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衛生證變更法人轉讓協議書(精選3篇)
商場衛生證變更法人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占有公司100%的股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持有的公司100%股權轉讓給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員擔任。為明確股權轉讓前后公司債權債務的承擔問題,雙方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1、在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前(以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日為界)產生的債權由甲方享有和追償,債務由甲方承擔。
2、在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后(以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日為界)產生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和追償,債務由乙方承擔。
3、在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日,甲方應將公司的公章、財務印章、銀行開戶卡、銀行開戶許可證、代碼證及數字證書、國稅證登記正副本原件、地稅登記證正副本原件、(乙方變更銀行賬戶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辦理賬戶之用)等移交給乙方保管和使用;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簽署任何債權債務文件。
4、若股權轉讓未完成的,則本協議終止。
5、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商場衛生證變更法人轉讓協議書 篇2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
茲有_____公司是由出讓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投資成立的,其注冊資本為_____萬。出讓方有意將其擁有的占目標公司_____%的股權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愿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目標股權。故此,甲、乙雙方當事人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認繳注冊資本__________元,實繳注冊資本__________元,協議簽訂當時__________公司基本賬戶余額: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轉讓費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以__________(備注:現金或轉帳)方式分_____次支付給甲方。
二、股權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_____________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工商變更登記之日,受讓股權的所有權正式發生轉移。
2、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30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出讓方享有和分擔轉讓前該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受讓方分享轉讓后該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陳述與保證
4.1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出讓方向受讓方陳述并保證如下:
4.1.1出讓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4.1.2出讓方在本協議的簽訂日,合法擁有目標股權及對其進行處置的權利;
4.1.3目標公司的`資產和目標股權未設置任何抵押或質押,目標公司未為第三人提供任何擔保;
4.1.4不存在未了的、針對目標公司的訴訟或仲裁。
4.2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受讓方向出讓方陳述并保證如下:
4.2.1受讓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4.2.2受讓方用于支付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合法。
五、稅費負擔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根據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分擔。股權轉讓登記完成后,受讓方于支付轉讓款之同時,一并向出讓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元,含增值稅防偽開票稅控系統,稅控機用的電腦和針式打印機在內)。
六、資產移交
銀行存款交接在股權變更登記后、乙方變更前完成。(__________公司基本戶銀行存款: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七、風險承擔
出讓方和受讓方一致同意,以股權變更登記之日為風險承擔之臨界日。在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前,_____公司產生的有關債務及紛爭或第三人針對出讓方股權的紛爭均與受讓方無關,即使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后,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出讓方單獨承擔。
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后所發生的與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的紛爭均與出讓方無關,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未如實告知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八、違約責任
雙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或保證,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直接損失。
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本協議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方當事人簽字之日生效,各頁應加蓋__________公司騎縫章。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
本協議簽署于________
商場衛生證變更法人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經公司股東會批準通過,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合法持有股權,即公司注冊資本的37.50%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后,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協議所規定的條件,以750萬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37.5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協議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雙方簽訂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750萬元.
第三條 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四條 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雙方均分。
第六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關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由于以前以甲方名義簽署的相關文件,需要甲方協助,甲方應積極配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本協議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3‰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相關信息,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泄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盡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并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