意分立、合并或股權變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6)故意向
第三方泄露甲方重大商業秘密的;
(7)逾期支付特許權使用費超過三個月的;
(8)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設備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9)私自在本區域外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10)沒有忠實實施甲方為改善其營運狀況而提出的勸告指導,導致影響到公司形象的;(1
1)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
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為或從事私人行為 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者;(1
2)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 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1
3)私自轉讓、轉移經營權或店內設備予他人,或將該店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進 行出租、典當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權利的一切行為;(1
4)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 不良影響的;(1
5)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1
6)其他違背本合同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為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 但乙方拒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解除權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性賠償金:
(1)甲方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2)甲方無故向乙方停止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3)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標被撤消的;
(4)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為的。
4、合同終止的執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繼續正常的營業或履行以下義務:
(1)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
(2)撤消直營店內外與公司商標有關的內外裝潢、招牌、廣告牌等標志;
(3)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志、廣告等交還甲方;
(4)將甲方提供的定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交還甲方;
(5)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各類營運使用規章報表、資料及物品歸還甲方,不得復制使用;
(6)清算與甲方、加盟店、供貨商的債務;
(7)將租賃甲方的設備、物品返還甲方。
第二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賠償金。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為發生時上________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合同履行不足________年的,特許權使用費按________年計算。
2、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特許權使用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3、對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并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元的罰款。如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加倍處罰。
第二十三條 爭議解決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應當首先通過充分協商給予解決。
2、如果甲乙雙方對于本合同的爭議不能夠通過協商解決,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共_____份,雙方各_____份。
2、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約束。甲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4
雨荷園化妝品連鎖(女士美容院)加盟合同書
甲方:雨荷園化妝品(全國連鎖)總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雨荷園化妝品連鎖機構,銷售相關品牌達成以下協議:
一、加盟要求:
乙方要有良好的社會商業圈,店面要在繁華地段,經營面積不得小于30平方米,有一定的經營理念和積極的發展心態。
二、甲方授權乙方為雨荷園_________________區域連鎖加盟店,從20_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限期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互相之間產權及歸屬關系,但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雨荷園總部批準品牌的化妝品。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門頭噴繪壹塊,室內所經營品牌的部分燈箱片。美容院裝2套,小試用、宣傳彩頁、手冊、形象展架、工牌若干。長期多次培訓服務員、美容師,所需的`資料和開業當天活動人員、音響、特價商品、氣模、車輛。(加盟費____________元)
應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及管理制度。
甲方不得在乙方區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連鎖店。
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甲方確保提供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為乙方提供授權書、商標使用證。
廠方、甲方不定期在乙方所在區域投放廣告(以靜態廣告為主)并加注乙方地址,有償為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包裝代、工服等經營消耗品。
甲方定期檢查、監督管理加盟店,有權對違規加盟店進行處罰、解除和約。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獲得所在區域經營雨荷園中產品的權利,商標的使用權。
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核準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乙方于簽約后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作為合法經營保證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
每年甲方按保證金的___%的貨品為利息返贈,期滿如不在續約,無爭議全部退還。
自第二年起每年交納一次管理費__________。
乙方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的加盟資格。
乙方若有跨區銷售行為,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并處以罰款。
乙方店中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化妝品,違規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退回私進品牌,嚴重者沒收全部押金并解除加盟。
為保護區域利益,乙方不得私自變動價格。
嚴禁在加盟區域外和化妝品經營范圍外使用雨荷園商標,如乙方私自進貨、濫用商標,被顧客投訴兩次以上或造成嚴重后果,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范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
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門店以“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號
2、甲方對于凡使用“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范、超市工作規范、超市管理技術規范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的管理規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制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范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講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于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后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并不得再使用“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并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為憑。
甲方:
乙方:
日期: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和擴大青島多彩扎啤的區域銷售,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公平、互利雙贏的原則,現就青島多彩扎啤區域特許經營事宜,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特許經營權必須具備的條件:
(1)乙方必須具備一家規模在40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形象店,并按標準形象店或者甲方許可的其他方式推廣青島扎啤專營店(按公司統一模式裝修)。
(2)乙方必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且經營資金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乙方必須具備相應法人或自然人資格且手續齊備,并將其相關的復印件(如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交予甲方存檔。
2、甲方授權乙方作為“青島啤酒扎啤城”的區域特許經營商,在省內的 (地級市、市區)內的 縣(縣級市)范圍內開設“青島扎啤城”并發展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本條款確定的區域內使用,不得跨區域經營。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乙方經甲方授權后方可在所轄區域發展青島扎啤專營店,并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存檔備案。但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以自己的名義同其所轄直銷商簽訂直銷經營合同,乙方與所轄直銷商之間的權利義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二、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期限
1、自__ 年_ 月_日至__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無異議的,續訂下一期合同。續訂合同的前提條件為:
(1) 乙方承諾與歷屆青島扎啤一級經銷商無債權債務關系和其他經濟糾紛。
(2) 雙方除下述(4)補充條款約定外,乙方承諾上一經銷年度和甲方錢貨兩訖和無其他債權債務關系和經濟糾紛。
(3)每期合同續訂必須按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簽訂下一期合同,以保證合同的連續性和真實性。(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續簽合同并超出規定時間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視同乙方自動放棄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收回經銷授權。)
(4)補充條款:_________。
2、甲方不得擅自收回乙方第一、2款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但乙方嚴重違約、違規以及合同解除終止條件發生除外。
三、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合同確定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__萬元整(大寫),本保證金應于簽訂合同當日內支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違反合同規定應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相應金額充抵,保證金充抵后,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保證金金額,如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至補足保證金,超過一個月尚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剩余保證金不予退還。若合同終止,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四、供貨方式
乙方在付清所有貨款的前提下,可選擇如下提貨方式:
1、自提
2、委托:乙方委托甲方辦理運輸業務所產生的中轉運輸、短途運輸、保管費、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承擔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的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于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的識別系統及店面招牌,室內企業文化等提出書面合理方案,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和考核,以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同時,甲方有權委托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制、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做營運輔導,并擬出建議供乙方參考。
