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加工合同(精選7篇)
實用的加工合同 篇1
定作方: 承攬方:
二、定作方:產品要求:
1、按圖紙要求(見附件)。
2、長
1.4米送樣各10根鋁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驗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內一次性付給承攬方2400元作為打樣費和模具費。合格模具試樣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樣到定作方處確認。
四、模具所有權為定作方所有,承攬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
第三方的產品生產;在以后生產中,由承攬方承擔模具的維修及復模(模具壽命完結時的新開模)費用。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按國家合同法處理。
六、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各款鋁型材采購量達4噸時(含4噸),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加工合同 篇2
供 方: (以下簡稱供方)
需 方: (以下簡稱方)
項目名稱: 簽訂時間: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T)材料費
(元/T)損耗
(元/T)加工費(元/T)單價
(元/T)合價(元)
彩鋼板
彩鋼板
合計
合計: 伍拾叁萬元整。(小寫)¥: 元
1.所有彩鋼板原材料由供方提供,并按需方確認后的圖紙要求下料、加工
2.數量以深化圖紙的理論重量為準按實結算,小件板按其外接矩形理論重量計算。
3.加工費為固定值不作調整。
二、質量要求:合格。
三、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需方到供方處自行提貨。
四、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鋼結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5-20xx)執行。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簽訂合同后3天內付 20 萬元為材料備料款(.其中預付款的 30 %不能做為提貨款,只能做為結余款),否則7天后供方按1.4%月息計息,其它貨款在構件發貨前進行結算,款到發貨,最后一批構件發貨前雙方結算完畢并一次性付清余款。如構件完成后30天內需方未提貨完畢,則按每噸10元/天收取倉儲費,同時按1.4%月息計息。如未按期付款,則從逾期之日起算,3個月內月息按1.4%計,超過3個月,月息則按1.8%計。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
七、其他約定事項:無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供 方: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實用的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保障本合同能夠順利進行,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結合甲乙雙方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加工生產內容及其說明
1、“__________”系甲方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準和加工工藝要求,加工出合格的產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利用自身符合衛生要求的廠房、設備、水、電、氣、人力和生產技術等資源為對方加工該產品。
2、委托范圍: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的原料、輔料和包裝材料,乙方對_________產品從投料、發酵(罐裝)、內包裝、外包裝4個工序進行生產加工。
3、該產品內包裝標準量為/瓶)/件。若甲方的包裝規格有更改,則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加工,加工費_______元。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樣酒品要求自行設計產品包裝,負責提供該產品的備案質量標準、加工工藝、產品配方等相關資料,并加蓋工章。
2、每次產品加工前由甲方準備充分的合格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并向乙方提供原輔、包裝材料合格的檢驗報告。
3、甲方提前15天向乙方提供生產加工計劃,所有物料應在生產開工前15天,將合格的原料輔料和包裝材料交給乙方檢驗合格入庫。
4、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對產品進行加工,并適當的給與指導,并有權利對產品加工過程進行監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輔料、包裝材料和工藝技術原因,所造成的產品質量不合格和生產損失,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裝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僅限于在乙方進行產品加工時使用,如作他用,甲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7、甲方該產品廣告宣傳,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作任何形式廣告宣傳,否則若由此引發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對產品進行加工。
2、乙方加工產品前,應保證上次加工場地清場完全,符合生產標準,若因乙方清場不嚴而產生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質量標準對每批次原輔、包裝材料進行檢驗。乙方發現物料存在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作退貨處理。乙方檢驗發現問題后,未及時通知甲方,由此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并向甲方賠償由此帶來的相應經濟損失。
4、乙方必須對加工產品的質量負責,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產品的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并向甲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5、乙方必須按酒類相關規范進行生產,如果因為操作問題而產生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其它事宜
1、在產品加工之前,甲方應將加工產品的質量標準、生產工藝等技術文件交與乙方,同時將相關的原輔料和包裝材料交與乙方。乙方應對甲方的生產工藝和配方保密,若因此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負相關的法律責任。
2、甲方按產品正常收率接收成品量,如果超標(低于成品收率),超標部分由乙方承擔
(乙方與甲方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另行確定收率)。
3、乙方只負責產品生產,各種原輔料和成品及運輸等其他費用則由甲方自行承擔。
4、甲方在生產過程中如需其他外項事務及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委托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結款方式:
1、本合同甲乙雙方自簽署生效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訂單總貨款的50%,乙方即可安排生產,并遵循甲方市場經營需求狀況發貨(包括發貨先后次序、市場緊急情況等,具體由甲方儲運部決定)。
2、 按該批次訂單全部產品生產完畢后3日內,甲方支付所下訂單全部產品總貨款的40%,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址發貨,并保證15日內到貨。
3、所下訂單全部尾款(即全款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以押批結算的方式給付,在甲方收到所有本批訂單全部貨物后,甲乙雙方若無任何針對本批次產品質量的爭議,在乙方下一批次訂單全部生產完畢,并按甲方指定地點發貨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本批次全部質保金(即本次全款的10%)以此類推;
4、雙方合同終止時,最后一批次質量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無質量爭議情況下,甲方在合同終止后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5、為避免乙方發貨延誤,甲方每次購貨時,應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保證乙方及時供貨。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到貨,影響甲方銷售,本批次保證金不予支付。
六、其他約定:
1、對包裝材料質量的約定
a) 甲方對包裝材料文字內容的合法性負責。
b) 乙方對包裝材料文字內容是否準確(與標準樣張核對)負責。
c) 甲方由于國家和自身原因更改版本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由此而產生的不合格
包材,由乙方負責就地銷毀,甲方不得作他用。
2、對加工該成品質量標準的控制責任做如下約定:
a) 對出廠檢驗項目均符合甲方的產品質量標準時,乙方出具出廠檢驗報告書。 b) 乙方負責的質量標準中的型式檢驗項目,其檢驗結果應以檢驗報告書正本的書
面形式交付甲方,作為甲方產品質量檔案,備查。型式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c) 因甲方未履行上述負責指標的檢驗,導致產品質量失控達不到該產品的質量標
準時,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d) 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負責指標的檢驗,導致產品質量失控達不到該產品的質量標
準時,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乙方加工費用,逾期10天以上,則每天加收加工費的1%作為延期付款賠償給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經濟損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時產生糾紛,雙方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合同暫時中止,雙方可向受委托方當地司法部門提起訴訟。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協議形式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本合同不一致時,以最后一次協議為準。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
實用的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當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實用的加工合同 篇5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營業地點:
乙方(供給方,受托方):
營業地點:
第一條 總則
1.1、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2、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范圍
2.1、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2.2、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或雙方協議溝通出具相應的書面通知)。
2.3、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托加工訂單
3.1、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3.2、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3.4、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3.5、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3.6、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項目約定
4.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平板電腦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4.2、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4.3、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4.4、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4.5、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6、SMT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5.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5.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5%,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3%,BGA、IC及貴重元件等平均為0,FPC、連接器、接插件平均損耗率為0.1%,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5.3、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5.4、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5.5、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6.1、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3天開始分批交貨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6.2、結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6.3、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6.4、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6.5、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6.6、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6. 7、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7.1、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3、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8.1、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8.2、付款方式:月結30天。
8.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9.2、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10.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11.1、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1.2、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12.1、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13.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實用的加工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 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加工物
加工物名稱 工藝手繡鞋墊
規格型號 38-45#
計量單位 雙
數量
報酬
單價 元/雙
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額 工藝布制鞋料 38-45# 雙 一等
第三條
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簽定合同當日,檢測方法:目測
第四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承攬方不得擅自更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
第五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__當___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的__當_____日內答復。
第六條
定作方(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割絨鞋墊加工全過程,但必須保證產品質量問題。
第七條
定作人協助承攬人的事項與要求:______定作人免費為承攬人提供加工原材料。
第八條
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針腳相等,刀割均勻,絨面平整,絨面無漏底,顏色清晰干凈,圖案準確。
第九條
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包裝由定作方負責,運費憑單據由定作方負責報銷(累計200元以上)。
第十條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點:_____產品由承攬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發送至定作人處。
第十一條
加工物的驗收、方法、期限及地點:____驗收方法見第八條,具體以樣品為準。驗收期限定作人收到產品后三天內,驗收地點定作人處。
第十二條
承攬人對加工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協商)。
第十三條
承攬人應在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定作人交付承攬加工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十四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承攬人在交付合格定作物后,定作方必須付清加工費.現金結算,批交批結,批清批領,合同有效期限見第十條。
第十五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一)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并承擔由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二)承攬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定作方并承擔由此給定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定做人違約責任:___除雙倍退還承攬加工定金外,并賠償承攬人的損失。
承攬人違約責任: 除所交承攬加工定金金額扣除外,并賠償定作人的損失。
第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筆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二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對方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另議
定作人 承攬人
定作人(章): 承攬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稅號: 稅號:
實用的加工合同 篇7
供 方:
需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供需雙方協商簽定如下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 備注
普通幕墻料 160 噸 約120噸 鋁錠+4500 不含稅,不含運費
斷橋幕墻料 180 噸 約50噸 鋁錠+5500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按實際過磅重量數額結算
注:鋁錠價格按照訂單當日長江現貨平均價為準,節假日或周末沒有報價的按照節假日之前最后一天的報價為準。
二、供貨時間: 收到確認的訂單及定金次日起30日內開始供貨。
三、包裝要求: 貼膜復合紙 包裝。
四、型材表面處理要求: 陽極氧化(膜厚AA12) 。
五、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需方自提。
七、需方所訂產品必須預交定金 30% ,定金在最后一批材料款中扣除。
八、需方新開模具 套,共計模具款 元,模具費由供方承擔,需方付模具定金100000.00元,模具定金在最后一批發貨時扣除;需方開模應先提供圖紙、實物及相關技術資料為乙方開模依據,試模成功后,供方提供樣品,經需方確認合格后再批量生產。需方須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負責,如發生相關產品侵犯第三方專利權等違法行為,由需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供方保證產品質量,按國家標準在供方的成品庫由供需雙方共同驗收,達到約定標準后提貨。如發現供方產品出現的質量問題,需方向供方提出質量異議,確屬供方產品質量問題,供方負責退貨或換貨。
十、需方須在鋁型材產出后十日內提走,逾期不提,當鋁錠價格出現浮動時,按鋁錠價格上浮比例同比上浮,下浮價格不變。若需方超出三十日不提貨,供方可自行處理該批型材,且不退還定金。需方按 6200 元/噸,賠償供方二次加工費用。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供需雙方任何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供、需雙方貨、款兩清后,合同解除。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供方名稱: 需方名稱: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