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出租協議書(精選3篇)
人才出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實現人事管理的規范化、合理化,建立人事管理與人員使用分離的用人機制,使人事工作更好地為用人單位服務,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平等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人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根據乙方要求,乙方向甲方租賃 等 名人才(具體名單見附表《租賃人才名單》),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一、甲方責任
甲方根據乙方的具體要求,在乙方的協助下,為乙方提供如下服務:
1.畢業生接收工作(不符合 市有關畢業生接收條件者除外):為租賃員工辦理畢業生接收(該項手續費由乙方或租賃員工本人承擔,費用標準按 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接收畢業生收費標準)、報到、落戶手續。
2.為租賃員工保管人事檔案,辦理轉正定級,職稱評定,出具有關證明,接轉黨團組織關系。
3.員工工資、獎金的統計、發放:為租賃員工建立個人工資賬戶,為租賃員工辦理工資、獎金發放等工作。
4.代繳各類保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租賃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5.工傷保險理賠:為租賃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的理賠工作,租賃員工因執行乙方公務而發生傷亡事故,由甲方負責申報并辦理相關理賠工作,超出保險理賠以外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提供勞動政策法規方面的咨詢:為乙方提供人事、勞動有關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7.敦促乙方租賃人才在乙方工作期間,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按時完成乙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愛護乙方的財產,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8.在協議期內,若租賃人才無正當理由在未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下自行離職,甲方負責向乙方重新派遣人才或經雙方協商同意修改或提前解除此協議。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不能單方面提前解除此協議(租賃人才在試用期內的除外)。若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此協議,由此導致的甲方與租賃人才之間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根據勞動法規定的必須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租賃人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數額按《 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確定;
2.乙方在使用向甲方租賃的人才過程中,必須始終遵守勞動法和我市有關勞動、用工的法規、政策;若由于乙方違反勞動法和我市的勞動、用工法規和政策等原因造成甲方與租賃人才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根據勞動法規定的必須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租賃人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數額按《 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確定;
3.租賃人才有下列情形的,乙方不能解除人才租賃協議: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租賃人才是女性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本合同期滿時,租賃人才是女性且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本合同延續到哺乳期結束;
5.乙方每月應按時向甲方支付人才租賃費,租賃費計算方法為:人才租賃費=租賃人才月工資( 元)+養老保險費( 元)+醫療保險費( 元)+工傷保險費 元)+失業保險費( 元)+管理費 元),共計 元/每月,社會保險費用根據 市社會保險局規定調整;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上述款項轉帳到甲方指定賬戶上,若乙方不能按時履行該款規定之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由此導致的甲方與租賃人才之間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根據勞動法規定的必須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租賃人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數額按《 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確定;
6.乙方所租賃人才在乙方工作期間,租賃人才在乙方工作期間因工致傷殘、死亡的,乙方按《 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承擔相關義務;租賃人才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由乙方按《 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支付;乙方安排租賃人才加班加點的,乙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直接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報酬給租賃人才;
7.督促租賃人才遵守甲方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人才出租協議書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甲方將 店面、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定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約定半年租金共計 元,有關城建費、衛生費、安全保衛費等管理費均由乙方負責繳納。水、電、圍墻、門均由乙方自理。
四、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甲方財產,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如發現甲方財產損壞的,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壞的除外。
五、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活動。
如甲方提前收回租房,應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甲方;
如乙方不需用該出租房,應壹個月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轉租,不得轉包。
承租時,乙方因辦公、經營、生產等需要附設的設備、財產,退租時應自行拆回。
六、租期滿,如乙方要繼續承租,乙方應提前壹個月向甲方申請續訂租賃協議。
租賃費與現年市場價協商調整,但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租給乙方。
七、現有樓房樓梯今后甲方需用時,乙方應給予甲方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撓。
八、現有人員就業的問題由乙方租用該房屋后,自行解決。
九、租金約定每月初1日準時送交__公司,每超一天按30%收取滯納金,超過一個月未交,即中止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人才出租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店面出租協議書:
一、被租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_____間。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后,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10日內,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金每年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于每年的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將租金交齊,交不齊則視為違約,每超過一天,乙方應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罰款賠償給甲方。
四、租賃期房屋的修繕。房屋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由于不可抗拒的損壞,由甲方及時修繕。
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其它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店面出租協議書樣本的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無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者或相互對換房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將房屋使用權交付給第三者,本合同對原乙方與房屋使用權者繼續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征得甲方同意后再進行,所需經費由雙方協商,合同期滿時,乙方如需拆除,需將房屋恢復原樣,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補償。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里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本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衛生。水、電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
十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否則每超出一天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2、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第九條除外),否則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責任
1、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擾和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其它設施,根據造成的后果,賠償其經濟損失。
4、合同終止后要及時搬出,否則按租賃房屋繳納租金,并處以租金的10%罰款。
十三、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店面出租協議書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注:租金由甲方簽約人按年收租,并開具收據,如乙方違背,處以租金的50%罰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出租門面。)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