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精選15篇)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1
甲方(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甲方的若干商業秘密;鑒于乙方即將同甲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包括但不僅限于勞動合同到期、離退休、調動、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除名等,以下簡稱離職),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現就乙方離職以后有關保密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 乙方明確: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屬甲方資產,均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 乙方保證:第一條所述載體已經全部歸還甲方,并按照甲方規定,辦理了相應的交接手續,或根據甲方指令已經予以銷毀;
乙方保證:記錄于乙方自有載體上的商業秘密,已經全部刪除;不能刪除的,已將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上述載體全部銷毀或已經全部轉讓給甲方。
乙方保證:自己不再持有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任何載體。
第三條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的(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 種(沒有選擇填寫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 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或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向其支付相應的補償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測試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重大訴訟、談判底線、標底及標書內容、行銷計劃、發展戰略、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也包括雖屬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的違約行為致使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另行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2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_____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4
甲方(單位):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1條 定義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____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1.3 任職期間:_______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1.4 個人或組織:_______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1.5 ____爭性單位:_______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____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_______
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_______
1.6 ____爭性業務:_______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1.7 ____行為:_______自己或與其他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____爭性業務;或為____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____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1.8 乙方關聯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第2條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
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____行為。
2.2 除本協議中約定的____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____行為:_______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2.3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3條 離職后的____限制
3.1 離職后的____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____行為。
3.2 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_______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____限制期間:_______
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義務;
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____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____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____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____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3 ____限制補償:_______每月____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發放時間:_______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例如乙方于2月5日離職,則支付時間不晚于3月20日。
發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賬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____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____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賬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3.4 在____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____限制義務:_______
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在____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后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與甲方客戶有合作交易或金錢往來。
(6)乙方離職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____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戶與乙方聯系,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系或告知甲方)。
(5)其他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3.5 特別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周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3.6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
3.7 特別說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____限制補償:_______
乙方從事____行為時;
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第4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在職期間,如有____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乙方從事____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賠償____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_______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倍。
4.2 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_______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的月份數*_____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____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____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____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4 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他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5條 通知
5.1 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5.2 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_______
乙方電子郵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機短信。手機號為:_______ 。
5.3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_______甲方辦公場所。
5.4 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系地址與聯系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第6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第7條 附則
7.1 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遣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他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7.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名確認):_______
保密協議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達成本保密協議。本協議涉及保密和知識產權的內容。
本協議所稱任職期間,是指自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止。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下商業秘密:_______________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未公開的技術信息和/或經營、管理信息、技術秘密、財務信息、客戶信息以及其他對甲方具有重要意義的信息和/或資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秘密。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甲方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三條 在甲方任期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何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業秘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承諾遵守職業道德和商業領域公認的準則,不做、不參與下列行為:_______________
1、 設置任何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業秘密等:_______________
2、 利用甲方的客戶或公關渠道等為自己或他人謀利益。
第五條 乙方如發現甲方商業秘密被泄漏或者因其過失泄漏甲方商業秘密,應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范圍的進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六條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給的工作任務和/或主要利用甲方儀器、設備、資料等物質或技術條件完成的作品、技術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權和/或者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甲方享有該智力成其他全部相關權利。智力成為專利的,乙方應協助甲方申請專利權。
乙方進一步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將本協議第一條所涉及的有關資料、信息等用作商業目的或者為他人用于商業目的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辦公電腦使用的規定(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個人電腦(自帶筆記本電腦、PC機及掌上電腦等)不得自行拆開機箱:_______________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盤及刻求設備等)或通過網絡將公司辦公電腦中的文件導出。
第八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第九條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經甲方查實的,甲方可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并可以根據法律對乙方采取懲戒措施。
第十條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X均可提起訴訟。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有關條款進行書面變更或者書面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雙方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修訂本協議有關條款。 但此修訂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四條 本協議條款在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年內仍存在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5
競業限制合同
甲方企業:
乙方員工:
鑒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所得收入,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X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協議
甲方(企業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甲方的若干商業秘密;鑒于乙方即將同甲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包括但不僅限于勞動合同到期、離退休、調動、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除名等,以下簡稱離職),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現就乙方離職以后有關保密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 乙方明確: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屬甲方資產,均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 乙方保證:第一條所述載體已經全部歸還甲方,并按照甲方規定,辦理了相應的交接手續,或根據甲方指令已經予以銷毀;
乙方保證:記錄于乙方自有載體上的商業秘密,已經全部刪除;不能刪除的,已將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上述載體全部銷毀或已經全部轉讓給甲方。
乙方保證:自己不再持有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任何載體。
第三條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的(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 種(沒有選擇填寫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 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或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向其支付相應的補償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測試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重大訴訟、談判底線、標底及標書內容、行銷計劃、發展戰略、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也包括雖屬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的違約行為致使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另行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7
甲方:(企業) 營業執照碼: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8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競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6、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行為作出補充。
8、乙方關聯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后的競業限制
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限制期間:
(1)乙方離職后,如果甲方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即視為甲方自動放棄要求乙方履行限制義務的權利,乙方同時免除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2)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限制補償:每月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
(3)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4、在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其它違反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周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7、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十倍。
2、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十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五、通知
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2、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1)乙方電子郵箱:
(2)通信地址:
(3)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如乙方聯系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4、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系地址與聯系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七、附則
1、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遺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并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11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鑒于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2.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3.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義務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 /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5.任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6.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7.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蓋章):_________員工(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以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協議,并遵照執行: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秘密:
1、經營內容。包括屬于甲方的經營戰略、管理訣竅、營銷計劃、進貨渠道、采購資料、定價政策、客戶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內容。
2、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三、對第二條所稱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公司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公司秘密。
3、如發現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公司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4、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對所有與第二條所稱的商業秘密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包括以任何媒介儲存的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據公司指令加以處理并歸還給甲方,不得留存任何有關文件和資料。
5、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對知悉的商業秘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秘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秘密。
6、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秘密或導致秘密泄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后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后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戶,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乙方違反本條之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拾萬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13
甲方(單位):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1條 定義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____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1.3 任職期間:_______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1.4 個人或組織:_______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1.5 ____爭性單位:_______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____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_______
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_______
為上述____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1.6 ____爭性業務:_______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1.7 ____行為:_______自己或與其他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____爭性業務;或為____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____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____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____行為作出補充。
1.8 乙方關聯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第2條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
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____行為。
2.2 除本協議中約定的____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____行為:_______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2.3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3條 離職后的____限制
3.1 離職后的____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____行為。
3.2 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_______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____限制期間:_______
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義務;
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____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____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____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____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3 ____限制補償:_______每月____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發放時間:_______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例如乙方于2月5日離職,則支付時間不晚于3月20日。
發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賬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____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____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賬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3.4 在____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____限制義務:_______
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在____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后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與甲方客戶有合作交易或金錢往來。
(6)乙方離職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____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戶與乙方聯系,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系或告知甲方)。
(5)其他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3.5 特別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周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3.6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
3.7 特別說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____限制補償:_______
乙方從事____行為時;
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____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并未違反____限制義務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____限制補償。
第4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在職期間,如有____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乙方從事____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賠償____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_______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倍。
4.2 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_______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____限制期間的月份數*_____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____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____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____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4 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他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5條 通知
5.1 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5.2 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_______
乙方電子郵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機短信。手機號為:_______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如乙方聯系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5.3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_______甲方辦公場所。
5.4 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系地址與聯系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第6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第7條 附則
7.1 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遣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他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7.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_______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合同 篇15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第二條 競業限制的義務
1、不得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
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
3、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第三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