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合同格式(通用19篇)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
甲方:_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鑒于甲方為擴大”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____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于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____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____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范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并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系,并備有文字說明,以便于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X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
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范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并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并提供相關方面的咨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并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并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后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
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或與”有關的標記,均屬于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后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2
總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許經營的需要,雙方根據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本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作品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創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稱及描述_________(詳見附件)。
(二)作品名稱及描述_________(詳見附件)。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作品的權利種類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_________項權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_________項權利。
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1)復制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戶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許可他人臨時使用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
(4)展覽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公開陳列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_________技術設備公開再現作品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眾傳播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_________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_________文字轉換成_________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_________方式,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獲得報酬權,即按照總部規定的_____標準向客戶收取費用的權利。
三、許可使用的方式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_________作品(計算機軟件)為(非)專有使用權,具體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許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于特許經營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范圍限于分部(加盟店)特許區域內,并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項條件:
(1)在特許區域內的特許店向客戶銷售;
(2)其銷售的客戶限于特許區域內注冊的企業或分支機構;
(3)_________;
五、許可使用的期間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付酬標準和辦法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協議規定的作品,其著作權使用費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
按照_________標準交納專利許可使用費,并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并按月(季)交納。
七、著作權的歸屬
分部(加盟店)在總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八、違約責任
分部(加盟店)違反本協議及《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規定,使用許可的作品,以及其他違約行為的,應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并按照以下標準向總部(分部)償付損失賠償金。
(1)擅自發表總部許可使用的作品,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總部作品上署名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總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4)違反本協議許可權利的種類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5)違反本協議許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6)__________________。
九、總部的權利
加盟店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商業秘密
總部許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業秘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內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1)不得公開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2)不得向客戶提供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3)_________。
分部(加盟店)的行為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秘密許可使用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秘密許可使用的違約責任。
十一、專利權
總部許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總部的_________專利權,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專利實施許可協議》的規定予以執行。分部(加盟店)的行為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違約責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協議文本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總部(簽章):_________ 分部(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3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后,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為: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后,乙方可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及專有知識產權,有效期限為年。
3. 為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持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后即可享受總部的后續支持。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后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后方能被視為甲方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注冊材料(復印件)于開業一周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并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并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于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后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
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算,合計為: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并以電子文檔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后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為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后經甲方評估認可后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月之后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為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發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并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為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知識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為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為,否則視為違約,并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持工作,甲方應盡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為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秘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文件或內容泄露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① 乙方私自外購(制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設備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后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4
特許人(甲方):
受許人(乙方):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為了在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過認真協商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下列名詞的含義
1.1知識產權:是指 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企業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同意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志、圖案、廣告畫面等。
1.3 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 特許經營的區域保護范圍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縣) 鎮(街道)的管轄范圍內開辦 特許經營店。
2.2 區域保護范圍:縣政府所在的鎮、縣以下的鎮,每鎮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縣級市的市區、中等城市的區,每區只開兩家 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范圍內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區轄鎮、市轄鎮,每鎮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方式