6、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扎啤每桶出酒量28升。
7、甲方應依據經審批后的乙方銷售計劃合理安排扎啤產品生產,滿足乙方銷售需求。
8、甲方對乙方區域的特許經營給予相應的營銷支持,積極協助乙方開拓市場和促銷。
9、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多彩扎啤系列啤酒)及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扎啤生產日期等有效證件。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青島多彩扎啤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后,可享受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各項售后服務,由乙方發展的直銷商不受此條款的限制。
2、經甲方授權乙方有權使用“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它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等提出書面要求的,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權利義務主體,各自對外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各自獨立享有和承擔。乙方和在其特許經營區域內發展的青島扎啤專營店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一切資金及經營上的盈虧,與甲方無關。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作業手冊、規章制度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并對其直營店和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監制和管理,以維護青島多彩扎啤的形象。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有損青島多彩扎啤形象的,甲方有權提出整改,直至取消其區域特許經營權及青島扎啤專營店資格。
5、對甲方的管理,營銷模式的創新,新產品的開發有建議權。
6、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不得經營未經甲方許可的其他任何啤酒(青島啤酒除外),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
7、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特許區域內銷售產品,不得跨出特許區域外銷售產品,嚴禁竄貨,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8、嚴禁乙方灌裝其他廠家酒液,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9、乙方從甲方處購買的扎啤桶、扎啤杯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流入其他市場,如流入其他市場,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0、乙方必須從甲方訂購統一提供的與扎啤特許經營有關的各種機器設備、容器以及其他特許經營物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采購,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仟元/次。
11、乙方應及時向廠家返回空酒桶,保證廠家及時清洗空酒桶,每批次酒桶在乙方處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兩個月的除加清洗費叁元/桶,另每桶處罰人民幣伍元,年末返桶不及時的每桶再加收罰款貳元。
12、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其特許區域經銷青島扎啤的所有銷售網點充打扎啤使用的是食品級的二氧化碳;如違法經營,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同時甲方保留斷供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權利。
13、如因批次產品質量原因,甲方應為乙方無條件等量調換并承擔所需運費。乙方保證絕不銷售過期扎啤、變質扎啤和其他存有質量問題扎啤給消費者,保證絕不違法經銷青島扎啤。
14、乙方應積極拓展市場、擴大促銷,使銷售量逐年遞增,力爭實現特許經營區域銷售目標計劃。乙方在該合同年度銷售任務見附件一《合同年度市場銷售獎罰細則》。
15、乙方每月應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甲方提供下個月銷售計劃,甲方審批后備案落實。
七、合同的轉讓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份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市場轉讓費金額的百分之二作為延續市場維護管理費。區域特許經營授權當年合同原則上不能轉讓,如果當年合同轉讓的,甲方就乙方取得的市場轉讓費超額利潤部分另行加收百分之三十作為先期市場開發管理費。
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壹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八、保密條款
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和技術標準等內容為商業秘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為解除合同后的5年內不得泄露。
九、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按本合同以上條款約定的執行,無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貨品的生產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
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乙方發生合同約定的嚴重違約違規事項;
2、乙方連續兩年未開發市場;
3、乙方不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市場或者連續兩年銷售量嚴重下滑(較上年下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十五)時。
如因國家政策、政府部門、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繼續再經銷青島多彩扎啤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7
特許人:(甲方)
地址:
受許人:(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謀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加盟為甲方特許經銷商而協商一致,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從甲方統一的管理及經營指導,經營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產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條、 本合同之當事人雙方系各自獨立的權力主體,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為代理人或發生雇傭關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向第三者就法律行為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條、 乙方經營加盟店(柜)雇傭之從業人員及對政府機關衍生之各類關系概與甲方無涉。
第二章 加盟資格
第五條、 乙方必須是保證具有中國法律規定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資格,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經營條件。
第六條、 品牌保證金
1、在簽訂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內,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 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2、乙方違約應從保證金中扣除:a、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乙方只有將甲方所有招牌、標志及其它營業形象全部拆除退還甲方后,甲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b、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有所損失時,甲方可以從合同保證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保證金及相關投資費用全部支付給甲方后,方可獲得特許經銷商資格。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三十天內未按甲方指定要求開設任何一家專賣店(柜),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第三章 特許經營許可范圍
第九條、 許可經營區域
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 省 市/地區享有特許經營權。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及合同期限內的銷售權,無轉讓權,無生產權。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產品,乙方不得在規定地區以外的任何地區直接或間接銷售或授權其它地方加盟。
3、雙方確認:無論是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乙方絕無任何權利擁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標使用權。
第十條、 許可經營的項目
1、 根據本合同之規定,乙方可在甲方許可的賣場內經營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產品;
2、 為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質之品牌形象及連鎖經營體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內不得陳列、展示或銷售非甲方提供的貨品,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任務目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經營區域的實際情
況制定每年的銷售目標。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甲方將保留開發第二家加盟商的權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區的每年最低購貨額為 萬元,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后,若乙方續約,則甲方按乙方每年實際銷售額重新協商乙方最低購貨額。
3、 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級發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內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圍內開設如下約定的特許皮具專賣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不會再在該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作出書面解釋,并要獲得甲方批準;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開設專賣店及專柜。
乙方須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內按如下約定開設特許專賣店或專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計劃)。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標使用承諾
1、 保證商標為甲方合法擁有,若構成侵權,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2、 甲方承諾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可以在甲方批準的范圍內,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許經營權,并許可乙方就乙方專柜(專賣店)的招牌及形象裝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懸掛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標、服務標志、記號、標簽等營業象征物之權利。
3、 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擅自轉讓,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為保持品牌經營形象的統一,維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向乙方傳授必須的知識及經營技術。
2、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訂貨會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專題會議,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開會日期及會議內容予乙方。
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員到乙方專賣店(柜)巡視及提供顧問服務,指導乙方拓展營運,提升業績。
4、 乙方在接受甲方營運指導時,允許甲方代理人檢查乙方商品進、銷、存的原始憑證及相關帳冊。
第五章 供應與結算
第十四條、結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扣購貨。其標準如下:
手袋、拉桿箱、筆、火機、手表等:零售價x30%(3折)
銀包、皮帶、禮品盒:零售價x25%(2。5折)
以上購貨價格均不含稅,若需開具稅票乙方必須承擔8個點的稅金。
2、 甲方以購銷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產品。
3、 乙方經營甲方之貨品,均須按照甲方全國統一的零售價執行,促銷期間之零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進貨及貨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萬元。
2、為保證形象,專柜(專賣店)必須品種齊全。因此,乙方每次訂貨量不得少于當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訂單須經甲乙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甲方供應乙方貨品之數量、顏色、款式按照乙方書面訂單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運輸及驗收
