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的付款方協議(精選3篇)
手機的付款方協議 篇1
在我們見過的各種各樣的合作形式中,每一種形式,合作的每一個人都要簽署
合作協議書。以下是一付款三方協議范本,僅供閱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傳真:
地址: 郵編:
乙方:
負責人: 傳真:
地址: 郵編: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傳真:
地址:
郵編:
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甲、丙雙方簽訂的《聯想手機合作協議某某某產品政策條款》(包含甲、丙雙方所簽全部產品合作協議),乙方愿意為甲方和丙方之間的付款訂貨和貨款結算提供服務,接受甲方申請開出以丙方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兌匯票,甲方在乙方開立結算賬戶,帳號:,甲方所有銷售款項均應通過該賬戶結算。
2、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章生效后,甲方簽發經乙方承兌并由乙方寄出的銀行承兌匯票(乙方對該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負責),丙方收票后向乙方開出相應金額的《商品金額證明書》(見附件二)并加蓋公章和預留授權人簽名(預留印鑒和預留授權人簽名見附件一),然后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原件郵寄給乙方,乙方以此作為向丙方簽發《提貨通知書》(附件三)的依據;或者丙方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傳真給乙方,同時從指定郵址(見附件一)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對該傳真件內容進行確認,隨后仍應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原件郵寄給乙方,乙方經核對該傳真件與電子郵件內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該傳真件和電子郵件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為向丙方簽發《提貨通知書》(附件三)的依據,丙方必須保證乙方收到的《商品金額證明書》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商品金額證明書》為丙方向乙方簽發的不可撤銷的提貨權憑證,原件交由乙方占管。
3、甲方每次申請開出收款人為丙方的銀行承兌匯票時,承兌保證
金的交存可選擇如下幾種方式之一(以打√為準):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方式。
□甲方交存不低于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的%的承兌保證金。
□甲方交存不低于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的%的承兌保證金,在每次提貨時追加至相當于每次提貨金額%的保證金。
4、在該協議項下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額度內,甲方每次提貨應提前一天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請,乙方據此審簽同意發貨的《提貨通知書》,并將該《提貨通知書》原件郵寄給丙方,丙方以此作為向甲方發貨的依據,或者乙方先將該《提貨通知書》傳真給丙方,同時從指定郵址(見附件一)發電子郵件通知丙方對該傳真件內容進行確認,并在隨后將該《提貨通知書》原件郵寄給丙方,丙方經核對該傳真件與電子郵件內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該傳真件和電子郵件的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為向甲方發貨的依據,但乙方必須保證丙方收到的《提貨通知書》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提貨通知書》為乙方向丙方簽發的不可撤消的行使提貨權的憑證,原件由丙方占管,丙方應將乙方審簽后的同意甲方提貨的《提貨通知書》專夾保管作為對帳依據。憑乙方簽發的《提貨通知書》,甲方可向丙方提貨。
5、未經乙方審簽《提貨通知書》確認,丙方向甲方供貨,不計入丙方提供給乙方占管的《商品金額證明書》金額之內。乙方《提貨通知書》審簽方式為:乙方在同意甲方提貨的通知單上由乙方指定專人簽字并加蓋“銀行”印章(簽字式樣及預留印鑒見附件一)。
6、對乙方審簽的《提貨通知書》,在提貨前丙方應及時與乙方所留簽字式樣及印鑒進行核實,未經核實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印鑒核對不符而予以提貨,按第5條未經乙方審簽《提貨通知書》的情況處理。
7、乙方對甲方使用《提貨通知書》提貨的情況有權與丙方核對(以乙方提供的《提貨通知書》為依據)。丙方與乙方至少每月應核對金額一次。
8、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十日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提貨申請,乙、丙雙方核對《提貨通知書》累計金額。若《商品金額證明書》金額大于《提貨通知書》累計金額,則此差額由丙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在匯票到期前八日時將載明此差額的《付款通知書》(附件四)送達丙方。丙方將在兩個工作日內以“《付款通知書》回執(附件五)”給予乙方書面回復。丙方在匯票到期日前將此差額款項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逾期付款的,丙方將不支付逾期利息。款項結清后,乙方將《商品金額證明書》退還給丙方。
9、除第8條約定的付款責任外,丙方不承擔其他付款責任。
10、三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及索賠的費用。
11、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三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則以訴訟方式解決。
12、本協議書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間《商品金額證明書》累計金額與《提貨通知書》項下甲方實際提貨金額的差額不得超過萬元。若出現第8條約定的丙方付款責任,丙方在履行完相應付款責任后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
13、本協議一式五份,自三方均簽章時生效,甲方執壹份(不包括附件一),乙、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除甲方那份不包括附件一外,本協議所附的附件一、二、三、四、五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15、三方在此聲明并保證如下:三方均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金融機構,有權以自身名義,權利和權限從事本合同項下的業務經營活動,并以自身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附件一:預留印鑒、授權人簽名及指定郵址
附件二:商品金額證明書及回執
附件三:提貨通知書及回執
附件四:付款通知書及回執
甲方:乙方:丙方:
(蓋章)〈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預留印鑒、授權人簽名及指定郵址
