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租賃協議集合(精選3篇)
人才租賃協議集合 篇1
(以下簡稱甲方)與XX市教育委員會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乙方儲備人才(即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以下簡稱“勞務派遣人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租賃事項
甲方因工作需要租賃等名人員(具體名單附后)到甲方從事工作,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和戶籍關系由乙方代理保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試用期為月。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自身用人需要委托乙方派遣勞務人員。
2、甲方為被租賃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遵守《勞動法》及相關勞動政策;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安排調換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確定其工作量;有權依照本單位的有關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等規定與乙方的勞務派遣人員簽訂《上崗協議》,并實施上崗后的現場管理。
4、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有權查閱在崗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后,依XX市工資指導價位及《上崗協議》按時支付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標準為(不含各種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應為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
計發社會保險基金基數:
6、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保證勞務派遣人員按照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享受的休息休假;因生產需要勞務派遣人員加班的,經與勞務派遣人員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其延時時間和報酬均應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7、甲方應按照中國法律和政府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相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并發給必要的保護用品,保證勞務派遣人員在上崗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依法為勞務派遣人員交納各種社會保險,進行上崗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安排從事特種工作的必須依法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8、本協議期內如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在二十四小時內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協助按照國家規定報告和處理工傷事故,并由甲方負擔按照國家和XX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定由用人單位負擔的相關費用。
9、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將其退回乙方,由乙方處理,并自退回之日起,不再支付其人事代理費:
(1)在試工期內達不到上崗條件和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上崗后失職、營私舞弊,泄露有關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勞動教養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甲乙雙方認可的其他情況。
甲方應將有關其違紀事實和違紀情況提前三日書面通知乙方。
10、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處理,同時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并自退回乙方處理之日起不再支付其人事代理費;勞務派遣人員可以繼續委托乙方進行人事代理,保管其人事檔案和戶籍關系,并辦理其它相關人事代理手續,費用由其本人負擔:
(1)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勞務派遣人員不能按要求完成上崗協議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該協議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協議達成一致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減員的(按法定程序辦理);
(5)甲乙雙方認可的其他情況。
1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甲方不得解除《上崗協議》,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
12、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定期考核,并將相關材料定期交乙方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勞務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受甲方委托派遣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2、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人事關系接轉,代繳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統籌保險、按時代發工資、做好人事檔案的保存及相關手續的辦理,同時協助解決勞動爭議所引起的糾紛。
3、負責保管勞務派遣人員的戶籍關系。
4、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時間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用以及人事代理費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并撤回勞務派遣人員,并追究甲方的'責任。
5、甲方如出現崗位空缺,乙方可為甲方推薦所需人才。
6、在本協議期內,勞務派遣人員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乙方須盡快通知勞務派遣人員,并協助甲方追索其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7、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如出現違法、違紀或未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乙方有權扣除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直至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對給甲
方造成損失的,協助甲方追究有關責任。
其他服務:
1、勞務派遣人員申請評定職稱,且甲方同意的,乙方可為其代理職稱評審申報審核等手續,并提供相關的政策咨詢服務,所需費用由勞務派遣人員負擔。
2、甲方應嚴格保證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用工實行監督,并進行回訪。
3、勞務派遣人員享受甲方的福利待遇:
4、在本協議期內,由于勞務派遣人員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勞務派遣人員負責,與乙方無關。
費用結算
1、甲方應于每月日前(遇法定節假日提前)將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統籌保險費等付給乙方,乙方應于每月日前(遇法定節假日提前)發給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代繳各種社會統籌保險。
2、人事代理費為:每人每月元,戶籍管理費為每人每年500元。
3、繳費時間:甲方隨勞務派遣人員的月工資、社會保險費同時向乙方支付;人事代理費、戶籍管理費于辦理落戶手續時一次繳清全年費用。以后每年一月繳清全年費用
4、工資發放形式:
協議期限與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如需續簽本協議,應在期滿前一個月時續簽,如未在簽訂時間內續簽,本協議則視同延長一個協議期。
3、如需變動,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簽訂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其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本協議期內,遇有國家政策和社會保險政策調整變化的,相應調整本協議內容。
3、在解釋和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產生的爭議,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附則
1、本協議期滿后,甲乙雙方不再續簽的,甲方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2、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上崗協議》同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人才派遣合同書》同時生效、同時廢止。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
人才租賃協議集合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計5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每月 元;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四條 轉讓金
轉讓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
乙方支付20000元轉讓金給甲方,用作廚房設備的轉讓。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員工意外險。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
障乙方正常經營。(其中包括①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等相關部門的保障;②按約定對大門、道路、收銀臺、涼亭的整改及修繕;③協助乙方進行對樓梯及廚房的整改)。
2、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3、稅費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
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服從甲方的監督。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費用。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農莊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
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
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 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的備案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
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轉讓
金。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范圍土地被征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國家征用,按照政府賠償款項( ),甲、乙雙方各占一半。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
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
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
乙雙方各執1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
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
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 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人才租賃協議集合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互惠互利、共同受益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就速印機租賃事宜,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速印機基本情況
1.本合同所稱速印機為____牌____型號速印機;
2.租賃速印機數量共____臺;
3.速印機新舊程度:____________
4.速印機是否有附件、附件名稱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個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用途
本合同速印機有以下用途: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賃費用
1.基本月租費為人民幣_____元整。
2.裝機押金為人民幣_____元整,租賃期滿時無息歸還甲方。
2.租賃期間發生的維修保養,乙方不再另行收取由此發生的維修費,甲方只承擔零部件的材料費。如若出現人為損壞或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壞,乙方可適當收取維護和檢修費用。
第五條費用支付_____
1.甲方應于每月_____日前支付次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照欠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甲方付清欠款。甲方逾期_____個月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收回速印機,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在簽定合同_____日內,甲方按照規定將裝機押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相關費用_____天內將速印機安裝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場所。在機器安裝調試完成后,甲乙雙方代表在安裝調試報告上簽字。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租賃期內使用所租賃的速印機;
2.甲方在租賃期間,應提供合適的使用環境,并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使用速印機;
3.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變更速印機的用途,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變更使用場所;
4.甲方應使用乙方提供的原裝正品耗材,不得私自使用任何兼容耗材;
5.甲方應記錄速印機的使用狀況,發生故障應及時和乙方聯系,不得自行修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收取租賃費用,在租賃期結束后有權收回所租賃的速印機;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安裝速印機,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使用指導;
3.乙方應定期走訪甲方,了解速印機的使用狀況,并免費提供維護和修理;
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速印機的原裝耗材,價格不高于制造廠的市場指導價;
5.在發現甲方不按照規定使用或維修速印機,乙方有權隨時收回速印機。
第八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第十條保密
一方對因速印機租賃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雙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