3.1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志、 特許專營店的商號、 企業的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設立 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3 在統一商店形象,統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3.5乙方須按 特許專營店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甲方對有損 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督和制止的權利。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4 甲方為了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 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前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行駛相應權利。如 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 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 特許專營店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 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 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 甲方的網站、書刊和其他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訂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并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5.1.2 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1.7 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 %進行返利,超額 元以上按 %進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并無其他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己配置全國直撥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絡設備,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 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制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并保持 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完稅手續。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 為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后一個月內,必須將轉移到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
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他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為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 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為:第一年為 元,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
5.2.8 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同意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他有益的活動。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必須于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于質量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 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權,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
第六條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 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 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的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第三年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 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5
1、合同雙方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6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
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中山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7
甲方(特許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被特許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
雙方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業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范圍、地域
1.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補發及相關業務,并允許其使用甲方名稱及其相關的標志、市場營銷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等。
2.甲方授權乙方在范圍內有獨家特許經營權,乙方可在該地區內開設特許網點,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范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二、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
1.為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對違反特許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㈡甲方的義務
1.經營手冊。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一分秘密經營手冊(包括機密價格表、行業解決方案、營銷策略、模式、操作程序等)的副本,該手冊只供乙方本人秘密使用,手冊的內容不向雇員或其他人透露。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會向乙方提供對該手冊的改進或變動資料,其方式采取增補方式,或者業務通訊方式,或者年度大會方式,視情況而定。作出改動后,乙方將遵照執行。
2.產品的提供
a.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及時提供乙方所需合格產品。
b.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業務指導及售后服務培訓。
3.總部培訓
甲方將為乙方安排一次開辦前的總部培訓,地點在甲方總部。該培訓工作一旦此
特許協議簽署后立即著手進行,是強制性的安排,此活動必須在乙方正式開展經營活動之前完成。乙方將負責到甲方總部去的路費和食宿費。
4.后續培訓
甲方在其權利范圍內有選擇地向乙方或其雇員提供隨時的附加的培訓方案。參加
這樣的培訓可以是強制的。培訓費(包括指導和資料費)由甲方承擔。培訓期間的其他費用,包括膳宿費、工資和旅差費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還可以通過咨詢的方式提供培訓,方式可以多樣。
5.甲方將負責乙方的業務監管工作,包括合同的簽訂、市場營銷策略的制定、
行業解決方案的提供、產品的提供、產品的維修、技術支撐、市場管理等工作。對于乙方具體的銷售渠道和銷售價格,甲方原則上不進行干預,以確保乙方的區域獨家營銷權。
6.甲方委托乙方舉辦大型市場促銷活動及有關的宣傳廣告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
2.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培訓和指導。
㈡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營運手冊的規定,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政策、渠道管理政策、客戶管理政策,主動自覺地維護和規范補發及相關業務市暢
2.義務維護特許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4.乙方每月須完成定額。
四、對乙方的培訓和指導
1.在乙方開業前,甲方應進行一次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并指導乙方做好開店準備工作。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在業務指導中,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五、各種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加盟金 元人民幣;特許權使用費元人民幣。
2.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預付貨款元人民幣,用完后再續。
六、保密條款和限制競爭條款
㈠乙方應將營銷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除了正常商業經營管理之需要,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期滿后二年內,不將其所知悉的任何保密的知識、經營方法等向其他個人、組織、公司等透露。
㈡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有效期屆滿后二年內,乙方不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性的經營活動,無論這種活動是作為顧問、業主、雇員、股票持有者或其他方式進行的。
七、特許加盟店的轉讓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期限、延期、變更、終止
㈠期限:本協議的期限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 年內有效,前提是乙方不斷按照本協議的條款進行經營。
㈡延期:如果乙方充分、完全地執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和履行其各項義務,則本協議可由乙方延長期限,在延長期批準之前,乙方應遵守如下各項條件:
1.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請延長期限的書面通告,此通知應在原協議屆滿前90-180天內提出;
2.乙方履行特許協議的現行形式(包括各項條款和補充條款);
3.乙方對甲方及其實體所負各項義務都已清償,并已使甲方合理地認為滿意;
4.乙方完全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包括所有必須承擔的費用或其他義務,同時是一個有聲望的被特許人。
㈢變更:任一方均可提前30天向對方書面要求變更本協議有關條款或增加其他條款,但需另一方在30天內書面同意,變更或補充條款方有效。否則,執行原協議條款內容。
㈣終止:
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a.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b.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c.乙方財產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2.協議終止
任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9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應在清理全部債權、債務及其其他有關事項后終止本協議。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10~100萬元違約金。
2.同時,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a.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b.使用除甲方以外其他方的發片等補發、織發、駁發產品,自制仿造產品。
c.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在被特許范圍外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d.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e.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十、爭議解決方法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到長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專門用語的定義
1. 補發
2.駁發
3.接發
4.療發
5.護發
6. 市場營銷模式
7. 營銷策略
十二、其他
1.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8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1、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公司標志。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____年6月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9
甲方(特許人):聯系方式:地址:乙方(區域代理人):聯系方式:地址:簽訂須知:
1、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為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2、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作為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甲方獨創擁有的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一條 特許經營項目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并經營_____________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商標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將該系統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二條 特許經營關系甲方與乙方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許可形式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甲方承諾并保證:
1、不許可
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2、不以任何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3、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
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四條 權利的保留在本區域范圍內,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市場開發計劃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開拓本區域市場時,甲方可以自己的名義或許可
第三方在本區域內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區域
1、甲方許可乙方開發的區域的范圍以雙方簽約時的行政區劃為準,包括該區域所轄的縣(自治縣)、縣級市、市。
