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導購員勞動合同(通用3篇)
市場導購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從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可以對乙進行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省區 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地點。
(三)乙方應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 (四)乙方工作詳責詳見職位說明書。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應根據甲方分配給乙方的合理勞動定額或任務的要求靈活安排。
(二)休息休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不低于乙方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工資,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資 元或按 執行。
(三)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四)甲方采用工資保密制度,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省及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以下簡稱農墾總局)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辦法按《社會保險協議》執行。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省及農墾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保護及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責,誠實有信。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員工手冊》。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以認真負責的專業態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規定的任務。
(三)乙方應該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泄露甲方的機密事項,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經濟利益,如有違反視情節給予法律追究。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二)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若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市場導購員勞動合同 篇2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以下空白處粘貼乙方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合 同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從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可以對乙進行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省區 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地點。
(三)乙方應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
(四)乙方工作詳責詳見職位說明書。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應根據甲方分配給乙方的合理勞動定額或任務的要求靈活安排。
(二)休息休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不低于乙方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工資,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資 元或按 執行。
(三)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四)甲方采用工資保密制度,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省及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以下簡稱農墾總局)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辦法按《社會保險協議》執行。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省及農墾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保護及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責,誠實有信。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員工手冊》。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以認真負責的專業態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規定的任務。
(三)乙方應該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泄露甲方的機密事項,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經濟利益,如有違反視情節給予法律追究。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二)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若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經濟損失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或在本合同期內與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
5、乙方在工作中存在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6、因過錯、超越職權、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保密信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違反本合同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費用以及教育、培訓費;
8、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可在甲方完達山OA協同管理系統以公告或通知等方式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應保證合同記載的乙方住址的準確,如有變更需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按本合同記載的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乙方的住址送達有關手續。如乙方拒絕簽字或找不到乙方的,送達方有2人以上簽字的,視為已送達。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方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到甲方配合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未履行前述配合義務,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其他內容無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申請調解,當事人可向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作出的仲裁裁決或不予受理通知不服的,可向黑龍江省綏化農墾法院(青年人民法庭)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市場導購員勞動合同 篇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訂立下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為試用期,試用期限為 個月。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可續訂合同。
二、 勞動報酬
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
基礎工資+銷售提成(銷售總額*1%)
三、 乙方義務
1、乙方具備年齡為18-45周歲法律允許從事銷售工作的合法公民。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4、乙方有權保管甲方貨品,若有丟失乙方將按照甲方貨品售價賠償甲方。
四、甲方義務
1、甲方根據國家及政府相關規定按月給予乙方勞動報酬。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六、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