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燈買賣合同(通用3篇)
閃光燈買賣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為明確采購單位(甲方)和供應單位(乙方)購銷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定義以下術語特定的含義:
“甲方”系指合同中規定的實際購買貨物和接受服務單位。“乙方”系指合同中規定的提供貨物和提供服務的單位。
本合同所稱“貨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標的投標文件而應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標要求規格及功能的起重機及全部附件,它還包括由乙方提供的服務和所有的必須文件。
“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應承擔的與供貨有關的輔助義務,比如運輸、安裝、調試及維修響應和合同中規定乙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合同價”系指根據中標的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價款。
二、交貨地點:
乙方交貨至甲方指定地點,所發生的運輸等費用及貨物的損壞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貨物名稱、數量、價格:
四、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_元整。
五、合同總價范圍:
1.設備、運輸、裝卸、安裝、調試、測試、檢測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費用。2.貨物的質保期。
六、交貨內容
1、符合本合同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和服務。
2、保證設備使用及維修所需的全套技術資料和文件,包括出廠合格證、使用中文說明書、維修保養中文說明書等。
七、交貨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在____________天內發貨進場并安裝調試完畢。(如遇不可抗力或者突發事件導致交貨期延遲,則乙方在履行及時通知甲方的義務后,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技術條款:
乙方所供貨物須符合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和國家標準及規范要求,乙方投標文件中列明的設備及元器件品牌、生產地、制造廠商、質量保證等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規范及招標文件要求。
九、質量保證:
貨物及其部件應為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優質產品,與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相符,并保證該產品確系原廠制造,同時提供產品的質量保證書、技術性能說明書、特種設備部門的檢查報告、質量標準認證證書等相關材料。
十、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后,預付__________________,提貨付__________________,安裝完成后付____________,余款質保壹年后付清。
十一、保修期:
自特種設備檢測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算,整機質保期為壹年。
十二、售后服務售后服務見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承諾。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約定履行完畢合同自動解除。
十五、雙方明確本合同之所有印刷文字所示內容不可修改,任何形式的修改均會導致本合同無效,除非修改內容得到雙方法人代表書面同意,必須在本合同修改處簽字,并由雙方單位在修改處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否則此合同無效。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定制方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
閃光燈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通過平等協商,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雙方自愿的原則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標的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款: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噸)
單價_____________(元/噸)
總金額_____________(元)
備注提供13%增值稅發票
二、價格調整:價格原則上三個月內不得上調,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確因宏觀政策調整,市場發生較大變化,市場價格上漲超過合同價格達到10%以上時,供方需提前不少于20個工作日通知需方,需方有權重新進行招標或詢價,供方有權決定是否參與。重新招標或詢價結束與新的供應商(服務商)簽訂合同之日,本合同自行終止。市場價格下跌時,需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隨時調整價格。所有調價均以書面形式體現。價格在未達成一致前按原價格結算,雙方在價格上協商達不成一致,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質量標準:。
1.供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技術指標應符合需方要求,并符合國家以及行業標準。
2.供方實際到貨的產品質量技術指標不符合國家以及行業標準,或低于需方要求,或不能滿足需方生產工藝要求時,需方有權拒收,供方應及時予以更換,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情節嚴重的,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若是供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需方使用后提出也同樣有效。
4.產品保質期:個月。
四、計量要求及包裝標準:罐裝運輸,以需方過磅數量為準。
五、檢驗標準:質量驗收按本合同條款“三、質量標準”執行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貨物重量、數量、濃度等以需方驗收結果結算。
六、交貨時間、地點:供方接到需方訂單通知(電話、書面、郵件、微信等方式)后小時內送至需方公司指定廠區地點,供方提供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等。
七、貨物運輸:汽運按照國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執行(若屬危險品),運費供方承擔。
八、結算依據及方式:憑采購合同、13%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票制)、需方驗
收的具實數據、需方出具的驗收合格報告以及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條款。付款方式為月結,?六個月內銀行承兌口網銀支付。
九、履約保證金:
口供方供貨前,向需方繳納元作為履約保證金,期限至合同終止時止。?持續供貨月結,1個月貨款作為履約保證金,期限至合同終止時止。口一次性或間斷性供貨,按到貨總額的10%作為履約保證金,使用沒問題的情況下月后付清。
十、違約責任:
1、供方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和期限交貨。供方因生產等問題不能按期交貨的,應提前48小時告知需方。
2、供方貨物不符合質量要求或逾期供貨的,需方有權拒收,并且供方應自違約之日起按日向需方支付當日需方用量總金額30%的違約金,因此給需方所造成的損失應一并賠償。
3、供方單方毀約,需方有權自行扣除供方向需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
十一、合同終止條件:
1、根據市場情況,需方提出價格下調,供方不能接受時。
2、非宏觀政策調整或市場發生較大變化,供方提出價格上調時。
3、供方的產品質量不能滿足需方生產工藝要求時。
4、供方的服務達不到需方滿意時。
5、其他影響合同正常執行的情形出現時。
十二、供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稅法、環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做到保護環境,依法納稅,因供方未履行相關義務而給需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供方承擔。
十三、爭議的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需方所在地法院起訴。因一方違約,守約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產生的維權費用由違約方承擔,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財產保全保險費用、誤工費等。
十四、合同有效期: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
供方(章):_____________需方(章):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閃光燈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 葛根
2.數量:___________
3.計量單位和方法: ______________
4.質量等級:按國家標準執行(見附件),確定標準后封存樣品,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 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5.包裝費用由 (甲/乙)方負擔。
6.包裝物由 (甲/乙)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四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 __________%,余款在貨到后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 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 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_______ 項規定辦理。
(1)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
(2)稅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 (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貨運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貨運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貨運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2.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六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______ %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_________%。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說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采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的農副產品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______ %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后,有權自行向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 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全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份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工商局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