2、乙方開發本區域的初始區域為_______,在該初始區域設立直營店的數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加盟店數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
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計劃完成初始區域的市場開發,或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重大違約事由,甲方保留對本區域乙方的特許權調整的權利,有權取消乙方開發初始區域之外____區域的權利。
第六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為________年。
2、如果乙方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屆滿前六個月提出書面續約申請,經甲方確認后給予是否同意的書面答復。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要求續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2)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或仲裁的文件;(4)同意甲方提出的續約費用。
第七條 培訓
1、甲方應當對乙方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報甲方審核批準,甲方有權否決乙方提出的培訓人選。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1)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的建立、運行、管理、及專業技術知識;
(2)特許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3)如何建立區域性的培訓機構。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以不斷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
(1)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2)在更新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3)應乙方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雙方協商。3、培訓費用根據本規定由甲方組織的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乙方要求甲方進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培訓費的收取標準由甲方制定。
第八條 工作指令
1、甲方有權不時向乙方發出工作指令,乙方應當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
2、甲方工作指令限于與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
3、甲方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該區域的風俗習慣,乙方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向甲方提出暫停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甲方審查不成立的,乙方應當執行。
4、因甲方的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而導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第九條 統一配置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對特許經營系統的要求,統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2、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為其提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并按照甲方指定之裝修標準進行裝潢。3、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乙方應于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當時之企業識別修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4、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直營店及其特許加盟店內之廚房設備、桌椅、餐具、員工服裝、財務軟件及其他開業貨品等向甲方指定之廠商采購,其他設備之采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并須符合標準。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設備、設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十條 形象維護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須遵守以下幾點:
1、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須合乎甲方要求。
2、店內員工須穿著甲方指定之服裝。
3、客訴之發生不得至足以影響甲方整體形象。
4、不得從事其他足以影響經營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甲方將視違規行為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處以人民幣_______元罰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的使用許可使用
1、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享有獨占使用的權利。
2、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的權利做出如下限制和保留:
(1)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于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不得以與本合同及發展特許經營系統相違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注冊的范圍使用公司商標,更不得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允許
第三方使用或印制公司商標。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標或與其近似的字樣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注冊其店面之工商登記名稱,不得出售或提供給未經甲方同意的
第三方使用印有與公司商標相同或近似標志的服裝、容器、包裝及活動媒體等用品,亦不得將其店內的廚具、設備提供給
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并要求其賠償損失,并視情況可終止合同。
4、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 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
第三者泄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為
第三者模仿、拷貝、復制或協助
第三者模仿、拷貝、復制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5、甲方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式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不斷進行研究、完善和改進,乙方不得異議,但改進必須是善意的。
6、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公司商標與品牌。
第十二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1、乙方或其加盟商無權向
第三方轉讓技術或擅自復印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技術資料予
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營業秘密、資料、文件、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_________元。
2、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或合同終止、解除后兩年內,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參與、教導、提供咨詢服務或受雇、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餐飲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并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_________元整,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方必須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后即刻歸還甲方。
4、乙方應與其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為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定,并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請求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 承諾與保證
1、乙方承諾,簽訂本合同前,未與
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乙方不對
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
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2、乙方及其特許店均有義務保護甲方許可其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乙方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主要職責,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十四條 訴訟權利及行使
1、對
第三人侵權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乙方及其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行使訴權。訴權包括下列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1)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2)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3)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4)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5)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6)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并提起訴訟;
(7)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2、對
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甲方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乙方及其特許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特許店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對
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采取措施。
3、乙方及其特許店發現本區域內
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后果等情況報告甲方。
4、乙方及其特許店有證據證明
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乙方及其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證證據。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_____元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持續使用公司商標、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技術指導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為特許權使用費。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應按照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對于乙方所開設直營店,單店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的標準為_____元月;
(2)對于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單店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的標準為_____元月;按照上述的規定,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于次月_____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乙方仍須按照以上規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4、為保證本合同的規定的義務,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交納_____元的保證金
(1)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單方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沒有開設__________餐飲店的,則甲方將以乙方違約為由直接沒收該保證金并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2)合同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情況下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屆時如乙方有拖欠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時,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六條 供貨與銷售
1、為確保甲方對乙方及其特許店供貨的持續性,乙方及其特許店每家店開設前需同甲方簽訂供貨協議,并向甲方交納元的供貨押金。
2、為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許店除開業前須向甲方或其指定廠商采購貨品外,對于以下貨品,也須向甲方或其指定廠商采購:
(1)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
(2)為甲方特制且為店內必須銷售的產品;
(3)考慮到質量及環保因素而強制使用的產品;