1、 產品交貨地點為甲方倉庫,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代乙方辦理托運手續和保險,費用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退換所發生之費用)。對于運輸公司處理貨運過程中造成的產品損毀問題,或貨物在運輸、提取中出現延誤問題及其它的運輸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貨品均有完整的包裝及封條,乙方在收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拆開外面防水包裝檢查,如發現有封條損毀或包裝有嚴重破毀的現象,應立即開箱驗貨,如有如貨品損毀,乙方應即時向托運公司索賠。
3、 乙方從托運公司收貨驗收時,如發現甲方貨品在完整包裝下出現貨品短缺,必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進處理,否則視為甲方已經按約定數量交貨。
第十七條、供貨關系及退換貨制。
1、 甲乙雙方的供貨關系原則上是訂貨制購銷形式(先款后貨)。
a、乙方選訂及補貨的貨品均為買斷(除質量問題外),不給予退換。
b、甲方向乙方配發的貨品給予乙方60天內享有配貨總額的 退換率。
c、退回貨品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以下范圍,甲方不接受退換:
a、乙方人為造成的污漬或已破損的貨品。
b、超出退換時間的貨品。
3、 次品的退換:
a、由甲方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次貨(即廠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換,運費由甲方承擔。
b、 乙方要求退換次貨,需先開具退換貨清單,并清楚注明次貨原因,次品到倉后由甲方鑒定是否退換,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八條、裝修及費用承擔
1、 乙方須提供屬于乙方全權支配的經營場所作特許經營專柜(專賣店)之用,臨街專賣店面積不少于40平方米,商場專柜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乙方如因經營狀況需要,需增加或減少經營場所,經雙方協商后可作調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統一,保障加盟店(柜)事業的成功,甲方免費提供統一的裝修及陳列方案。
3、 特許經營場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裝修道具、形象柜、收銀臺、商標背板等的形象裝修費用,a、省代理商的商場專柜屬于省會城市或一級城市的一類商場(以甲方對商場的評估為準)其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此合同之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返還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以后乙方每增開一個專柜(專賣店)甲方承擔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給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將以貨代款的形式補貼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b、加盟商的商場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甲方承擔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后乙方達到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將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補貼給乙方。
4、 形象道具裝修費用具體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詳細裝修報價單為準。
5、 乙方確認裝修效果圖及清楚詳細裝修報價后,將自己承擔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筆款項時即進行裝修道具制作和發運、裝修。
6、 新開店鋪由我司免費提供噴畫、pop、燈箱片、海報及宣傳畫冊等,數量金額由甲方決定,其余情況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價購買。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購貨的數量統一配發購物袋、封口紙及相關附屬包裝材料等。
第六章 獎勵機制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銷售指標 萬元(供貨價),如乙方完成該銷售指標,則甲方給予乙方銷售回款額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甲方再給予銷售回款超額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額經甲方審核確定后,甲方將以貨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許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料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第二十三條、前三條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各項的任何一項事由,乙方有權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請批破產、特別清算或法院宣布破產。
(2)、乙方原經營場地喪失。
(3)、法令規定甲方或乙方終止營業。
第二十五條、乙方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對乙方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乙方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期限無法改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向甲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經營業績不真實。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開店計劃。
4、 乙方其它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不作預告而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賣、破產處分時。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畫冊等信息資料。
4、 乙方發生劇烈的組織變動、營業終止、股東變更等事項,而使乙方與甲方的經濟依賴關系破裂時。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變更、中途解約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乙方如中途解約,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保證金退還事宜。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合約時,乙方應將甲方商標標識、陳列道具、宣傳及其它相關物品,退還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處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轄
第三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續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
1、 乙方必須在終止日前10天內結算貨款,如逾期不結算,甲方有權每天收取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為滯納金。
2、 乙方庫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視情況予以協助。
第三十四條、終止乙方經營權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屬場區,通知傳媒,發布有關終止乙方經營權的信息。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此合同、經銷證及其它有關證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滿,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十六條、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當事者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共謀事業發展的愿望,坦誠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可協商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于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8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特許人:(甲方)
地址:
受許人:(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謀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加盟為甲方特許經銷商而協商一致,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從甲方統一的管理及經營指導,經營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產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條、 本合同之當事人雙方系各自獨立的權力主體,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為代理人或發生雇傭關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向第三者就法律行為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條、 乙方經營加盟店(柜)雇傭之從業人員及對政府機關衍生之各類關系概與甲方無涉。
第二章 加盟資格
第五條、 乙方必須是保證具有中國法律規定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資格,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經營條件。
第六條、 品牌保證金
1、在簽訂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內,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 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2、乙方違約應從保證金中扣除:a、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乙方只有將甲方所有招牌、標志及其它營業形象全部拆除退還甲方后,甲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b、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有所損失時,甲方可以從合同保證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保證金及相關投資費用全部支付給甲方后,方可獲得特許經銷商資格。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三十天內未按甲方指定要求開設任何一家專賣店(柜),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第三章 特許經營許可范圍
第九條、 許可經營區域
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 省 市/地區享有特許經營權。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及合同期限內的銷售權,無轉讓權,無生產權。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產品,乙方不得在規定地區以外的任何地區直接或間接銷售或授權其它地方加盟。
3、雙方確認:無論是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乙方絕無任何權利擁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標使用權。
第十條、 許可經營的項目
1、 根據本合同之規定,乙方可在甲方許可的賣場內經營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產品;
2、 為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質之品牌形象及連鎖經營體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內不得陳列、展示或銷售非甲方提供的貨品,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任務目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經營區域的實際情
況制定每年的銷售目標。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甲方將保留開發第二家加盟商的權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區的每年最低購貨額為 萬元,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后,若乙方續約,則甲方按乙方每年實際銷售額重新協商乙方最低購貨額。
3、 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級發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內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圍內開設如下約定的特許皮具專賣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不會再在該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作出書面解釋,并要獲得甲方批準;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開設專賣店及專柜。
乙方須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內按如下約定開設特許專賣店或專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計劃)。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標使用承諾
1、 保證商標為甲方合法擁有,若構成侵權,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2、 甲方承諾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可以在甲方批準的范圍內,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許經營權,并許可乙方就乙方專柜(專賣店)的招牌及形象裝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懸掛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標、服務標志、記號、標簽等營業象征物之權利。
