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GP合作議書(精選3篇)
雙GP合作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法就合作設立凱瑞德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業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自愿共同作為普通合伙人合作設立凱瑞德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業(以下簡稱本合伙企業或合伙企業),本合伙企業作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組織載體,受托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事投融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為基金追求效益最大化,實現合伙企業自有資產的增值保值,使合伙人獲得可能的最大的投資回報。
第二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為準。
第三條、合伙期限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長或縮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條、合伙人的名稱及出資方式、出資時間、數額和持股比例:
合伙人的名稱認繳情況
數額時間方式首期出資數額剩余出資數額持股比例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對于合伙企業取得的項目投資收益,______人將獲得收益分成,比例為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總額的______%;______人將獲得收益分成,比例為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總額的______%。
2、若合伙企業資產凈值高于合伙企業初始成立規模,______方可提取資產超出初始規模部分的%作為業績報酬。
第六條、合伙企業費用
合伙企業應直接承擔的費用包括與合伙企業之設立、運營、終止、解散、清算等相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
1、支付給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用;
2、開辦費;
3、合伙人會議費用;
4、合伙企業年度審計所發生的審計費;
5、必要的媒體費用;
6、合伙企業自身發生地與投資業務及投資項目無關的其他律師費和咨詢費等。
第七條、本合伙企業由______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以下簡稱“執行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第八條、執行合伙人的權限:
1、執行合伙企業日常事務,辦理合伙企業經營過程中相關審批手續。
2、負責合伙企業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的資產管理協議的簽訂,通過簽訂資產管理協議由資產管理公司對合伙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業與資金托管銀行簽署資金托管協議。
4、代表合伙企業簽訂其他合作協議,負責協議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業對各類股權投資項目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合伙企業的投資項目篩選、調查及項目管理等事務。
6、代表合伙企業處理、解決合伙企業涉及的各種爭議和糾紛。
7、【其他】
第九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監督合伙企業的資產及賬戶,包括有權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合伙企業的資金及賬戶,包括有權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審計,相關費用由該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自行承擔。
執行合伙人應當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利潤歸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會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對本合伙企業事項作出決議。
第十條、合伙人入伙,應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5、合伙企業累計虧損超過總出資額50%時,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退伙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除非發生不可抗力愿意或進入解散、清算程序。
第十二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協議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發生本協議約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根據本協議有關爭議解決的規定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伙企業相關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業與他人簽訂的協議、合伙企業的項目投資計劃、財務會計報告等,均屬于合伙企業的機密資料。任何人不得對外公開或者基于與執行合伙企業相關事務無關的目的使用該等文件。
第十四條、除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或者根據司法程序的規定應當向有關機構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過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徑向外披露合伙企業相關信息、合伙企業投資的項目情況等任何信息。擬公開被披露的信息在公開披露之前應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五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6、法律、性質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六條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合伙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合伙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職責如下:
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其他合伙人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合伙人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全體合伙人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全體合伙人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需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九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執行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合伙人逾期繳納其認繳的出資,每逾期1日,應當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違約金,并承擔補償義務;逾期超過180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權將其除名。
第二十二條、各合伙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 ]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各合伙人協商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國家或地方頒布新的有關法律法規或修訂相關規定,本協議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修訂,如果出現沖突、爭議或者分歧,應當按照公平原則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約束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GP合作議書 篇2
甲方:
代理人:簽訂地點:南寧市興寧區
乙方:
代理人: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開發和運作經營中國國際貿易廣大的市場,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和乙方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合作單位和名稱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在開發和運作進出口貿易的單位名稱為:廣西華興食品國際貿易部(暫定名稱),法定代表人為甲方:____________,必須使用甲方統一的公司名稱和品牌,名片及其它宣傳品按照甲方規定的宣傳要求進行制作。二:以資合作的金額占股份比例
甲方占投入國際貿易部開發、運作資金和軟、硬件設施購置、維護和支出等一切支出的費用,占投入支出費用總額的60%,乙方占投入國際貿易部開發、運作資金和軟、硬件設施購置、維護和支出等一切支出的費用,占投入支出費用總額的40%合作。即60:40的股份比例(具體依國際貿易部財務賬目投入和支出明細為準)
例注:軟件指的是:如電腦程序軟件、廣告媒體制作等,硬件指的是:如汽車、辦公用具、電腦等,支出的費用為各項開支的費用等。
三、國際貿易部投入、經營、銷售合作盈、虧分配標準
在國際貿易部投入、經營、銷售、支出費用合作發生的盈、虧金額,甲方占合作盈、虧金額分配比為60%,乙方占合作盈、虧金額分配比為40%。即60:40的比例。年終分配盈、虧金額時,按照此比例進行分配。
四、經營管理、國際貿易部人員配置、和財務監督事宜
乙方在合作經營進出口,運作開發國內外市場時,必須服從甲方各項管理規定、操作流程和華興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運作方案和政策等。華興食品國際貿易部(暫定名稱)財務人員和管理人員由甲方派駐,其他人員采取招聘。在經營、管理方面,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經營、運作,服從財務管理和審核。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單方面退出協議約定,按照協議規定,將投入軟、硬件設施和支出費用全額承擔。(具體依國際貿易部財務賬目明細為準)
2、甲乙雙方在國際貿易部經營過程中,都不得與合作客戶有私人利益,(即回扣之類的事情發生)和私下經貿往來,一經發現,以一罰十。
六、爭議解決方式
關于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法院訴訟解決。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協議生效后所需資金,甲方和乙方需在年月日匯入國際貿易部獨立賬戶。
1、根據市場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其它相關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雙GP合作議書 篇3
甲方:選煤廠
乙方:選煤運營管理公司
甲方現有洗煤項目待調試生產,乙方具有完善的重介選煤生產管理技術團隊,愿意承包該項目,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總則:
一、 江防提供原煤,及完善的選煤系統設備,乙方負責生產,經營管理機設備維護、保養使用。(如因設備質量問題影響正常生產由甲方負責更換維修。)
二、 乙方扶著招收,管理洗煤所需生產工人,甲方提供上料鏟車3臺,以及供工人吃放,住宿的場所,冬季供暖。
三、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所需的電力及水源供應,如因原料、電力,水源供應不足造成乙方無法按噸/月正常生產,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人工資萬元/月,不餓能夠達到上述產量造成的變壓器無功損耗滯納金罰款由甲方全額支付。
四、 承包形式為大包干,噸原煤生產費用為二十元六角,包括(人工工資,生產電費,藥劑費用,介質粉,潤滑油脂及柴油,易損材料費,設備維修費,人身事故費、系統維護費、勞保用品。其中:介質粉、電費、油品、材料帶增值稅票;人工工資不帶稅票,每月向甲方報工資表,超出(月·人)的上個人所得稅)
五、 乙方應對洗煤工人,上保險。
六、 如遇特大的,因不可抗力(地震、山洪、雷電等自然災害)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