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終止合同模板集合(通用3篇)
實用的終止合同模板集合 篇1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簽署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合同,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無法繼承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
以終止。因終止合同給___方造成喪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鑒證機關審查證實后生效。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鑒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鑒證機關:(蓋章)
代表人:(蓋章)代表人:(蓋章)鑒證人:(蓋章)
年月日
2、提前終止合同書樣本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接洽電話:
鑒于:
(1)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勞動合同》(詳見附件)。
(2)經乙方要求,并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前提提前解除該《勞動合同》。
通過雙方友愛協商,達成如下一致看法: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勞動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存在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罷黜另一方在《勞動合同》項下的各項責任,并廢棄追索的權力。一方放棄在任何時光、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法向另一方提出違約、抵償權利的請求。
1.2《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毋庸承擔《勞動合同》項下商定的須由該方承當的任何任務與義務。除甲方批準給予乙方總計國民幣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用度。乙方贊成,該等錢款為甲方須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體錢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其他債權。
1.3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后,《勞動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備約束力,同時放棄依據《勞動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懇求的權利。
2、許諾與保障
甲方跟乙方獨特承諾及保證:
2.1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發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累贅;
2.2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說明。
3.2凡因本協定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依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矩在上海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束縛力。
4、其余
4.1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本合統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勞動合同》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實用的終止合同模板集合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應聘進入甲方公司任一職;于___年___月___日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齡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一事上,現甲、乙雙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場上,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同時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應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保險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待遇;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整,從乙方簽領該款時起,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終結勞動、保險關系。
三、乙方在簽領上述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待遇以后,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終結勞動、保險關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要求及法律訴訟。
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同時乙方確認甲方已結清乙方的所有工資及加班費。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勞動部門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實用的終止合同模板集合 篇3
一、免除
免除是指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而使合同權利義務部分或全部終止的意思表示。債務免除為合同終止的原因。根據《合同法》第105條的規定及相關學理,對于免除應當注意以下幾點:(1)免除為拋棄債權的單方法律行為。(2)免除還是一種無因行為。免除在債權人作出意思表示時生效,其原因如何,在所不問。(3)免除的意思表示應向債務人或者其代理人表示。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的,不產生免除的效力。(4)債權人免除連帶債務人中一債務人的債務的,其他債務人也在相應的額度內免于承擔連帶責任。(5)免除的意思表示一經作出,即發生效力。
二、混同
混同是指債權與債務同歸于一人,而使合同關系消滅的事實。《合同法》第106條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混同因企業合并、繼承等原因而發生。混同涉及第三人利益時,雖債權人和債務人發生混同,合同也不消滅。如在債權出質時,債權不因混同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