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精選20篇)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
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管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房屋面積:
為確保 的整體對外形象,實現甲乙雙方的互利共贏,甲方受 委托對 商鋪進行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乙方開始使用位于 地區 商鋪進行經營前,簽訂此物業服務協議。乙方對此無異議,并自愿接受《 商鋪經營管理公約》等附件的規定。如本合同甲方管理公司發生變更,則本合同繼續生效履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對 商鋪實施統一管理的權利,對管理范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 商鋪的正常運行。
2、制定和修改 商鋪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的權利。
4、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有權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管理協議之行為。
6、依法行使物業服務企業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7、在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與乙方簽訂《裝飾裝修服務協議》,按協議實施監督管理和服務并收取相應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在《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經營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布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 商鋪的整體形象。
2、自覺遵守甲方發布的 商鋪各項規章制度,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等稅費。
4、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對經營銷售的商品或服務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確保所經營銷售的商品或服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的情形,否則,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 商鋪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9、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告知甲方,簽訂并遵守《裝飾裝修服務協議》。裝修方案應符合國家建設部令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裝修方案需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的,應提交裝修方案審核備案,在消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開工裝修。
10、不得改變物業用途或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1、支持并協助甲方依法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12、若轉讓房屋的,應在轉讓前3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結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以及其他費用,并應當促使受讓方與甲方在此時間內簽訂本協議。
13、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
帶賠償責任。
14、按照有序經營、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民事法律責任。
15、頂層陽臺、平臺、住宅露臺及其它專享使用部分不得違規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筑;平臺及其它專享使用部分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 墻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臺的環境衛生。
16、室外招牌及旗幟必須按照指定樣式、規格、位置進行設計安裝,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對相鄰方業主造成聲、光、煙等污染。
17、正常經營期間應遵守經營秩序,業主(或使用人)在店外舉辦任何活動,如放置展位、促銷、聚會等,需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18、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在該房屋內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不得在公共區域聚集、逗留、喧嘩、抽煙、用餐,不得衣冠不整、隨地吐痰、亂扔垃圾,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違反上述要求給甲方或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9、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進出貨物和運送垃圾,應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和路線等相關要求,違反相關要求給甲方或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0、因公共安全或修理、保養或更換通過該房屋的公共機電管線等需要,乙方應當允許甲方或其代理人在合理時間進入該房屋檢查屋內的電線、暖通或消防等設備。
21、承擔由乙方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二條: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1、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商鋪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物業管理費按使用建筑面積以 元/月/平方米的標準,在進場經營前10日內或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共計 元/年( 天)。
后續交費時間為每年度的 月 日前,或屆時按照甲方發布文本規定的時間進行繳納。
2、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礎的正常用電設施,如發生增加用電負荷、新電表安裝等情形,所耗電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中牟縣供電局的收費標準基礎上加適當的損耗費用后統一向乙方收取。水、電等費用自乙方入駐當日起開始計收。乙方經營實際發生的水、電等費用,按照電費單價 /度,水費單價 /噸計算,并由甲方指定委派方每月10日前將水電明細表(列明抄表日期、抄表讀數、金額及繳費時間等)及合法票據提供給乙方,乙方收到后于每月15日前將水電費直接繳付給甲方指定賬戶,具體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3、甲方有權依據市場行情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收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甲方收費標準發生變化時,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出具的通知另行交費。
4、(一)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金額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總額的0.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三日,甲方有權停止該商鋪的水電等服務;逾期超過15日仍未繳清欠費、滯納金的,甲方公司有權要求出租方收回鋪位重新招租,乙方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二)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為:《 商鋪經營管理公約》(詳見附件一)。
第四條:附則
《 商鋪經營管理公約》為本合同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協議效力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若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有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3、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各方仍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繼續履行有效條款。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有關本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2、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商鋪經營管理公約
第一條:嚴禁私自亂用、亂動、阻擋、圈占、堵塞、遮蓋如火災報警探測器、攝像機頭、紅外線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水帶、自救軟盤、水槍、滅火器、噴淋頭、應急燈、疏散指示標志、防火卷簾、手動控制盒、板式排煙口、正壓送風口、消防栓及各類消防管線等消防設備設施,違者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和法律責任;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自動報警裝置的,除賠償損壞設備的全部費用外,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置。
第二條:嚴禁商戶在經營場所內、外區域下棋、打牌、追逐打鬧,嚴禁在商鋪外空地上、座椅上隨臥隨睡;
第三條:未經公司允許商戶嚴禁私自移動、拆除、篡改、遮蓋鋪位號碼。
第四條:商戶應把掃帚、拖把、抹布、水瓶、置物架、食材、餐具、泔水桶等雜物統一置于店內,不得放于臨通道位置及公共區域,需保證公共區域視線所達位置的物品擺放整潔。
第五條:嚴禁商戶任何物品堵占安全出口、防火卷簾及消防栓等消防設施。
第六條:嚴禁商戶在經營過程中高聲叫賣、邀客拉客。
第七條:嚴禁使用大功率音響,嚴禁使用高音喇叭,嚴禁播放重復性錄音音像制品叫賣等。
第八條:商鋪內嚴禁懸掛、張貼紙片或其它材質宣傳品(寫有轉讓、轉租、降價、招聘或不文明用語等相關內容)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 商鋪戶內外廣告媒體及設施,不得對廣告畫面及設施進行覆蓋、涂抹或撕毀。
第十條:商戶經營食品、熟食類須嚴格按照商場規劃,不得超其范圍經營。
第十一條:嚴禁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第十二條: 發現火災隱患事故不及時上報、不采取果斷措施妥善處理的;謊報火情、整改火災隱患不及時、不徹底或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報請司法機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商鋪提供的各種設備設施,均為 商鋪的固定資產,嚴禁商戶及施工隊對商鋪的設備設施進行改造、移位、拆除、破壞及私配電井鑰匙,違者除照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第十四條:嚴禁在商鋪的墻壁上、不銹鋼柱子上、衛生間內亂寫亂畫、張貼宣傳單。
第十五條:嚴禁商戶私自拆除、移位電表及電表鉛封的拆除。
第十六條:商戶鋪位內及其門前的衛生由商戶自行維護,商戶應自備垃圾袋,不得將垃圾丟棄在鋪位門口或掃到公共通道上;嚴禁亂扔果皮紙屑、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及其它雜物。
第十七條:商鋪清場后,必須切斷店內所有電源、水源及煤氣、天燃氣等方可關門落鎖,如有商戶未按上述規定執行,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由商戶自行承擔,情節嚴重者,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出租方收回鋪位,重新招租
第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戶內、外從事廣告媒體開發和經營。違者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當事人應按500—20__元標準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十九條: 商戶或裝修隊未經審批擅自施工裝修的,一經發現以最低1000元/項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并補辦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本公約一式兩份,物業公司一份,經營者一份。
第二十一條:各方對本公約各條款均有充分理解并全面接受,各方不得以存在誤解或其他任何理由申請撤銷或變更各條款,除非經過了相關各方的協商一致并書面確認。
第二十三條:如遇到物業公司政策調整,執行新的管理規章制度,本公約自動被新的管理規章制度替代。
第二十四條:本公約的解釋權歸物業公司。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乙方進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此物業位于______市______街______號_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高于或者低于合同規定面積,均以此標注面積為準,不作調整)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______,房產證證書編號:______房屋主體建筑結構為______結構;經甲方及乙方共同簽章確認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房屋土地使用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等。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3、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等。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7、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三條 物業費用及繳納方式
1、甲方按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用______元人民幣(______元)此費用包含第三條所列各項委托管理事宜及下列費用:采暖費,電梯費,停車場的使用費,其他未列入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在甲方提出委托時,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2、甲方應嚴格按照以上條款要求的繳納方式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否則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合同,有權強行將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委托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隨時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2、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如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4、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選聘專業人員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3、乙方有權對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5、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同執行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1)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遷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合同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及規定嚴格執行。
2、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后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3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施工工程隊負責人)
身份證:聯絡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條工程概況
1、裝潢施工地點:
2、住房結構:磚混結構;房型__房__廳__套,建筑面積約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裝飾施工內容:甲方住房的水電改造工程,墻體改造,墻體拆除,墻面及地面拆除,地磚、瓷磚鋪貼,吊頂安裝,門窗拆除,包水管,頂面、墻面涂料,廚具、潔具、燈具安裝,隔斷制作,搬運工程等其他裝修工程中應包含的所有工程。(關于采購及搬運工程的補充約定:甲方所有采購都由乙方協助完成,甲方在采購過程中,承諾在免費的前提下盡力要求裝修材料供應商將裝修材料送貨至甲方房屋內。但如遇材料供應商堅持只負責送貨到甲方住宅樓下或者不予送貨的情況,則乙方負責將該等裝修材料搬運到房屋內或者乙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施工現場)
5、總價款:____元(包括屋內垃圾清理費和材料搬運費),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氣片價值______元,抵工程款______元整,剩余工程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整。以上總價款根據乙方實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確定,該總價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擔的裝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約__天。另,如雙方經過協商,對工期的延長達成一致意見,則按達成的統一意見執行。
第二條關于乙方職責的約定
