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交底合同(通用18篇)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管理、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原則,甲、乙雙方都必須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安全責任”,確保“零違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損壞”。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相關規定,制度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協助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為的進行制止和糾正。發現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利要求對乙方進行整改;對整改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責令暫停服務,并加大經濟處罰,同時追究其它責任,直至清退出場
7、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8、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9、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10、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11、對乙方相關資質、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全面的合同約定的安全管理。
2、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3、接受甲方的合理檢查建議,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
4、服從甲方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護和文明服務制度;
①乙方必須做好服務期間的安全保障;
②應派出足夠的管理人員;
③制定專項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6、在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請批準制度。
7、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8、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9、設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牌。
10、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技術人員。如果確定要更換的話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11、乙方必須在一周內向甲方提供現場施工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特種人員花名冊》和《特種作業證》。
12、乙方車輛必須停放到指定位置停放整齊 ,不得隨意擺放,如有違反將進行罰款200元/次。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并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并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桿、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的坑、壕、溝,必須有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墻和外懸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周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病癥者嚴禁從事外墻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墻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并由機械員進行。
(二) 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柜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并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后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并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并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并聯接地,并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并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制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并立出明顯標志,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五)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系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施工人員應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場清。
(六)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 不得投入使用。
2、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并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七)安全管理
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3、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4、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
并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6、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建設方的相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場區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才能進入場施工,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編寫出詳細的施工方案,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場、用電、用火、動土等手續,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進行施工。
4、乙方承擔施工作業活動中的安全、衛生、環保等責任。
5、乙方應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并保證設備良好,乙方為施工人員提供并督促使用合乎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6、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和有關費用。
8、乙方對所有施工項目要進行工作危險性分析,確保所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地進行。
9、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違反管理制度、規定的不良行為,經安全管理部門查實后,將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視嚴重程度給予停止資格復審、中止合同直至清退處理。如乙方未遵守相關約定的安全協議、規范和制度,甲方有權依照現場實際情況給予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并責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實實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處罰費用可采用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工程進度款內扣取,也可采用現金及支票方式繳納。
10、乙方應建立執行本合同的施工現場管理體系并確保體系正常運行。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生產設施,設備造成的損壞等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按規定追究乙方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十)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采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采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一)、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200元,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正確配戴安全帽的罰款50元。
3、赤腳、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以及不遵守安全規定施工作業的罰款200元/次。
4、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后作業酒后進入現場罰款500元,并責令離開施工現場。
5、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或亂拋材料工具而未造成傷害的罰款200元,造成傷害由所在的班組負全責。
6、在外架上放置各種用具和材料的罰款500元/處。
7、高空掉物的未造成傷害的每次罰款500元;造成傷害的負完全法律責任。
8、各施工班組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要避免垂直上下重疊作業面,在高空作業時不準從上往下亂拋東西,如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9、廠區內任何區域都不允許吸煙,違者罰款500元。
10、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11、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0元。
12、未經允許拆除各種安全設施的罰款500元/次。
13、故意損壞各種標識牌或涂改安全標語的罰款200元/次。
14、住宿區域或施工區域私拉亂接電源的罰款500元/次。
15、各工種分項施工結束申請隱蔽驗收前,作業面清理工作未徹底完成的罰款1000元/次。
16、故意損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罰款500元/件。
17、在施工區域隨地大小便的罰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8、酗酒、煽動工人擾亂項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罰款1000元/人,并不得再進入工地;聚眾鬧事、靜坐、圍堵公路、政府等,罰款5000-50000(視情況而定),嚴重情況下將移交公安處理。
19、無理生事或不聽指揮辱罵、毆打管理人員的罰款20__-50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20、進入施工現場、上下樓層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電梯的罰款500元/次。
21、嚴禁非作業人員、家屬及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100 元。
22、嚴禁在樓板面、臨邊、腳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 險處休息、睡覺或玩耍,違者罰款100元/人。
23、施工作業過程中違章作業或現場不聽管理人員指揮的,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24、收到整改通知單后,在整改期內未逐條整改好的每條罰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條罰款1000元,并承擔相關質量及安全隱患的全部責任。
25、機械設備應設專人操作,并如實填寫相關運行記錄,做到人離機停、下班蓋機,違規者每次罰款200元。
26、現場施工時必須節約用水,用完水時必須把水龍頭擰緊,如發現有漏水,甚至讓水自流無人管的現象,發現一次罰款200元。處罰承包人。
27、架子工搭外架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如發現立桿、外架底座未設墊木,未按規定與墻體拉結或拉結數量不足、支撐節點有松動,架板綁扎不牢固,四周臨邊未有防護好的,每處每次罰款200元。
28、新工人進場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班組為單位遞交“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身份證復印件、三張近期彩照”,一周內不遞交個人資料存檔的視為非本工地勞務人員,如發生一切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其本人負責,同時項目部將處以每人罰款500元。
29、電箱必須加鎖管理,配電箱內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雜物,凡是發現不符合的配電箱,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0、凡是電器設備未按規定接零、接地的,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1、凡是發現電線和金屬綁扎,拖地(含拖地碾壓),泡在水里的對用電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2、電工應按用電規范進行作業,非電工不得擅自進行作業,違者罰款200元。
33、移動開關電箱破損后不及時維修,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
34、開關箱在干燥的地方應直立放置使用,有水或潮濕的地方應懸掛,離地至少60cm,違者罰款100元。
35、不準以任何理由將任何物品堆放在電纜及接地線上,違者罰款200元。
36、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未申報安全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動火作業的,罰款500元。
37、損壞或隨意動用消防設施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38、施工場地內各工種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的罰款200元。
39、施工單位,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年工,違者罰款100-500元。
40、氧氣、乙炔瓶作業無安全距離的違者罰款200元。
