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車輛租賃合同(精選3篇)
施工工程車輛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地址: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順利實施 工程項目的建設,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務,并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合同雙方就本合同交通車輛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磋商。鑒于乙方對本工程的相關情況已經進行了認真了解,并對施工現場進行了考察,愿意將所屬交通車輛租賃給甲方用于本項目施工,雙方本著自愿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在嚴格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的前提下,特簽訂交通車輛租賃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1 租賃設備
甲方需租賃機械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成新詳見下表《租賃機械設備明細表》。甲方承租乙方的械設備如下:
租賃機械設備明細表
設備名稱型號制造廠名出廠日期數量/臺
2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到退租日。
2.2 甲方可以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調整租賃期限,最終以甲方確認的機械設備退場通知為準。
3 租賃價格
租賃價格: 元(臺/月),并提供國家正式稅收發票。
4 結算方式
4.1 自設備進場施工之日起滿一個月后甲方開始結算租金。每月25日之前,甲方開具上一個月的租賃結算單,結算乙方上個月25號前的租金, 不足一月的按天計算(月制度天數按30天計算)。乙方在結算單上簽字確認并開具國家正式稅收發票辦理租金結算。
5 租賃設備的維修
5.1 在租賃期間,設備出現故障,甲方要及時通知乙方.乙方負責承擔設備的維修,并及時委派人員進行修復。
5.2 若由于乙方設備故障原因不能工作,單月停修累計超過3天,超出部分按日租金額扣除。
6 燃潤油供給及維修費
甲方只承擔設備正常使用的燃油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潤滑油及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7 機上人員的補貼和住宿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方便,每月補貼伙食費200元。乙方提供的交通車輛必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合格證書,并提供操作手上崗證書及人身意外保單;乙方為該設備配備機械操作手1名,甲方安排住宿,行李乙方自帶。
8 安全事故的責任和處理
按照誰的安全責任誰負責的原則,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法律訴訟。
9 雙方責任
9.1 甲方責任
9.1.1為加強對乙方交通車輛的組織與管理,甲方由辦公室負責車輛的日常調度,由物機部負責核算車輛油耗。
9.1.2 負責及時通知乙方車輛進退場。
9.1.3 協助乙方解決車輛存放場地。
9.1.4 及時統計運轉記錄,核發燃油消耗定額,負責對實際使用乙方的交通車輛按月結算租賃費用。
9.1.5 施工結束后及時辦理退場手續。
9.2 乙方責任
9.2.1 按照合同要求,確保車輛2日內按時進場,抵達施工現場。
9.2.2 應負責為進場的機械設備配備滿足甲方要求的合格操作司機,操作手必須持有與所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或特種設備操作證)并在審驗有效期內。車輛必須進行年審或經過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安檢并出具合格證書,且能夠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操作手有義務在工作過程中按甲方要求認真填寫相關管理記錄表。
9.2.3 應自行負責其進場的交通車輛的保養工作并保證其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車輛發生故障及時派員解除,圓滿完成交給的出車任務,最大限度不影響生產。對于甲方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材料等問題無連帶責任。若因車輛故障及性能問題嚴重影響施工、結算工作,應承擔相應責任。
9.2.4 乙方應自行負責因其交通車輛租賃所需的一切生活性臨時設施及費用的開支。應自行為其雇傭人員自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不得低于10萬元/人(其中醫療保險不得低于2萬元/人);并為其車輛辦理足額的財產保險。甲方租賃期間因乙方人員責任造成人員傷亡,機械設備損壞、丟失,財產損失,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自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2.5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操作手,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更換期內相應租金;乙方出租的機械設備必須服從甲方現場調配和安排,服從甲方現場有關人員指揮操;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調度,不得對甲方調度拒絕、推諉,否則甲方有權扣減當日租金。
9.2.6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揮,并有及時向機械安全主管部門反映要求協調解決的權利。
9.2.7 積極配合甲方做好運轉記錄、燃油等的統計工作。
9.2.8 乙方駕駛員由甲方統一管理,不得在外租房住宿。
10 違約責任
10.1 乙方不得擅自調回已出租的設備,否則乙方按雙倍租金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11 爭議的解決
11.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經濟合同及其他合同等,甲方均不承擔連帶責任。
11.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解決期間,與爭議無關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當繼續履行。
1、向 西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其他事宜
12.1 乙方必須為參與施工人員辦理合格上崗證、操作證和人身意外保險。
12.2 本合同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明示及隱含的責任履行完畢后,合同自行終止。
12.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大客車5輛,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 出車時間及費用 年 月 日 時 分~ 時 分;每輛車 元,當日結算。
三、 雙方權利與義務:
1、 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
2、 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 乙方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車況合格、行車安全。
4、 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5、 甲方在用車后,當日結算租金,足額兌現。
四、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 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 __________ 出租方: 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施工工程車輛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工程的實際需要,現將樓鋼筋工程委托乙方進行勞務分包,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在包工不包料的前提下將花都港灣28、29#樓所有鋼筋工活,包括鋼筋加工、鋼筋綁扎。
二、工程價格
工程價格按實際所完成的建筑面積進行計算;基礎與陽臺各算一半。雨篷超過一米五按一半計算,樓層按六層+躍層計算;基礎和主體共八個頂。
三、付款方法
1、按每平米七元計算。
2、樓層結頂付清乙方一切費用和工資,不得拖欠。
3、如果因天氣變化樓未結頂,按干到幾層結算幾層,不得拖欠。
4、記工按每工肆拾元計算。乙方不包括裝卸鋼筋,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卸則工資另算(七元/噸)。
四、食宿方面
1、伙食、住宿由甲方提供。
2、借支費用按每十天,每人次壹百元,如有其他經協商和甲方解決。
五、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均應按圖紙設計、會審紀要、變更及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并得到優良標準,杜絕質量隱患及事故發生。
六、工程進度
能夠按照甲方提供的總體合同進度工期要求完成,按照甲方制定的主體工程進度計劃及月旬計劃完成。如完不成后果自負。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達到人走料清,如不清在甲方有權找人清理,工資有乙方承擔,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聽從甲方安排,不聽者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六、如乙方不能完成者,中途停工,或人走影響工程進度,工程款不予結算,一分不給,后果自負。
七、其他
1、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和甲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活完款清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工程車輛租賃合同 篇3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或個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工程承包過程中的安全防治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安全管理責任: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司安全教育,提供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消防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國家、上海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規定;乙方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不得進行施工操作。
(二)甲方督促乙方組織安全生產保障體系,乙方應按照安全自主管理的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等活動。
(三)乙方法定代表人 為所承包工程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執行經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做好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管理工作。
(四)乙方指定 為專職安全環保員,負責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消防教育及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管理,甲方指派 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防火的規定。
(五)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六)凡從事特種作業的乙方上崗人員,必須是持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專業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操作證者。
(七)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并按國家及上海市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上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予以解決。
(八)乙方施工中所需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施工安全、環保要求,由乙方自行解決。
(九)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若必須向甲方借用,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并確認所借用的設備是否完好且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一經接收就表示借入使用方確認該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該設備和工具的保養、維修及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十)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前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施工場所,若認為場所存有不安全因素,應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該施工場所處于安全狀態.
五、其他條款
(一)其它約定事項(若沒有約定,應填“無。”:
。
(二)本協議作為施工協議與該合同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環境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損失。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工程結束并辦妥有關手續后失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人: (簽名) 代表人: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