1、乙方(即)在裝修期間承擔施工工程隊負責人的職責,對本次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負責。乙方全面承擔聯絡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現場管理裝修施工質量和施工人員等職責。如在施工過程中,產生質量問題和各類應由施工工程隊承擔的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只針對乙方(即)提出賠償。
2、乙方在裝修過程中,需保證全程在現場進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進行材料選購除外。如遇特殊情況,需與甲方協商并且獲得認可)
3、乙方負責人負責組織裝修人員參與本合同定義的裝修工程。如甲方對乙方裝修人員的施工水平存在疑義,可以要求乙方無條件更換。
第三條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全部工程用裝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裝修施工設備、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并組織施工,由于保管不當或施工工藝不當造成的材料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必須負責進行材料的搬運上樓工作(瓷磚除外)
4、為了保證工程的正常進行,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一周書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及協助甲方進行材料采購,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購材料。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同時必須提供大致精確(+/-5-10%)的所需材料的數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錯誤過大而導致的材料重新購買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費用將由乙方承擔,或者由乙方負責運輸退回供應商。
5、甲方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協議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四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和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應廠家免費安裝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單位安裝(如窗戶,櫥柜防火門,臺面等),甲方應事先安排時間并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體工期的延誤。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書面辦理驗收確認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從竣工驗收確認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由于乙方施工不當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并承擔相應材料費用。
第五條關于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見上述第三條)及與乙方協商,且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裝修指南,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2、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承重墻,加大樓(地)面荷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協商,經確認后施工。
3、乙方應注意煤氣使用安全,確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類安全保證,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員注意安全,產生任何事故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經雙方認可,工程款付款時間表如下:
協議簽訂完畢,水電改造完成并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瓷磚鋪貼完成并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剩余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款,甲方入住三個月內支付。
合計______元整。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當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召集的現場交底。
(2)全權負責協議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如在保證工程質量的情況下更換人員,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住址:住址: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4
甲方: (先生/女士)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咨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業內領先的7_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的應急咨詢
服務;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及訂購優惠的國際、國內航線機票;
甲方簽約后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容參見《月子中心 服務細節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戶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美國留學、特色旅游的 咨詢服務;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盟”會籍資格,并享有會員的一切 權益;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范圍內,協助甲方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為:( )套餐 寶貝家鉆石定制型套餐: $500,000起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 $300,000起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實際支付的金額為準。
2、 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整。所有的套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為準。
3、 付款:
首付款及余款(全部國內支付):
3.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 )% 計( )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之日,甲方應支付余款計(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為唯一憑證。
4、 合同終止 :
4.1、甲方于預產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或流產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4.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4.3、甲方因簽證拒簽原因(需提供拒簽后的護照原件)的;
4.4、本章節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并核實后,10個工作日內退還。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后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6、醫院和醫生
乙方不提供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院、醫生為其提供醫療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的美國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院、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為甲方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信息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并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為并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年月 日 日期: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東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的比例提取。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
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于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會所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采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
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6
甲方(物業服務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基本狀況
(一)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二)物業的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____辦公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乙方授權,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修繕,對物業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物業項目實施綜合維護、服務與管理,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乙方檢查監督;
2、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用戶服務手冊》并以書面或在客戶服務中心張貼的形式告知乙方;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乙方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對乙方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乙方糾正;
5、可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一并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甲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6、與乙方訂立《房屋裝修管理協議》,并按照《房屋裝修管理協議》和《房屋裝修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對乙方的裝修活動進行服務和管理;
7、接受乙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乙方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甲方:
乙方:
日期: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
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物權法》、《__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積:
建筑面積: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二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__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__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8
委托方: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的保潔、綠化、會議客服、工程維護等業務委托乙方實行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第二條:委托服務管理事項
保潔、綠化服務
1、物業區域內的地面、墻面、門窗、公用衛生間等區域的衛生保潔。
2、物業區域內的辦公家具、辦公電子設備、會議設備、健身設備、空調通風口、銀行內設電梯等設備設施的衛生保潔。
3、物業區域內部擺放的指示標牌、宣傳牌、宣傳欄等區域的衛生保潔。
4、對物業區域內的綠化租擺和養護與管理。
會議客戶服務
1、負責來訪人員的身份登記、臨時出入牌的發放;負責銀行快遞信件、報刊等的收發登記等工作。
2、負責客戶的引導、領導客戶接待、茶水服務等服務。
3、負責會議前的各種布置、擺放,提供會場茶水服務。協助甲方人員對會場燈光、電子設備的調試、安放等工作;會后收拾。
4、負責來訪人員的身份登記、臨時出入牌的發放;負責銀行快遞信件、報刊等的收發登記等工作。
5、負責客戶的引導、領導客戶接待、茶水服務等服務。
6、負責會議前的各種布置、擺放,提供會場茶水服務。協助甲方人員對會場燈光、電子設備的調試、安放等工作;會后收拾整理工作。
工程維護服務
1、負責銀行內部的設施的維護、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電線、供電線路、公共照明、消防設施、安防設施,會議音控設備的日常維護等。
第三條:管理服務費用
一、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管理服務費,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每年度支付總計人民幣元(其構成見附件—報價表),每季度支付人民幣元,每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服務費用(以本合同約定金額為準)。甲方如增加服務需求,雙方參照本合同相關約定價格另行協定費用。
二、如政府發布的指導價有調整,經與甲方協商可適當調整。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規定,使本合同“物業管理服務預算”中的費用(如社保基金、薪資、稅費等)發生相應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實后,當月開始按照變化后的數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三、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含:客戶服務會議輔材、衛生間用紙,垃圾外運、設備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空調維護等費用。
第四條: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委托服務期限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日常服務享有監督權及檢查權,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達到合同要求質量標準;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提供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如甲方對乙方派駐服務人員的服務不滿意,可責令乙方調換服務人員;乙方應無條件在5日內調換。
3)甲方有對乙方服務提供便利的義務,以保證乙方工作的順利進行;發現租擺的花卉、植物有枯萎、凋謝現象,應及時與乙方聯系,乙方必須及時調換。
4)甲方在租擺期間,可按自己需求增加或減少租擺花卉、植物,增加或減少時,乙方向甲方提供增減清單雙方簽字確認,結算時由乙方提供結算明細單由雙方簽字確認,作為結算依據,每月租金以實際租擺植物的規格、數量和時間計算,如果甲方當月無增減或減少租擺植物,則以本協議約定的租金合計付給乙方;如甲方有增加或減少租擺植物,則增加或減少租擺植物的租金在下一季度支付的租金中增加或減少。
5)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按照約定支付乙方服務費用;
6)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倉庫,面積不超過_________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場所;
7)甲方有權聘請其他服務商,對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外有償項目提供服務,乙方必須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推托、阻擾。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派駐甲方現場的負責人、業務上受甲、乙兩方領導。
2)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提供優質、高效的各項服務,并嚴守安全作業規范。
3)乙方負責在所有派駐服務人員上崗前2日,將派駐甲方服務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健康證復印件及人員基本信息提交給甲方,經批準后方能上崗。
4)乙方為派駐的服務人員提供上班時穿著的統一工作制服并承擔費用,服裝樣式須統一。駐場服務人員應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潔,佩戴名牌,進入工作現場的出入證須由甲方配發,遵守甲方各項內部規章制度。
5)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作業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并按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檢查;
