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精選16篇)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第1條 借款金額、用途及期限 1.1 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萬圓整(小寫:¥ 元); 前述借款于本合同簽署之日,已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1.2 乙方將前述借款作為 經營資金 使用;乙方保證其借款用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及要求。
a. 本合同約定之借款期限內,借款利率為 % /月,利息計算公式為:本金*%/月;
b. 乙方逾期未還的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利率為%/月,逾期利息計算公式為:(逾期未還本金+利息)* %/月;
c. 若乙方在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按照a款約定借款利率*2倍,向甲方支付罰息。
第3條 本金及利息清償
3.1 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足12個(不含本數)月的,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后 當 日償還所欠甲方的所有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及其他費用(若有);借款期限超過12個月的,乙方應于每年12月20日結算當年利息。
3.2 乙方歸還金額不足以償付前款所述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的,則按如下順序清償:a. 實現債權的費用; b. 罰息;c.利息;d.本金。
3.3 前款所述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律師費及差旅費等。
第4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提供借款。
乙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甲方借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借款挪作他用。
第5條 違約責任
5.1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2條約定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償還本金或利息達 10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借款總額 20 %的賠償金。
5.2 乙方若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違法使用借款或未按期辦理股權質押工商登記的,適用5.1款規定。
第6條 合同擔保
6.1 擔保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采取約定之擔保方式: a. 股權質押擔保
由乙方所持有之有限公司 %股權提供質押擔保;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之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訴訟費、律師費及執行費等;擔保期限為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賠償金等全額清償之日止。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股權質押工商登記手續;若因任何原因未辦理的,不影響前述股權質押擔保之效力。b. 保證擔保
由保證人 (身份證號: )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
6.2 擔保期限與擔保范圍
本條之擔保期限為自本合同約定之債務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擔保范圍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7條 其他
7.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擔保人簽字或蓋章見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7.4 本合同項下的各項通知及函件一經按上述通訊地址發送即視為送達;如本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通訊地址或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第8條 合同附件
8.1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8.2 乙方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簽字): 乙 方(簽字):
乙方配偶(簽字)
簽約日期:20年月 日
簽約地點: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貸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3
您可能整天坐在一個地方盯著屏幕一動不動,您肯定有時會覺得脖子酸疼。以下的練習是專門適用于頸部的,每項練習可以重復10到15次,每天做兩到三遍。現在就開始吧:身體保持正直且緊靠背椅,雙臂緊貼身體,雙手平放在膝蓋上。
1、向前聳肩,然后回復
2、向上聳肩,然后回復
3、順時針、逆時針旋轉頸部
4、向右、向左轉頭
5、向前伸下巴
6、還可以做一些強化練習例如平舉雙臂至胸前、兩側,旋轉胳膊等(這需要站著實施)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4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壹輛,排量:,顏色,車牌號為:發動機號為:。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章)
地址:
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章)
地址:
身份證號: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5
出借人:
借款人:
經出借人 與借款人 友好協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額:(現金)人民幣 元整。
2、借款期限:自 日起到 日止。
3、借款利率:年利率 %。
4、還款方式: 日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即合計還款人民幣 元整( )。還款時需有出借方家庭成員兩人同時到場與借款人共同辦理清算手續。
若到期日( 日)出借人同意繼續借款給借款人,在出借方家庭成員兩人同時到場的情況下與借款人共同辦理支取 日起到 日止的借款利息,即人民幣 元整。本金 元整繼續借予借款人,并由雙方共同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5、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持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出借人: (簽章) 借款人: (簽章)
擔保人:
二零 年 月零 日 二零 年 月零 日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6
下腰的訓練通常是要在有人監護的情況下進行的`,但是一個人也可以做些簡單的伸展運動解除下腰的僵硬感。1、身體上直緊靠坐椅后背
2、伸直腿,然后彎曲。用雙手將膝蓋拉至胸前,持續30秒,然后回復(每條腿分別實施)
3、平舉雙臂與肩齊,身體盡量向下彎曲,然后回復(站著實施)
4、向前舉起雙臂,身體向下彎曲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7
借款的合同條例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國務院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信貸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護借款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信貸計劃的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借款方)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貸款方)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城鄉個人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契約),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借貸當事人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按照國家政策、依據國家計劃和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銀行、信用合作社簽訂借款合同和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五條 借款方借款必須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后,即可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借款申請書、有關借款的憑證、協議書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法定代表或者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六條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四、借款利率;
五、借款期限;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七、保證條款;
八、違約責任;
九、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七條 借款方申請借款應具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并有適銷適用的物資和財產作貸款的保證。借款方無力償還貸款時,貸款方有權要求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
借款方不完全具備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借款條件,但有特殊情況需要借款時,可以提出申請,但需有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同意,并報經貸款方上級批準后,方可借款。
第八條 按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需要保證人的,或者經當事人一方提出或雙方協商需要保證人的,保證人必須具有足夠代償借款的財產。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
第九條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必須按期還本付息。
第十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允許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一、訂立借款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原計劃下達機關批準修改或取消的;
二、工程項目經原批準機關決定撤銷、停建或緩建的;
三、借款方經國家批準決定關閉、停產、合并、分立或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確因決策不當,繼續履行將造成損失浪費的。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應按原借款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借款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四章 違約責任和違法處理
第十五條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停止發放新貸款。
