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委托處理協議(精選3篇)
事務委托處理協議 篇1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條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委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然后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一條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然后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受托人(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事務委托處理協議 篇2
茲委托金馬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務委托處理協議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__________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所地/居住地:__________住所地/居住地: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守約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處理相關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委托要求及期限
1.甲方按照本合同條款約定委托乙方從事相關事宜。乙方須履行本合同下各條款約定。
2.委托事務的具體要求:。
3.乙方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
4.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乙方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按照約定交付給甲方。
6.乙方在辦理委托事務完畢或者委托期限屆滿后,應按甲方要求將辦理委托事務所相關的資料和文件移交甲方。
7.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約定的委托期限屆滿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處理委托事務,但為甲方利益需要繼續處理的未完成事務除外。
8.轉委托
。1)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乙方在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甲方在本合同下所委托的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其他第三人代理。
。2)在緊急情況下受托方為了維護委托方的合法利益可以不經過委托方同意進行轉委托。緊急情況指受托方由于急病、通訊聯絡中斷等特殊原因,自己不能辦理委托事務,又不能與委托方及時取得聯系,如果不及時委托第三人處理委托事務,會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情形。
第二條委托協助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披露與委托事務相關的具體情況,提供與委托事務有關的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乙方在辦理委托事務完畢或者委托期限屆滿后,應按甲方要求將辦理委托事務所相關的資料和文件移交甲方。
3.甲方對乙方代理/從事相關事宜給予必要的配合:
。1)配合協助乙方的代理、推廣工作。
。2)配合協助乙方申請相關資質、辦理相關執照工作。
4.因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履行本條款約定的委托協助義務給委托項目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委托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辦理委托事務的報酬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2.報酬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5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
(2)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務辦理完畢經甲方認可后15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5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乙方開戶行:_____;
乙方收款戶名:_____;
乙方收款賬號:_____。
4.甲方應承擔或報銷乙方處理本合同委托事項發生的下列費用:
。1)為完成委托事務,乙方代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甲方應予報銷;
。2)差旅費用。具體標準為:_____;
。3)其他費用:_____。
5.除本合同明確約定或甲方明確認可的以外,就委托事項,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或報銷其他任何費用、報酬。
第四條工作進度及匯報
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內向甲方提交工作計劃。工作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乙方應嚴格按照工作計劃開展委托工作:
(1)第一階段;
。2)第二階段;
。3)第三階段;
。4)其他:。
2.如果乙方代理/從事相關事宜需要成立專門的服務團隊,乙方應保證服務團隊成員的主要工作人員相對穩定,若需變動,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并經甲方認可后方可實施。
3.匯報
。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對甲方需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及時給予答復。
(2)乙方應當在每個工作階段結束后的1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匯報,匯報的內容包括階段性的工作成果、工作的難點以及下一階段的工作計劃。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匯報最終工作成果。
。3)乙方對于執行委托工作中的突發情況要及時向甲方進行匯報。
。4)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履行本條款約定的及時匯報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要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委托事務的受領
關于委托事務的受領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從事/代理委托事務不需要提交實物成果的
(1)乙方代理/從事相關事宜不需要提交有形實物成果的,乙方應在委托事務處理完畢后及時通知甲方委托事務處理結果,甲方延遲受領委托事務處理的結果給委托項目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處理委托事務過程中,要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必要的注意義務是指:乙方在甲方授權的權限內從事委托事務;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沒有特殊情況下親自處理委托事務。
。3)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沒有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從事/代理委托事務需要提交實物成果的
。1)乙方代理/從事相關事宜需要提交有形實物成果的,應按照方式向甲方進行交付。甲方受領時間為。甲方延遲受領委托事務處理的結果(含提交實物成果)給委托項目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完成委托事務(含提交實物成果)后,須經甲方確認是否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經確認符合約定的,乙方委托工作完成,甲方支付剩余50%費用。雙方同意將驗收的評審標準、評審人員組成、評審程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另行約定。
(3)乙方辦理或完成的委托事務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在個工作日內采取補救措施。如采取的補救措施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或者委托事務無法采取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委托協助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因甲方延遲受領委托事務處理的結果(含提交實物成果)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甲方遲于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應支付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如果雙方約定不得行使單方解除權,甲方非因合同約定的乙方違約行為而行使單方解除權的,要向乙方賠償相當于合同價款%的違約金。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本合同下所委托的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其他第三人代理的,乙方要向甲方賠償相當于合同價款%的違約金,同時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履行本條款約定的及時匯報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3)乙方辦理或完成的委托事務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乙方要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4)如果雙方約定不得行使單方解除權,乙方非因合同約定的甲方違約行為而行使單方解除權的,要向甲方賠償相當于合同價款%的違約金。
3.因出現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時,遭遇不可抗力方應立即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通知對方,并在通知后的3日內將不可抗力的書面有效證明及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書面理由提交給對方確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憑此證明免除全部或部分違約責任,具體免除范圍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七條保密
1.乙方在代理/從事相關事宜過程中接觸到甲方的文件、材料及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的所有策劃、創意、營銷策略和銷售狀況等),應當遵守保密義務,不得使用,也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按合同價款的%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雙方的合作關系、來往的任何協議、文件、信函、通知中的內容及任一階段的工作成果予以保密。雙方同意,即使是本方管理人員和員工,也只能是在為履行本合同而必須知道的基礎上知悉上述信息。
第八條合同變更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30天單方面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給合同相對方造成損失的,解約方需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一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的損失指的是守約方因解約方單方面解約造成的現有財產的減少,但不包括可以取得的預期利潤的減少。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沒有特殊情形下,將委托事務轉給第三人,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不履行工作成果匯報義務,經甲方催告后日內仍未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延遲交付委托費用,經催告后日內仍未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5.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甲方不履行委托協助義務,經乙方催告后日內仍未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各方通過合同首尾部所列聯系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2.本合同首尾部所列聯系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3.一方變更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