6)乙方須派出一名主管負責人負責日常工作檢查、加班調度及工作緊急情況的處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將上月的工作總結和下月的工作計劃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7)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用工應簽訂勞動合同,且該勞動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均合法存續,并辦理各種用工手續;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外,沒用承擔任何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服務人員在為甲方服務期間產生的一切勞動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且乙方處理此等糾紛不應影響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乙方作業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和具有專業知識人員擔任;乙方保證所有上崗的服務人員均經過崗前技能培訓,包括職業道德、工作規范、服務態度等,工作期間注意言行舉止,維護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乙方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按照規程操作,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影響他人工作。
10)乙方為保證本合同約定的保潔質量,須根據不同材質,采用相適應的清潔原料和操作方法。乙方應采取相應措施保護甲方及相關人員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關人員的財產、人身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盆栽花卉植物種類、規格、單價及金額見附件(花卉植物租擺清單)。
12)甲方承租乙方花卉、植物,由乙方安排專人進行養護管理,包括:剪枝、清洗植物葉面和花盆,每周護理1—2次。
13)乙方應按季調換花卉、植物,并對每次調換的數量進行清點核對,并做好記錄;并報甲方一份。
14)乙方負責提供服務所需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材料、藥劑和消耗品(但不包括:因維修、更換而需采購的零配件或易耗品),由乙方負責購買并承擔費用;對于化學藥劑等危險物品應盡到充分的保管義務和安全注意義務。
15)協議履行期間,乙方享有收取協議約定服務費用的權利;
16)本合同服務范圍之外的收費服務項目,甲乙雙方參照本合同的約定確定費用,乙方應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時提供服務。
第六條: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1、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解聘乙方的意見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繼續服務的,是為合同自動延續。
3、甲方在審核乙方管理期間未存在違反合同規定的情況發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繼續聘用乙方,合同另行簽訂。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9
建設單位(甲方):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
郵編: ;
地址: 。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
郵編: ;
地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物業項目名稱: ;
物業項目類型: ;
占地面積(平方米): ;
建筑物總面積(平方米): ;
物業項目坐落位置: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 ;
物業服務用房坐落位置: 。
(《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項目構成》見附件2;《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見附件3)。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物業綜合性管理服務;
(二)物業共用部位(不含建筑幕墻)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四害消殺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和安防、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車輛停放秩序維護和車位經營的協助管理;
(八)裝飾裝修的協助管理和服務;
(九)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詳見附件4。
第三條 委托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墻等建筑幕墻的,乙方具體提供以下服務:
1. ;
2. ;
3. ;
4. ;
5. 。
甲、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建筑幕墻管理委托協議。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 ;
2. ;
3. ;
4. ;
5. 。
第五條 對業主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事項,服務內容、標準、費用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另行商定。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的具體要求,且不得低于乙方前期物業管理投標文件承諾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服務的質量標準(企業承諾)》詳見附件5。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開并及時更新:
(一)企業營業執照、物業項目負責人和各項服務主管人員的基本情況及聯系方式、服務投訴電話;
(二)物業服務內容、物業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收方式;
(三)房地產、價格、城市管理、規劃、交通、工商、環保、質量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
第八條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支付。專有部分面積,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面積計算;尚未進行物權登記的,暫按測繪機構的實測面積計算;尚未進行實測的,暫按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面積計算。乙方包干使用,并享有盈余或者承擔虧損。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的相關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法定稅費;
(11)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2)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3.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上述范圍使用物業服務費用,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企業按專有部分面積向業主預收物業服務資金,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由業主享有結余或者承擔不足。具體預收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3.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 元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4.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由交納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的相關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5.物業服務支出應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由全體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所占比例所有,可用于抵扣業主所需支付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當每年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季度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乙方應當自收到書面質詢之日起7日內答復。
乙方、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并將審計報告通報全體業主。
第十條 屬于同一個物業區域但分期開發的,如各期物業的服務收費標準不同,可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委托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墻等建筑幕墻的,乙方另行收取相關費用,收費方式和標準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二條 依法變更物業用途的,根據變更后的物業用途的收費標準支付物業服務費。
住宅小區內教育和醫療衛生配套設施的物業服務收費不高于本小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教育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托兒所、幼兒園和中小學校。醫療衛生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醫院、衛生院(站)等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第十三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車位由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車位屬于甲方或自有產權業主所有的,由甲方或自有產權業主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車位物業服務費。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并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按 (每月/每季/其他)從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車位物業服務費。
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不得高于規定的上限標準。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水電費分攤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如下約定: 。乙方應當按照水電收費周期及時公布共用水電單價、用量、金額、分攤等情況。業主、業主大會對相關情況提出異議時,乙方應當及時答復或者協助供電、供水部門及時答復。
乙方辦公及生活的自用水電,應單獨設置計量表,其費用由乙方負擔;綠化物養護、園林水池噴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慶活動、宣傳、裝飾等屬于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范圍的水電費用,由物業服務費列支;開展多種經營活動的水電費用,由該項經營收入列支。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自物業交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物業已具備交付條件,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辦理物業交付手續的,應當自甲方書面通知其辦理交付手續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支付物業服務費。房屋交付后空置的也應支付物業服務費。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設施和行政管理設施、服務設施、福利設施等,由使用單位負責支付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和車位物業服務費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物業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具體采用 (現金/銀行托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采用銀行托收方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簽訂托收協議并根據托收金融機構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第十六條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發生產權或者租賃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第十七條 甲方不得對業主的物業服務費作出減免承諾或者約定。已經承諾或者約定減免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照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同類型物業的收費標準足額交納: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
(二)已出售但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給買受人的物業;
(三)屬于甲方所有的房屋、車位、公共服務設施等物業。
第十八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垃圾處理等專營服務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周轉金等額外費用。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政府明確規定的,乙方不得向業主收取與專營服務費相關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
乙方不得以欠繳物業服務費或者其他與乙方相關的原因為由,擅自中斷業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和通訊、有線電視網絡等。
第四章 物業經營與管理
第十九條 車位屬于甲方所有的,租金收益歸甲方所有,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向甲方支付車位租金。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收取車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車位的經營管理協議。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租金收入歸全體業主共有。乙方代表全體業主經營管理的,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收取車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車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車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具體采用 (現金/銀行托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
乙方的車位經營管理費用 (每月/每季/其他)提取。
未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進行協商議價的,甲方或受委托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機動車車位租金。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機動車停放的車位、車庫尚未出售的,甲方或受委托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應當予以出租,并應當首先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停車需要后,將車位出租給其他人的,其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者受委托進行管理的乙方應當與車位使用人(臨時停車除外)簽訂書面的車位租賃服務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需要進行車輛保管服務的,車位使用人須與乙方另行簽訂保管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臨時停車的收費標準等信息應當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車位使用人在每次停車服務結束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二十三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會所歸 (甲方/全體業主/其他)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會所經營收入的 %或 元提取經營管理費用。乙方應按照公示的收費標準向使用人收取費用,并依法接受業主監督。
第二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空地、其他公共場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委托乙方經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利用 長期停放車輛,利用 臨時停放車輛;
2.利用 長期開展經營,利用 臨時開展經營;
3.利用 刊登廣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根據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經營項目、經營方式,確定、公示收費標準,并依法接受業主監督。召開業主大會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后,可另行與乙方簽訂相關的經營管理協議。
第二十五條 乙方利用全體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入依法歸全體業主共有,乙方應當單獨開設物業項目公共收入帳戶,獨立核算,定期向全體業主公開,接受業主監督,不得擅自挪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有資金應當用于物業管理的下列支出:
1.由乙方承擔之外的其他服務于業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換、改造費用以及專項財產保險;
2.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 %或 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3.對業主共有資金的審計費用;
4.依法應當繳納的稅費;
5.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應根據客觀實際合理確定,提取的費用可隨著經營狀況相應變動,并通過補充協議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確。