(4)為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統一使用的產品。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及其特許店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許店之自行進貨之原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后果由乙方及其特許店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可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1、開業前,乙方或其特許店委托甲方代為訂貨品時,應將定貨單填妥所需之物料、規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后傳給甲方,并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
2、乙方或其特許店應于次月____日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月結貨款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如其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個月或雖未達兩個月但已累計超過____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并有權從供貨押金中扣除相應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許店應于____日內補足。
3、貨品寄發后,非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許店不得拒收或退回。
第十八條 財務管理
1、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2、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審核乙方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狀況。
3、乙方應當統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財務軟件系統。
4、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會計年度乙方及其各特許店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財務情況說明書;
(5)利潤分配表。
第十九條 分特許權
1、乙方在本區域內尋求符合條件的加盟商,授權其設立加盟店,按照市場開發計劃建立區域內的特許經營系統。乙方行使分特許權,應當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規定,不得超過甲方授權范圍和權限。
2、乙方應當竭力拓展本區域市場,盡可能實現對市場的充分開發。經雙方對本區域市場的認真評估,確定以下市場開發計劃:
(1)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個月內設立____家直營特許店;
(2)在本合同簽訂后___至少設立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為____家;
(3)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年后至少設立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為____家;
(4)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年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發展新的加盟店;
3、乙方可在本區域內招募適合的加盟商,并與其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4、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的分特許合同及合同附件,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報甲方審查備案。甲方對乙方與加盟商之間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審查備案,并不表示甲方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對加盟商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6、加盟店對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均有權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訴。對乙方終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嚴重影響到加盟店正常營業的申訴,甲方應當在收到申訴____日內做出決定,對其他事項的申訴,甲方保留做出決定的權利。甲方在處理加盟店的申訴時,應當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做出公正處理決定,乙方及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甲方決定并按照該決定執行。但甲方該決定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服,均可按照雙方所簽訂的分特許合同的規定提起訴訟。
7、本合同無論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終止,本區域內的分特許合同亦相應終止。因一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均須對加盟商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計算方式按照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標準為依據。
8、無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中所規定的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公司商標,以保證加盟店的繼續經營,但每家加盟店必須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特許權使用費,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加盟店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
9、無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繼續營業行為必須符合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如有損害到甲方或對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響的,甲方可按照該合同的規定直接行使該合同中乙方應行使的權利,對加盟店行使各項權利。
第二十條 合同的轉讓
1、甲方轉讓合同乙方承諾,甲方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
第三人,而無須在轉讓時取得乙方同意,但甲方必須保證受讓方必須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并將受讓方的情況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認為受讓方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乙方有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撤消甲方的轉讓行為。
2、乙方轉讓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乙方要求轉讓合同時,必須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并將轉讓的理由、轉讓條件、受讓人的情況等報告甲方,由甲方決定是否同意。
3、優先權乙方轉讓本合同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___不得進行轉讓。
4、轉讓補償費乙方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甲方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1、合同的正常終止
(1)雙方經協商,同意終止合同的;
(2)合同到期,乙方無意續約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
(4)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5)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在____個月前提出終止合同申請并經甲方書面確認批準的;
(6)法院、政府行為要求乙方終止營業的;
(7)因一方的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8)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的解除權乙方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并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任何費用。同時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元:
(1)未能完____市場開發計劃的;
(2)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4)未經甲方同意分立、合并或股權變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6)故意向
第三方泄露甲方重大商業秘密的;
(7)逾期支付特許權使用費超過三個月的;
(8)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設備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9)私自在本區域外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10)沒有忠實實施甲方為改善其營運狀況而提出的勸告指導,導致影響到公司形象的;(1
1)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
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為或從事私人行為 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者;(1
2)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 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1
3)私自轉讓、轉移經營權或店內設備予他人,或將該店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進 行出租、典當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權利的一切行為;(1
4)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 不良影響的;(1
5)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1
6)其他違背本合同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為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 但乙方拒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解除權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性賠償金:
(1)甲方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2)甲方無故向乙方停止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3)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標被撤消的;
(4)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為的。
4、合同終止的執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繼續正常的營業或履行以下義務:
(1)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
(2)撤消直營店內外與公司商標有關的內外裝潢、招牌、廣告牌等標志;
(3)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志、廣告等交還甲方;
(4)將甲方提供的定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交還甲方;
(5)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各類營運使用規章報表、資料及物品歸還甲方,不得復制使用;
(6)清算與甲方、加盟店、供貨商的債務;
(7)將租賃甲方的設備、物品返還甲方。
第二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賠償金。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為發生時上________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合同履行不足________年的,特許權使用費按________年計算。
2、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特許權使用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3、對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并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元的罰款。如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加倍處罰。
第二十三條 爭議解決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應當首先通過充分協商給予解決。
2、如果甲乙雙方對于本合同的爭議不能夠通過協商解決,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共_____份,雙方各_____份。
2、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約束。甲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鑒于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柜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柜的特許經營權并愿意成為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于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范圍
1.甲方特許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柜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并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準后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后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并提前一周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并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后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后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采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于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周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余款在