4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其他要求的罰款300元。
42、對甲方、監理、政府監管單位下發的通知、表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不及時整改和反饋者,罰款200元。
43、甲方處罰通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項目管理人員,一式兩份。
44、違反其他規定應根據《施工單位考核細則》進行處罰。(另附)
(十一)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人員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施工項目:跨武廣客運專線特大橋。
二、作業內容:跨武廣客運專線特大橋(22#墩~23#墩)現澆連續梁跨越武廣客專鐵路施工。
三、地點和時間
施工地點:
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單為準)
四、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信號維護規則》等有關規范。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共同的安全職責
各單位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格執行(鐵辦[20__]190號)、武鐵總[20__]331號《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及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要嚴格按照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并制定確保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
2、乙方應派駐站聯絡員、工地聯絡員和設專職安全員,并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證明有效期的上崗證書和附有照片的上崗牌、同時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施工中應設主管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指揮聯絡,并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系。
3、乙方在既有線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須有甲方安全監督員進行安全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員的監督管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圖紙等資料。
4、乙方在施工時要提前一周書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體范圍、內容、時間。并將月度施工計劃及時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掌握了解施工進展和安全監督重點。
5、施工期間杜絕造成電纜損傷及兩根鋼軌短路,所有跨越兩根鋼軌的金屬器材均應采取良好的絕緣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對既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損壞,甲方有指導乙方做好防護的義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確保電纜完好。
7、橋墩基坑開挖前,必須開挖探溝,確認地下電纜情況。在電纜進行防護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遷移并防護號后乙方方可施工。電纜遷移及防護由乙方負責,甲方現場監督指導。
8、如開挖后發現電纜長度不夠無法遷移,乙方必須停止施工,需進行電纜割接時,由甲方編制預算,待產生費用落實后乙方方可繼續施工。
9、施工過程中,減速牌、撬杠等金屬工具嚴禁插在電纜徑路上。施工必須在計劃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除此時間外,不得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鐵路正常運營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時及影響行車安全的由乙方承擔責任,損失由乙方進行賠償,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乙方應現場設置防護人員,防止施工人員、材料等侵入線路,并負責及時清除施工剩余的各種材料,恢復施工中損壞的既有線路設施。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鐵路交通事故的,視具體情況,施工單位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對未經設備管理單位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主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鐵路交通事故,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13、乙方施工完后,要將電纜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長期防護工作。
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要委派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持證上崗,對各種施工涉及行車安全的方面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單位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以主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
2、甲方要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施工,按時到達施工現場并在施工簽到薄上簽字,告之乙方電纜所埋入地下的地點及路徑走向。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為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或行車責任事故,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七、違約責任經濟賠償辦法
在施工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實際損失賠償發生的費用。
八、關于施工安全監督檢查費用
根據《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配合計費標準的通知》武鐵建函(20__)162號文件,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監督檢查費共計:捌仟伍佰元(8500元)整,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嚴格遵守鐵路法律法規規定,產生爭議的均提報路局協調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并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路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線路加固、吊軌束梁、開挖路基澆筑混凝土支墩、架設拆除D梁、工作坑土方開挖工程、鋼筋混凝土防護涵預制,防護涵頂進工程。
3.地點和時間:
(1)湯林線 (湯旺河-烏伊嶺站)間線路。
(2)施工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影響方位:施工地段中地下電纜以及甲方的相關設備。
二、 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內湯林線 (湯旺河-烏伊嶺站)間線路。
施工期限: 年 月 號至 年 月 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章、規范和安全管理規定: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普速鐵路部分)鐵總科技(20__)172號
2.《鐵路行車組織細則》哈鐵總(20__)473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處理條理》(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6.《哈爾濱鐵路局普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__】33號文件。
7.《哈爾濱鐵路局施工安全違約行為追究管理辦法》(哈鐵安(20__)31號)。
8.《信號維護規則》鐵總運【20__】238號。
9.《鐵路通信維護規則》鐵總運【20__】295號。
10.《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 - 20__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內容:確保施工作業范圍內有關供電行車設備不被損壞。
1. 施工前,施工單位及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對直埋電務光纜進行現場勘查。由施工單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溝,嚴禁使用鎬、鐵釬和大型機械動土。明確電纜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確保地下電纜和電務設備安全。設備管理單位必須派人現在勘查探測地下電纜、電務設備的具體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測結果(無論有無電纜)由設備管理單位在施工《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簽認薄》上,設備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確認并留存。有電纜等設備時還需要由設備管理單位在現場做出標記,撒白灰并插彩旗明示。《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簽認薄》由施工單位建立。
2. 對于時間跨度長的過渡施工,要制定出準確的配合內容和配合時間,簽訂《哈爾濱通信段施工配合簽認單》。對于地面裸露的過度電纜,施工單位要采取槽鋼或電纜槽蓋等措施加以防護。非施工期間(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間等休息時間 ),乙方要甲方簽訂《施工過渡期間電纜看護協議》。
措施:雙方嚴格執行總公司、鐵路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1、對乙方作業給予積極配合,安排專人對施工予以及時有效地配合和監督,并對施工實施全過程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要求乙方處理。
2、施工配合時自行承擔配合人員的人身安全責任;
3、施工過程中監督乙方執行《安規》、《行規》、《技規》等規則。如乙方在施工中違反時,甲方向乙方下達《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在施工中嚴重違規影響行車時,甲方立即制止乙方施工,在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復工;
乙方:
1、施工時必須按規定設駐站聯絡員和現場安全員、防護員,并配齊防護備品,按標準設置防護;
2、施工單位按施工方案、施工規范、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按計劃項目進行施工作業,嚴禁擴大作業范圍;
3、施工作業時嚴禁超范圍破壞乙方鐵刺線防護網和安全保護區標志,因施工需要拆除防護網和護樁,必須簽訂防護網安全協議,按設計位置進行移設,甲方派專人監督,如需拆除防護網由乙方進行施工,并將拆下防護網和護樁由乙方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并辦理交接手續;
4、禁止乙方施工人員私自進入防護柵欄,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進入時,必須按規定穿著橘黃色防護服,并設專職防護員;
5、嚴格執行《哈爾濱鐵路局鄰近既有線大型施工機械作業管理辦法(試行)》,使用機械必須到甲方辦理許可證,機械作業時應隨車配備專職一人一機進行防護,距離既有線較近的作業,在列車到達施工現場10分鐘前提前停止作業,并加強防護,列車經過后方可繼續作業;
6、工具、材料、人員等不得侵入營業線安全限界,施工后料具在現場存放時,應派人24小時看護,不得影響既有線行車安全;
7、甲方配合人員不到現場或影響施工的設備未處理前嚴禁作業;
8、乙方施工前必須與電務、供電、車務等部門簽訂安全協議,電務、供電及甲方配合人員不到場嚴禁作業。
9、機械操作人員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操作證、資質證書,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同時,要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0、施工使用大型機械、施工便道必須設置隔離設施、否則嚴禁施工,隔離設施必須嚴格按哈鐵建網電(20__)908號電報設置。
11、施工作業不得破壞原有設備、設施,如果破壞或移設工務設備,必須通過甲方同意,強行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2、施工前,同信號、通信、電力部門聯系,明確光纜具體位置,填記《光電纜走向簽認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準作業。否則,擅自施工造成后果有乙方負全責。
13、施工中不得損壞甲方設備,禁止臟污道床,如施工損壞甲方設備、臟污道床施工結束后要負責恢復原樣。
14、遇降雨做好防護,防坍塌;降大雨及連續降雨嚴禁開挖基坑。編織袋、水泵等防洪必須設備,保證應急人員充足。
15、施工地段、施工期限內因乙方違章違規施工或安全措施不當發生的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6、施工負責地段需設置標志或警示標語,對施工責任地段的路外安全負責。
17、乙方施工人員不準擅自拆網、扒網、鉆網,并承擔擅自進入網內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不良事件。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拆網作業的,必須提前向設備管理單位報備,并對拆網處所采取有效封閉措施,同時安排專人看守,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8、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人員必須有《特種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考核合格,領取《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專業架子工進行。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大霧及雨、雪天氣和六級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腳手架上的高處作業。每天安排專人對腳手架各連接桿件、結構穩定性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架體結構的安全穩定,承擔因腳手架結構失穩錯造成的一切后果的責任。
