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蜜桃買賣合約書(通用3篇)
水蜜桃買賣合約書 篇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合作的基礎上,就甲方水蜜桃銷售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區域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自治州) 縣(自治縣)。
第三條品質規格
按照乙方根據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提出的要求及雙方協商,甲方應將質量合格的水蜜桃提供給乙方。
第四條價格定位
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各類水果按質論價;確定價格方式:
①由乙方派員面議,以當地的平均收購價為準;
②或通過網絡發送圖片方式,經乙方確認報價,甲方發貨必須以實際圖片效果為標準。逾期交貨的,無論價格上調與下降,均按協商價執行。
第五條交貨辦法
在合同規定日期內,乙方在下訂單后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采收。
第六條驗收辦法
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或運輸至乙方卸貨時抽樣驗收。
第七條價款結付
乙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 3 日內全部付清。
第八條費用負擔
交貨前由甲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乙方負擔(或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九條權利與義務
1、乙方根據水果市場的行情和對水果品種的需求量及時把信息提供給甲方。
2、甲方必須在規定時間范圍內保質保量滿足乙方對水果品種的需求量。
3、乙方有權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并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十條違約責任與處理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努力提高供貨量、質量,按采購訂單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如未按合同規定品名、數量的,應向乙方償付少交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2)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逾期1 天,應向乙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 20% 的滯納金;如甲方提供的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導致商品損失,乙方可以降價處理當批次貨物,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已符合合同規定的情況下,不得少收或不收,否則向甲方償付少收或不收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2)乙方在甲方交貨后,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款,如未按時交納,每逾期 1 天,應向甲方償付為付款部分總價值 50% 滯納金;
(3)乙方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等級和價格標準,壓級壓價收購,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應向甲方償付壓價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轉讓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自主地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將代理銷售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況報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2)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條件。
(3)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銷售合同。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
1、為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抵觸。
2、甲方應當將合同變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關事項,在規定的變更時間前_30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在代理區域內實行變更,并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甲方有權以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于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文本應當適用于全部的代理銷售商。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為要求合作社終止營業。
2、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知識產權。
3、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30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第十四條聲明及保證
1、甲乙雙方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個體經營組織,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
任何足以對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乙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以采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合同的期限
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單位簽章:__________ 單位 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 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
水蜜桃買賣合約書 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乙方炒股,買賣中國境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B股(含權證和基金)。
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以甲方的名義在證券公司同時開設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并都申請權證交易功能)。
二、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萬)用于炒股,并在銀行辦理銀證三方托管業務。
三、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東帳號及操作密碼。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碼,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東帳號及密碼等。
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完成。
四、乙方具體負責操作買賣股票,進行炒股。
五、甲方正式授權乙方炒股的期限從公歷年月起至年月日止。
六、乙方預計炒股的收益在30%-160%之間,但也有可能虧損,乙方預計虧損在10%-20%之間。
乙方應認真負責、審慎操作。
炒股虧損但帳上總資產在___萬元的,應馬上向甲方匯報;虧損在20%或帳上總資產在___萬元的,應停止操作,甲方也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或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權更改操作密碼等。
七、合作期滿時的利潤分成(股票全部變現的):
1、總資產在___萬以內(含該數),扣除___萬本金,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乙方20%,其余歸甲方;
2、總資產在___萬-___萬之間(含該數),扣除___萬本金,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乙方30%,其余歸甲方;
3、總資產在___萬-___萬之間(含該數),扣除___萬本金,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乙方40%,其余歸甲方;
4、總資產在___萬元以上的,扣除___萬本金,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乙方50%,其余歸甲方;
八、合作期滿時的虧損處理(股票全部變現的):
虧損金額在___萬元以內的,乙方負責賠償20%,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10-___萬元之間的,乙方負責賠償40%,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___萬元以上且乙方有過錯的,則對超過___萬元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但對乙方按約定停止操作或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后的虧損,乙方無需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九、對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時的利潤進行分成外,違約方還應當按甲方出資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
甲方中途要轉走部分資金的,應與乙方協商征得同意,否則應按轉走資金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
乙方應注意對甲方的資金等進行保密,如有證據證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應按甲方出資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十、在合作期間,甲方有監督乙方炒股的權利,但為了明確責任,甲方不得進行股票買賣操作,除非乙方同意。
乙方須隨時注意股票買賣是否自己所為,如發現有他人操作等異常情況,應馬上向甲方反映匯報,否則推斷為是乙方行為。
結算時所有炒股的交割單由甲方負責去證券營業部打印并提供。
十一、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開戶的證券營業部所在地法院起訴。
勝訴方的合理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
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水蜜桃買賣合約書 篇3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購事項進行協商,達成并簽訂如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體資格
1.1 甲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號:
稅務登記證號:
1.2 乙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稅務登記證號: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址:
2.3 建設單位:
2.4 結構形式:
2.5 建筑面積:
2.6 總 高 度:
2.7 運 距:
第三條 商品混凝土價格和計量
3.1 商品混凝土單價:
以上商品混凝土單價為施工現場入模價(不含稅,含稅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損耗、預拌加工、加工廠至施工現場的運輸、泵送機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價格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應扣減);還包括但不限于潤泵砂漿費、原材料檢驗試驗費、配合比試驗費、試塊制作費、養護費、檢驗試驗費、稅費等;
3.2 合同總量和總價款:
3.2.1 合同總數量暫定為 m3;
3.2.2 合同總價款暫定為 元。
3.3 計量:結算數量依據施工圖紙及變更簽證計算,不扣減鋼筋,混凝土用量損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單價內。乙方承諾免費為甲方硬化施工現場內道路提供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
第四條 質量標準和質量責任認定
4.1 混凝土的質量執行《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技術規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強度試驗結果評定執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
4.3 混凝土抗滲等級、坍落度和強度等級以甲方《預拌混凝土委托書》為依據。
4.4 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進行技術處理。若有爭議,應委托銅川市質檢站進行鑒定,確定質量責任,雙方按確定結果承擔各自責任。
第五條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選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強度等級不低于42.5,初凝時間不小于45分鐘,終凝時間不大于10小時,水泥的其它化學指標、物理性能指標均應滿足國家《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達到規范規定的標準。
乙方必須提供水泥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以及復試報告。
為保證混凝土外觀顏色一致,乙方應保證使用同一種水泥和添加劑,確需變更時,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徑為5-25mm的連續級配碎(卵)石,針片狀顆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塊含量不大于0.5%;
5.3 細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塊含量不大于1%,砂率應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應符合國家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劑必須是經過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檢驗并附有檢驗合格證明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單位對乙方采購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預拌過程進行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的檢查,對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應擬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隱患,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混凝土預拌和運輸
6.1 混凝土拌合必須均勻、顏色一致,不不得有離析和泌水現象;
6.2 混凝土的運輸必須使用攪拌車,至施工現場的時間應控制在1小時內卸料完畢,當氣溫高于30。C時或運輸距離較遠時應采取緩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運送頻率(供料速度)應保證施工現場需要,確保混凝土澆筑的連續性,乙方應提供保證混凝土按時到達施工現場的應急預案給甲方,經確認后實施。
第七條 質量檢驗
7.1 預拌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標準按國家規范要求執行;
7.2 乙方負責按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7.3 甲方負責交貨檢驗,檢驗由監理單位主持,建設單位和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7.4混凝土運輸至施工現場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實驗方法》(GBJ80-85)進行坍落度檢查,坍落度應在《預拌混凝土》(GB14902-20xx)規定的允許偏差范圍內,現場坍落度檢查記錄應以監理單位簽字為準,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嚴禁在運輸途中和施工現場向混凝土內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檢驗合格后,甲乙雙方和建設監理單位共同取樣,由甲方按規范做試塊并負責進行標養。試塊標養28天,送銅川市質監站進行試壓并出具評定報告,評定結果作為檢驗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據。若評定為不合格,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 交貨及簽收
8.1 乙方交貨應滿足工程需要,為保證及時供應,甲方應提前24小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澆筑12小時前(特殊情況為4小時)向乙方發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單》,委托單應載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施工部位、施工時間、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開始澆筑時,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運至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4 甲方應派專人 在施工現場對澆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質量等進行檢查驗收,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協調解決。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8.5 混凝土進場時應隨車附帶開盤鑒定和出廠質量證明等,并加蓋乙方印章。
第九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請--項目部審核進度和數量—工程部審核數量—采購部辦理支付手續—財務部支付;
9.2 支付節點及比例:
9.2.1 基礎至0米,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層封頂,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體封頂并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額發票后56日內結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交當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結算單、檢驗合格的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等。
9.3 結算:
9.3.1 主體封頂后3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術資料:
(1)預拌混凝土出場質量證明書;
(2)水泥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3)外加劑、摻和料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4)砂石料的檢測報告;
(5)預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規定提供抗壓、抗滲檢驗報告。
8.3.2 主體封頂后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結算資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術和結算資料后,14日內審核完畢或提出修改意見。
第十條 雙方的責任及權利
10.1 甲方責任及權利
10.1.1 應保證作業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
10.1.2 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解決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注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
10.1.3 嚴格按國家標準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以確保工程質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甲方可通過其它渠道購進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責任及權利
10.2.1 供貨12小時前到施工現場了解相關情況,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單》,以確保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10.2.2 混凝土攪拌車輛及隨車人員進入現場,應聽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10.2.3 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單》將混凝土運送到施工現場,保證滿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誤給甲方帶來損失,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時,應提前8小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覺接受甲方、建設、監理單位的檢驗檢查和取樣,如有問題,應積極配合解決,并承擔自身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2.5 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的關系協調,并承擔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合同訂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時,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未履行數量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額為止;
11.3 乙方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也不按約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澆筑混凝土超過2小時,乙方應按本次需要混凝土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3.1 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時自行終止;
13.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正文共6頁。
甲方(章):
乙方(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