甲方、乙方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約定共有收入歸甲方、乙方全額所有,不得擅自挪用業主共有資金。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二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十五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甲方或者 承擔。
第二十七條 在辦理物業承接查驗前,甲方應當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物業的報建、批準文件,竣工總平面、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清冊;
3.設施設備買賣合同復印件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類建筑物、場地、設施設備的清單;
6.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
7.物業服務用房的清單;
8.物業使用、維護、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并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二十八條 承接物業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的現場查驗應當形成書面記錄,由參加查驗的人員簽字確認。乙方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數量和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規定的情形,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解決并組織乙方復驗。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
對于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甲乙雙方應當在承接最后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項目整體交接手續。
對于簽訂承接查驗協議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款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
第三十條 甲方交付使用的物業應當符合國家、本省、本市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因甲方施工質量等引起的糾紛,甲方應當及時解決,并向相關業主解釋,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解釋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修服務的,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約定。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當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使用的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的標準應當符合《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的規定。
物業服務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專用于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物業服務企業用房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六章 物業的管理與維護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配合甲方依法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但不得侵害業主的合法權益。
乙方根據臨時管理規約開展相關工作時,可要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給予配合。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當支持建立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數據庫,并按照《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暫行規則》(穗建規字〔20__〕1號)的規定,及時向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供物業管理區域內所有建筑物專有部分的門樓號牌、業主姓名、業主手機號碼等信息。
第三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施工過程中應當盡可能減少影響,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現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或者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情況時,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搶險或者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屬于業主責任的,乙方應當督促、組織業主及時維修、養護或者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屬于政府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上報政府部門并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業主、物業使用人不配合安全隱患處理工作,如借故阻撓造成全體業主共同損失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共有資金列支或由相關業主按規定另行籌集,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費用的維修范圍和標準》詳見附件6。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當及時向全體業主公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聽取業主、物業使用人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投訴,改進物業服務。損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按規定及時整改。
第三十八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相關強制性標準、臨時管理規約等,實施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采取勸阻、制止、 等必要的合法措施。無效的,乙方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七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九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應當用于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安全的預防性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投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財產保險。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條 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約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分攤方式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下列規定分攤費用:
(一)屬于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二)屬于單幢房屋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該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三)屬于一個單元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單元內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四)屬于車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與車位存在共用關系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車位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五)上述(一)至(四)款情況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共同分攤。
業主個人維修資金分戶賬金額不夠支付所分攤維修工程費用的,差額部分由該業主承擔。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甲方尚未售出的物業的,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八章 合同期限和到期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者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四十二條 業主大會依法選聘新物業服務企業的,乙方應當在新物業服務合同生效前10日內辦理移交手續并及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乙方應當將《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和《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第八十條規定的資料和財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配合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交接工作。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代管。
第四十三條 乙方應按約定及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不得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為由,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十四條 業主大會決定續聘的,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一個月前與乙方續簽物業服務合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業主、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自愿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個月前書面告知業主、業主委員會、甲方、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營服務單位。
乙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雙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務,并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甲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據實賠償。
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 乙方違反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據實賠償。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收費標準或者重復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乙方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營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為己有等其他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
乙方在實施物業管理活動中,損害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惡意串通、弄虛作假,在物業承接查驗活動中共同侵害業主利益的,雙方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并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違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并要求其據實賠償。
第五十一條 乙方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采取催繳措施,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依法調整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費用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通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相關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照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物業發生產權或者使用權轉移時,乙方應及時與業主、物業使用人結清物業服務費;業主、物業使用人不結清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第五十二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止供應水、電、氣等或者停止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失的;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屬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范圍,因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不同意出資從而未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后果的;其他經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決策從而造成的失誤;
5. 。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五十三條 乙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報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公開作出的服務承諾及制定的服務細則也應當認定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條 甲方應當將本合同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甲方有義務采取合理方式將本合同中涉及物業買受人權利、義務的條款向物業買受人作出充分說明。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買賣合同時未將本合同作為附件的,按買賣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如買賣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與本合同約定標準不一致的,按較低的收費標準執行。買賣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低于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差額由甲方承擔。
第五十五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若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聯絡方式以本合同明確的聯系人、聯系電話、地址等信息為準。雙方保證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已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業主,以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房屋為收件地址;未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業主,以買賣合同上載明的通信地址為聯絡地址;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通信地址的,以業主發出的最后一份約定為準。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物業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調解,或者委托廣州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任何一方有權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有權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物業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門一份(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
2.物業項目構成
3.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
4.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
5.前期物業服務的質量標準(企業承諾)
6.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費用的維修范圍和標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0
業主、使用人(甲方): 物 業 公 司(乙方)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占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后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1
甲方將所屬z投資廣場c座1f、3f租賃給乙方用做中西餐廳、ktv營業場所,并委托丙方進行物業管理,在雙方業已簽定的《租賃及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業主公約》等文件基礎上,現乙方就物業管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關系
