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郊區肉禽買賣協議(精選3篇)
石家莊郊區肉禽買賣協議 篇1
賣方買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名稱品種養殖地日齡數量單位單價金額交貨時間合計金額:大寫:小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1.交付的肉禽應符合以下標準:。
2.甲方應提供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3.。
第三條價款支付按下列第項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于肉禽交付之日起日內付清。
3.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肉禽交付后日內付清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返還。
4.。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年月日。
2.交貨地點:。
3.交貨方式:以下列第方式交貨。
由甲方送貨到。
由乙方自行到提貨。
其他:。
4.運費承擔:。
第五條驗收
1.以下列第項方式驗收。
交貨時在交貨地驗收:由乙方抽檢%肉禽,并開具驗收單據。
2.途損約定:。
3.第六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式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肉禽的品種、數量、質量、日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2.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后,應在天內負責處理。
3.。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肉禽品種、日齡、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付肉禽價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每日%支付違約金。
4.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石家莊郊區肉禽買賣協議 篇2
甲方: (買方) 乙方: (賣方)
甲、乙雙方秉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乙方將位于郫縣友愛鎮紫云村8社(IT大道旁)約10畝的苗圃(原洪程園林)賣給甲方,具體事宜如下:
1、乙方以160萬元(大寫:壹佰陸拾萬元正)的總價,將該苗圃賣給甲方,包括苗圃內現有的所有苗木、苗圃的現有經營權及苗圃現有土地租用權。
2、乙方必須保證該苗圃的產權歸乙方所有,且已與該苗圃的其他股東協商好,自愿賣出該苗圃,若由此在后期發生糾紛,視作乙方違約,將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并承擔相關違約金。
3、自本合同簽定日起,該苗圃原有的所有債務、債權關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合同簽定以后,該苗圃新發生的債務、債權關系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合同簽定后,乙方有義務幫甲方將該苗圃的`所有租地合同以甲方的名義重新簽定;乙方有義務幫甲方協調該苗圃后期事務(如:甲方在苗圃內修一些臨時建筑、土地硬化等)。
5、合同簽定后,該苗圃內所有苗木的成活與乙方無關。
6、付款方式: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后2個工作日內,甲方先付140萬(大寫:壹佰肆拾萬正)給乙方,余下20萬(大寫:貳拾萬元正),甲方在20xx年3月1號之前付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并承擔30萬(大寫:叁拾萬元)的違約金。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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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身份證號: 簽定日期:
石家莊郊區肉禽買賣協議 篇3
編號:
賣方:
買方:
見證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 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 款及第二條 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 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 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 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經辦人:電話:
乙方:經辦人: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