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工人勞動合同書(精選3篇)
生產工人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固定期限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二十一條中明確。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三十日。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其他待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是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八條 甲方違法勞動合同的,應按國家規定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 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3、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競業限制
第二十條 與甲方訂立《保密協議》的乙方,負有對在甲方工作期間知悉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進行保密的義務。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后兩年內,乙方不得到于甲方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關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申請調節;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沖裁,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訂立的其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一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工人勞動合同書 篇2
勞動合同(工程工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為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每周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工人勞動合同書 篇3
單位名稱(甲方):
職工姓名(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3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有效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京九鐵路向塘西至東莞段電氣化改造工程東莞東站站房改造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終止。
其中試用(見習)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爆破工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京九鐵路向塘西至東莞段電氣化改造工程東莞東站站房改造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 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探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不同工種,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合同期內定期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于每月10 日發放上月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乙方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月,工資包含勞動法規定的甲方需為乙方繳納社保、公積金及福利等費用。若乙方需委托甲方繳納上述費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書后,每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出等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工程總承包方(即中國土木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為保證乙方的安全,依法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號為: ADNGD02C9309B0 00342D 。
第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病假工資,按照廣東省正生效實施的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生產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條 乙方要樹立主人翁責任感,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認真負責的完成本職工作,廉潔奉公,維護甲方良好形象和聲譽,不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相應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變更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見習)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的;
(三)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貪污受賄,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嚴重違反外事紀律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是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判刑的;
(七)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八)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上述第(八)、(九)、(十)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八)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甲方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八、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三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如乙方違反上述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珠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所簽協議自動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合同執行期內,如本合同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法規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其它: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