19、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所需材料,必須列入到施工組織設計。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設備均應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在進行吊籃施工、橋面系施工、橋上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時,要做好施工設備、設施工具、料具以及工程垃圾的管理,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管理細則,防止橋上施工墜物影響人身和行車安全,并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安全責任。
(三)結合部分工
甲方:
接到乙方提出的配合作業申請后,指派安全質量監督員,并提前到達作業現場,按照《作業配合單》約定的配合時間在現場監控施工。
乙方:
1、作業中遇到有妨礙施工的甲方設備,要及時通知甲方配合人員處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破壞甲方設備;
2、需要甲方配合作業時,應提前3天將配合方式、項目、具體要求和安全、技術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簽好《作業配合單》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3、設計發生變更、影響線路穩定、穿跨越線路本協議涉及具體分項工程時,必須重新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甲方:
1、按乙方提出的配合作業請求進行配合作業,承擔配合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責任;
2、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乙方:
1、向甲方提供設計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作業內容、作業范圍,并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責任;承擔不聽甲方制止,強行作業造成后果的責任;
2、施工期間,由于施工而引起的既有線行車設備不能正常使用和危及行車安全、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設備及機械設備侵限等出現安全事故、乙方施工基礎開挖時,路基塌方侵限造成一切行車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線路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并對塌方處所進行填埋、夯實達到《修規》規定,機械設備及時撤出限界,并承擔全部責任;
3、承擔日常拆卸防護柵欄、關閉不及時、管理不到位造成路外傷亡的責任,因乙方擅自拆除鐵刺防護網,封閉不及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承擔未與電務、供電、車務等部門簽訂安全協議及配合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造成一切后果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賠償辦法(包括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1.乙方發生責任行車事故和施工安全紅線問題,依據《哈爾濱鐵路局施工安全違約行為追究管理辦法》收繳違約金。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用檢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項目配合費用
按總公司、路局有關規定執行。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嚴格執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后,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5份,返還甲方后生效。
(此頁無正文)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業務處 工程項目管理機構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監察室
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客運專線2標段臨近既有線施工工程項目,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經雙方協商,制定本《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慨況
1、施工項目鐵路臨近鐵路營業線橋梁、路基、框架橋(涵)施工;
2、作業內容:
(1)特大橋樁基、承臺、墩身、箱梁架設施工;
(2)改渠施工;
(3)拆除原鐵路既有結構物(橋梁、涵洞),
(4)路基防護柵欄、橋梁遮板、電纜槽、聲屏障、欄桿安裝;
(5)路基約束樁、聲屏障樁基施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280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號)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任組長,聯系人安全總監兼安質部長,甲方 線橋車間主任),聯系人(電話),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并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并相互簽認備查。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① 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② 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③ 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④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監護。
2、實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加強對施工單位涉及既有線安全的施工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
3、發現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劃定防護范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2、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的卡控措施并認真執行。施工機械、施工作業人員嚴禁擅自穿越既有線鐵路,造成行車事故,乙方負主要責任。(按照部、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和《技規》、《工務安規》、《行規》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執行)
3、乙方組織施工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范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4、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5、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范》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須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甲方進行開工前的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安全員、防護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合格證)上崗。
7、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1)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2)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3)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4)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5)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還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6)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7)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8)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五、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1、既有線路路基安全及穩定防護;
2、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的既有線線路安全及穩定防護;
3、施工機械、設備使用安全防護,施工用料具、機械、設備存放、管理安全防護;
4、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內的既有線行車安全防護;
5、施工作業人員及監督、配合人員勞動人身安全防護;
安全防范的主要措施:
1、乙方應指派專人對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內的路基、線路、封閉柵欄等設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在甲方指導下組織處理,以確保路基、線路等設備完好穩定;
2、乙方在既有線兩側進行機械施工時,應在距鐵路線路中心線5米以外處設立警示標志安全線,并指派專人負責監護,防止施工作業人員、機械侵限,以保證不損壞既有線設備,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應加強并規范施工用料具、機械管理,做到分類堆碼、整齊規范,標志明顯,派專人24小時看守,確保施工材料、機具不侵入限界;
4、乙方應加強汛期防洪工作,要指派專人定期、不定期對施工地段及前后100米范圍內的既有線排水設備進行檢查和清理,以保證排水設備暢通及汛期行車安全,同時,應做好防洪應急搶險料具準備及措施落實工作;
5、乙方施工人員應經過崗前安全、質量及技術業務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以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質量意識及技術業務水平,乙方施工主要及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做到持有效合格證上崗;
6、乙方應加強臨近既有線施工的的勞動安全管理,所有進入鐵路安全保護區范圍的作業人員必須穿黃背心、戴安全帽,施工作業應設置防護,施工人員,機具嚴禁穿越既有鐵路線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7、施工材料、機具和施工人員嚴禁擅自從鐵路線路上搬運和穿越,若因施工需要,橫穿鐵路必須提起與甲方聯系,經甲方同意并設置好防護后才能進行,乙方擅自作業,造成行車和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其它安全防范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辦理。
六、結合部分安全分工(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1、 乙方在進行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施工時,甲方必須有人在現場配合、監護、以確保行車、人身安全;
2、乙方在進行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施工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取得甲方的認可;
3、施工地段前后100米范圍內的路基、線路等設備安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監督、配合人員的要求,在不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的前提下進行施工;
5、如乙方施工中損壞甲方的不明設備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施工配合負責人并停止施工,甲方施工配合負責人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須立即派人前往確認設備情況并提出臨時解決方案。
6、施工單位按照批準臨近既有線監管計劃對既有框架橋(涵)寶成下行線側拆除原有橋梁及涵洞等結構物,拆除前需對既有線進行防護。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和路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于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本施工安全協議僅限于惺惺惜惺惺臨近既有線施工項目,若乙方進行涉及既有線安全的其他施工項目,須另行單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與本協議一并執行
十一、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總部、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為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后生效。
此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局安全監察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5
發包單位:__________
承包單位:__________
甲方將建筑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3.分包形式: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_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實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_____同志負責聯系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實情況。甲乙方雙方應經常聯系,進行項目安全檢查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10.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指定的專間集中使用。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障礙物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應自覺地辦理從業人員的登記注冊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其他:
(1)為認真落實安全管理等規定以及責任制方針,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_____元,以作為甲方對項目的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考評的獎罰。
(2)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具體參照附件。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蓋章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