3、 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擅自轉讓,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為保持品牌經營形象的統一,維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向乙方傳授必須的知識及經營技術。
2、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訂貨會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專題會議,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開會日期及會議內容予乙方。
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員到乙方專賣店(柜)巡視及提供顧問服務,指導乙方拓展營運,提升業績。
4、 乙方在接受甲方『第一范文網文秘頻道 qiewO。cOm 』營運指導時,允許甲方代理人檢查乙方商品進、銷、存的原始憑證及相關帳冊。
第五章 供應與結算
第十四條、結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扣購貨。其標準如下:
手袋、拉桿箱、筆、火機、手表等:零售價x30%(3折)
銀包、皮帶、禮品盒:零售價x25%(2。5折)
以上購貨價格均不含稅,若需開具稅票乙方必須承擔8個點的稅金。
2、 甲方以購銷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產品。
3、 乙方經營甲方之貨品,均須按照甲方全國統一的零售價執行,促銷期間之零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進貨及貨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萬元。
2、為保證形象,專柜(專賣店)必須品種齊全。因此,乙方每次訂貨量不得少于當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訂單須經甲乙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甲方供應乙方貨品之數量、顏色、款式按照乙方書面訂單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運輸及驗收
1、 產品交貨地點為甲方倉庫,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代乙方辦理托運手續和保險,費用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退換所發生之費用)。對于運輸公司處理貨運過程中造成的產品損毀問題,或貨物在運輸、提取中出現延誤問題及其它的運輸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貨品均有完整的包裝及封條,乙方在收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拆開外面防水包裝檢查,如發現有封條損毀或包裝有嚴重破毀的現象,應立即開箱驗貨,如有如貨品損毀,乙方應即時向托運公司索賠。
3、 乙方從托運公司收貨驗收時,如發現甲方貨品在完整包裝下出現貨品短缺,必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進處理,否則視為甲方已經按約定數量交貨。
第十七條、供貨關系及退換貨制。
1、 甲乙雙方的供貨關系原則上是訂貨制購銷形式(先款后貨)。
a、乙方選訂及補貨的貨品均為買斷(除質量問題外),不給予退換。
b、甲方向乙方配發的貨品給予乙方60天內享有配貨總額的 退換率。
c、退回貨品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以下范圍,甲方不接受退換:
a、乙方人為造成的污漬或已破損的貨品。
b、超出退換時間的貨品。
3、 次品的退換:
a、由甲方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次貨(即廠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換,運費由甲方承擔。
b、 乙方要求退換次貨,需先開具退換貨清單,并清楚注明次貨原因,次品到倉后由甲方鑒定是否退換,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八條、裝修及費用承擔
1、 乙方須提供屬于乙方全權支配的經營場所作特許經營專柜(專賣店)之用,臨街專賣店面積不少于40平方米,商場專柜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乙方如因經營狀況需要,需增加或減少經營場所,經雙方協商后可作調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統一,保障加盟店(柜)事業的成功,甲方免費提供統一的裝修及陳列方案。
3、 特許經營場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裝修道具、形象柜、收銀臺、商標背板等的形象裝修費用,a、省代理商的商場專柜屬于省會城市或一級城市的一類商場(以甲方對商場的評估為準)其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此合同之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返還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以后乙方每增開一個專柜(專賣店)甲方承擔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給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將以貨代款的形式補貼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b、加盟商的商場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甲方承擔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后乙方達到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將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補貼給乙方。
4、 形象道具裝修費用具體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詳細裝修報價單為準。
5、 乙方確認裝修效果圖及清楚詳細裝修報價后,將自己承擔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筆款項時即進行裝修道具制作和發運、裝修。
6、 新開店鋪由我司免費提供噴畫、pop、燈箱片、海報及宣傳畫冊等,數量金額由甲方決定,其余情況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價購買。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購貨的數量統一配發購物袋、封口紙及相關附屬包裝材料等。
第六章 獎勵機制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銷售指標 萬元(供貨價),如乙方完成該銷售指標,則甲方給予乙方銷售回款額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甲方再給予銷售回款超額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額經甲方審核確定后,甲方將以貨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許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料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第二十三條、前三條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各項的任何一項事由,乙方有權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請批破產、特別清算或法院宣布破產。
(2)、乙方原經營場地喪失。
(3)、法令規定甲方或乙方終止營業。
第二十五條、乙方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對乙方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乙方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期限無法改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向甲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經營業績不真實。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開店計劃。
4、 乙方其它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不作預告而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賣、破產處分時。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畫冊等信息資料。
4、 乙方發生劇烈的組織變動、營業終止、股東變更等事項,而使乙方與甲方的經濟依賴關系破裂時。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變更、中途解約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乙方如中途解約,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保證金退還事宜。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合約時,乙方應將甲方商標標識、陳列道具、宣傳及其它相關物品,退還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處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轄
第三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續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
1、 乙方必須在終止日前10天內結算貨款,如逾期不結算,甲方有權每天收取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為滯納金。
2、 乙方庫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視情況予以協助。
第三十四條、終止乙方經營權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屬場區,通知傳媒,發布有關終止乙方經營權的信息。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此合同、經銷證及其它有關證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滿,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十六條、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當事者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共謀事業發展的愿望,坦誠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可協商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于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9
甲方:南昌嘉樂時代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嘉樂漢堡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 知識產權:特指“嘉樂漢堡”品牌、商標、標志、商號及“嘉樂漢堡”全套VI視覺系統、“嘉樂漢堡”
經 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于甲方;
3、 嘉樂漢堡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嘉樂漢堡”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
理 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市 (縣)區,開設“嘉樂漢堡” 連鎖餐廳。
2.2、 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達這些標志、記號、樣式的標
簽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范管理。
2.3、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 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關系;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
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
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
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
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后期服務、宣傳、咨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
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 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范圍內,(2公里范圍內,校區范
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于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并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
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并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占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制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嘉樂漢堡系列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
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
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系;否則視為乙
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嘉樂漢堡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于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并非在乙方