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后結清(第二次及以后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采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余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柜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范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注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柜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的標簽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志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并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志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核批準后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并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1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管轄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本質上屬于合同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原則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實踐中,當事人往往對管轄問題作出約定,人民法院經審查合法有效的,不違反關于知識產權案件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規定的(上海為楊浦區法院,北京為朝陽區法院),可以按照約定確定管轄法院。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法律適用
處理該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合同法》第124條和總則部分相關規定,以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注意事項
特許經營合同在我國是一種比較新型的合同類型。特許經營在買踐中往往被稱為加盟經營或者特許連鎖。對于特許經營的類型和具體范圍,各國認識并不完全一致。特許經營作為一種合同行為,在我國合同法上并沒有作出明確界定,但作為一種市場經營行為,已經普遍存在而且有不斷擴張、蓬勃發展的明顯趨勢。在我國,原國內貿易部曾于xx年11月14日頒布《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20xx年12月30日商務部令第25號發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xx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485號發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自20xx年5月I日起施行),這個行政法規是我國目前專門規制特許經營的'最高層級的規范性文件。
參照我國有關的行政法規并結合國外立法例和一些學術理解,特許經營應當具有如下特征:
(1)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為合同關系;
(2)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并進行營業指導和援助;
(3)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即被特許人服從特許人的控制);
(4)被特許人向特許人支付報酬;
(5)兩當事人是獨立的經營者,被特許人依其自有資本進行經營,但并不排除特許人的資金支援。
雖然特許經營也被稱為特許連鎖,但并非連鎖經營都構成特許經營,直營連鎖因連鎖店屬于總部自有、非獨立經營而不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特許經營與特約經銷、特約代理、獨家經銷(如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也有所不同。特許經營是總部將商標、商號、專利、經營訣竅等的使用許可和經營指導等作為組合提供與加盟店的,由此獲得加盟店支付的使用費。與此相反,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是基于定型合同(格式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標的特定商品進行持續性地買人、再賣出,或者受其委托經銷該產品。在特許經營中,必須要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即總部對加盟店的經營給予全面的指導、援助;在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中,也有制造商對其進行指導、援助的,但這只不過是制造商附隨商品的批發銷售的二次行為,該行為自身通常不能請求支付使用費。
特許經營本身是一項民商事行為(合同行為),本質上屬于民商事法律的調整范圍。特許經營的核心內容是涉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的許可使用問題。因此,對于因特許經營引發的糾紛,除了適用(合同法》以外(盡管特許經營合同不屬于《合同法》列名合同),一般情況下都會涉及《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知識產權法律的適用問題,而其他相關法律多是偶爾或者附帶涉及。可以說,因特許經營產生的糾紛一般情況下都是直接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因此,《規定》將之列入知識產權合同糾紛。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2
特許人: 連鎖酒店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受許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愿加盟經營___一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閱江A家連鎖酒店特許加盟專用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___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為:___ 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于甲方所有,為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___X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___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著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為:
(1)選址規劃
(2)平面布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采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為: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為: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為: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為: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為: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___X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于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于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為__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并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采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家私、服裝、床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閱江A家連鎖酒店特許加盟專用
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賬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后,甲方收到貨款后開始組織采購,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托運或在貨物發運后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后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為保障對乙方的后續支持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并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為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后歸還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為,合同期滿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并歸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后,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___X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為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的權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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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乙方。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并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于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秘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后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后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___X”即構成侵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___X”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為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為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后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復。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復,則視為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一致;
(3)經法院判決解除;
(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
(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為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制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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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后,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后,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___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 ”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3
101 為規范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注冊地點: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并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于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于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于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為或不作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為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占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采暖需要緊急采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并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于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于事項處理后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范圍為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范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于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以 (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筑物、廠區院墻(無院墻的為單位建筑物墻)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于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并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征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準及占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占用結束后,乙方應當將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占用費用。