1、甲方做為乙方所租賃物業的產權擁有者,下稱"業主"。
2、乙方做為本物業的承租方,有權按與甲方的租賃契約約定使用本物業,為本物業使用人。
3、丙方受甲方(本物業業主)委托負責本物業的管理,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丙方下設專門部門具體負責本物業的管理,下稱"物業管理處"。
4、乙方作為物業使用人,有權接受和監督丙方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提供服務,但無權直接行使只能由業主方能行使的權利。
5、丙方依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及國家關于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為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提供服務,接受業主監督,執行業主合理合法的指令。
二、考慮到乙方所租用物業為公共營業性質的場所,以及在投資廣場整體環境中的影響,為避免對其他業主、租戶或物業使用人的利益的影響,三方約定,由丙方按下述方案對乙方營業區域的人員出入進行管理:
1、乙方在試營業前必須在本物業的如下位置安裝控制人員出入的通道門:
①裙樓1f-3f主樓梯處位于乙方所租區域內的引梯連接位置需加裝門,共一處;
②上述主樓梯的各層通往a座的出入口均需加裝門,共三處;
③3f乙方租用區域的ktv東向出入口需加裝門,共一處;
以上敘述共需安裝門共五處,全部由乙方負責安裝到位,并由丙方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乙方方可營業,否則丙方有權采取措施禁止乙方營業。
2、丙方負責對上述通道門按以下方案進行控制:
①每日正常下班時間以后(暫定為下午6:00),由物業公司保安負責將1f至3f主樓梯各層出入口所加裝的門全部鎖閉,然后開啟1f引梯連接位置的門及3fktv東向出入口的門,乙方賓客可自由使用主樓梯通行,此時主樓梯間與ktv及中西餐廳成為封閉的獨立整體,只供乙方使用。
②每日早上(暫定為上午7:00)物業公司保安鎖閉1f引梯連接處門及3f的ktv東向出入口門,同時開啟1f至3f出入口的門,此時主樓間與乙方營業區域隔離,不供乙方使用,而供其他各層租戶正常使用。
③上述各門鎖鑰匙全部由物業公司控制,乙方應予配合,不得私自更換、加裝鎖具或擁有鑰匙,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承擔。
④現寫字樓1f大堂西側與乙方租用區域連接的通道門亦由物業公司負責控制,具體控制方案由丙方制定。
⑤上述控制方案丙方擁有修改權,但需預先書面通知甲、乙方并得到甲方允許。乙方如有異議,則需書面提出后三方協商一致方可修改。
三、乙方所聘用的工作人員除應遵守《業主公約》及甲、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以外,還需按以下約定接受丙方管理:
1、乙方應在聘用員工后立即將員工個人資料全部如實向物業管理處申報,不實或不及時申報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為所有員工配發統一有效的`工作證件做為證明其身份的標識,并將證件式樣報物業管理處備案。
3、乙方員工應統一由固定的專用通道進入乙方租用區域,丙方有權拒絕乙方員工從非專用通道進入投資廣場(包括乙方租用區域)。
4、乙方員工進入投資廣場應佩帶證明其為乙方員工的標識,否則丙方有權按封閉式管理中的臨時出入人員對其進行管理,包括禁止其出入。
5、乙方員工未經物業管理處允許,不得擅自到乙方租用區域以外的任何區域滯留。
6、乙方員工出現在投資廣場各公共區域時應注意行為舉止得當,丙方有權對其進行管理,對于明顯影響投資廣場形象的有權禁止其進入或強行驅離。
7、乙方應對其員工在投資廣場物業范圍內的一切行為負全部責任,凡由乙方員工造成或引發的事故或損失,乙方均應無條件予以賠償。
四、乙方在使用所租用的物業時應避免對毗連物業使用人造成任何影響,包括:
1、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區域(凡不屬乙方租用的區域)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非租用和公共區域做其他影響投資廣場整體形象的事情,絕對禁止利用租用區域以外的公共區域和周邊室外做半成品分揀、臨時堆物、垃圾堆放等。
2、乙方因營業需要在非租用區域和公共區域做任何類型的廣告宣傳、粘貼散發或懸掛宣傳物,進行較大規模的活動等均應當事先24小時前書面通知物業管理公司,獲得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禁止。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丙方有權禁止乙方利用非租用區域做攝像、照相背景、臨時營業場所或其他用途等。
3、乙方營業所產生的噪聲、油煙、氣味等如對廣場其他使用人造成影響,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其暫停營業進行整改,此間所產生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自行責任。
4、乙方直接或間接產生的各種垃圾、以及因乙方原因對投資廣場物業的其他部分造成的污損均由乙方負責清理。
五、按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有權使用指定的停車場,但需接受丙方管理,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員工或乙方賓客應將車輛停放在丙方指定的位置,否則丙方有權采取措施拒絕或清離指定位置以外的車輛。
2、甲方、丙方均不在任何情況下對乙方及乙方賓客所停放的車輛的損毀等負任何責任。
3、因乙方或乙方賓客所停放車輛對物業設施或第三方人身財產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均應無條件予以賠償。
4、乙方應遵守《業主公約》或甲、丙方關于停車及停車場管理的其他規定。
六、丙方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約定,為乙方租用區域和公共區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就相關事宜另約定如下:
1、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約定,在入駐時向丙方交納水電押金。
2、乙方應按時向丙方交納水電費,否則丙方有權催收并停止水、電供給。其他由丙方直接或間接提供的有償服務均可按此原則處理。
3、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約定,丙方為乙方提供公共區域的保潔、維修、保安等物業管理費所含服務,現三方明確約定,此服務不含以下范圍:
①乙方租用區域內的保潔、保安、維修及其他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②不屬乙方租用,但事實上由乙方獨自使用或占用的公共區域的保潔、保安、維修及其他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比如:c座西向弧形消防通道。
③雙方在其他約定及本約定、后續補充約定文件中的其他項目。
乙方如要求丙方對上述項目提供各種物業服務,需要另行收取服務費用。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4、因乙方對租用區域自行裝修改造不當而造成的物業設施設備的損壞,不屬于物業管理費用所含維修范圍,丙方在提供此類維修后需要向乙方另行索賠所產生的費用。物業公司在維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故障時,應盡量避免或減小對乙方裝飾裝潢物和其他物品的損壞范圍,但確實因維修需要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丙方均不予負責。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則乙方不予承擔。
5、關于乙方在所租用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安全責任,三方約定如下:
①乙方租用區域內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②因乙方租用區域內的安全事故對毗連區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③因第三方過失對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丙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處理,包括甲方其他租戶、客戶過失對乙方財物等造成的損失。
④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國家、省市及甲、丙方制定的關于安全防范的相關規定,否則,丙方有權采取措施予以干涉,包括強制其停業整頓。
⑤乙方應配備專業安全人員,并接收丙方物業管理處的專業指導管理,如參加專業培訓和考核。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作為原《物業管理委托協議》的補充,但如前協議與本協議有沖突的,均以本協議所述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以供共同遵守執行。
3、本協議一經三方共同簽署即生效,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有異議,均需三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仲裁機關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未盡事宜亦采用此原則解決。
甲方(簽章):
授權人:
乙方(簽章):
授權人:
丙方(簽章):
授權人: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2
委托方(開發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受托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將 (物業項目名稱)委托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道(路、街) 號
四至:東 南 西 北
占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筑面積: 萬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一、二、三、四。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㈠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主體結構(包括基礎、墻體、柱、粱、樓板、屋頂)、樓梯間、電梯間、共用門廳、走廊通道、戶外墻面、 。
㈡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
㈢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自行車棚、停車場、 。
㈣共用綠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 的養護管理。
㈤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及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
㈥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務。
㈦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執勤、巡視、 。
㈧物業管理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業主情況的管理。
㈨乙方應當公示物約服務的內容、標準及收費標準,當業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務要求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業主應按規定付費。
㈩其它委托事項
第三條 前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至本物業首次業主會確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并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㈠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擬定并遵守業主公約;
㈡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賂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并由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業主公約予以書面確認;
㈢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㈣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㈤監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出現問題,按以下項處理:
1、負責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費用;
㈦當本物業項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㈧負責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㈨其他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㈠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㈡依照本合同約定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㈢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㈣規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關部門報告;
㈤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失的,代表業主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㈥廠得將物業項目整體轉讓給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但可以將專項服務委托專業公司承擔;
㈦顧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㈧提前將裝飾修房屋的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主裝飾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負責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㈨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㈩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十一)本物業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召集首次業主會會議:
1、出售建筑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人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3、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二年以上。
(十二)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和相關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三)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業時,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占用費、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等余額和財務賬冊;
2、物業及業主的有關情況資料;
3、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場地和屬于業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物。
(十四)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六)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十七)其他: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㈠房屋外觀:
㈡設備運行:
㈢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
㈣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場地的維修、養護:
㈤環境衛生:
㈥綠化養護:
㈦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
㈧公共秩序管理:
㈨急修: 小修:
㈩業主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十一)其他: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㈠物業管理服務費
1、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后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
3、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甲方交納。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5、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交納費用時間:
⑴甲方于每 個月的 日前交納;
⑵業主每月 日前交納。
7、甲方或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 交納滯納金;
㈡車位使用費
車位使用費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交納:
1、機動車輛:
2、非機動車輛:
㈢代辦服務費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有線電視、 等有關部門或甲方委托,
提供代辦服務,代辦服務費由委托方收取:
1、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代辦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2、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后,代辦服務費由委托方交納。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項目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條 物業及物業管理交接
㈠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交付業主使用前 日內,應與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等物業,如存在問題,按以下 項處理:
1、負責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費用;
