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人勞動合同(精選3篇)
上海市工人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自__年__月__日起。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工時制。
第三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一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日期:
上海市工人勞動合同 篇2
簽約須知
1、簽約雙方應仔細閱讀本合同,以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勞動者本人簽訂。
3、本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合同中凡需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空格內;涉及到貨幣數字應填寫“¥0000.00”式樣或大寫金額。合同中空格雙方如無約定內容須畫“∕”或填寫“無”。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對勞動合同的效力有爭議,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4、甲方招用乙方時,應查驗乙方提供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后,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與原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
5、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6、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7、按國家就業準入制度的規定,甲方招用技術復雜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8、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9、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并、分立,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10、甲乙雙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的內容和范圍、權利義務、保密期限、違約責任以及競業限制另行簽訂專項協議。
環衛工人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
性別:
年齡:
戶口類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
第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
位。乙方應按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 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出外)不應超過計算周期內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1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即以滿足單位第一線生產需要為條件提供全面服務。滿足累計不超過40小時。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超過工作時間每周累計不超過9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可集中休息、輪休、調休。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報酬按以下方式計算:
1、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應付工資的150%的報酬;
2、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應付工資的200%的報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應付工資的300%的報酬。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
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衛生的操作規程,保障乙方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若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工提供勞動保護。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月工資制。
乙方月工資為¥ 元(大寫: )
試用期月工資為¥ 元。(大寫: )
第八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于每月25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按時為乙方繳納60%的養老保險費和足額繳納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
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單位的特點,依法制定了符合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在甲方單位進行了公示和組織學習。乙方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具體內容,已充分了解并愿意嚴格遵守執行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
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以及重大技術革新、轉產、經營方式調整、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精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乙方說明情況,并向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是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
全和身體健康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對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責任作以下約定:
1、甲方應當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
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2、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執行。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補償金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3、甲方違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五條 甲方要求乙方對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在合同期限和解除或在終止合同2年內,乙方不得將其所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秘密向其他同行泄漏。若乙方違反該條約定,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經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違反合同期限約定中途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其金額是甲方培訓乙方總的支出費用,扣除已經履行年限,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費用。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上海市工人勞動合同 篇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__________職位,工種為________,乙方應經過30天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做滿30天可獲得試用工資,未滿30天者自動放棄試用工資。
(二)實習期滿但不能獨立操作、且沒有合適崗位調整由車間負責人直接辭退。
(三)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經甲方考核合格,正式轉為正式員工。
(四)乙方試用合格后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工資及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并根據乙方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進廠工作實習試用期間男工:2500/月、女工:2100/月。轉為正式員工后,執行計件工資或崗位工資。
(三)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本廠職工在職在崗工作滿一年以后,享受工齡補助每人50元/月。
(四)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第三條: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二)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執行。
(三)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可請病假。
(四)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五)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六)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第四條:勞動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費用。
(二)甲方提供乙方各項保險福利。(由乙方工齡長短決定甲方負擔的費用多少)
(三)甲方根據單位規定提供乙方宿舍,員工宿舍全部配備空調,雙職工提供夫妻房。
(四)在員工宿舍不可以用任何電器。
第五條:解除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甲方可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三)乙方因工負傷,正在進行治療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四)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①工作未滿半年,自愿辭職或者被辭退的員工扣相應培訓費元;服裝費100元/套,以及相應的罰款(熟練工入廠不扣培訓費)。
②工作滿半年但未滿一年的職工自愿辭職或者被辭退只扣培訓費以及相應的罰款。
③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辭職或者辭退只扣相應的'罰款
④以上辭職辭退人員扣除相應的費用后剩余工資隨同車間職工一起按月發放。在職期間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廠規廠紀的職工,公司將辭退,情節嚴重的將呈送司法機關。
第六條:合同的實施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半年。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解釋權歸甲方。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