802 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后應對所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眾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并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眾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并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采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并批準。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采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核查的規定,并對認為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采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采暖咨詢,發放用戶采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并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于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對屬于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 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眾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采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為熱用戶供熱,己危及社會公眾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并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后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余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并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為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為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核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后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占性;
3、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準,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為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準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準,對于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托、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的業務不得委托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并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筑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眾利益并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為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并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采取一切應當采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并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采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采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并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并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眾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咨詢、安全說明、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征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后,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并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于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采用非正當行為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復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為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為,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并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并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并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采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為、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為、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干旱、爆炸、閃電、暴雨、臺風、龍卷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簽訂本協議,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準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戶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范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5
1、合同雙方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
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20__年6月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復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占性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采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 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后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 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參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 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布,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布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布廣告。加盟店發布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于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于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占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托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為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于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并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余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 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范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于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核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并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于每年(季)結束后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于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并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注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注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并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于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 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后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并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并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 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后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并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零六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加盟店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零七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加盟店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加盟店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零八條 總部轉讓合同
加盟店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總部或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加盟店同意。
轉讓合同簽訂后,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加盟店,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轉讓本合同。
加盟店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一十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本合同的第三人應當符合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并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條 優先權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加盟店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加盟店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加盟店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一十二條 合同文本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條 轉讓補償費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加盟店需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一百一十五條 經營方式
加盟店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的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合同變更
第一百一十六條 系統變革
加盟店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系統共同的目標。
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為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一十七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經總部同意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于經營手冊規定的范圍,并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抵觸。
第一百一十八條 變革的實施