㈡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后六十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的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的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㈢其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㈠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㈡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來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㈢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㈣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㈤其他: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鑒定部門的鑒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㈠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㈠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持本合同到項目所屬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合同續約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㈡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后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托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托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業主委員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物業構成細目
一、房屋建筑鋼目
樓號 建筑面積(平方米) 結構 總層數 備注
總計:樓 幢 門 個
附表二
二、設備綱目
項目內容 型號 單位 數量 備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㈠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㈡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來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㈢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㈣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㈤其他: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鑒定部門的鑒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㈠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㈠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持本合同到項目所屬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合同續約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㈡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后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托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托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業主委員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就甲方掛靠乙方對XX大樓進行物業管理及乙方為甲方物業管理從業人員代發工資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為甲方代發工資是指甲方將委托的人員工資款項,打入乙方賬戶內,乙方按甲方要求,于指定日期將每個員工的工資或獎金、津貼等存入其本人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上。
2、甲方需填寫代發工資清單,提供單位員工的姓名、工資金額。并在發放前三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將代發工資清單連同轉賬清單送交乙方,以確保甲方員工工資及時入賬。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清單內容不做任何修改。
3、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代發工資服務的事項,乙方每年提取管理費5萬元或從代發總金額中提取12.3%的管理費(其中含稅金7.3%)。
4、甲乙雙方所簽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甲方要求簽訂。乙方實際不參與甲方的任何人事及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甲方委托管理的物業服務人員、財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乙方無關。
5、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甲方應主動維護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甲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擔。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如執行中遇到問題,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7、協議如需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4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
證書編號:
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別墅]: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
[會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干*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于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車服務費:
車位(庫)使用人按以下標準交納車輛停泊服務費,收入歸乙方所有。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應當由最終用戶承擔;業主自用的由業主承擔;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擔;公共水電費由據實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租賃、商業促銷等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入,在扣除經營收入總額%的經營成本、稅費及管理費用后,其收益歸業主所有,按以下第種方式使用:
(一)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六條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乙方在物業服務過程中應當配合甲方開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工作。
第十七條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重結構損壞及違反管理規約的,乙方應當在完工后90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并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
(一)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審定和認可乙方制訂的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三)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考核;
(四)監督委托乙方實施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五)監督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情況;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義務
(一)在乙方入駐日前,無償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準許使用文件;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業主名冊》;
6.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三)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及企業內部管理活動;
(五)業主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對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督促其交納;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三)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勸阻、制止和向甲方、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糾正業主(物業使用人)違約行為;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務一并委托給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二)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時,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
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四)及時向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受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投訴,并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監督,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五)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業主相關注意事項并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經甲方和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與甲方辦理資金、資料、資產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將所有工作人員、生產設施設備撤離本物業區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進場時接收的資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竣工圖紙、保修及使用資料,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等技術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合同資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經營收益合同資料;
5.物業面積清單及業主名冊;
6.。
(八);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內辦理移交和撤場手續。
第二十四條退出和移交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3日內,應當將解除合同決定在物業區域內公告;
(二)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30日內,乙方應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三)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90日內,甲方應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并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選聘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請或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對本物業進行自管。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乙方不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在物業區域內進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因故沒有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有權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
乙方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乙方不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兩個月本在物業區域內公告并告知社區居委會,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預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經營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業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查驗、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業主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提供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但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為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的、未達到物業服務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已經收取的,乙方應雙倍返還擅自提高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區域,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經乙方書面催繳,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日應當按欠費金額‰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及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拖延、拒絕移交及撤場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終止后的物業服務費,甲方可向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移交。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由于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業專有部分內專有部位及專有設施設備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直接導致的情況除外;
(三)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協助做好物業區域內的安全防范義務,但發生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自然災害等)的;
(五)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非乙方責任造成損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良行為,而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采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拋物、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損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氣泄露、設備設施故障、火災、暖氣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乙方報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附件:1.規劃平面圖
2.物業構成明細
3.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4.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5.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
6.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5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證照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為加強對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維護業主及全體租戶的合法權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業管理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創造優良的工作和商業環境,依據乙方與出租方簽訂的《粵美特大廈房屋租賃合同》,由甲方負責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用位于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粵美特大廈層單元(商鋪),面積共計㎡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物業服務內容