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采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
定的行為,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元),后期服務咨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后期服務咨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為了保護總
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范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 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于確實難于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為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
運費乙方承付。
7.3、為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后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
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 為維護“嘉樂漢堡”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
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后,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準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8.3、 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
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為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乙方
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 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并負責
銷毀、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訴訟。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
2、
甲 方:嘉樂時代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公司地址: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年月日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0
特許人(甲方):上海嬰幼兒用品有限公司
受許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為了在上海嬰幼兒用品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過認真協商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將上海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合同中下列名詞的含義
1.1知識產權:是指上海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企業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
1.2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志、圖案、廣告畫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特許經營的區域保護范圍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鎮(街道)的管轄范圍內開辦上海特許專營店。
2. 2區域保護范圍:縣政府所在的鎮、縣以下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縣級市的市區、中等城市的區,每區開設只開兩家上海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范圍內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區轄鎮、市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方式
3.1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志、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上海企業的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設立上海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3 在統一商店形象,統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5 乙方須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 甲方對有損上海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督和制止的權力。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4 甲方為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行使相應權力。如上海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許專營店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詳見合同附件一)。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上海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并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5.1.2 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1.7 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 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并無其他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已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絡設備,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制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
整,并保持上海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0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 為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后一個月內,必須將專營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它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為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 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為:第一年為8萬元,第二年為9萬元,第三年為10萬元。
5.2.8 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 必須于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于質量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持許經營權, 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
第六條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8000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8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9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10萬元時返還20xx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三年內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 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
第七條訂貨、補貨、換貨和退貨
7.1 訂貨方式:
7.1.1 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配置適銷的商品。
7.1.2 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樣訂貨。
7.1.3 乙方在甲方的網站上看樣訂貨。
7.1.4 由甲方給乙方發商品圖冊或光盤,由乙方采樣定貨。
7.1.5 訂貨的品種和數量由乙方自主決定。
7.1.6 乙方開業時首次配貨量標準:按店內面積每平方米乘以600元(進貨價)為標準。一般首批進貨不得低于1萬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體的配貨要求, 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貨清單后給乙方確認。
7.2 為降低運輸成本,乙方補貨時,按進貨價每次應不低于20xx元。
7.3 乙方在甲方所購的商品,無論質量問題還是銷路問題,在沒有污損,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均可向甲方換貨(詳見合同附件二)。
7.4 首批進貨運輸費用由甲乙兩方各承擔50%。以后乙方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除外)。如乙方一次性進貨達5000元(按進貨價計算),運費由甲方承擔。
7.5 乙方如需退出加盟,應寫《退出加盟申請書》,提前一個月以書信或傳真形式交給甲方,甲方保證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請書》一個月內,將其供應給乙方的商品按原供應價收回(詳見合同附件二)。
第八條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各地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vis系統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保證不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 甲方堅持按區域保護發展的原則,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不在乙方加盟辦店的保護區域內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制度、營銷經驗、商品批發價等有形和無形的資產均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 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應在1-5日內向乙方發貨。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如乙方構成違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繳納給甲方,不再返還給乙方。
9.2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12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
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修改、補充和解除
12.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12.2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補充。
12.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合同的有效期為3年:
從200___ 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后,在無違約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而且不需交保證金。
甲方:上海嬰幼兒用品有限公司
辦事機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
聯系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200年月日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200 年月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1
合同雙方 特許者: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公司標志。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
1、違約與處罰 1
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
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
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
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
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
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
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
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
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
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
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
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
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
