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聘用合同范本(通用3篇)
實用的聘用合同范本 篇1
為了加強森林資源管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國有林場護林員管理辦法》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護林員管護責任區域
管護區名稱:
管護面積(畝):
管護區域森林資源狀況:
二、管護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六個月。
三、雙方職責和權利
(一)公司職責和權利
1、根據護林員管理辦法對護林員管護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監督。
2、領導、協調、指導護林員的工作,對護林員進行培訓,配備管護所需設備。
3、負責對護林員進行考核。
4、根據考核結果,按月發放護林員工資。
5、根據護林員的工作情況,決定護林員的聘用、獎罰及管護區域的調整。
(二)護林員職責和權利
1、護林員的權利。
(1)對盜砍濫伐、亂捕濫獵等造成森林資源破壞的,護林員有權制止并要求當地有關部門處理。
(2)對違章野外用火的單位和個人,護林員有權制止并報請林場或林業主管部門按規定處理。
2、護林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國有林場組織管護區的造林、撫育、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各項經營活動。
(2)巡護本責任區山林,專職管護好責任片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負責記載護林過程中的各方面情況,詳細填寫巡山記錄。
(3)認真宣傳林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有關規定,按照管護合同有關規定,盡職盡責做好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確保本保護區域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壞。
(4)深入管護責任區山頭地塊巡山護林,及時發現人為破壞森林資源行為,竭盡全力制止,并及時報告國有林場或者林業有關部門,協助查處盜伐林木、破壞珍稀野生動植物、名木古樹案件和違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5)協助國有林場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和制訂防火公約。負責管理本責任區野外用火,督促鄉規民約和森林防火規章制度的執行,制止各類違章用火。在發現火情時,應及時報告國有林場及縣防火值班室,并組織村民迅速集結,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有效地組織處臵火情。
(6)協助國有林場做好森林病蟲害測報工作,一旦發現疫情,應及時報告林業主管部門,并在林業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防治。
四、護林員的`薪酬待遇
護林員工資暫定為 元/月,根據考核結果,每月發放一次。
湖北中冶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護林員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實用的聘用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因甲方需要,聘用乙方為私人家庭教師,為了保障甲方的學習質量,同時使乙方有一個穩定、正規的家教工作,經雙方平等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為私人教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本合同內所列條款。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 甲方聘請乙方為私人教師,為乙方提供穩定、正規的家教工作。
2.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任教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其他的合法權益。
3. 甲方安排乙方授課前,需提供學生的詳細情況,便于乙方進行針對性輔導,同時告知輔導地址和聯系方式。
4. 甲方根據學生情況需加課時的,須提前通知乙方。
5.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評價乙方的家教工作質量,可根據教學質量調整薪資標準或是否中止本合同。
6. 乙方在授課結束后,根據時間記錄核算工資,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拖延乙方工資。
7. 若因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家教服務時,需提前24小時告知乙方。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必須誠實、守信、認真、負責,根據合同條款按時保質地為學生提供輔導服務。
2. 乙方要充分備課,課前撰寫教學規劃,檢查好學生的作業,予以指導,并適時提供家庭作業。
3. 乙方要認真指導學生,抓住學生特點,查漏補缺,嚴禁在學生家做與教學無關的事。
4. 乙方要積極與甲方交流,經常反映學生學習情況,與甲方齊抓共管、共同努力。
5. 授課輔導期間,甲乙雙方可以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提出具體合理化的要求和建議。
6. 乙方之言行舉止對學生有示范影響,務必塑造端正形象。
7. 請假:
a.乙方如遇有身體不適和其他意外情況,不能授課,應提前
b.因乙方請假產生之缺課時數,由甲方視需要擇期補課,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計算。
授課時間安排及工資支付
1.授課時間安排:(填寫具體授課時間,如:每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2.起止日期: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3.授課要求及工資標準
學員級別為: ;需輔導課目及內容為: ;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時,每次 小時,每周 次。
4.支付方式:薪津發放定為每(日/周/月)支付一次。
一、違約責任
1. 雙方發生言語肢體沖突的,可無條件解除本合同。
2. 一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的,需要提前通知另一方,通知對方后,未解除合同前雙方勞動關
系仍然成立,解除合同時此前發生的服務報酬應按實際結算。
3. 乙方延長授課時間的,甲方不發放乙方延長部分工資;甲方延長授課時間的,需給乙方加付延長部
