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員工合同(通用3篇)
事業單位員工合同 篇1
聘用單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員(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江蘇省人事廳印制
填寫說明
1.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2.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代簽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執.
3.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第一條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聘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工作任務,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該項工作完成.
第二條聘用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和從業資格,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具體職責為;或經乙方同意,與乙方簽訂具體的崗位職責協議書.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等情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簽訂協議;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協議書的,按崗位協議書的約定執行.
第三條崗位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具體,明確的單位內部崗位職責,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公正,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乙方若有違反,甲方可以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3.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規范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管理,誠信守職,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5.乙方對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崗位秘密的,應負保密義務.乙方若有泄密行為應按雙方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損失.
第四條工作條件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3,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五條工資福利保險
1.甲方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政策規定,確定乙方工作報酬標準為:____________,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若是實行內部分配制度改革或遇有其他情況的,雙方應當約定支付報酬的方式和具體計算方法.
2.乙方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的發放,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交納的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作報酬中代為扣繳,并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并及時調整檔案工資.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2.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第七條聘用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所定崗位要求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違反工作紀律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它有關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的;
(5)被依法判處管制以上刑事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本條第4款中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6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7.屬本條第一款,第三款以及因甲方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8.聘用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社會保險關系調轉等手續.
9.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1)本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2.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3.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續訂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當事人同意以原聘用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聘用合同,其間,乙方可以隨時終止聘用關系,甲方提出終止聘用關系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雙方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1.除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和賠償乙方在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外,償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承擔附加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及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1.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承擔附加協議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和其它違約責任.
3.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聘用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的有關規定向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提出調解或向當地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規定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沒有明確規定的,由甲乙雙方依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2.甲方因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派乙方參加培訓或學習考察等而與乙方協商一致所簽訂的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變更合同書等,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行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檔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鑒證
鑒字第號
鑒證部門(蓋章)鑒證人(簽字)
年月日
事業單位員工合同 篇2
甲方名稱:
乙方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循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的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6月16日起至20xx年6月16日止,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6月16日起至20xx年9月16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電子驗票崗位(工種)工作,配合本單位員工搞好電子驗票工作。工作地點縣安監局所屬電子驗票中心、花江電子驗票站、永寧電子驗票站、沙營電子驗票站、
頂云電子驗票站、坡貢電子驗票站的其中之一,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工作地點。
三、勞動報酬
第三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1400元/月。
第四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
第五條 甲方應以現金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第七條 甲方下轄五個電子驗票站實行輪休制。具體規定由各電子驗票站自行確定。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九條 在聘用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全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條 在聘用期間,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勝任本職的、或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
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紀律及職業道德規范,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和管理。
第十二條 根據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業務知識培訓。
第十四條 乙方請假的相關事項須執行局的統一規定。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合同;甲方單位被撤銷或甲方臨聘人員指標被縣人民政府取消,勞動合同自行終止;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第二十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聘用合同如發生爭議,自雙方發生糾紛之日起,可
依法向有關部門提出調解申請。
八、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列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員工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合同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4川_省__成都市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 );農業戶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成都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1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1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以完成1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合同范本 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3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2105的經濟補償。
3、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10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1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106小時。
1、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5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4、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7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守商業秘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104條中約定)。
第8條 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9條 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1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4)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5)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第10條 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101條 本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5)至(8)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4、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解除合同:
(1)應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1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103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1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1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1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04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5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1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06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成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在1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