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于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___天通知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加盟店實施系統變革,并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一十九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總部制定的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于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于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為是對加盟店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二十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加盟店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加盟店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加盟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
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后,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與對方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同。未能協商一致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加盟店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總部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
(一)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三)未經總部同意進行分立、合并的;
(四)未經總部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五)故意向第三人泄漏總部的重大商業秘密的;
(七)未經總部同意出讓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財產的;
(八)逾期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超過_________天的;
(九)_________。
加盟店連續兩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的,以及總部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為進行處罰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有權解除合同:
(一)超過總部規定的期限仍未作出令人滿意的改進的;
(二)在一年內受到總部_________次以上處罰的;
(三)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保留解除權
在加盟店發生破產、無力償還債務及其他情形時,未經總部的預先書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獲得本合同中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不論債權人對加盟店享有何種權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否則,總部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條 加盟店的解除權
總部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加盟店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二)無故停止向加盟店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三)許可使用的商標因未續展而喪失商標專用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專利因未交納年費而失效的;
(五)公開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的;
(六)_________。
總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盟店亦可解除本合同: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被撤銷注冊的;
(二)許可使用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
(三)喪失許可使用的著作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非因第三人原因被公開的;
(五)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終止的執行
總部或加盟店要求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終止合同的理由,并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經仲裁裁決終止本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對方是否發生足以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為,總部或加盟店違反上述規定終止本合同履行的,視為其單方違約解除合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加盟店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二)撤除與總部商標(品牌)有關的內外裝修、招牌、廣告牌等標志;
(三)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志、廣告等交還總部;
(四)將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總部商業秘密的文件交還總部;
(五)返還總部指定的使用總部商標與品牌的商品;
(六)清算對總部、供應商、客戶的債務;
(七)將租賃的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八)_________。
加盟店未履行前款第二項義務時,總部可自行執行,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一百二十五條 優先受讓權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對加盟店的下列財產或財產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一)辦公場所的所有權(或承租權);
(二)加盟經營場所房屋的所有權(或承租權)及_________的所有權;
(三)戶外廣告牌的發布權;
(四)_________。
上述財產的轉讓價格按市場價格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共同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價格執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 存貨處置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沒有義務回購加盟店的存貨,但應允許加盟店以特許經營系統的名義在合理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銷售存貨。
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證金的返還
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在加盟店按照本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條全部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完成后滿_________個月,總部將保證金返還加盟店。
第二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因一方的違約行為構成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對方除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外,有權要求違約方同時或單獨償付違約賠償金。
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但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倍。合同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特許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為標準計算。
第一百二十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加盟店延期向總部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包括罰款),將追加每日1‰的滯納金,自該款項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一百三十條 罰款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總部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在下列處罰標準的范圍內酌情予以處罰: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鑒于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柜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柜的特許經營權并愿意成為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于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范圍
1.甲方特許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柜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并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準后才能變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后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并提前一周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并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后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后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采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于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周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后結清(第二次及以后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采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余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柜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范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注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柜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的標簽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志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并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志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核批準后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并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篇19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準予乙方開設________服飾________品牌特許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準予乙方在____開設“________”品牌________服飾。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____轉讓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______開設地辦理工商、稅務等經營手續,費用自理,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乙方______于第三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干涉。
三、乙方的裝潢和廣告及形象設計必須按照甲方的統一規定實施。
四、甲方以統一價格的_____折向乙方提供貨品(不含稅),現款現貨,貨款兩清。從甲方工廠到乙方的貨物運輸、保險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只承擔溫州運輸費用。
五、乙方必須以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出售。甲方將根據季節變化、市場供求等因素統籌考慮零售價格,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貨物換貨率為首批_____%換,補貨買斷為____折,換貨率按季節計算。
七、乙方保證每月進貨金額不少于___萬元。如果連續三個月乙方達不到約定的進貨額,甲方有權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發部不得小于______平米。
九、為了配合甲方及時掌握市場情況,增強市場競爭能力,乙方必須每天以傳真方式向甲方通報貨物的銷售、庫存情況,否則甲方將停止供貨。乙方向甲方補貨也必須以傳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調換的貨物必須保持完好,換貨的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可以在同一區域內開設分店或進入商場專柜銷售,但需經甲方實地考察并書面同意。考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飾,不得在特約點中摻賣非甲方提供的服飾。如發現,即終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訂立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萬元作為貨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違約行為,根據情況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為違約金,并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交還甲方的專賣銘牌及一切印有甲方產品標識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期滿后另行簽訂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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