甲方安全負責人:_____ 乙方安全責任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20 年 月 日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名稱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鍋爐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
____市 區 股份有限公司廠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影響甲方或第三方電網、設備等事故,甲方有責任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對于檢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和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未按照規定時間整改的,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
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以下規程與規范:
(1)《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鍋爐水壓試驗技術條件》等壓力容器生產、安裝規程;
(2)《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
(3)甲方關于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并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在技術交底后,制訂《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并報甲方備案。
5.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6.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7.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量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10.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或第三方的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設備嚴重損壞;
(3)發生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5.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當面通知或工作聯系單、電話等形式聯系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甲方通知后未按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500元至20__元罰款,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及當地安監部門的處罰。
6.乙方使用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或第三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協議執行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遵守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九條 協議有效期限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簽字認可之日止。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協議份額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由于乙方工程施工位于甲方風機周圍、集電線路下方,為明確乙方安全責任,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法》和國家、地方電力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各項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項目內容:
二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乙方安全生產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2.甲方應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甲方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作業人員采取經濟處罰,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范、標準。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施工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服從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生產施工。
4.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5.乙方工程施工結束后應恢復甲方相關風機平臺,道路的原貌,不得增加甲方的占地面積;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占地面積增加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施工不得破壞集電線路桿塔、拉線的牢固與穩定,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施工將會影響草原積水與水流向,導致箱變積水,影響箱變、風機安全穩定運行,乙方與甲方協商負責解決此類問題。
8.乙方負責協商解決堤壩與集電線路安全距離降低的事宜。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甲方電力設施損壞由乙方維修更換。并對甲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施工不得影響甲方道路暢通。
11.乙方對乙方新建工程影響發生的衍生事件負責。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8
甲方單位名稱(發包方):乙方單位名稱(承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確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電監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發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鐵路專用線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區間路基、橋涵、拆除工程、大臨設施及過渡工程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與 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結束,協議自行終止。
三、總則
1.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在發包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工程建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制定以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度,明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五同時”原則,杜絕“三違”行為,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
5.工程建設期間,承包人指派專方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發包方指派專人檢查施工現場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以及規程、制度執行情況。
6.本協議雙方主要負責人是該方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該方安全管理負全責。
7. 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安全、順利完成。
8.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四、發包方安全責任
1.對承包方的各項安全相關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 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有施工簡歷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1.2 相關負責人、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 配備的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等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1.4 人員超過300人的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超過50人的專職安全員的數量達到相關要求,50人以下的設有專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機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學歷和經歷符合相關要求,持有資質證書。
1.5 人員名單、年齡、身份證、健康證明。
2.開工前發包方、監理工程師對承包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 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開始施工前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報發包方批準。
4.發包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并督促承包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5.發包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承包方聯系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聯系電話 。
6.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五、承包方安全責任
承包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事故承擔安全責任。承包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承包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鐵路安全規程、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承包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承包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聯系電話 。
5.承包方施工前,結合本工程項目實際,必須編制“三措一案”(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交發包方審核,對“三措一案”不合格的,不允許開工作業。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承包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承包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承包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資格證書。
8.承包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立即組織整改,對危及人身和重要設備安全的隱患,要停工整改,經檢查確認隱患確已消除后方可準許繼續施工。
9.承包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拆除、更改防護設施及標識。
10.承包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1.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對發包方、監理單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2.承包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發包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3.承包方對工程施工中發生的人身、交通、火災、環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全責。
14.承包方對工程施工中發生的設備(含造成向莆線既有結構損壞等)事故,由承包方負全責。
15.承包方因施工原因影響向莆線聯調聯試等問題,由承包方承擔所有責任。
16.承包方施工中造成第三方發生安全事故或出現損失,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
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七、施工安全保證金
項目開工前,發包方在與承包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明確預留工程款的1.5%作為施工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發生有承包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或違章違規行為,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八、考核管理
1.發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安全保留金的100%,并對其項目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按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發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100萬元;
3.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處罰50萬元;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每臺次處罰20萬元;
5.發生較大設備事故,每臺次處罰8萬元;
6.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每次處罰10萬元;
7.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每次處罰5萬元;
8.發生承包方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處罰10 萬元;