第十六條 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償還貸款的,應按銀行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七條 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本條例第十六條罰息的計算相同。
第十八條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應追究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借款合同格式,由銀行、信用合作社制定。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8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 ,與________銀行(簡稱“銀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此證:
鑒于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鑒于銀行已準備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基于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于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銀行”:指位于____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________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于在托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于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范圍。
“分期付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________個月后止的一段期間,每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后或六個月后止,但是, (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II)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的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愿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具以銀行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________美元($________)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________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___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時間11: 00 a.m.,________ 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并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 (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 (III)分為相等的________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IV)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 (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________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 。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要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期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權依據4.7款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給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 ,或(II)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 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 。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或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所產生的損失,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____(確定用途)。
(b) 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了解根據________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國以外的非________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于資助________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信用證
為支持并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____,且有效期應到償付貸款日后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于當地時間上午10: 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后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于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后,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于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銀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 (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制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稅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________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及征稅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鑒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稅費(以下總稱“稅務”)亦包括罰息和罰款;
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征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凈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后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包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 增加費用
在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于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他款項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金或對資產、基于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________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減少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否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并確定補償金額。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9
農銀借合字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 人民幣 (大寫)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借款種類____________利率(月息)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從一九九年月日起至一九九年月日止 還款記錄 借款人簽章 (預留印簽) 年 月 日
農銀借合字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月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一九九年月日起至一九九年月日止
還款記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章
(預留印簽)
年月日
還本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息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借貸雙方充分協商,愿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貸款利率按現行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如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2.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證按指定用途使用,如轉移用途,貸款方有權進行加收利息、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
3.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證按期歸還。未經批準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款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4.上列借款,借款方如無力償還時,貸款方依照法律程序和有關貸款辦法,有權處理借款方的`資產,以此收回貸款本息。
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6.本合同經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聯,借款、保證人各持一聯,貸款方持聯。
借款人印章
經辦人印章
保證人印章
經辦人印章
貸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印章
信貸員印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 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樣本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質押登記等;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11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年
簽約地點: 月 日 貸款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12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出借方將于20xx年x月xx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x月x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 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授信人(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代理人】 聯系人【負責人】