7、附則 1
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
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
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返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2
1、合同雙方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CYE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中山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0X年X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3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1、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公司標志。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____年6月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4
特許人:
受許人:
第一部分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為_________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志的權利;
(3)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方。
5.2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采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總則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筑物
(1)受許人在和建筑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9.3關于客戶的形象:為了尊重客戶關于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于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并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戶的關系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于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于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使用。為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監督程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盡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會計報表,對其余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后,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雇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于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后,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秘密
12.1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系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于: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信息。
(2)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并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協議規定的范圍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搜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信息的秘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采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后或這些雇員離職以后)。
12.6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后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條亦適用于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于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于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于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周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范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___。最遲于本合同簽字后__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于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于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16.1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于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并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志、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盡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并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并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特許人的義務
20.1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后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絡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雇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并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許人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文件。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說;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并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說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于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并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受許人的義務
21.1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里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為的革新。
21.2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絡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為了特許網絡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于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
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信息的秘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秘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采取其他行為的好處。
第六部分協助
第22條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特許人的義務
23.1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說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范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范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并就受許人為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為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于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供應產品
第24條供應的義務
為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特許人的義務
25.1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后,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受許人的義務
26.1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為滿足客戶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于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后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稅、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后的價值來確定。
26.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為: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稅,并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___%,以后每年增長___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采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并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作為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采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絡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戶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后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于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通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后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信息。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后不遲于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后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合同的終止
第29條不可抗力
29.1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為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盡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通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稅、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于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效力
32.1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志、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戶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其他規定
第33條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為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系盡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愿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合同的范圍
34.1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并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本協議僅可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為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為_________,程序應以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于第三人和人數眾多被告的合并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5
第一條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實現___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成員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并不斷擴大_________市場占有率和市場覆蓋面,特制定本運作細則。