9.發生承包方負主要責任的較大交通事故,每次處罰5萬元;
10.發生一般事故,每次處罰1~5萬元;
11.對承包人在施工中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人員和單位,監理單位或發包方有權處罰50元至1000元。
12.由于發包方或承包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3.合同履行中,發現承包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4.承包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15.特種人員無證上崗,處罰承包方800元/人次。
16.承包方對發包人、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處罰承包方按20__元/天。
17.作業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處罰10萬元/次。
18.承包方在作業中,如果違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規定,無須承包方簽字同意,發包方按發包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關標準進行處罰,承包方在2日內將罰款交到發包方,超時未交按2倍罰款金額在保留金內扣除,對超出保留金部分從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承包方對安全文明考核不得有推諉、搪塞、講情、討價等現象,如發生上訴現象按照罰款金額5倍處罰。
19.本標段所有工程竣工后實現安全目標,未發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為,發包方根據實際情況對承包方進行適當獎勵。
九、本協議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承、發包雙方簽章后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承、發包雙方各執二份。
十、其他事項
承、發包雙方約定的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安監負責人: 安監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9
甲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工程項目區域: 負責人: 簽字
甲方安全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區域: 負責人: 公章
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管理協議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精神,確保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項目施工(以下簡稱甲方)、相關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管理責任,規范作業行為,使工程安全優質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協議。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雙方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防火、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及鞍鋼集團公司、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等各項管理規定。
2、從事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的有關要求。
3、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制止威脅安全的違章行為;對安全、火災隱患有權責令限期整改。
4、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內安全、環保、廠容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5、所有施工設備(工用具)禁止超負荷運行(使用)。
6、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非作業區域逗留,禁止隨意動用非作業區域設備(設施)。
7、需要配合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自工作范圍內的要求及相關規定。
8、工程結算時,必須通過甲方安全、防火、環保管理部門審核驗證,需乙方承擔的事故損失費及各項罰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并保留追償權利。
9、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內容要與并由施工方負責人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10、此協議由甲、乙雙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簽字后交安全部門簽字蓋章。
二、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鞍鋼集團公司、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工程開工前要認真審查有關圖紙和資料,并熟悉施工現場,依據施工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一圖三表,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作業活動內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辦理好一切開工手續。
2、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提前到集團公司環保處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辦理施工占地(綠地)、占道、伐樹等相關手續。
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按照甲方相關要求內容,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同時施工單位要組織施工人員建立互保對子。施工區域要設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及安全護欄、安全網、夜間安全警示燈等防護設施,否則不予開工。
4、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管道部位動火時,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天辦理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執行動火票制度)。切斷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來源,并處理干凈殘余氣體(包括長期閑置的易燃易爆氣體設施)經取樣分析含氧量≥20.5%,必須可靠方可動火。對動火周圍的建筑物和設備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并且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時,可請消防車到現場監護。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票簽發的時間、地點進行。
5、乙方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識的教育(必要時可請建設單位專業人員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不亂竄,不動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各種閥門,不準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逗留、睡覺、更不準吸煙和點火燒廢物,以免發生天燃氣中毒和火災事故。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的現場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6、在天燃氣(氮氣)區域檢修、搶修、施工作業必須攜帶煤氣檢測警儀(氧氣檢測儀)和防毒面具,特別是在天燃氣設施或管道、容器內施工作業必須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確認合格后方可作業。如確因生產或施工需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所規定的時間進行作業,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監護。
7、在拆除設備、設施時,特別是拆除天燃氣設施,對于天燃氣設施的動火,應采取封閉式,并備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車現場配合。拆除下來的物體要進行余火處理,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施工。
8、在安裝和拆卸構件(設備)時,施工單位要擬定好可行的方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充分討論后,制定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確認具備條件時,方可進行施工。施工單位要設專人指揮、專人監護,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構件和設備,不準在可燃氣體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設備和其它構筑物上捆綁和設吊具,以免發生碰撞損壞其設施、設備。
9、在高處(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時,施工人員要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高處作業搭設的跳板必須相互綁扎牢固,一處作業鋪設不能少于三塊跳板,同一區域多人作業時要設置圍欄,不許搭設探頭跳;高處平臺邊沿及孔洞處要設圍欄和明顯標志。上層施工要做好保護下層的措施,下層人員(包括地面)受落物傷害,追究上層作業人員的責任,防止高處墜落和落物傷人及砸壞公共設施、設備,施工單位要指派專人檢查和監護。如在鐵路、公路段施工時,要提前與鐵路、公路部門取得聯系,辦理好一切必要手續。并按上述部門要求去執行,否則不予施工。
10、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如遇到各處障礙或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各有關部門進行會簽,待障礙或問題處理后,方可施工。
11、施工單位或人員進入要害部位施工時,必須辦理要害證,要與所屬單位簽訂要害部位補充規定,并按協議的要求落實,否則不準施工。
12、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施工過程采取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產生污染。嚴禁向排水系統、土壤中傾倒油類、酸類、堿類、化學品類及其它污染物,嚴禁火燒各種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清運、處置施工中產生的廢物,廢物收集、運輸要防丟散、防泄漏、防飛揚,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單位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不準放在室內使用,嚴禁放在易燃氣體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區域使用。氣瓶施工使用停止后,不許在作業現場放置應及時收集存放到專用庫房,氣瓶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靜態狀態下(未使用)氣瓶間隔為5米,動態狀態下(正在使用)氣瓶間隔為7米,氣瓶使用時必須單獨從庫房中分離開使用,不準在庫房集中存放時開啟使用。
14、施工單位要保證施工所在區域的安全通道暢通,方便生產操作和正常巡檢,維護工作。正常放置的備品備件等,在生產出現問題時,施工單位應將物件及時撤離為生產創造條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時,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會簽,作業時,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電纜、管道等原有設施,一經發現,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協商處理后再繼續施工。
16、需要停電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停電相關要求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標志、操作牌管理辦法》和停送電制度,停電的線路及設備要進行雙方驗電,待雙方確認無電后,方可施工作業。
17、乙方在吊運設備或構件時捆扎必須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標準,棱角部位必須加墊,嚴防抽簽或吊具斷落物傷人。施工單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繩索、材料、設備等均由施工單位自行保管,并確保其安全性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損壞、丟失等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18、施工期間,乙方施工安全員,必須在每天施工作業前,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施工作業安全交底。
19、施工動火作業前必需開具動火票,施工單位動火要自備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則不準施工動火。施工單位在當日施工完畢后,要徹底檢查動火源是否熄滅,施工用電是否切斷,以免發生起火,引起火災。
20、在電氣、計量等要害設施上施工時,遵守上述協議內容的基礎上,還必須遵守電氣、計量施工、動火的有關規定,以保證安全施工。
21、對檢修、搶修工程施工的立體交叉、多層作業必須做到聯系確認到位,上層保護好下層,特別是在在線生產運行的設備上方進行拆除、安裝、切割、焊補等作業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22、在施工區域內,嚴禁非施工人員逗留,否則造成事故,后果責任由事故單位或個人負責。
23、乙方施工用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包扎,露天設置的臨時用電設備應有防雨設施,臨時用電設備要有接地保護,手持行燈、金屬容器內部、地下室、潮濕地區等臨時照明采用安全電壓,電氣開關處應設明顯標志,
24、乙方施工作業中對環境污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業中應優先采用無污染或低污染作業方式(方法),作業中禁止產生新的二次環境污染。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種工程物資和設備,要按甲方工程部門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不準隨意亂堆亂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擺放不準占用安全通道,施工中產生的固體(液體)廢料、廢棄設備要隨時清理干凈,做到施工結束廢料清理結束,場地平整。
25、施工過程中不準向廠區道路及硬鋪蓋地面區域、草坪里隨意排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污水、化學原料等廢棄物。
