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精選17篇)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以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協議,并遵照執行: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秘密:
1、經營內容。包括屬于甲方的經營戰略、管理訣竅、營銷計劃、進貨渠道、采購資料、定價政策、客戶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內容。
2、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三、對第二條所稱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公司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公司秘密。
3、如發現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公司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4、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對所有與第二條所稱的商業秘密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包括以任何媒介儲存的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據公司指令加以處理并歸還給甲方,不得留存任何有關文件和資料。
5、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對知悉的商業秘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秘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秘密。
6、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秘密或導致秘密泄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后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后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戶,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乙方違反本條之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拾萬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3
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就保密與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部分保密
第1條保密內容及范圍
1.1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于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2.1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秘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1.2.2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制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1.2.3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秘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戶信息、客戶經營狀況等;
1.2.4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1.2.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于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采購等渠道.客戶.經銷商信息等。
1.2.7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關信息、客戶聯系方式和客戶銷售策略等;
1.2.8 下列信息亦屬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
1.3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后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于保密信息存在爭議或不太明確,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2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2.1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2.2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范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要求與指示,乙方應予執行,并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
2.4.1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2.4.2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復制、記錄;
2.4.3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2.4.4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于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2.4.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2.4.7乙方在離職后,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后,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它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2.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職或離職后,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7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于違反保密義務之列: 。
2.8 離職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過乙方所在單位)與原甲方客戶進行與甲方存在競爭的業務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戶聯系乙方,則乙方應將該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戶與甲方聯系。
第二部分競業限制
第3條定義
3.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競業行為,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3.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3.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3.6競爭性業務:競爭性單位所經營的業務。
3.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競業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為作出補充。
第4條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4.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報銷。
4.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5條離職后的競業限制
5.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5.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 兩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1)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競業限制期間,或者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雙方同意: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5.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 30%。
5.3.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工資卡或乙方實際收到的貨幣性質的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5.3.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下月底之前發放上月補償金,如為非整月,則可以與下個月的補償金一并發放;非整月的補償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離職,則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補償金;
5.3.3如發放時間有逾期,但逾期不超過3個月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發放,但不得以此為由要求解除本協議或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5.3.4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5.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及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5.4.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5.4.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5.4.3乙方近親屬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4.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5特別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7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并未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競業限制補償。
5.8乙方指定收款賬戶(如未指定,則以乙方原領取工資的銀行卡為準):
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戶行: 。
戶名: 。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它
第6條違約責任
6.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二十倍。
6.2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 五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4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6.5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6.6根據本協議,乙方應作出賠償的,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第7條通知
7.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在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7.2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乙方電子郵箱: 。
通信地址: 。
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
7.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第8條其它
8.1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遣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8.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鑒于:乙方承認,由于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并且熟悉甲方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甲方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甲方有業務關系的人有廣泛的往來;乙方愿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并不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2.“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甲方、合伙、合資甲方、獨資甲方或其他實體。
3.“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4.“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_________年的時間。
5.“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甲方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獨立承包商、業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乙方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乙方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業務關系。
3.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范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范圍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企業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_________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盡可能地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以外的其余部分。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3.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5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6
?競業限制及保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系電話:
鑒于,上述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勞動合同書》(編號為: ),由甲乙雙方依法建立了勞動關系。甲乙雙方一致理解并確認,乙方作為甲方之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或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可避免地接觸、了解和知悉與甲方生產、經營相關的秘密信息。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署并承諾遵守如下競業限制及保密協議:
第一條 在本協議書中,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1.1競業限制期:指自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 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1.2甲方競爭者:指在中國區域內所從事的業務或經營活動與甲方主營業務(因…….)相同或者近似的企業、公司、或個人;
1.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1.;2.;3.;
