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燈箱制作合同(精選6篇)
室內燈箱制作合同 篇1
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室內燈箱制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按設計方案和制作明細單(參照附件)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室內燈箱及三角桌牌產品任務。
二、 制作要求:
1、乙方保證制作的產品、工藝、及材料達到技術標準。
2、乙方包工包料。
三、交貨時間、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對物品進行加工,于( 年 月)日前將貨物 (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四、驗收標準
甲方按和制作明細單驗收產品,并履行驗收手續。
五、合同金額:
1、經商定,制作施工費用為人民 元 (大寫:)。
2、甲方自合同生效后預付乙方定金 % (即¥0元),乙方應提供實物樣品供甲方確認(包含成品數量、工藝細節等因素),在成品確認后、送貨前支付制作費用余款的 (即¥0元)。
六、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給乙方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規合法的全額發票
七、合同商定之委托制作產品的具體驗收指標見附件 《標識標牌制作明細單》 ,附件與本合同共同生效。
八、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首款與尾款,如因此問題導致不能按時出貨或其他后果,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貨款按照合同規格延誤一天支付,乙方按總貨款的3‰收取甲方滯納金。
九、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的要求,實施工程制作,如有與方案不相符的地方,乙方有義務及時與甲方溝通,并得到甲方同意認可后方可制作。
2、乙方根據合同規定所需,按時按質完成標識標牌的制作,并達到甲方所指定的要求。
3、乙方所制作標識標牌如有質量問題,包括材料、尺寸、顏色不符合等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重新制作并按規定日期交貨,由此所產生的重復加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誤工、運費等相關損失,即賠付合同金額的5%給甲方作為賠償。
4、乙方如因自身問題導致延期交貨,不得超過三天,如超期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5、本合同一旦簽定,甲乙任一方若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則解除合同方應支付本合同金額的30%作為賠償給被解除合同方。
十、合同簽約當日生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室內燈箱制作合同 篇2
定作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細則規定,結合廣告產品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信執守。 定作方甲方因需要在制作廣告牌燈箱一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廣告牌尺寸:
二、用料及價格:
輔助材料:油漆、焊條、螺絲、鋼筋、扎帶、人工費、安裝等合計單價為: 。
三、付費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付定金 元,余款 元。廣告牌安 裝完畢后,甲方現場驗收后現金付清其余款項。
四、其他事項:
1、乙方包工包料并承擔該廣告牌的制作、安裝、保修、等費用。
2、該廣告牌的保修期限為 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該廣告牌如遇到無法抵抗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等等)因素造成的損失,乙不負責任,甲方可提供成本費,乙方給予及時修復。如廣告牌因質量問題燈光不亮等由乙方負責維修和維護。
五、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定作方甲方(簽章): 制作方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室內燈箱制作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室內燈箱制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按設計方案和制作明細單(參照附件)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室內燈箱及三角桌牌產品任務。
二、 制作要求:
1、乙方保證制作的產品、工藝、及材料達到技術標準。
2、乙方包工包料。
三、交貨時間、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對物品進行加工,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日前將貨物 (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四、驗收標準
甲方按和制作明細單驗收產品,并履行驗收手續。
五、合同金額:
1、經商定,制作施工費用為人民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
2、甲方自合同生效后預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即¥__________元),乙方應提供實物樣品供甲方確認(包含成品數量、工藝細節等因素),在成品確認后、送貨前支付制作費用余款的 (即¥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給乙方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規合法的全額發票
七、合同商定之委托制作產品的具體驗收指標見附件 《標識標牌制作明細單》 ,附件與本合同共同生效。
八、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首款與尾款,如因此問題導致不能按時出貨或其他后果,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貨款按照合同規格延誤一天支付,乙方按總貨款的3‰收取甲方滯納金。
九、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的要求,實施工程制作,如有與方案不相符的地方,乙方有義務及時與甲方溝通,并得到甲方同意認可后方可制作。
2、乙方根據合同規定所需,按時按質完成標識標牌的制作,并達到甲方所指定的要求。
3、乙方所制作標識標牌如有質量問題,包括材料、尺寸、顏色不符合等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重新制作并按規定日期交貨,由此所產生的重復加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誤工、運費等相關損失,即賠付合同金額的5%給甲方作為賠償。
4、乙方如因自身問題導致延期交貨,不得超過三天,如超期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5、本合同一旦簽定,甲乙任一方若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則解除合同方應支付本合同金額的30%作為賠償給被解除合同方。
十、合同簽約當日生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室內燈箱制作合同 篇4
定作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細則規定,結合廣告產品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信執守。定作方甲方因需要在制作廣告牌燈箱一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廣告牌尺寸:
二、用料及價格:
輔助材料:油漆、焊條、螺絲、鋼筋、扎帶、人工費、安裝等合計單價為:。
三、付費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付定金元,余款元。廣告牌安裝完畢后,甲方現場驗收后現金付清其余款項。
四、其他事項:
1、乙方包工包料并承擔該廣告牌的制作、安裝、保修、等費用。
2、該廣告牌的保修期限為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該廣告牌如遇到無法抵抗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等等)因素造成的損失,乙不負責任,甲方可提供成本費,乙方給予及時修復。如廣告牌因質量問題燈光不亮等由乙方負責維修和維護。
五、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定作方甲方(簽章):制作方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室內燈箱制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燈箱廣告制作安裝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工程范圍及要求
燈箱廣告制作安裝在甲方指定的位置(1-2樓中心墻)。
3、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20xx 年 9月29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如遇風、雨等惡劣天氣或甲方等因素,工期順延)。
二、工程(款)造價
金額(大寫人民幣)
三、甲方義務與權利
1、施工完成后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調換;
3、樓體燈箱制作與安裝、電源連接等施工中,與相關部門發生的問題,甲方與有關部門自行協調解決。
四、乙方義務與權利
1、乙方對工程質量負責的期限(保修期):燈箱光源均保修一年;
2、乙方使用的材料由其自行提供,但應確保材料的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標準;
3、乙方在施工中應文明施工、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護措施。
五、付款、結算方式
施工內容完成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付總款的90%,余款待保修期滿后付清。
六、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合同的內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均視為違約,其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有《工程預算清單》一份,此預算含稅金。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法定代表人:年 月日
乙方(簽字):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室內燈箱制作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制作內容及要求:1.2米2.4米7個、1.2米3米1個、1.2米1.8米1個;
二:安裝地點:翰彩包裝公司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工程制作費(即合同總價款):共計人民幣 13000.00元,大寫壹萬叁仟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時甲方預付壹仟元(¥1000元)。
b.制作安裝完成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項。
四: 工程期限
1、 至 止。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3、因甲方反復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由甲方支付乙方所有損失。
4、乙方在制作安裝過程中,甲方不得再提出修改意見。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如逾期,造成乙方不能及時進場和施工,而影響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制作、安裝完成標識牌制作和安裝,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費。
六、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