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軟體動物劑買賣合同(精選3篇)
殺軟體動物劑買賣合同 篇1
買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腈菌唑,并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規格,單價和成本:
產品名稱:殺軟體動物劑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
2、包裝
包裝應具有安全、堅固、無泄露、不受貯存空間的腐蝕、密封良好的特點;除因卸車過程及貯存不當外因包裝設計、使用期限及包裝破損等原因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使用后的空桶賣方全部回收。
3、稱量
買方和賣方同意產品入庫稱重時每車次存在±5%。的重量偏差,按照上述標注包裝重量入庫。偏差超出范圍,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通過第三方檢測解決。若賣方所供產品連續負偏差,買方有權提出質疑。
4、質量要求和技術保證
(1)賣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出具合格證明及出廠報告。賣方保證貨物用最好的和全新的原材料、第一流的生產工藝制造其成品,成品的性能與每批貨物提供的分析報告符合。
(2)賣方提供的產品達到需方使用要求。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負責免費更換,并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當買方認為賣方所提供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質量不穩定時,有權終止合同。
5、設備條款
買方加藥設備由mesto公司提供,當雙方確認該設備不能夠有效使用時,賣方負責提供加藥方案及設備供買方免費使用:但僅限于添加賣方產品,設備所有權歸賣方所有。
6、交貨地點、方式采用汽運方式到買方工廠指定位置,買方負責卸車及空桶回收。
7、交貨時間及數量:賣方接到訂單,7天內送至買方工廠指定位置。
8、結算方式
貨到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憑增值稅專用發票付清貨款,結算貨幣為人民幣。付款方式為電匯或3個月以內的銀行承兌匯票。
9、技術服務及培訓 賣方負責正確指導所供貨物的使用,要求在計劃的時間內達到設計效果;在貨物交貨使用時,應派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對用戶進行免費的技術服務指導。
(1)賣方負責買方的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所供貨物檢測監測及附屬設備操作維護。通過培訓,買方的技術、操作人員能掌握有關操作、維護技能,能及時處理各種問題。
(2)賣方派專人在買方車間進行長期駐廠服務工作,指導、參與買方的生產工作。技術服務及培訓不能滿足買方要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
10、合同有效期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1、不可抗力因素
凡在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賣方必須在一周內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地行政主管機構出具的證明。
12、關于價格
產品價格如果受原材料價格等因素影響上漲/下跌10%以上,買賣雙方協商調整價格,并在15天內達成一 致,價格在未達成一致前按原價格結算。雙方在價格協商上達不成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13、爭議解決有關合同所引起的爭議,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后不能解決的,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延遲交貨和罰款
如果賣方非因本合同11條款所述,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賣方必須按時交貨。當賣方延遲交貨影響到了買方的正常生產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賣方應承擔由此造成買方的生產經濟損失。
15、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一式四份,賣方執一份,買方執三份。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買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賣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殺軟體動物劑買賣合同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20xx年煤炭買賣具體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交貨點:指賣方完成交貨義務的地點,即買方指定的港口場地。(秦東)
1.2檢驗機構:指第6.1條指明的或買賣雙方另行確認的對煤炭品質進行檢驗的組織機構。
第二條煤炭品質
2.1煤炭產地:
2.2煤炭品種和質量規格:見表1
2.3對超出表1約定的其它品種,可作為本合同的執行補充,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以《確認單》形式確認。
第三條數量及交貨期限
3.1數量:合同生效賣方供貨量為20-30萬噸/月,240-360萬噸/年。
3.2合作期限:合同簽訂起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條交貨方式和運輸
4.1交貨方式:賣方負責鐵路運輸,交貨點為買方指定的港口交貨地點。(港口菜單由買方負責)
4.1.1首批交貨時間:買方簽訂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貨數量、時間、地點以買方書面收貨確認通知為準。
4.1.2賣方負責及時辦妥煤炭到港手續。
4.2賣方負擔煤炭在到達、卸入買方指定場地前發生的一切費用。
4.3煤炭到達雙方確認場地后,賣方即完成交貨義務,已到場地的煤炭溢損及一切風險由買方承擔。
4.4當賣方煤炭中金屬及非金屬雜物造成港口裝卸作業困難或導致最終用戶價格調整或索賠時,賣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第五條價格
5.1結算價格=合同價格+質量調整價
5.2合同價格:質量項目符合表1中所述“煤炭規格”的煤炭到達買方規定場地全額一票含稅價格,按照列車到達當日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同期煤炭低位掛牌價平倉扣減港雜費下浮10元/噸,作為供方合同價格。
5.3質量調整價:
5.3.1發熱量調價(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公式說明:Q1=實際發熱量(收到基低位),Q2=合同發熱量(收到基低位)。當Q1>(Q2-120)時,按公式(1)計算,當Q1≤(Q2-120),按公式(2)計算;當Q1≤(Q2-200)時,買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協商解決。
Q1
公式(1)發熱量調價=合同價格x[------1]
Q2
1.5×(Q1-Q2)
公式(2)發熱量調價=合同價格x[--------------------]
Q2
5.3.2硫分調價:
當含硫量St,ad≤0.5%為合格,當含硫量St,ad>0.5%時,超0.1扣2元,當含硫量St,ad》0.8時,買方有權拒收。
5.3.3質量調整價為發熱量調價與硫分調價之和。質量調價方式如有變化,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六條質量檢驗和數量檢測
6.1質量檢驗:
6.1.1由買方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進港煤炭逐列進行采、制、化檢驗(列檢),并以檢驗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6.1.2質量檢驗均須依據現行有效國家標準(GB),買賣雙方有到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檢驗機構的獨立檢測。
6.1.3買方應要求第三方檢驗機構留取存查煤樣,存期為自卸車之日起至少30日。
6.1.4買方應在檢驗機構采樣完成之日后4個工作日內將列檢質量檢驗結果傳真至賣方。
6.2數量檢測:
6.2.1交貨數量:以實際交付數量為準。
6.2.2預結算數量:以鐵路大票標重為準。
6.2.3結算數量:以列車到達港煤炭進港過衡單數量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數量。對由于港口計量設備原因等導致的結算數量偏差或爭議,雙方可按季度對存疑數量進行溢損核對并協商調整處理。
6.3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非買賣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數量漏檢情況,買賣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6.3.1漏檢列質量按漏檢品種進港旬度賣方交付買方煤炭的加權平均質量進行結算。
6.3.2漏檢列數量按當旬其余已過衡列的平均盈虧噸數量結算,如當旬已過衡列不足3個列,則按進場時間向前就近取車補足三列(同一交貨品種),并按此三列平均盈虧噸數量結算。
6.4買賣雙方有權對交貨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提出異議,異議最遲應在檢驗證書出具后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6.5買方或賣方收到另一方的書面異議后,應立即申請原檢驗機構對煤炭的樣品進行復驗,并將復驗結果通知另一方。如復驗結果差異在合理范圍內(120千卡/千克),原檢驗結果仍為結算依據,除非一方在復檢結果出具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仲裁檢驗要求。
6.6如一方提出仲裁檢驗要求,買賣雙方應共同委托一家獨立的第三方權威檢驗機構對仲裁樣品進行檢驗。如仲裁檢驗結果與原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差異在合理范圍內(120千卡/千克),則仍以原檢驗機構的原檢驗結果作為結算依據,仲裁檢驗費用由提出仲裁方承擔;如仲裁檢驗結果與原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不同且誤差超出合理范圍,則以仲裁檢驗機構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結算依據,仲裁檢驗費用由委托煤炭質量檢驗機構的一方承擔。
第七條結算與貨款支付:
7.1結算及付款方式:憑火車大票和軌道衡付60%的煤款,余款在曹妃甸港第三方檢驗機構的化驗結果及增值稅票付清余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買賣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賠償守約方損失等違約責任。
8.2如賣方收到買方的信用證后15日內賣方仍然不能為買方發出一列煤炭,賣方支付買方的3%保證金視為違約金,買方不予返還,并追究相關損失,并有權撤銷信用證。
8.3賣方向買方煤炭供應量不低于10萬噸/月,如果賣方供應量低于10萬噸/月,數量差額部分賣方按5元/噸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事件
9.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有效證明。
9.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范圍內,當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
9.3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180日,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凡因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生的爭議,買賣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0.2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約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經買賣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賣方執貳份,買方執叁份。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
甲方(供方)司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人簽字:法定或委托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殺軟體動物劑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名下位于普洱市瀾滄縣《康寧家園》28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庫僅作為貯藏室或車庫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為人民幣98000元整,(大寫玖萬捌千元整)。乙方在20xx車庫產權買賣合同范本年5月7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20xx年5月7日前將上述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20xx年月日
乙方: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