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業(yè)特許經營合同書(精選3篇)
上海商業(yè)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注冊號: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注冊號: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業(yè)特許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第二條 特許經營許可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許可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只能選擇一項)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qū)域內:(只能選擇一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xù)期的,應當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與乙方簽訂續(xù)期合同。
第四條 特許區(qū)域與營業(yè)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qū)域為:中國省(市)縣(區(qū))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qū)域。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qū)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積為:
1.,面積:
2.,面積:
3.,面積:
4.,面積:
5.,面積: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該筆款項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每月日前/□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保證金約定如下: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當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與商業(yè)秘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承諾嚴格按照《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商業(yè)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第七條 商業(yè)秘密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任何時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 知識產權
第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商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當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xù)展手續(xù)。
第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規(guī)定,規(guī)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十一條 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乙方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xù)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四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yè)
第十二條 商號使用
第十三條 加盟店經營資格
乙方應當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guī)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四條 加盟店的開業(yè)指導
甲方應當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yè)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五條 加盟店的開業(yè)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yè)前,甲方應當對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jiān)測制度以及《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等。
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七條 加盟店開業(yè)時間
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yè),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條 加盟店開業(yè)的條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上海商業(yè)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2
上海特許經營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總則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qū)域特許
□復合區(qū)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qū)域內:
□具有獨占性
□不具有獨占性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yè)額的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保管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xù)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yè)秘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guī)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guī)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guī)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 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yè)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注冊商標
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yè)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經營模式、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jiān)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yè)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yè)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jiān)部門處罰的;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三、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yè)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yè)條件或未開業(yè);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 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xù)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yè)秘密的行為;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yè)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上海商業(yè)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3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yè)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fā)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fā)、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qū)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在甲方統一的業(yè)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xù),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yè)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yè)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yè)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fā)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yè)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yè)務,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yè)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yè)發(fā)展最新動態(tài);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yè)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guī)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qū)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x元至x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yè)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fā)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fā)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fā)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fā)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zhí)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fā)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fā)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zhí)行及解釋。
11.2 若執(zhí)行該意向書發(fā)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yōu)先續(xù)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