(一)大廈樓宇主體結構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
(二)業主方配置的空調、電梯、供水、供電、消防、樓宇自動化等大廈共用的設施設備系統的運行與維護。
(三)二十四小時大廈內公共區域的秩序監控與維護。
(四)大廈停車場交通設施維護與車輛停放、進出管理。
(五)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及垃圾清運。
(六)公共場所園藝綠化的配置與維護。
(七)在裝修期間,管理項目除包括上述有關項目的服務外,還包括:
1.對裝修圖紙的審核;
2.對裝修人員和裝修施工的管理。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服務項目,有償服務項目及價格由甲方另行公布《有償服務價目表》。
二、裝修管理
(一)乙方在裝修(包括改建、更新)前,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甲方書面同意后,進場裝修手續辦理完畢,方可進場,否則甲方有權清理乙方裝修工人等離場。
(二)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運。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堆放裝修垃圾;不得將生活垃圾、雜物倒入廁所、管道,否則須負責清理及賠償損失。
(三)乙方應雇用合格的施工承建商,開工前到物業公司辦理裝修工人臨時出入證,出入證制作工本費為10元/個,出入證保證金為20元/個(施工完畢后,有效期內回收出入證,不計息退還保證金,逾期或證件丟失、損毀均不予退還)。
(四)關于消防安全。乙方二次裝修時,對于消防設施及設備進行改建、改動應符合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后方可施工,取得消防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對不符合規定,但又不進行整改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裝修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嚴格按照審批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不得破壞樓宇主體結構(承重墻)及消防等公共設施;
3.不得在公共地方堆放裝修材料、垃圾及雜物;
4.不得將裝修廢料倒入座廁或下水管道;
5.不得妨礙其它租戶,嚴格遵守物業公司有關裝修施工的時間安排;
6.不得擅自從公共電路接駁電源。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二)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公共設施、公共設備、公共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并實施。
(三)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規約和寫字樓裝修手冊,并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規約及裝修管理手冊的行為;
(四)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
違規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復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在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不征的乙方的同意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后必須進行情況說明;
(七)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采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八)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要求甲方做好大廈的物業服務工作,保障設施設備的良好運行。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及建議。
(三)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水電費、空調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四)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負責租賃單元內專用部分設施設備(如:租賃單元內的電源線路、燈光照明、插座、自行增加的空調盤管風機、衛生間水表后的給排水設施設備等)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六)乙方進駐寫字樓后,不得私自改變建筑原貌,不得拆除幕墻玻璃的安全護欄,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占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七)未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自覺遵守大廈《管理規約》的相關規定,不得在粵美特大廈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五、財產安全
(一)甲方對乙方的財物及人事安全不承擔保管、保險責任;
(二)乙方有貴重物品必須存放于租用房屋內的,建議購買相應的財產保險。
六、物業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元/平方米/月。合同期滿后物業管理費據市場情況可適當調整,乙方應按時支付該費用,物業管理公司收到乙方款項后應出具發票。
(二)停車費:停車場月卡及臨時停車收費參照政府指導價,合同期內會隨政府指導價及市場行情調整。
(三)空調維護費用按全年收取,收費標準為每月元/平方米,自年月開始計收。
(四)合同期內乙方自用水、電費、垃圾處理費由甲方代收、代繳,水電費、垃圾處理費將隨著政府的水價、電價的變動而作調整(電價按供電局普通用電類別——商業、服務業用電收費標準+電損成本+變壓器基本電費測算;水價按商業用水收費標準+二次供水用電損耗測算)。現階段水費單價綜合測算為3.53元/m³,排污費單價為1.20元/m³,垃圾處理費單價為0.27元/m³;電費單價綜合測算為1.50元/度。
(五)承租物業樓層的公共水費、排污費按乙方在本樓層中的面積比例收取(針對分層出租的樓層);乙方租賃全層的,則整層公共水費、排污費由乙方承擔。
(六)專項維修基金為每月0.3元/平方米(專項維修基金依據政府規定標準收取,此費用按相關規定只提供收據)。
(七)乙方入駐應簽署《物業服務協議》等文件,并一次性繳交本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月(20x年月日-月日)的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元)整。
(八)乙方應于本物業交付之日起5日內,按元/單元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總計人民幣元整(¥元)的室內水電費周轉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周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退租手續辦理完畢,結清費用后,周轉金不計利息退還。
七、費用的繳付
(一)乙方須于每月10日前交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及上月空調費、水電費等。如遇節假日,則相關費用支付日期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乙方如延期繳付上述各項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欠繳總額的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天未繳納上述費用或其中的一項,甲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等一切必要措施,直至乙方繳清拖欠的費用和違約金為止。
(三)甲乙雙方約定通過銀行轉賬或現金的方式繳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開戶銀行:
帳號:
收款單位全稱: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與出租方的租賃協議規定的有效期一致。協議期滿后,雙方若無異議,本協議以業主續約年份每次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九、其它事項
(一)協議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三)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簽署):乙方(蓋章):代表(簽署):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6
第一章 總則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負責開發建設的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鎮路
占地面積:平方米,其中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鋪平方米,停車場。
第二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幣值,均指人民幣。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采用“招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對本物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第四條 本物業在未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服務質量。
1、建筑物主體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務質量:外墻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管理。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綠化、環境衛生管理。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公共場地保潔率95%.
4、車輛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
第五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以下服務質量
(一)日常服務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服務質量:外墻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煙囪”、“化糞池”、“溝渠”、“ 池”、“照明系統”、“中央空調”、“電梯”、“發電機”、“消防設施設備”、“智能化設備”“外墻排水管”。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按國家《物業管理條 例》(以下簡稱《條 例》)第四十五條 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或按合同的約定,來行使合同權利和履行合同義務。
4、生活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5、綠化與建筑小品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園林小品”。
服務質量: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
6、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公共場地保潔率95%,垃圾日產日清。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行車線路標志明顯。
8、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崗亭24小時值班。
(二)定期服務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糞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統一次;
5、2年 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
6、6個月 檢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檢修電梯一次;
8、 檢修發電機一次;
9、 檢修中央空調一次;
10、每月 檢修消防設施、設備;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垃圾日產日清。
(三)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服務質量:收集整理,裝訂規范,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務事項
第六條 乙方在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
第七條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應當告知乙方并與乙方簽訂物業裝飾裝修協議。乙方可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20__元。物業裝飾裝修完畢,如未發現有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未違反“物業裝飾裝修協議”的,乙方應在 30日內將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本金”退回給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
第八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向乙方提出維修養護服務要求的,乙方認為有能力承擔的可以接受,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物業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
1、物業服務成本;2、法定稅金;3、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等;
第十條 本物業竣工交付使用后,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繳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方式和物業服務酬金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以下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不包括共用水費、電費。共用水費、電費每月按“各戶使用量”另行分攤。乙方在年終決算物業服務總收入和服務總成本,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
第十二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 約定的內容要求提供服務,按以下標準向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場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業,由乙方按本條 本款第1點約定的標準向建設單位(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從辦理收樓手續后的次月開始繳交物業服務費,以后每次收繳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為每月15號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費時,可預收三個月。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變換或物業服務合同中止時,如業主、非業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業服務費,乙方應在一個月內將預收的物業服務費“本金”退給業主、非業主使用人。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費的調整和違約責任
1、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在合同期內根據市物價部門批文調整。
2、甲方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3、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4、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不交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采取適當措施催繳。有超過20%的業主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業主15天后,有權單方中止物業服務合同,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非業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時,由業主承擔連帶交費責任。
第十五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車位停放服務費和停車保管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一)車位服務費及車位停放服務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未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停放服務費)
1、小車車位服務費30元/月
2、小車車位停放服務費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車停放服務費30元/月;
3、自行車停放服務費元/月;
(二)停車保管費
車主繳交停車保管費的,乙方與車主應另行約定保管責任,簽訂車輛保管合同。發生車輛損壞或丟失車輛事故的,由責任方按約定承擔責任。
(三)臨時停車的,“每小時√”、“每次”收取5元,24時至清晨8時7元。摩托車臨時停放1元。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有關收費,按規定需報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由甲方承擔;
2、保修期后由全體業主承擔,或用專項維修資金支付;
第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籌集專項維修資金(可多種方式同時使用)。