26、在現場油漆地面上不準拖拉任何對地面產生磨傷的硬件物品,在作業、搬運、吊運物品時將地面損傷,將按照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廠容、環境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考核。
2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或終止施工,并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給予考核。
28、凡在取向硅鋼建設項目施工區域內作業的單位,均遵守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而發生安全、防火、環保人身傷害事故,由違規方負全責。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防火、治安保衛法律、法規,遵守鞍鋼股份公司和甲方有關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安全防火管理、現場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環保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在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30、其它條款,按照具體施工內容填寫 (補充內容) :
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寫)。
1.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電動葫蘆吊等起重設備,甲方應在施工前確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員嚴禁動用乙方的設備、動力線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系,經同意后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須將施工區域內的水、電、風、等介質處在符合施工作業條件狀態。
6.甲方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工作票制,停送電甲乙雙方要確認。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沒有檢修作業票及安全交底的作業項目;搶修作業甲方必須開具臨時作業票并進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于安全、防火隱患及整改意見,甲方應給予重視,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由于不能及時整改,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向乙方說明原因,確保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排放區域及存放地點。
10.甲方制度與國家、集團公司相關規定不符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1.甲方必須執行設備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權拒絕無牌作業。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生產、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生產、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廣東省相關安全生產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施工項目:
二、施工地點:
三、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進廠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并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崗,便于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五、施工人員由工程負責人向出入門崗的保安報備,并按甲方門禁管制規定進行
換證登記,以規定的門崗為專用通道。
六、接受甲方交通管制,車輛在廠區內限速行駛。
七、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
八、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廠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雙方權利與責任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甲方負責對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及相關規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責任、權利;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范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2、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乙方應針對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并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3、乙方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4、乙方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二)現場各類危險警示標志齊全、整潔、設置合理。
5、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
(二)來公司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三)確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并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靈敏有效;
(四)來公司施工單位動用明火前,到行政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帶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1份,動火證辦理后,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單位動火前應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后確保火源熄滅;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范設施,并指定專人監護;
(六)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動火;
(七)高處焊割作業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八)禁止焊割有壓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九)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十)氧氣瓶、乙炔瓶和液化氣瓶等壓力容器要專人保管,單獨存放,氣瓶上有橡膠保護圈等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附件。
6、乙方應當及時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第五條:安全監督檢查
公司行政部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六條: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項附件:
(一)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三)提供施工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四)提供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十一:施工方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前繳納安全抵押金20__—5000元。
十二: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后每發現一人次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三:乙方自行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四: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協議書自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蓋章)
負責人(簽字):
外來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為了使乙方來甲方施工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 乙方應認真學習國務院頒布的“三大法規”、“五項規定”、“消防法”及甲方所規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甲方《員工日常行為規范》及《違反<員工日常行為規范>處理辦法》。經常教育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水平,遵守甲方《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2、 乙方施工時隨帶的特種設備、壓力容器等必須符合勞動部門所規定的要求。
3、 乙方在高溫、大風、陰雨不良天氣條件下工作應采取防高溫、防風、防雨、防滑、防觸電等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4、 乙方施工用電、用水、用氣、動用明火或使用甲方設備,應預先通知甲方的有關部門,按規定填寫《電氣臨時線申請單》、《危險作業審批單》等,經同意后方可使用,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如造成人身、設備、財產損失和影響生產,乙方應負賠償責任,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單位人員發生工傷事故,一切費用由承包單位負責。
6、 甲方安全、保衛及有關部門有權對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見,在緊急危害安全情況下,有權停止乙方的施工,因此延誤工期由乙方負責。
7、 氧氣瓶、乙炔瓶是屬于易燃易爆受壓容器,操作者要身體健康,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頒發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其它人員一律不能操作和亂動。
8、 乙方在氣瓶使用前要認真驗收其檢查日期是否在安全期內,氣瓶外觀是否完好,連接螺絲是否松動及減壓閥、阻火裝置是否有缺陷,如果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更換。
9、 嚴禁用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紗頭等去接觸瓶閥、閥桿及減壓閥,嚴禁用鐵器敲擊瓶殼或猛擰減壓器的調節螺絲桿,嚴禁把氧氣管和乙炔管代用或混用。
10、 瓶閥或減壓器發生凍結時嚴禁用明火烘烤,要用40℃的溫水解凍,氣瓶使用時要注意留有余氣,氧氣一般情況為0.05Mpa,乙炔一般為0.1-0.3Mpa。
11、 乙方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清理現場,保持現場整潔,需整改內容應按照甲方要求時間內進行整改。
12、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條款,甲方有權在在工程款中扣除。
13、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例行安全生產檢查和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周一為安全生產例行大檢查,周二為安全生產例會,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3)加強對樁機、吊機等重型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嚴防機械帶病作業;
(4)及時清理場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塵土,控制揚塵;
(5)設立基坑外沉降監測點,嚴密檢測深基坑圍護作業對居民圍墻、樓房的安全影響,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甲方廠區及施工場地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并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布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6、乙方工地食堂整潔,有防蠅設備,炊事人員持證上崗,職工宿舍通風、明亮、整齊、衛生。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布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并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對新人和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4、幫助乙方總結文明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5、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簽署意見。
6、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7、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設備,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周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8、參加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設備等驗改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
9、甲乙雙方在同一場地交叉作業時,雙方統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各自承擔由于防范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傷害及損失。三、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四、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建造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后本協議同時廢止。
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沖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13
