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農戶繁育良種合同(通用3篇)
委托農戶繁育良種合同 篇1
委托農戶繁育良種合同
[?]第?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托繁育的種子品種、數量、質量、價款等:
品種名稱?質量指標?單位?交種日期?數量?單價(元)?總金額(元)?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繁育材料:
品種名稱?質量指標?單位?提供日期?數量?單價(元)?總金額(元)?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一)持有相應的《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執行國家制定的種子生產技術規程和種子檢驗、檢疫規程。
(二)在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種子價款日內,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繁育材料。
(三)向乙方提供繁育良種的書面技術資料。
(四)在所繁育種子的播種、生產管理、收獲過程中,派技術人員對乙方人員給予包括但不限于繁育區的選擇、設置、整地、播種、田間管理、田間去雜、田間檢驗、種子收獲、室內考種、種子貯藏、種子運輸等生產環節給予技術指導。
(五)建立載明生產地點、生產地塊環境、前茬作物、繁育良種名稱和質量、技術負責人、田間管理、田間檢驗記錄、產地氣象記錄、繁育者名稱等內容的種子生產檔案。
(六)收購乙方交售的經甲方檢驗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一)必須種植從甲方購買的種子,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操作,必須聽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二)選擇適宜繁育良種生長發育的土壤質地、生態環境、栽培措施、管理方式進行種植和田間管理。繁育良種的土地應地力肥沃、排灌條件良好。在農作物生長發育期間及時除草、防病、治蟲、澆水、排澇、中耕、施肥,保持田間水肥充足、通風透光良好,確保繁育種子的一致性和豐產性。
(三)繁育良種的地塊,必須單獨播種,必須_____安全(采取空間_____的,_____距離自花授粉作物不得少于米、異花授粉作物不得少于米;空間_____距離不能滿足規定的,必須采用地形地物_____或者時間_____或者障礙物_____);不得重茬;不得施用與繁育的種子屬于同種作物的植物肥(例如:繁育小麥種子時,不得施用帶有麥茬、麥秸、麥糠的肥料等,余類推);在生長發育期內,必須及時地徹底地除草、滅蟲、去雜以及套袋_____,嚴防生物混雜。成熟后單獨收獲、單獨脫粒、單獨貯藏、單獨運輸、單獨交售、專人管理,嚴防機械混雜。適時收獲,保證種子的純度和生活力。
(四)按第一條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及時間向甲方交售合格的種子。不得交售假、劣種子。
第五條?對交售的每批種子,雙方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保存,以備種子檢驗、_____、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保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第六條?乙方不得擅自向他人銷售繁育的種子。
乙方持有所在地物價行政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據證明當地種子市場價格高于本合同約定價格2倍時,甲方應當適當提高良種收購價格。具體收購價格,由雙方另訂協議;在未簽定新協議前,仍執行原協議。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向他人銷售繁育的種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必須按?元/畝的標準向甲方賠償損失。
如果繁育的良種是具有植物新品種權的種子,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向他人銷售的,必須按?萬元/畝的標準向甲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乙方向甲方交售繁育的種子數量,低于乙方所在地當年該作物平均單產%的,須按元/畝的標準向甲方賠償損失;低于該作物繁殖系數的,須按元/畝的標準向甲方賠償損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乙方持有有關機關證明因不可抗力造成當地該種農作物減產、絕產的,可以相應少交繁育的種子。
第八條?甲方拒收乙方交售的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指標的種子的,應按元/畝的標準向乙方賠償損失;甲方少收乙方交售的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指標的種子的,應按少收種子數額市場價款的二倍向乙方賠償損失。
乙方在交售的種子中摻雜使假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必須按每斤假、劣種子元的標準向甲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月,即自合同雙方當事人蓋章或者簽字之日起的?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失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附件:
1、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的復印件。
2、乙方《居民身份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代表人推舉書》和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委托方(章):受托方:
單位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推舉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農戶繁育良種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受托方(甲方):黑龍江華夏焦點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委托方(乙方):
乙方委托甲方承擔項目策劃設計任務,將由甲方完成項目策劃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國家相關策劃設計管理的法規和規章,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本項目策劃設計委托概況
(一)總體項目策劃設計委托文號、日期年月日起至
(二)項目策劃設計地點范圍
(三)項目策劃設計規模
1、項目定位;
2、項目概念策劃設計描述;
3、項目總體策劃設計;
4、核心項目具體規劃設計。
(四)項目策劃技術深度要達到項目策劃規范要求和國內先進水平
(五)預計工作日期及階段劃分
1、項目總體策劃
(1)策劃項目范圍及規模
(2)工作時間安排(從取得基礎資料之日起計)
①前期年月日現場調研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資料研究及初步方案研究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初步方案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月 日
②中期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初步方案修正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方案研究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中期方案調整20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③后期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方案最后審定