1、購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戶、三房20__元/戶、商鋪20__元/卡的標準在收樓前直接向代辦銀行交納,或發展商代收,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當業委會成立后,由發展商移交給業委會監督。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另行約定。物業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2,如專項維修資金已籌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經業主大會同意,按該工程的預算向全體業主進行一次性籌集,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在緊急情況下,甲方可決定臨時一次性籌集專項維修資金,以該工程預算基數,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乙方發現危險情況但專項維修資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籌集,因甲方不籌集或籌集不及時導致物業損害的,應當免除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業主自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應當及時維修養護,其他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存在安全隱患的業主不履行維修養護責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損害的,由乙方負責維修養護,費用由該業主承擔。
第二十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種方式籌集購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由乙方代辦,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業權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由乙方代辦,保險費從物業服務費總收入中支出,計入成本。
具體投保的保險險種為。
附加險險種為。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保險,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四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2、起草《業主臨時公約》,在銷售物業時向買受人明示,并要求買受人作出遵守的書面承諾。
3、起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銷售物業時與買受人簽訂。
4、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協助乙方對物業進行接管驗收。甲方交付給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雙方應書面確認并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由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費用;
(3)雙方協商調解。
5、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或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甲方按(中府[1999]24號文要求)總建筑面積1.5-2‰ 比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2-3‰比例(商業大廈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經業委會同意可用作商業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補貼物業管理費不足。
6、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并于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資料包括:
(1)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
(2)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維護等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書和物業使用說明書;
(4)與買受人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導致乙方無法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二)乙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2、編制物業年度維護計劃和維修方案并組織實施。
3、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業的有關規定,當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4、可將物業管理的專項服務委托給專業公司承擔,但不得將物業管理整體服務內容一并轉讓或委托給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業的共用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各種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清理與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發生的債權債務,與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欠交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討,但不得以此為理由不移交物業管理權和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裁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 第(一)項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 、第五條 和第二十一條 第(二)項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間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章 約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根據第二十四條 或乙方根據第二十三條 行使終止合同權利的,應當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合同通知書在送達另一方時生效,雙方應當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進行交接。
第二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壹萬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對超過部分給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處理。
第二十九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業主公約的,乙方也可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法院裁決等措施。
第三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強臺風、暴雨、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為維護甲方、公眾、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質量等原因,使物業或物業的一部分達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為準。
第六章 服務期限
第三十二條 服務期限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進駐或甲方交樓之日起,預計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滿如甲乙雙方本無異議,則自動延期三年。
按《物業管理條 例》規定:“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向續簽合同,應當在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要求,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續簽合同。乙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的意見,另一方沒有提出明確的書面答復的,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有其他事項需要補充約定的,應當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12頁,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門存1份。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建筑煤業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朔州市源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之前甲方企業辦公樓、調度樓、食堂、保衛及其附屬設施等管理事宜委托乙方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平魯區白堂鄉陶卜洼村
物業托管內容:辦公樓、調度樓、辦公區、生活區保潔,會議服務,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電維護。
管理面積:6000平方米。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建筑物維修、養護,包括:修理門窗、換紗、換玻璃;照明線路、開關、燈泡、上下水系統、桌、椅、門窗玻璃的定期保養、維護;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設備維護: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夏季制冷正常;所有系統設備(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線電視、暖氣管路、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水系統等)的定期清理、保養、維護修理。
3.保潔:環境(包括食堂、辦公場所、生活區及室外停車場等)的清潔衛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運,綠化維護。
4.甲方員工的用餐服務,員工衣物的洗理。
5.會務服務:各種會議、比賽活動的服務。
6.受甲方委托,采購服務范圍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務工作。
第三條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21個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時,乙方中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或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相關內容續簽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審定批準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1.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并進行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管理費用。
1.4甲方有權對乙方根據《朔州市昌宏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關于后勤統一管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考核。考核標準由甲方隨合同一并提供給乙方,便于乙方根據標準具體實施。
1.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以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2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2.3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2.4乙方工作期間所需的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均由乙方承擔。
2.5每隔15日向甲方書面匯報物業管理工作。
2.6收集物業管理的資料并整理、歸檔。
2.7乙方工作人員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損害、傷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員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傷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8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2.9試用期滿,乙方有權選擇不與甲方簽訂正式物業委托服務管理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管理服務標準
1.嚴格遵守執行《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餐飲嚴把進貨關,加工制作關,按時保質保量為甲方員工提供衛生、美味、可口的飯菜。
2.各崗位服務人員工作要熱情、禮貌、服務周到并定期培訓。管理標準參照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中的標準。
3.所有服務范圍內的清潔衛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幾凈,樓道干凈整潔,定期消毒。
4.室內外環境每天清潔,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無灰塵、無雜物,垃圾要及時清運。
5.建筑物本體及門、窗、家具等相關設施要完整,有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6.給排水管道必須做到不漏、水路暢通無阻;浴室水質合格,水溫正常。電氣照明設施要做到能正常投運,出現故障及時維護。水、電、暖、電視24小時維修。
7.加強對物業各個場所的防火、防盜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丟失、不被盜,確保安全第一。
8.對服務范圍的甲方所有物資要精心管理,定期清點,定期保養,做到帳物相符,服務用品按規定發放。
9.乙方管理、維護資產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無權擅自報廢,如需要更換或大修須書面報請甲方審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為:3.190.000元(大寫:叁佰壹拾玖萬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寫:壹拾伍萬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辦理相關手續后開具完稅發票,甲方據此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實施物業招標工作,并有其他企業中標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應合
同價款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8
尊敬的單位領導: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勞動合同期已到,我想繼續留在天鵝水庫壩后電站工作,現申請與單位續簽勞動合同。在領導的指導和幫助下,工作技能和個人綜合素質都有了較大的提高。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不斷的得到豐富,兩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
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
更加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做好本職工作,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尊敬領導、團結同事,改正自身的不足,在工作崗位上發揮更大作用,取得更大的進步,為單位貢獻自己一份力量。以上申請,望領導批準為盼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產開發單位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幢單元室
建筑面積: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根據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依據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
每半年(不得低于一次)向乙方公布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如未被業主、業主大會續聘,自本協議終止起日內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移交手續,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遵守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
依據開發商與甲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筑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衛生
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四、安全防范
內容
(1)門崗值班;
(2)物業管理區域內巡視;
(3)公共報警監控;
三、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篇20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平頂山市安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平頂山市絹紡廠家屬區衛生保潔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總則: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及物業企業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座落位置:平頂山市體育路中興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戶左右。
二、委托管理服務的內容及標準:
1、按幢設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2、住宅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1次;樓道每日清掃1次;樓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潔1次;及時清除小區內主要道路積水、積雪。
3、區內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三、委托管理形式
委托管理形式為全權委托,統一管理服務,獨立經營。
四、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財政撥款,轉賬支票,支付金額:
五、委托管理期限
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