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雇工協議書(精選3篇)
私營企業雇工協議書 篇1
雇主
受雇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年_月_日開始,至_年_月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鑒證機關
鑒證員
私營企業雇工協議書 篇2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
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 年 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 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私營企業雇工協議書 篇3
雇工人:家住xx鎮xx街號(稱甲方)
受雇人:家住xx鄉xx村(稱乙方)
甲方按政府規定雇請乙方為幫工,乙方自愿受雇傭。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工資壹佰元。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每月最后一天支付。
二、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膳食。如乙方自理膳食,甲方每月付給乙方陸拾元伙食費。
三、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住宿。條件為單人床單人房。臥具由乙方自備。
四、甲方每年春節前將上年所獲純利(以稅務局核定數字為準)的10%,提供紅利,由全體幫工平均分配。中途離職的不補。
五、甲方為乙方投保人身保險。對乙方發生的意外人身傷亡,不另負擔其它經濟責任。如甲方強令乙方進行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遇有緊急任務應加班完成。加班不足半小時的不計,超過半小時的按實累計,每月底折合工資付給乙方。
七、乙方每月休息3天,可逢10休息,也可集中為一次休息。每年春節放假15天,休息日包括在
內。
八、乙方由于操作不慎而造成甲方工具、設備嚴重損壞的,應賠償直接損失的一半。如系故意損壞,全部賠償。賠償費用在乙方工資、紅利中扣除。
九、乙方因私事在外引起的一切糾紛,或者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2年。在有效期內非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不得辭退乙方,乙方也不得擅自離職。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均應以2個月的工資額賠償給對方。但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則互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無力支付,則由保證人代為賠償。
十二、雙方發生爭議,由本鎮司法辦公室調解,或由縣勞動服務管理局仲裁。
十三、本合同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執1份,公證機關保存1份。
雇請人:(簽名)
受雇人:(簽名)
保證人:(簽名)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