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使用出租合同(精選3篇)
商鋪使用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__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商量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并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后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結束合同,并賠償損失。造成后果由雙方商量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并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結束合同,并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并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并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結束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結束。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并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商量解決,商量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商量,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鋪使用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訂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使用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租賃合同:
一:租賃物:廠房(以下簡稱廠房)
甲方將自建位于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丹灶鎮金沙上安北陳村開發區,占地415平方米,廠房二層出租給乙方。建筑面積約平方。
二:租賃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押金及租金:
1、租廠押金:乙方應與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余無息歸還。乙方提前終止承租的押金全部歸甲方。
2、租金及交租時間:每月元,乙方應每個月的2號前付清當月廠租,先付后駐。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廠房交付同時,將廠房租金付給甲方。
四: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
2、乙方必須按照政府的有關規定,自行申領相關的證照,并繳納相關的費用。甲方只提供協助,不作任何保證其能否領取到相關的證照。
3、甲方提供完好的廠房及供電供水設施、設備。
4、乙方應該注意愛護,不得破壞廠房裝修、結構及設備、設施,否則應按價賠償。
5、如乙方需要增加水、電設施,由甲方聘請有資質的技工施工,一切費用(材料節人工等)由乙方支付,到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遷。
6、租賃期間該廠房所產生的水、電(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衛生、房產稅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表:水度,電度;工業電度,電度,電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如不按時付清被停用須重新開通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7、廠房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作非法用途。
8、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廠房,押金不退:
1.乙方擅自將廠房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廠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半個月的。
9、乙方承租期內終止合同的,押金不退。
10、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是4,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合同之日將租賃物內雜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11、若承租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出租方同意并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并交納保證金,保證到期拆除。
12、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13、租賃合同期滿后,乙方不再續租的必須在欺瞞日內搬遷完畢。逾期的需要交納租金每日原租金的3倍。甲方原有的一切固定,乙方不得故意損壞,如有故意損壞的負責修復好,其他的可搬動的屬于乙方的設施的,乙方自行搬遷。
14、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15、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
16、其他約定事項: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須另行追加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