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終止合同模板錦集(精選3篇)
關于終止合同模板錦集 篇1
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協議
出租人(甲方) 證件(身份證號)
住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作為商鋪,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合作期限為 年,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年 月 日提前終止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在本終止協議簽字生效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 元(大寫: )。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補償款后,將扣除應付的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還乙方。
四、本終止協議生效后,乙方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相關義務與權利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終止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終止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因本終止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房屋租賃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處理本終止協議項下糾紛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本終止協議未盡事項,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九、本終止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 (簽字)
關于終止合同模板錦集 篇2
甲方(原合同甲方):
乙方(原合同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 月 日簽訂《_____》(以下稱“原合同”),合同編號:。甲方將位于_百貨 樓提供 平方米供乙方開設專柜進行聯合銷售/專柜租賃,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現因 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原合同。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合同終止達成協議如下:
一、原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文件,并加蓋公章:
1、營業執照注銷證明,2、終止合同申請書,3、當月發票及相關說明,4、其它 ,乙方保證所提供證照均為依法取得,無虛假偽造,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負完全違約責任并對第三人的損壞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在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繳納相關費用: □固定租金,共計 元; □培訓管理費,共計 元; □其他相關費用,共計 元。
四、乙方需在 年月 日之內按甲方要求撤離。
五、甲方同意乙方完清以上手續后,在十個工作日內結算合同終止當月的貨款。
六、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宜賓仲裁委員會裁決,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法定(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關于終止合同模板錦集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接洽電話:
鑒于:
(1)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勞動合同》(詳見附件)。
(2)經乙方要求,并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前提提前解除該《勞動合同》。
通過雙方友愛協商,達成如下一致看法: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勞動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存在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罷黜另一方在《勞動合同》項下的各項責任,并廢棄追索的權力。一方放棄在任何時光、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法向另一方提出違約、抵償權利的請求。
1.2《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毋庸承擔《勞動合同》項下商定的須由該方承當的任何任務與義務。除甲方批準給予乙方總計國民幣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用度。乙方贊成,該等錢款為甲方須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體錢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其他債權。
1.3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后,《勞動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備約束力,同時放棄依據《勞動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懇求的權利。
2、許諾與保障
甲方跟乙方獨特承諾及保證:
2.1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發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累贅;
2.2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說明。
3.2凡因本協定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依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矩在上海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束縛力。
4、其余
4.1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本合統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勞動合同》
甲方:
蓋章: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