電話:【公司電話】 地址:【公司地址】
被授信人(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人】 聯系人:【法人】
身份證號碼:【證件號碼】 居住地:【當前地址】
電話:【電話】
乙方因【貸款用途】的需要向甲方申請額度授信,在自愿、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一致,當事雙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授信額度,并達成以下各項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信額度
一、甲方給予乙方的授信額度為人民幣(大寫)【貸款金額大寫】萬元,授信方式為短期貸款。在額度有效期內,乙方在完善擔保條件后 □可循環 /□不可循環使用該授信額度。
二、乙方不得利用該授信獲得的資金用于法律法規禁止的用途。
三、該授信額度是指在額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內甲方給予乙方在同一時點貸款余額的最高限額,并非指期間內歷次使用金額的累計額。
四、甲方給予的上述授信額度并非構成甲方必須按上述授信額度足額發放的義務,乙方使用授信額度,需要逐筆申請,經過甲方逐筆審批和同意后發放。
第二條 授信的有效期限
授信額度的有效期為 月,即【貸款期限】,授信寬限期為2個月,即授信額度下的所有貸款到期日不能超過 年 月 日。
該“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約定的.授信的實際發生期,即在該有效期內乙方均有權提出用款需求,貸款發放日和到期日以《用款協議》為準,《用款協議》和對應的借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利率及費用
一、授信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即在貸款有效期內保持不變,單筆貸款的利率和還款方式由《用款協議》確定,還本付息日為非工作日的,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二、額度承諾費。乙方按授信額的 %每年向甲方繳納額度承諾費,在簽署授信額度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甲方承諾在授信有效期內優先滿足乙方的用款需要,無論乙方使用或足額使用與否,額度承諾費一旦收取不予退還。
三、賬戶管理費。乙方在授信有效期內向甲方申請用款時,每月需按用款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賬戶管理費,在簽署《用款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還款
一、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的開戶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并應于每月還款付息日前在該賬戶內存入足額的資金以償還當期到期債務。
二、本授信項下的貸款償還方式由單筆《用款協議》確定。
第五條 提前還款
貸款發放后,乙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幣壹萬元的其整數倍。
第六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罰息。
第七條 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貸款方式】(保證/抵押/質押),擔保人需與甲方另外簽署《最高額【貸款方式】合同》。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系列用款協議中乙方的全部義務和責任,包括乙方應償付的貸款本息及其他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對乙方逃避甲方監督、拖欠授信本息、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借款用途、違約或違法使用授信的,有權實施信貸制裁,有權通過新聞媒介實行公告催收;
二、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授信額及乙方應付的利息,或者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乙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額度項下的貸款金額:
1、乙方涉入或將要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糾紛;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糾紛;
3、擔保人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其擔保能力受到嚴重損害的;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償債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的;
4、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或擠占挪用貸款的,對其擠占挪用部分,在按上述利率計息的基礎上加收 50%的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甲方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對其未償還部分,在按上述利率收息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罰息部分不重復收取。
上述“重大”是指每一項糾紛或投資或財產處分等行為涉及的金額達到或超過授信額。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乙方逾期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50%計付罰息,直至本息還清為止;乙方逾期償還貸款本息超過30日的,除按上述約定支付罰息外,還應按貸款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為簽訂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與資料有任何一項虛假的,均應按貸款總額的 3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通知送達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委托律師以非訴訟或者訴訟方式催收貸款所發生的調查費、財產保全費、財產保全擔保費、案件受理費、律師代理費及其他合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后,甲方對其任何違約行為予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表明甲方對違約行為的默許或認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棄追究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為確保乙方按時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貸款向公證處申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在發生違約情況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向管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承諾,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債務,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變更事項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 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企業間借款合同范本
6、違約條款:根據你們的意見寫
7、其他: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么服務期限或什么附加條款請注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13
一、借款合同中主債務的訴訟時效
對于借款合同者主債務的訴訟時效,應適用我國《民法通則》關于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期間為2年,對于當事人間約定了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訴點應為該還款之日;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從權利人可行使權利之時起算,但從借款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再予以保護。在分期償還的借款,則每一筆有明確履行期限的還款在到期之日即單獨起算該筆借款的訴訟時效。至于主債務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以及延長皆適用《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
二、實務中涉及訴訟時效的幾個難點問題
1、權利人起訴后又自動撤訴,或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訴訟時效是否中斷?
有些學者認為,我國《民法通則》僅是規定了提起訴訟引起的訴訟時效中斷,只要有訴訟這一行為,就說明權利人沒有放棄權利,亦非怠于行使權利,只是某種原因出現致使其撤訴而已。也有些學者認為起訴后又自動撤訴的,是權利人否定了先前權利的行使,應視為對由起訴而生的法律效力的拋棄的意思表示,訴的撤回,視為未起訴。所以不產生訴訟時效的中斷,因此,第二種學者的已經較為合理,但是如起訴狀副本已由法院送達被告,原告撤回起訴,此時,雖法院尚未作出判決,但也可視為權利人的請求到達于對方當事人,可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若權利人提起訴訟后,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若權利人向沒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被人民法院通知不予受理,并且被告知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直接被裁定不予受理,或者發現立案后該法院沒有管轄權,或者直接被裁定不予受理,或者發現立案后該法院沒有管轄權,而被移送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或被裁定駁回起訴,在此情況下,雖權利人起訴的事實本身說明權利人在積極行使權利,因此訴訟時效應當中斷,中斷溯及力至權利人第一次提起訴狀之日,若訴訟時效不中斷,則可能發生權利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時或者受移送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時已超過訴訟時效的情形,若以此為由認定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則未免對權利人要求過于嚴格,而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對象錯誤,或者訴訟請求沒有依據或者訴訟請求不明確,不合法,而被人民法院駁回起訴或者不予受理的,則訴訟時效不中斷,因為上述情況系權利人自身不恰當或者不合理的行使自己的權利所致,故不利后果應由權利人承擔。
2、請求的方式
