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購房合同(精選3篇)
隨州購房合同 篇1
出賣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 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賣方的車庫位于第 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共 間。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該車庫售價為(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幣)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_____ 幣)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車庫的價款等出賣方整好車庫后付訖。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5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出賣方應于買受方付款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3個月內,將車庫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未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須在規定日期內付清房款,才能進場裝修。逾期未付清房款,出賣方有權拒絕乙方進行裝修或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出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買受方所預交的購房款的20%,抵作甲方損失。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未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方須在交期限內交房給買受方,逾期未交房、建造質量不合格(主要指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出賣方須支付乙方預交購房款的20%作為賠償,此賠償金要求在20__年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同時乙方有權選擇繼續購房或終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選擇終止合同甲方須在20__年8月15日前一次性退還乙方預交的購房款。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出賣方和買受方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出賣方、買受方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____________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____________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隨州購房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以甲方名義購買商品房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以甲方名義購買由桂林彰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的位于桂林市七星區穿山東路*號彰泰。蘭喬圣菲*棟*單元*層*號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計116.23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102.85平方米,公攤面積13.38平方米)。并簽訂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由乙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條 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一切權利由乙方享有,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充分、及時履行交付房款及相關稅費等合同義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甲方不享有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權利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開發商就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任何補充協議、變更合同內容、解除合同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等,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轉讓該合同的權利義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是上述商品房的實際出資人,該商品房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享有該商品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享有前述權利。該商品房基于業主所派生的一切權利義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給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借名及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的補償。甲方在借名期間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張任何費用、補償。
第六條 借名期間,如需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的,甲方應當及時予以配合辦理。除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增加任何共有人,也不得將產權證辦至第三人名下。甲方應當在實際取得產權證之日起
日內交由乙方保管。
如政策變化,乙方在桂林符合購房條件的,乙方有權隨時要求將上述商品房過戶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人員名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七條 借名期間,如乙方需出賣、出租、贈與上述商品房或者用于抵押的,甲方應當及時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上述商品房用于抵押。
第八條、借名期間,與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上述商品房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繳費憑證、發票等均由乙方保管。如需有甲方親自繳費的,乙方應當及時將費用返還甲方,甲方亦應當及時將相關繳費憑證、發票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 借名期間,上述商品房不屬于甲方的財產,如甲方有不測的,甲方的繼承人無權繼承該商品房;如甲方需要分割財產的,不得對該商品房進行分割。
第十條 甲方應恪守誠實,在借名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侵害乙方的權益。如甲方及甲方近親屬侵占、轉賣、抵押、贈與以及被法院強制執行該商品房的,甲方應當按上述商品房的市場價格給予甲方賠償并賠償由此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如甲方知曉任何第三人主張該商品房權益或者法院強制執行、保全該商品房的,或者甲方作為債務人被訴至法院且訴訟金額達到 萬元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應對措施,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有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上述條款當中,凡需要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應當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 日內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或者簽署書面授權委托書交由乙方自行辦理。否則,應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協議,或者主張協議無效。否則,應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進行變更的,應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七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本行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簽訂地點:桂林市七星區
隨州購房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和山東省省直機關房改政策,甲乙雙方就山東大學集資建房購房事項達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決定采取集資建房的辦法建設教職工住宅。乙方同意接受《山東大學集資建房分配方案》,自愿決定參加山東大學集資建房購房。
二、甲方應在住房分配前向乙方提供集資建房的規劃方案、樓座位置和樓房的戶型。乙方依據《山東大學集資建房分配方案》的規定參加集資建房選房積分排隊,有校外房改房的住戶,需產權單位與山東大學簽定住房返售合同,不能簽定合同者,取消其排隊選房資格。積分排隊公示三榜后,依據甲方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選房。選房前乙方領取《山東大學集資建房選房通知書》時交付訂金壹萬元。乙方于選房前可以放棄選房權,但在選到住房,集資建房通知書經甲方確認后,所交訂金轉為定金,乙方不得棄權,否則,乙方所交壹萬元定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選房后如因甲方原因致乙方最終不能入住,甲方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無上述違約情形,定金抵作購房款。
三、乙方在選到集資建房宿舍樓單元室后,由甲方在發給乙方的《山東大學集資建房選房通知書》上簽字蓋章確認。在甲方通知交納集資房款前乙方需將原住房的房產證件交學校房改辦公室。選房結束后,由甲方張榜公示選房結果,對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收回其所選住房。
四、乙方根據自己所選住房,按照建筑面積加分攤面積預算價款為元。若選到頂層帶閣樓的住房,必須同時交納閣樓預算款,閣樓預算房款暫按住房預算價格的60%交納,地下室按所選樓號按單元和房號搭配分配,依據其建筑面積按住房預算單價房款的50%交納預算房款。預算房款共計元。預算房款自選房之日起10日內一次交齊。逾期未交齊預算購房款或選到住房后因個人原因放棄,所選住房由學校另行分配,除定金不予退還外,甲方將于本次分房工作結束后退還乙方已交預算房款,不計利息。
五、在工程竣工后,甲方將經過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乙方必須在領到住房鑰匙后90日內將原住房交給甲方,乙方保證除上述房屋外,沒有其它房改房和公有住房,否則,甲方將不再給乙方辦理相關的購房手續并收回乙方所選集資房。若乙方不按時交回所選集資房,乙方同意自上述90日期限屆滿后,甲方按集資房建筑面積當年的成本租金的4倍每月在乙方工資中扣除集資房的租金,直至乙方交回原住房或集資房為止。
六、集資房經評估后,乙方所購住房面積、售價按照屆時山東省省直房委辦確定的評估結果執行,超標面積暫依據省直房委辦3號和魯政辦發21號文件執行。甲方按照屆時山東省省直房改的有關政策為乙方辦理購房和換購房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依據該評估結果結算購房款,多退少補,集資房款結算完畢,甲方再向乙方發放個人《房屋所有權證》。
七、在甲方發放集資建房鑰匙前乙方調離山東大學或出國逾期不歸,甲方取消乙方購房資格,收回乙方所選集資房,退還乙方已交預算房款和定金,不計利息。
八、在樓房建設過程中,乙方未經甲方和施工方允許,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干預和影響樓房的正常施工和管理。乙方可以通過學校房改領導小組和基建處對施工過程和建筑質量進行全過程的了解和監督。
九、乙方對房屋裝修不得破壞建筑主體結構和公共設施,因乙方改造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所建集資住房全部實行物業管理,乙方入住后必須服從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本合同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共同申請山東省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均擔。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