分工資(加付工資標準:30分鐘以內按(人民幣大寫) 元收取,半小時以上均按1小時收取)。
4. 如乙方因故遲到或早退,因在本次授課時間結束后或下次授課時間結束后適當延長時間,而不得收
取費用。
二、附則
1. 如遇有臺風、地震、暴雨等不可抗力之天災因素,甲乙雙方應依國家法定公休日為準則,缺堂時數,
由甲方視需要擇期補課,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計算。
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規定最終授課日期時自動終止。
3.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如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
更本合同相關內容;如果甲乙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的聘用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需聘用安全員,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的安全技術顧問,乙方同意將其安全員崗位證書注冊于甲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貳年。聘用時間以安全考核合格證注冊成功日期往后推兩年。
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簽定本合同后,乙方應于三日內向甲方提供有關資質申報及安全考核合格證變更所需要的相關材料安全考核合格證(原件)、安全員崗位證(原件)、文憑、身份證、彩色證件照等相關資料。
2、甲方在申請注冊期間,乙方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注冊,以便順利注冊成功。
3、甲方保證乙方安全員崗位證、安全考核C證年檢及時、有效,保證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的及時進行(并為乙方辦理繼續教育培訓報名、延續注冊、增項注冊等相關手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及考試,如乙方原因造成繼續教育不合格、延續注冊無法注冊,相關費用則由乙方自己承擔。
4、乙方應配合甲方在企業資質年檢和升級投標中提供需要的乙方證件及材料。
5、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進行非法活動,否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的名義展開工作,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6、若甲方需要乙方親臨施工項目現場指揮或招投標等有關事宜,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所發生的交通費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并承擔相應的出差補助。
7、乙方僅提供技術顧問工作,甲方在工程項目施工中所發生一切有關工程質量和工程施
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責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8、履約期內,如甲方無故停繳社保或一直處于欠費狀態,造成乙方因社保斷繳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停繳月數按全額社保以現金方式補給乙方。
三、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商定,聘用的安全技術顧問實行不坐班工作制。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按壹年1072.9元人民幣(大寫:/元)支付乙方工資及成都市全額社保,費用以銀行卡的形式或現金一次性付清。出場費(差旅費除外):成都周邊地區500元/次,較遠地區800元/次。
四、證書及印章的保管
完成注冊后,乙方同意將安全員崗位證書、安全考核合格證交由甲方保管。
五、解聘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合同一方負責并作出相應的賠償。如果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相關轉注冊證明,方便乙方辦理轉注手續,并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在證明文件(安全員崗位證、安全考核合格證),不得無故刁難。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繳納社保;
(2)注冊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按建設部門要求負責乙方在注冊期內的再教育學習的一切費用及手續,如甲方無法在注冊期滿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學習手續和轉注冊的證明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轉注冊,甲方應向乙方賠償人民幣伍仟元整。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安全員崗位證、安全考核合格證丟失或吊銷的,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注冊,否則甲方須繼續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到證書發下來為止。
3、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資質證書被吊銷,乙方必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甲方伍仟元人民幣整。
4、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注冊滿貳年后,才可以轉注,如提前解聘,賠付甲方違約金貳萬元人民幣整。
5、甲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壹年,才可以解聘,如提前解聘,賠付乙方違約金貳萬元人民幣整。
七、本合同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八、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格式可采用本合同。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定生效;聘用注冊期滿需解聘,聘用工資付清、相關證件返還乙方后失效。
十、本合同所指金額均為稅后金額,如本合同發生繳稅情況,均由甲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