(1)請求的表達方式應盡量合法、適當。請求為法律行為,因此請求的作出應符合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及有效要件。在實務中,主要是請求方式的合法性與妥當性。所謂合法,即請求不得違背法律規定得強制性規定,所謂妥當,即不得有害于公訴良俗,采取非法的手段。如在債務住所附近住所張貼大字報,對債務人采取脅迫,非法扣押財產的行為方式,這些行為不得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的后果。但是銀行在貸款到期后,直接從貸款人賬戶上扣劃貸款本息的行為能否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具體應分為兩種情況而論,一種是銀行與貸款人在貸款合同中沒有約定,貸款到期后,銀行可以從貸款人賬戶中直接劃款用于償還還款貸款本息,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無權扣劃款項,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侵犯。商業銀行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直接從貸款人賬戶扣劃款項,其行為違法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此,扣劃行為無效,并不能中斷貸款的訴訟時效。二種、若銀行與貸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了在貸款到期后,貸款人不及時償還借款,銀行可以從貸款人賬戶中直接扣劃貸款本息,在此情形下,因貸款人對自己賬戶內的資金有處分權,其以合意的'方式授予銀行扣劃存款的權利的行為應為有效,則銀行的扣劃行為可以視為是主張權利,從而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2)權利人提出請求,主張權利的行為是否必須義務人知曉?在實務中,要求權利人舉證的義務人知曉是很困難的,義務人往往以不知道為借口,利用時效制度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因此,只要權利人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其以適當的合法方式作出請求,即應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例如以掛號信方式寄出請求履行的通知并經公證機關證明。
(3)請求一部分債權,其他部分的訴訟時效是否引起中斷?對于這一問題的觀點也是存在兩種:一是請求為意思表示,只有主張全部債權時,始可中斷全部債權的時效,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請求為主張權利,主張一部分的債權即是主張權利,亦是中斷其余部分的時效,因此實務中,主張權利主要作為證據在訴訟中使用,只有權利人主張了權利,皆可以認為全部債權時效得以中斷。
三、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為承認,或與權利人重新達成協議,應如何進行處理?
實務中,往往出現這樣的情況,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或做出承認,又或是與權利人簽訂新的償還協議。遇到這種情緒,應具體分析: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對原債務人作出承認的,可分為兩種情形。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14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主體是金融機構還是自然人而呈現出不同的法律特點,借款合同原則上為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雙務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為單務合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訂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強迫貸款人出借款項,也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貸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訂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須遵循以下兩條特別要求:借款人一般應提供擔保,借款人有如實陳述的義務。
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條款: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
雙務有償的借款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當借款人違反約定時,如何判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使之達到公平與合理是實踐中需要考慮的問題。下面,談談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一)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更具有強制性,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出借借款,是通過收取借款的利息達到營利目的的,而貸款人的資金有一定的安排計劃,如果借款人不按時定額返還借款,就會影響貸款人資金正常運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接受貸款人的用款監督的義務
在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人,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就有關的情況作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后才能發放貸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仍處于不斷變動中,特別是對于借款的使用情況會直接影響到貸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規定貸款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進行監督的內容。
(三)按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四)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及時償還借款的義務
依照《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明確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先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協議,處理上應按合同的內容或性質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期限。否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借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但應注意給予履行義務一方適當的合理期限,所以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應先向借款人發出還款催告,給借款人一定的還款期限。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義務
獲取利息是貸款主體的權利,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僅應按約定的數額支付利息,而且應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
同未明確約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的限制規定,否則借款人有權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當當事人的約定高于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超過國家限制規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問題》中對此有明確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是引起糾紛的主要原因,實踐中常遇到的借款人違反義務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一)不按約定接受借款占多數
借款人沒有按約定接受借款,應賠償貸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于貸款人的損失實際上是利息損失,所以《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國家的信貸政策、國家的產業政策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于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借款人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同時,貸款人還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解除合同,體現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強制性。
(三)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
借款合同明確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資金周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二是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說,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著預期利益的損失。
(四)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于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復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對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于權利義務平衡考慮。如果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15
茲借款人唐(身份證號:X36)向出借人劉(身份證號:X93)借到人民幣壹佰萬元整(小寫:¥1000000元),雙方約定按照年(月)利率百分之(X%)計算利息;還款期限為XX年XX月XX日前。如到期未還清,自愿按年(月)利率百分之(X%)計付逾期利息。
立此為據。
借款人(簽字、按印):唐
身份證號:X36
住所:
聯系電話: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證人(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日期:XX年XX月XX日
實用的借款合同集錦 篇16
貸款人、抵押權人(甲方):,男,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乙方):,男,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抵押人(丙方):,男,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過協商,在丙方提供房產抵押的條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X萬元整(¥),具體以借據為準。
二、借款用途:用于資金周轉。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X個月,即從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具體以借據為準。
五、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
六、違約金:乙方如未能按時歸還利息或本金,即按應按借款本金數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擔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 [《廣東省房地產權證》編號: (粵地權證穗字第號)]作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屆滿,若乙方不能還清借款本息,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執一份,抵押登記機關、公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X年XX月XX日
簽約時間: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