第二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是針對目前中國流通業經營現狀和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而規劃的。特許經營受許人享受相應權利,并承擔相應責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許經營模式。
第三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服從《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的要求,本細則作為《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未盡事宜的具體補充。凡本細則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團經營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特許經營市場細分及特許經營分類
第四條市場細分
1.一級市場_________直轄市、省會、地市級重點城市
2.二級市場_________地市級城市
3.三級市場__________一般地市級城市、區縣級城市
第五條特許經營分類
1.一般特許經營______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或間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在指定的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2.委托特許經營______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除在指定的經營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外,還享有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代表_________集團向加盟申請者授予一般特許經營權。
第三章特許經營費用的收取標準及商號使用原則
第六條特許經營收費種類及收費標準
1.特許經營加盟金:免收
2.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免收
3.特許經營保證金:
(1)一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二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3)三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商號使用原則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_________”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并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第八條特許經營基本資格評估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內經驗或相關行業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并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獨立經營場所并按特許人標準進行賣場裝修,且一、二級市場單店面積不低于_______平方米或總營業面積不低于_____平方米,三級市場賣場面積不低于________平方米。
第九條委托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的能力,并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以參股或獨資的形式,建立_____個以上連鎖店。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于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布局原則
第十條每個市場按不同系列產品分別設一般特許經銷商。對經特許人評估確認的一般特許經銷商對其它系列產品具有優先經營權。但是如果該受許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則特許人有權另設特許經銷商經營該系列產品。
第十一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劃范圍之內,但是如果市區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設一般特許經營商。
第十二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托特許經銷商,并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域市場為空白市場。二、三級市場不設委托特許經銷商。
第十三條受許人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域市場開展銷售業務。如客觀上與其它特許經營受許人和特許人直營連鎖店發生業務交叉,按特許人現行有關業務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四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由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規劃和市場布局,并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系的確立。
第十五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下屬各區域特許經營部受指派負責所轄地區特許經銷合作關系的建立,并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系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六條_________委托特許經銷商負責其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合作關系的建立,并負責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一般特許經營合作關系延展或終止的建議。區域特許經營部負責協助委托特許經銷商對一般特許經銷商進行監督及管理。
第十七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監督本運作細則和特許經營合同的執行情況,并決定特許經營合作關系的延展或終止。
第十八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系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_________”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系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九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二十一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系
第二十二條_________集團_________有限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采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二十三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四條受許人年度銷售回款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回款為基數,以產品或折扣形式分別給予返利。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萬 回款額零
(2)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5)_________萬以上(含_________萬) 回款額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按直營結算價結算的受許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為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文件,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條依據本細則簽署的《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是其法律基礎。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解釋權屬于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采納后,本細則可修改執行。
特許人:_________(公章)受許人:_______(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細則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6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街道_________大廈______樓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冊號: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好友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服務標準、門店裝修、裝潢設計、.專業設備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經營活動,獨立核算、自負責任、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特許產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備案代購、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及甲方供應且使用甲方商標的果品及衍生產品。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注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使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管理手冊》。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經營模式等經營體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費的總稱,但不包括加盟費和日常管理費。
"本合同約定使用貨幣"為人民幣。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____水果銷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水果銷售服務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___(在選擇項內打"√")
□ 單店特許
■ 區域特許
■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___在選擇項內打("√")
□ 具有獨占性
■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權經營權的區域為:____________中國 市 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則上以其店鋪為中心方圓6米以內為特許區域,對于乙方所屬區域商圈內,不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是否屬同一商圈或商圈間有無競爭關系由甲方認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果乙方加盟營業后需要搬遷重新選址,必須報告甲方,經甲方調查后認為遷入地址與該商圈內已有的_________店鋪距離上已有6米或兩個店鋪之間不構成競爭關系,由甲方出具書面確認書,乙方方可進去新的地址開店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按照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開設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設立的加盟店與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如果乙方轉讓門店,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或經甲方同意后轉給第三方,甲方將收取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元作為輔導費用,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為受讓方的可以免除該輔導費。
第四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協商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該店的優先續約權。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續約)費人民幣 ,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支付。一旦合同簽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加盟費。
二、特許商品配送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特許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供貨以及配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采購商品總金額的 ___% 作為商品提點費(不包含運輸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費用、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3.本合同期滿后,甲方收取的保證金在乙方無欠款、無違約、無違規的情況下,憑甲方所開據的收據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
4.乙方有義務保持門店持續經營,如因乙方拖欠水電費、租金、員工工資、稅費等導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內被查封或停止經營,給甲方品牌形象帶來損害,則視為乙方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保證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1.服務管理費:____________服務管理費是門店管理服務部用于門店服務指導、后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費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當月基本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_元 /月 。