④工作過程中將有多次匯報及評審會議,時間視工作進度確定時間,時間計入總的工作周期內。
2、核心項目具體策劃
(1)策劃用地范圍及規模
(2)起始時間暫定從20 年 月 日起(具體時間視總體方案初步確定及基礎資料提供日期開始計算)。
①前期調研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初步方案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②中期方案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③后期成果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二、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資料
三、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交以下策劃設計成果
四、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策劃設計費總額為(大寫): 元。(元)
2、策劃設計費按策劃進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簽訂后總額的 %,計(大寫) 元(小寫: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項目策劃設計費)。中期策劃設計方案確定后 天內,乙方再支付 %,計(大寫) 元元);甲方提交全部策劃設計成果后天內,乙方付清其余策劃設計費,計(大寫) 元(小寫: 元)。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按國家現行的策劃設計標準、規范進行項目策劃設計,根據乙方提出的技術深度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向乙方提交策劃設計成果。
2、甲方對提交的策劃設計成果質量負責,并負責對策劃設計成果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進行修改、補充。
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雙倍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賠償。
4、因甲方原因延誤策劃設計成果最終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甲方減收該項目策劃設計費的 %,賠償最高限為全部策劃設計費。
5、甲方按乙方要求交付策劃設計成果后,參加有關組織的策劃設計成果的審查活動,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過本合同規定任務范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需增加的內容及涉及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6、甲方滿足項目相關方面需要的立項論證的相關材料及技術成果的提供。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委托策劃設計任務時,必須向甲方明確策劃設計要求和階段劃分,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向甲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準確性及時限性負責。乙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資料超過規定期限天內,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交付策劃設計成果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 天以上時,甲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策劃設計成果時間。
2、乙方變更委托策劃設計項目規模、技術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資料錯誤,或提交資料后又需作較大修改,導致甲方策劃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行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乙方應按甲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3、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分期向甲方支付策劃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向甲方多支付相應金額%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甲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設計成果不審定或本合同項目暫停緩實施,乙方均應支付應付的策劃設計費。
4、乙方要求甲方比本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支付策劃設計成果時,乙方應支付趕工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另議。
5、乙方可委托甲方代為收集所需文件和資料,并支付所需費用,具體金額由雙方另行商定。
6、策劃設計成果的設計版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復制甲方支付的策劃設計成果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7、乙方應為甲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六、合同終止
1、不可抗力指立約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和政策法規的變更等。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經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內受到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間及受影響之范圍內終止履行。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甲方終止本項目策劃,不予退還乙方所付費用,所有方案歸屬權仍歸甲方。
4、由于甲方原因中斷本合同履行,甲方收回前期的策劃成果,同時退還乙方所付費用
5、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6、一方違約并承擔責任后自動終止;
7、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進行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按司法程序解決。)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日 期: 日 期:
委托農戶繁育良種合同 篇3
地址:
甲方:
身份證:聯系電話:(以下簡稱委托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與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萬元;
(3)余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銀行
開戶行:中國銀行支行
賬號:
名稱:律師事務所
聯系電話: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范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托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托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