《商品金額證明書》
預留印鑒:
年 月 日 預留授權人簽名:
指定郵址:
年 月 日
《提貨通知書》
預留印鑒:
年 月 日 預留授權人(或代理人)簽名:
指定郵址:
年 月 日
手機的付款方協議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甲方作為手機轉讓者,為解決部分乙方購機一次性付款難的問題,本著自愿、平等原則,特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標的物及數量
本合同的標定物為蘋果____________型號手機,數量臺。 手機序列號為:
第二條 價款及付款方式
項予甲方:
乙方于收到上述手機并驗貨后首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 ______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付清,每月一到三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條 違約責任條款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條所列分期付款相應到期金額,須自應支付日始以手機價款的1%每日支付甲方作為延遲履行金。
第四條 所有權保留條款
本合同標定物于乙方在上述分期付款期間未全部支付價款及第三條約定的延履行金遲時所有權仍屬于甲方,待乙方付清全部價款及第三條約定的相應遲延履行金之時,手機所有權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關于乙方身份信息核實
為降低甲方風險及保證該合同優惠政策惠及范圍,乙方簽訂本合同前應將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交甲方核對其真實性,并提供乙方簽字的復印件各一份于甲方保留。乙方對上述證件附有保證有效性 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乙方應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與真實性的義務,如果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則應向甲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六條 交貨及驗貨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時將第一條約定的手機交付于乙方;
(2)乙方收到手機應先行調試并檢查外觀、附件及包裝的完好性。
(3)手機一旦轉讓,乙方是無法退換貨給甲方。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
商不成,可向有關管轄區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因乙方違約甲方起訴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由乙方一并承擔。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手機的付款方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鑒于甲方在中標,根據該項目發包人
(以下稱發包人)的要求,甲方須提交以發包人為受益人的《預付款保函》。
因此,甲方申請乙方為保證甲方履行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向發包人出具《預付款保函》(以下稱保函)。乙方審查甲方提交的申請文件和有關情況資料后,認為甲方符合乙方的擔保條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向發包人出具《預付款保函》。
第二條保函金額
《預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是乙方累計承擔保證責任的最高限額。
第三條保證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證為一般保證。
第四條保證期間
自保函簽發之日起至止。
第五條保證范圍
《預付款保函》的保證范圍:
在保證期內,被保證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損失的,保證人依據主合同和保函的約定,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條履行保證責任的條件及方式
在保證期內,若甲方未能履行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損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該工程監理公司(全稱:)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的書面索賠通知及被保證人沒有能力履行債務的法律文件后,經核定,在28個工作日內并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債務的追償
1.一旦乙方履行保證責任,即有權開始對甲方的追償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償債務時,應向甲方出具:
(1)發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有關文件;
(2)乙方向甲方發出的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
2.乙方向甲方追償債務的范圍包括:
(1)乙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額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后,應在七個日歷天內履行清償義務;
(2)逾期違約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間內履行清償義務,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從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后的第八個日歷天開始計算,違約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
(3)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費用;
(4)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八條保證擔保費
1.保證擔保費為人民幣(¥)整;
2,保證擔保費為事前繳納。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將上述保費退回。
第九條保函的出具
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依約交納保費后,乙方為甲方出具保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變動、產權或經營方式的調整而影響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受其制約;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擇訴訟方式解決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向保證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合同的簽訂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