1.4競爭行為:指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作內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與甲方主營業務有關的工作內容。競爭行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競爭者,自行或與他人合作投資設立與甲方競爭的公司,為客戶提供……服務、提供…….咨詢,為客戶進行……等行為,競爭行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的客戶進行業務聯系,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業、公司或個人為甲方的客戶提供包含競爭行為的服務,為甲方的競爭者與甲方客戶建立或試圖建立業務聯系,與甲方的客戶進行或試圖進行交易等行為。
1.5甲方的機密信息:指甲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商品、經營及服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戶名錄(包括甲方現有客戶以及潛在客戶)、甲方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業務流程、價格政策、客戶的消費習慣、客戶的購買需求等,無論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論甲方是否已經以明確的書面方式標示該信息為機密信息。
1.6甲方客戶:指在乙方自甲方處離職之日,正在與甲方發生業務關系或曾經接受過甲方所提供的服務的個人、公司、企業或其他組織。
第二條 競業限制及保密
2.1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為自己,為甲方競爭者,或者為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從事競爭行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為自己或者為甲方競爭者提供含有競爭行為的服務或工作;不得向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2.2 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3 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一條第1.2款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利益;乙方不得自己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2.4乙方承諾不得披露甲方的機密信息,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信息;
2.5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或者甲方的潛在客戶進行具有直接或間接競爭行為的聯系,亦不得為甲方競爭者推薦、聯絡甲方的客戶或甲方的潛在客戶;
2.6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進行任何方式的交易,亦不得許可乙方所在職公司、單位、企業與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進行交易。如果乙方知悉其所在單位與甲方客戶進行交易,乙方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告知甲方,并說明其了解到的交易情況,否則,即視為乙方存在違反競業限制之行為;
2.7 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甲方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乙方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甲方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2.8在任何時候,乙方均承諾對甲方的機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2.9甲乙雙方理解并同意,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所有條款之行為同時構成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及保密義務。
第三條 經濟補償
3.1甲乙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為離職后補償金:指甲方根據本協議第3.2款向乙方支付的補償金;
3.2甲方應當在乙方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人民幣 元,甲方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
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匯款,甲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到達乙方賬戶后視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賬戶信息為 ,乙方提供賬戶錯誤、賬戶注銷等各種原因導致公司無法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4甲乙雙方理解并確認,上述補償金數額條款是公平合理的數額。在競業限制期內,如果有關法律對競業限制補償金有新的強制性規定,則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進行相應的調整;
3.5無論甲方是否向乙方支付了離職后補償金,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全部保密義務;
3.6 乙方應當在每季第一個月以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證明,該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職單位的證明以及員工作出的保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書面承諾。
第四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4.1 乙方在離開甲方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甲方可在乙方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甲方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4.2 在乙方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乙方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所述之競業限制或者保密義務之約定,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 萬元。如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實際損失的,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實際損失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之外,如果乙方由于違反競業限制責任獲取了任何利益或者報酬,乙方所獲得的全部利益或者報酬均歸甲方所有;
5.3 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甲方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5.4 本協議第5.1條所屬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甲方由于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2)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6.1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6.2如果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北京市 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北京市 區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條款
7.1在簽署本協議前,甲乙雙方已經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及協商,雙方已完全理解了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及后果,且本協議為雙方自愿簽署;
7.2 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7.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7.4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7.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乙方承認,由于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可能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并且熟悉甲方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甲方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甲方有業務關系的人有廣泛的往來;乙方愿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并不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2、“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甲方、合伙、合資甲方、獨資甲方或其他實體。
3、“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4、“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年的時間。
5、“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約定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甲方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獨立承包商、業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
(1)任何管理人員終止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業務關系。
3、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后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范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范圍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企業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乙方違反本協議關于競業限制約定的,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第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3、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9
協議編號:
協議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競業限制業務
競業限制: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業限制期限: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協議之日起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競業限制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并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系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復印件。
2、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雇員、任何競爭對手,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范圍內進行。
三、對價及其取得
甲方對乙方承諾,在乙方履行協議義務的期間,或者協議結束后離開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后一段期間內,所履行約定的競業限制的義務,公司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金。雙方可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的協議,不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四、違約救濟
乙方一旦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公司和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公司和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協議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協議的違反。并且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的效力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0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鑒于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2.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3.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義務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 /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5.任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6.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7.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蓋章):_________員工(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1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住所: 。
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秘密信息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的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二條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三條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毀。
第四條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二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處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和競業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競業費。
第五條 競業限制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
乙方離職之后的二年內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后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2
競業限制合同
企業營業執照碼:
員工身份證號碼:
鑒于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_____委員會_____。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員工:(簽章)
年月日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鑒于:
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訂遵循如下原則: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一、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甲方的義務
1、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2、補償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元;
(2)按月(季、年)支付,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包括投資于)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六、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4
合同編號: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協議
甲方(企業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甲方的若干商業秘密;鑒于乙方即將同甲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包括但不僅限于勞動合同到期、離退休、調動、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除名等,以下簡稱離職),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現就乙方離職以后有關保密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 乙方明確: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屬甲方資產,均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 乙方保證:第一條所述載體已經全部歸還甲方,并按照甲方規定,辦理了相應的交接手續,或根據甲方指令已經予以銷毀;
乙方保證:記錄于乙方自有載體上的商業秘密,已經全部刪除;不能刪除的,已將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上述載體全部銷毀或已經全部轉讓給甲方。
乙方保證:自己不再持有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任何載體。
第三條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的(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 種(沒有選擇填寫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 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或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向其支付相應的補償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測試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重大訴訟、談判底線、標底及標書內容、行銷計劃、發展戰略、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也包括雖屬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的違約行為致使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另行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5
你好,撰寫競業限制協議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職務: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受聘/服務于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并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說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
1.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托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
3.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后,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于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于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關于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于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6.1.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戶用于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戶、提供賬戶錯誤、賬戶注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2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3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4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自__年__月__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__年__月__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6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競爭業務
競爭業務指:
(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____年的時間。
第二條 區域
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雇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雇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系;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及取得條件
雇員在此確認:
1、雇員從公司離職時,應提前與公司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公司如確認離職雇員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雇員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開始;公司如確認離職雇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雇員無需承擔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
2、雇員在離開公司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公司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雇員可以向公司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公司確認雇員有競業限制必要并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后,雇員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雇員主動放棄。公司確認雇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雇員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雇員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違約救濟
雇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雇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7
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員工,在甲方 部門擔任 職務,因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然會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動的權利,雙方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知識產權、保密義務以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知識產權
1.乙方在職期間及從甲方離職后一年內,獨自開發或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與其在甲方期間的工作相關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域名權、其他發明創造等)均屬于甲方所有(專屬于乙方的人身權利除外)。
2.乙方有義務將相關知識產權的全部信息報告給甲方,同時應在合理范圍內與甲方簽署相關文件,提供相關材料,以協助甲方申請、轉讓或注冊上述知識產權,并保證甲方在全球范圍內對該知識產權擁有絕對權利。
3.對于乙方在職期間完成的發明創造,甲方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4.乙方在職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因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賠和訴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按比例扣除。
二、保密義務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一切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信息、技術信息、客戶信息、營銷計劃、投資方針、人事材料、財務數據、價格、成本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員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乙方應當立即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資料、數據、物資等一切載有或可能載有保密信息的載體。若記錄著保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乙方應當將相關保密信息復制到甲方指定的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義務長期有效,不因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終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三、競業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為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協助,不得在前述組織機構擁有利益;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2.乙方在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不擔任職務但為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協助或擁有利益;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2)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服務、收取訂單和發生可能直接或間接轉移甲方的業務或對甲方的業務產生或將產生不利影響;甲方的客戶包括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時已經屬于甲方的客戶,以及在乙方離職時甲方正在評估、談判、接觸或準備發展的客戶。
(3)通過直接或間接招攬、引誘、游說、鼓勵等方式干擾甲方與其他員工的勞動關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員工。
(4)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乙方離職后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擔任其顧問,不論是兼職還是專職,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甲方存在競爭性業務經營,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有關新單位名稱及乙方職位的書面有效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提供相關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內仍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四、經濟補償
1.補償期限:乙方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限為 年,自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競業限制補償。
2.補償標準:甲方按照人民幣 元每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3.支付方式:乙方離職后,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相應順延。甲方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應當于上述日期至甲方處領取。
(2)甲方以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乙方需要變更上述賬戶信息的,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任何個人原因而導致甲方無法按時支付經濟補償的,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5.若甲方認為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自甲方通知到達時終止,乙方競業限制終止后甲方無需再向乙方繼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在在職期間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有權視損失情況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個月月平均工資的 倍支付違約金(不足六個月按實際月份計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2.乙方在離職后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乙方應當將差額補足。
六、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聯系信息:
甲方指定聯系人: 乙方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微信號碼: 微信號碼:
QQ號碼: QQ號碼:
2.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項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應提交、發送到上述所列的聯系地址或電子郵箱或傳真號碼等。如本協議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信息發生變化,該方應立即通知本協議的另一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該方承擔。
3.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達,按照下列日期視為送達:
(1)如果是傳真,則為傳真發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3)如以郵寄方法送出,則為投遞方郵局加蓋郵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的,則為郵件首次進入收件方郵箱系統之日;
(5)如通過手機短信、微信、QQ等即時通訊工具,則一經發送視為送達。
4.甲乙雙方同意,如履行本協議中雙方發生爭議涉及訴訟時,上述地址為雙方合法有效的送達地址。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其他
1.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可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