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勞動合同書(通用5篇)
人事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及國家其它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勞動人事代理簽訂以下合同:
一、 代理服務范圍
甲乙方開辦的服務代理范圍是現已開設和今后需增開的各種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代繳,不含申領、享受等服務。
二、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下列第( )項人事代理服務:
2、甲方應盡可能協助乙方做好社會保險代理工作,并盡可能 為乙方提供方便。
三、 乙方的責任
1、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根據委托甲方代理內容,一次性交付半年以上相關代理社會保險費用及甲方規定的人事代理費。
3、乙方需在繳納的費用到期前一個月到甲方續繳有關代理費用,不按時續繳的,甲方將停止一切代理服務,其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終止人事代理合同書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乙方已繳的代理費甲方不予退還。
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五、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訂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現住杭州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和杭州市有關法規,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并結合甲方的特點及乙方的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二、本合同適應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的期限:合同期為日起至月
(2)無固定期限:合同從年
(3)試用期限:合同期為 月,即從年至月
三、工資報酬
(1)甲方為乙方提供基礎工資元/月/年;
(2) 試用期甲方為乙方提供基礎工資為/月。
(3) 提成和獎金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加班工資參照國家有關法律和公司員工手冊執行。
(4)甲方發放工資的日期為每月15~20日。
四、社會保險采用下列第 種:
(1)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應由乙方本人承擔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扣除。
(2)因乙方已經自己在其他地方交納社會保險,并不愿意將社會保險賬戶轉移到甲方,故乙方要求甲方將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每月與工資一起發給乙方自行繳納,甲方不承擔關于社會保險的一切責任(但不限工傷醫療等費用),如因乙方未繳納,甲方不承擔關于社會保險的任何責任(但不限工傷醫療等費用)。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章和制度。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等行為,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七、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應聘時隱瞞事實,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的;
(六)其他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違反勞動合同,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十一、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天向甲方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經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乙方。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的哺乳期的;
(四)其它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乙方無論以何種原因離職,都有移交工作的義務。
十四、單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的后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十五、其它事項:
(一)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崗位的需要,如果需要簽訂其它補充協議的,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的《員工守則》作為本合同附件,在簽訂合同前,乙方應認真閱讀。合同簽訂后雙方要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十六、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雙方需要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應當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七、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二份交給當地勞動部門和工會備案,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人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代理服務范圍
甲乙雙方開辦的服務代理范圍是現已開設和今后需增開的各種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代繳,不含申領、享受等服務。
二、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的需求提供下列第(
2、甲方應盡可能協助乙方做好社會保險代理工作,并盡可能為乙方提供方便。
四、乙方的責任
1、按甲方的需求,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
2、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補繳社會保險的服務并對補繳保險中的繳納基數與繳納比例承擔責任,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補繳或其它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根據委托甲方代理內容,每月10日以前,乙方將委托代理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及甲方規定的人事代理費(人事代理費每人每月50元)存入甲方帳戶。(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無錫城中支行;帳號:1103020xx920xx42771)
4、乙方需要在繳納的費用到期前一個月到甲方續繳有關代理費用,不按時續繳的,甲方將停止一切代理服務,其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終止人事代理合同書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乙方已繳的代理費甲方不予 退還。
五、其它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勞動合同書 篇4
聘用方:受聘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協議期限
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為期年。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每日工作10小時,每周工作70小時(星期一~星期日)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于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元,并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15日為發薪日。
五、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協議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秘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后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協議因協議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勞動協議。變更后的協議或協議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協議: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協議,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協議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協議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協議: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協議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乙方在本正式協議履行期間在不說明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自行離職,則視其為放棄當月薪水;乙方辭職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工作滿1個月后方可離職,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人事勞動合同書 篇5
甲方(用人方):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有固定期限完成一定的工作 。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試用期為(最長不超過6個月)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 試用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內容;
2. 試用期過后,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
3.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崗位,并按照崗位的工作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指標。甲方應當為乙方完成工作任務和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可調換乙方的崗位,乙方應當無條件的接受。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第四條 崗位培訓及工裝
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參加技術業務培訓,接受考核,達到甲方規定的標準。
2. 乙方全部履行了本合同義務,合同期滿后,原由甲方為乙方培訓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的原因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本合同未履行期的相應培訓費用。
3. 公司統一為員工提供工裝,如乙方提前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工裝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服務期超過1年,工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采取:基本工資+績效考核+工齡工資+其它補貼。
1.乙方完成甲方規定工作任務的,甲方支付月工資報酬的標準不低于 元。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每月的 日。
2.甲方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3.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報酬標準為 元,但試用期不超過7個工作日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資;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中包含乙方的加班補助,甲方按照生產的需要,適當的安排乙方在節假日和日常工作中加班。加班過多,甲方適當增加加班補助。
5.特殊崗位不計加班,隨時間調動,可設崗位補貼。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 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繳納乙方的工傷保險,其它保險甲方在工資中發放,由乙方自行辦理。
2. 甲方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福利水平。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乙方應嚴格遵守,服從甲方的管理。
2. 乙方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甲方
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第八條 商業秘密保密條款
1. 乙方應當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2. 甲方公司以下資料和信息屬于商業秘密:
① 客戶名單、客源情報及客戶其他相應資料;
② 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獎懲辦法;
③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技術設計、程序、管理訣竅、所涉及的產品制作方法,技術流程;
④ 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保密事項。
3. 乙方違反商業秘密保密條款,應當向甲方支付1萬元的違約金,甲方的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的,還應賠償實際損失。
4. 乙方違反商業秘密保密條款,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的,甲方應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競業限制條款;
1.乙方在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2年內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已開業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業務。
2. 乙方每月以其工資總額的 10 %作為甲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3.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應按照競業限制補償金累計總額的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最低數額不少于5000元。
4.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客戶介紹給其它單位或自已私自做,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當于甲方2年的可得收入,但賠償金最低數額不少于5000元。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本合同的執行。
2、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
4、本合同由甲方永久性保管此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 甲方轉產、調整工作任務的;
(2) 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 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 本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體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的;
(6)不服從甲方工作調配和管理的;
(7)連續曠工3天,或者3個月內累計礦工5天,或者1年內累計礦工15天的。
(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9)拉幫結派,鬧事造成后果的;
(10)個人行為與公司利益嚴重分離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兩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的竟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甲方崗位人員招聘到位后,乙方即可離開崗位,最長期限為一個月.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不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2)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害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公司統一保管,依據個意愿,可以從公司提取。
第十七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