2.門店信息系統管理費--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承擔;
3.統一促銷活動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4.廣告營銷基金費用--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5.招聘培訓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6. 乙方每日應保證預存 _______元在甲方的指定購貨賬戶里,用以保證每日的購貨以及相關費用,如由于乙方的預存購貨費用不足而導致門店或者總部所產生的一切問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據收款憑證給乙方。
第六條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商標識別:____________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cd 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對______門店銷售服務起到為美化和識別作用的裝潢,包含裝飾設計方案及實際形成的裝修風格。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約定規范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注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做出補償。
六、乙方除為加盟店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七、乙方不得將與甲方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冊為企業的字號或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八、如乙方門店形象過于陳舊影響到特許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統一對招牌等特許標識進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書后,乙方應完全了解其屬必要而無條件配合整改,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門店因經營嚴重虧損或其它意外原因停業或關閉,超過三個月不再重新開業或另選地址開業,本合同自動解除。特殊情況應經過公司備案和書面同意方可延長期限,乙方門店停業或關閉后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能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否則合同自動解除。
十、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外情況不能繼續管理經營門店,為了保證乙方門店的正常開門營業,根據國家相關性法律法規,乙方可出示委托書指定其法定直系親屬或其他人員托管經營,但所有后果和法律責任概與甲方無關。
第二章 加盟店的開業
第一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果乙方已將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必須在本合同解除后當天停止使用_________商標并注銷營業執照等商號,否則以違約論處,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照,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三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門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四條 加盟店的員工招聘和開業培訓
一、鑒于雙方為各自獨立之權利實體,雙方除按本合同發生權利義務關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或代理等關系(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后的補充協議除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訓員工,但甲方與乙方加盟店的員工無任何勞資關系,其對國家職能部門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種法律關系包括債權債務、安全、防火、衛生、計生等,概與甲方無關。乙方在勞動用工過程中,應當遵循國家頒布的各項勞動法規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開業前一個月,乙方負責招聘員工,并交給甲方統一培訓;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員工,但以人才市場供求現狀和難易度而定。在新店開業時可由甲方派一名帶店店長和熟手收銀員到新加盟店有償服務,并一幫一培訓新員工,具體操作方案雙方另行協商。
三、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乙方應予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五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以及相關管理資料、門店樣式、門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_管理手冊》等。
第六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___
一、 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合法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稅費和經營相關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二、加盟店的裝修風格應符合甲方統一連鎖經營的要求,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甲方統一設計裝修,并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裝潢物品等特許標識今后如需增補或更換,費用乙方承擔并由甲方按成本價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設備由甲方統一選購及指定供應商進行維護;加盟店必須安裝公司指定收銀信息系統以便統一進行銷售數據管理,費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擔。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五、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統一形象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一條 、乙方認可并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二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并公布監督電話;嚴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顧客資金辦理儲值卡消費行為,一經查實則即可取消加盟資格,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二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一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條、 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按甲方的統一要求正確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甲方認為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及時糾正;甲方認為不合格人員,可要求乙方辭退。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四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乙方的交易記錄、匯集資料、納稅記錄等文件。
第五條 、乙方加盟店應遵守良心經營的商業道德,共同維護特許經營體系下的連鎖經營品牌信譽和正常的經營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兩、不得假冒果品名稱欺騙顧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違規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根據情節決定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門做相關處理。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四次的統一培訓。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須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一條 、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與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三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與商業秘密保護
第一條 、乙方確認已經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于簽約前仔細研究過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基本經營信息。乙方應當如實向甲方提供證明其經營能力的資料,并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經營信息。
第二條 、商業秘密的保護
乙方及加盟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準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定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并與解除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銷售
第一條、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銷售的_________及甲方許可的部分邊緣產品和衍生產品。
第二條 、為保證特許經營的品質,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統一配送。
第三條、 如乙方不按照雙方約定,擅自另選供應商或銷售不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經甲方查實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次。
第四條 、乙方銷售的產品應當遵循甲方的定價原則:____________根據商圈指導定價、特許產品統一定價或最高限價。如乙方違反上述定價原則,被甲方查實一次,即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次。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15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8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3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全額扣除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15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如甲方先行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5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喪失商標使用權。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致使乙方受嚴重損失的;
三、因管理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到嚴重損害的;
四、只指控為刑事犯罪;
第二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15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時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后續的培訓;
五、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體曝光等,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嚴重違反甲方采購統一管理;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業秘密的行為;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同時注銷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統使用權或任何復制品;并在停止營業前三十日內發布停業廣告,以便消費者等相關人員或單位及時到乙方門店結清債權債務。
第三條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應于合同終止后7日內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乙方應于合同終止后七日內撤除帶有甲方標識的門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經催告后有權拆除,并由乙方承擔拆除費用。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四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7 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履行完畢上述四條所屬的義務,是退還保證金的前提條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對方任由損失擴大,應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證明。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基于業務運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關制度、書面文件及其他補充條款或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聯系信息與送達
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大廈_________室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如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許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