根據 有限公司《基本建設相關管理制度》和《地面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要求,結合《肖家洼煤礦工業廣場場外排洪溝工程合同》內容及肖家洼煤礦現場施工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責任雙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二、工程項目名稱:排洪溝工程
三、工程項目期限:合同工期
四、管理職責
(一)甲方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對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施工進行協調服務工作。
2.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和圖紙。
3.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4.負責對由乙方編制,并經其主管部門批準的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
5.甲方委托監理人負責管理本工程的工程質量、安全施工。
6.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有權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安全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完畢,同時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7.負責對乙方參加建設的施工隊伍或施工人員資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8.負責組織單項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
(二)乙方安全管理職責
1.對所承包的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中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負責制訂、完善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發揮自身安全管理體系的職能作用,確保工程施工安全。
2.乙方施工期間,在接受國家和其上級安全管理的同時,必須接受甲方和甲方所在地上級管理機構的安全監察和綜合安全管理。
3.乙方負責按照有關規程、規范、標準和甲方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4.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全面安全與施工技術管理,保證按照工程設計的要求組織施工。開展自身安全檢查,及時處理事故隱患,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5.乙方應保證其工人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6.乙方負責承擔施工組織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8.負責對施工設備、施工材料的配備與使用進行管理。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設備、材料不得使用。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器械、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10.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輕、重、亡),一律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五、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發布開工通知。
2.按照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書的要求,為乙方提供施工安全管理的方便條件。
3.根據設計和施工的需要向乙方提供施工用地。
4.及時向上級匯報安全生產情況,發生事故時,積極幫助乙方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規定進行上報,積極配合上級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二)乙方義務:
1.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程和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書的要求履行應承擔的責任、義務。接受甲方上級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綜合安全管理。
2.按要求配齊各種安全設施和人員,嚴禁不符合安全設施條件要求的工程施工建設。承擔由于管理失控、設備設施配備不足或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欠帳而引起的事故損失和造成甲方工程損壞而引起的經濟責任。
3.承擔在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中,因失誤造成的一切事故損失。
4.當發生重大事故時,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和賠償責任。
5.為甲方和上級部門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施工區檢查工作提供方便。
6.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對使用或借用中的甲方設施(備)的管理,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當執行保護措施不力或沒有采取保護措施而發生損害時,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7.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8.當發生事故時,乙方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搶險救災,防止事故擴大化。并及時按規定上報事故。
六、現場安全管理獎懲辦法:
1、不到安全監察部備案及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書而擅自開工的,安全監察部有權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并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對相關部門責任人罰款1000元。
2、所有新開工的工程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審批后向施工人員進行貫徹學習,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報安全監察部備案后方可施工,否則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0元。
3、乙方不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和活動,甲方對其處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罰款。
4、乙方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規章制度不完善,經甲方書面通知后,仍不按期整改者,甲方對其處1000元罰款。
5、乙方要嚴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施工,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甲方并對其按5000--20000元/處進行處罰。
6、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不按期采取措施整改者,甲方對其處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7、乙方作業區域內若發生重大安全未遂事故時,甲方對其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并要追究其責任。
8、甲方根據合同規定,按合同總價的5%預留質量保證金,按合同總價的2%預留安全、環保和工人工資保證金,保證金劃入甲方財務部門安全基金賬戶。
乙方若在合同期限內發生一起重傷事故,甲方扣除50%的安全質量保證金;若在合同期限內發生一起1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甲方按上級部門對其追查處理決定執行,同時扣除全部安全質量保證金。
9、對查出的“三違”人員,除對其本人給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外,另對其所在單位處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罰款;對查出的嚴重“三違”人員,除對其本人給予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罰款外,另對其所在單位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10、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安全、質量管理規定的,甲方按相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11、在施工過程中因突發不可抗拒事件的原因,將要造成安全事故時,由于及時采取了果斷措施,消除了安全隱患,制止了安全事故的發生,給予當事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獎勵。
12、各類安全獎罰由甲方安監部審核,財資部負責獎罰兌現,罰款存入安全基金賬戶。
七.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或與上級規定相抵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當甲、乙雙方發生爭執時,應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否則,報請甲方所在地區的管理部門或司法部門進行裁決。
八.本責任書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各存貳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14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代理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風險提示: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伙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筑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項目相適應。按《建筑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簽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審核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第一條 施工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管理小組乙方及其各班組要建立安全施工領導小組,設立專職安全員與甲方保持聯系,并定期對其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特別是班前教育檢查),且和職工個人要簽定安全責任書,不簽者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復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說,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
2、審查承包方的安全生產資質和專項施工方案,對承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
4、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1、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自覺接受發包方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執行發包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作業前應針對工程特點進行再教育,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及自我防護意識,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消除事故隱患,保證作業環境的安全。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并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法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在施工期間,乙方自帶或外租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規范要求,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凡未經驗收批準,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7、對可能危及人身及財產安全或不具備安全生產環境的情況,有權拒絕施工并向甲方匯報。 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人員未遵守本安全責任協議書或相關安全規章制度、標準,違章作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出險理賠責任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X后生效。甲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委托乙方為首發大廈帶給夜景照明維修業務服務,為確保在維修過程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一、
二、本協議有效期:維修全過程的期間甲乙雙方安全職責
1.乙雙方務必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高空作業管理制度》等制度、規定。
2.作業期間,乙方指派專人負責高空作業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甲方協助監督檢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內,都務必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操作安全。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職責
1.甲方要求乙方對高空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貼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
(2)相關負責人,高空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貼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備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附后)。
2.不定期檢查乙方操作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用表;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甲方負責地面施工,巡視檢查。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職責:
1.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務必經甲方審核合格后,方能昨開工前的準備。
2.現場操作中,務必嚴格執行《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工作前務必征得甲方的許可。
3.工作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貼合安全規定。
4.乙方操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經落實整改后方準繼續工作。
5.在工作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貼合工作要求。對工作現場腳手架每一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7.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認真落實安全設備、安全用品的安裝和使用,保證施工安全。
8.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職責者)對甲方安全檢查中提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務必及時整改。
9.乙方理解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狀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10.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職責。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北XX集團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地址:辦公地址:
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郵編:郵編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16
工程名稱________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
甲 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用房工程項目部
乙 方:________設租賃公司
為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范雙方行為,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后必須經項目安全教育后,方可作業。
2、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并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后,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置,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項目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項目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吊”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并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運行。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周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后,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吊”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項目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為切實貫徹和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遵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甲乙雙方就項目安全生產達成以下共識,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1、安全生產的目標
(1)不發生生產性人身傷亡事故。
(2)不發生生產性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2萬元以上的機械設備、交通和火災事故。
(3)不發生生產性原因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
(4)不發生較大以上工程質量事故。
(5)不發生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其它責任事故。
2、安全責任
2.1責任主體及相關者甲方負責統一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施工安全、社會治安、消防、防汛和防災、救災等工作,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和協調,認真執行甲方發出的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任何指令。甲方對安全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工作并不免除乙方按第2.3規定應負的安全責任。乙方充分理解甲方對于安全生產的重視,愿意切實做好安全施工措施,確保作業安全。由于乙方責任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2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在合同單價(總價)中計入安全生產費用,為乙方履行安全責任提供必要的資金。
(2)甲方負責組建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管理和協調工地的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按規定檢查和監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實施。
(3)甲方負責與工程業主及相關單位治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轄治安管理事宜。
(4)甲方負責與工程業主在工地的消防隊伍聯系工作,接受消防隊伍的監督檢查。
(5)甲方負責進行防汛檢查,統一指揮防汛救災工作。
2.3乙方的安全責任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按合同規定履行其安全職責。乙方應設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的安全員,加強作業安全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并經常對其職工進行培訓和教育。
(2)乙方為履行其施工合同中的責任,需要使用、運輸并貯存危險物品時,應事先采取必要的安排或預防措施,并應遵守與上述物品有關的條例、法律和規定。
(3)乙方應在作業時采取規范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網、安全繩等),給作業人員配置標準的安全保護和防護器具。對其雇員在作業中發生的人身傷亡負責。
(4)乙方應配置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各類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設備所有安全保護裝置、機構的齊備、完好、可靠。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設備的碰撞、傾覆、失控。乙方對其工地范圍內的人員、材料和設備的安全負責。(5)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同時配有專人負責各工作面安全工作,以確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實行。
2.4工傷事故及保險在合同實施期間,乙方應負責為其雇用的所有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并報甲方備案。乙方應承擔其所雇傭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責任,并免除甲方因乙方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
3、安全生產措施費甲方與乙方所簽訂施工合同已計入了相應的安全生產措施費。
4、考評與獎罰
4.1安全生產考評雙方協商確定,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甲方將按管理目標考核辦法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質量控制、文明施工等進行綜合考評,并根據綜合考評結果進行獎勵和處罰。
4.2安全責任事故追加處罰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在合同實施期間發生以下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甲方將按照以下
標準對乙方進行處罰:
1)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死亡事故每人次罰款10萬元。
(2)發生重傷事故,每人次罰款3萬元。
(3)發生火災、交通等事故,每次罰款萬元。
4)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高空墜落事故或集體中毒事件,每次罰10萬元。
4.3甲方有權根據本工程業主、監理人對甲方的安全處罰對乙方違章違規等進行處罰。乙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特別獎勵。
4.4安全事故的罰款將在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4.5前述獎罰不包含或抵減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獎罰,并不能替代或涵蓋施工合同中規定的因乙方違約而對乙方課以的違約金處罰。
5、本責任書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不因本責任書的簽訂,免除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其它責任與義務。
甲方:
乙方
現場負責人:
法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交底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裝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安裝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施工安全,預防各種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吊籃安全合同。
一、出租方責任
1.對出租吊籃完好性和安全性負責,當接到承租方報修通知后,應及時維修,維修后應對故障或損壞情況、產生原因、更換零件內容、事故性質等做好書面記錄。
2.出租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安裝指導與拆卸,并對承租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3.出租方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書面檢查記錄。承租方吊籃移位后必須經出租方專業技術人員檢驗認可方可運行。
4.當出租方技術人員對設備檢查時,發現有帶病運行或違章操作時,有權指令停工或檢修。對不聽勸告的操作人員及負責人,出現安全事故及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承租方配合安裝或操作人員出現的非吊籃機械故障出現的意外事故,出租方不負任何責任。
6.出租方維修技術人員在工地時,嚴禁酒后作業,戴好安全帽等。必須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程。
二、承租方責任
l.吊籃操作人員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標準,規范,規定制度執行使用吊籃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并嚴格執行高處作業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書》,杜絕違章作業。
2.吊籃操作人員上吊籃前,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3.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施工中嚴禁打鬧,必須精力集中。
4.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煙,并遠離電焊火種。
5.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癥。
6.吊籃作業人員必須有兩人,不允許一人上工作平臺。
7.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及樓頂的懸掛機構,配重數量進行檢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上下升降數次,確定安全無誤后方可使用。
8.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安全鎖內嚴禁進入砂漿、膠水、廢紙,油漆等異物。
9.發現鋼絲繩被卡在提升機內時,操作人員必須立即關閉電源,嚴禁繼續操作電器箱,按下按鈕,并通知出租方搶修。
10.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工作臺,不得在空中攀窗出入,嚴禁人員從一臺吊籃直接進入另一臺吊籃。
11.吊籃額定載重量ZLP630(630kg),嚴禁超載運行。工作平臺內荷載應大致均布(荷載包括人體重量)。
12.建筑材料和工具上、下吊籃工作平臺應從緊靠工作平臺的樓層窗口、陽臺進行。
13.電器箱不得作為其他電器的配電箱使用,箱內嚴禁擺放雜物,吊籃內嚴禁電焊操作,嚴禁將電焊機打鐵線搭在吊籃上。并嚴禁電焊火花濺到鋼絲繩上。必須對鋼絲繩等作好安全防護。
14.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鎖和提升機,當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情況,電器箱出現電器元件燒壞、工作鋼絲繩斷裂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并切斷電源,撤離工作平臺,并通知出租方及時搶修。
15.工作平臺懸掛在空中時,不得拆卸。
16.因安全因素,嚴禁夜間操作,違者自負。
17.5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雨、霧天和大雪天,應停止使用吊籃,風雨過后,操作人員應配合檢修人員全面檢查吊籃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8.吊籃電源為380 V/220V,必須可靠接零(接地)保護。吊籃內如需設置照明,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
19.吊籃不使用時應停放在地面上,必須切斷電源,電器箱應采用防火、防雨措施,如吊籃不能下降到地面停放,應用繩索固定好工作平臺方能離開。
20.每天使用結束后,應將工作平臺降到地面。
三、其它事項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